61、第十章距離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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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天謝地,老娘召出來的是半隻厲鬼。
沒錯,半隻。
我估摸著,自己召鬼召得遲一點,現在麵對的就該是一頭厲鬼了。所幸我也做了準備,一看女鬼情況不太對勁,趕緊一張定魂的符貼在了女鬼身上,正在向厲鬼“進化”的過程霎時止住。
哇哦,真符真管用,雖然耗盡了我所有的靈力才能畫一張,但這效果真是杠杠的,一張就起效。
女鬼伸爪子想將符給撕下來,卻死活扯不下來,我得意的笑道:“那可是真符,你撕不下來的。”
或許因為君族的曆史長度關係,真符這種在人族發展起來時已經消失的差不多的符文,雪瑩山莊裏有不少,甚至君長青有一卷玉簡是專門記載真符的。不過普通人就是拿到了玉簡也沒法解讀,真符是天然帶有力量的,同理,想要解讀它,你要麽有學它的天賦,要麽有解讀它的力量,否則解讀不了,硬要解讀的話,不怕腦子超負荷運作被燒熟盡管嚐試。
玉簡上的真符,我隻看了三枚就受不了,腦子裏一塌糊塗,到現在都還沒完全恢複,因此這一張符是我唯一畫出來的,也是當時畫的。
運氣不錯,正好對症。
女鬼原本翻騰著的鬼軀這麽一會兒便恢複了正常,周身的戾氣仿佛不見了,雖然隻是仿佛,但這會子至少無害了不是?
我問:“我說你這是什麽情況?”殺個仇人也就算了,是一樁因果,法院判罪還會允許犯人申訴呢,女鬼下了地府,申訴得好,也未必會去地獄報道,但化身厲鬼,地獄之門妥妥的向它敞開。
雖然鬼軀安靜了下來,但情緒並未,女鬼過了好一會才冷靜下來。“我知道自己是怎麽死的了。”
我聞言好奇的問:“怎麽說?”
“潛規則。”女鬼回了我三個字,我回了她一張寫著一個大寫的懵字的臉。
女鬼許是完全冷靜了下來,因此給我科普了下娛樂圈的常識。
潛規則三個字很好理解,這裏就不解釋了,而在娛樂圈,這玩意的滋生土壤非常肥沃。光鮮亮麗是所有人對那個圈子的共識,但很少有人注意到一個問題,娛樂圈很多人,但能夠光鮮亮麗的站在最耀眼舞台上的人卻寥寥無幾。
舞台太小,容不了那麽多人。
娛樂圈的光輝之路不比大洪荒時代的萬類霜天競自由容易。
大洪荒時代,不成神便為螻蟻;娛樂圈,不成功便成龍套。
總的來說,後者還算好的,龍套好歹還活著,而洪荒時代,那是一族一族的死人。一個智慧物種的王必須是神,若不是神就得尋找一個有神的智慧物種成為其附庸種族。
一個神的隕落在大部分時候意味著一個物種的毀滅。
跟大洪荒時代湮滅的那些物種想比,龍套真的是很不錯的結局,但時代不同,價值觀也不同。典型的例子就是少凰,她那思維邏輯,不管放哪都是妥妥的恐怖分子,但在洪荒時代,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她應該是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正常神,反而那些善良和氣的是異類。
龍套,大部分圈內人都無法接受,為了走上舞台,不少人會不擇手段,甚至出賣自己。
娛樂圈潛規則就是這麽出現的。
我倒不是貶低這種現象,雙方你情我願,我這個不相幹的人無權置否。
女鬼也不置可否,別人怎麽選是別人的事,但她怎麽選也是自己的事。女鬼的選擇是,演技最重要,從龍套開始演,演成有台詞的配角,再到主要配角,最終成為主角,有了一定名氣。
這條路,女鬼從十四歲開始走,走到現在都快十年了。期間也一度氣餒過,那時候有個富+官二代對他伸出了手。
這裏得提一下,女鬼其實生得挺好看的,自然,這不能跟少凰、白姐那樣的非人類比。前者的美是天地生成,後者......妖族化形時的容貌都是很認真的化的,絕對走心,白姐做為雌性也不例外。不過,在人族這個範疇裏,女鬼妥妥的美女,雖然不驚豔,但氣質很好。
有人看上女鬼,很正常,但.......女鬼已經有男朋友了。
女鬼屬於早戀類型,十七八歲的時候就交了個男朋友,不過男朋友不是娛樂圈的人,感情不轟轟烈烈,卻也不差,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女鬼飲水的感覺是暖的,不管是出軌還是甩了自己很滿意的男朋友她都不樂意,因此拒絕了。
那位公子也沒放棄,隔三差五的在女鬼麵前晃一晃,表示:你既然沒男朋友(明星不管有沒有談戀愛,明麵上都是不能承認的,影響粉絲量),那我就有資格追求,雖然這興趣在到手後一定會消失,但現在不是還沒到手嗎?
女鬼今年跟未婚夫定結婚日期一方麵是自己已經有了一定名氣,結婚的影響也不是那麽大了,另一方麵就是想讓那位公子知難而退。
老娘都結婚了,你可以滾了吧?
那位公子消失了,然後......女鬼被酒鬼一刀捅死了。
我瞠目結舌。“你怎麽這麽確定是他做的?”
女鬼隨手掏出了三團幽浮似的東西,我默然須臾,神民的眼睛就是這點不好,什麽亂七八糟的東西都能看清楚。那不是幽浮,卻也半斤八兩,是被啃過的三魂。“七魄呢?”
我沒問人還活著沒,因為不需要。人有三魂七魄,跑個一魂幾魄還好,雖然會有這樣那樣的毛病,但到底還活著,可三魂都沒了,人肯定死得不能再死了。問題是,這裏隻有殘缺的三魂,七魄哪去了?
“我吃了。”女鬼回答。
我默,也了然她之前是怎麽個情況了,吞噬別鬼,這是厲鬼的能力,她方才離厲鬼真的就一線之隔了。我指了指她手裏啃剩下的魂,問:“他說的?”
女鬼頜首。
我又問:“那你剛才?”
“正準備去找那人。”
我想了想,說:“我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陪你走一趟吧。”再讓這家夥單獨出門,若是半道上化了厲鬼,那我的符就白費了。
“對了,你手裏的魂給我。”雖然被啃得不成樣了,也不知道還能不能入輪回,但到底是也是一條靈魂,回頭還是給諾諾送去比較好,不然諾諾會生氣的。她的地盤裏,隻有她有權利毀滅一個人的靈魂,越俎代庖者,來戰!
別說,諾諾和少凰的畫風,其實挺像的,隻是因為力量的層次不同,雙方造成的破壞力也不一樣,所以顯得也不一樣,但本質......半斤八兩。
我拿了張聚陰符折了個口袋,將殺人犯的三魂塞了進去,回頭就給諾諾看能不能入輪回,若是不能......就丟了自生自滅吧。修補神魂這種活是高技術的活,本人無能為力,有也不想浪費這個力氣。
我覺得,鬼與人最大的區別不是一個生,一個死,而是一個趕路用走的,另一個用飄的,比騎車還快,反正我將自行車踩得跟風火輪似的也沒能追上女鬼,所幸,我在她身上留了符,否則真得在半道上被她甩掉。
那個二代家裏很有錢,住在高檔豪宅的聚居地,追到這裏的時候我已經快斷氣了,然後啞然。
沒有陰陽眼,看不到女鬼,所以女鬼光明正大的飄了進去,但我......妥妥的大活人,隻要不是瞎子都看得到我,顯然,門衛雖然沒有陰陽眼,卻也不是瞎子。
見我在小區門口晃悠,門衛看著我的眼神都有些不對勁了,我默然片刻,踩著自行車往回走,走出幾百米,拐進另一條街,確定門衛看不到我了,這才取了一張空白符紙出來。
沒帶筆墨,我猶豫了下,咬破了食指。
記得符書裏有張隱身符的,怎麽畫的來著?
想起來了,用沾血的食指在符紙上畫了起來,畫符最好的材料是朱砂墨,人血的話,大部分時候都會起反作用,然而我不是人,我也說不清什麽原理,反正我的血用來畫符效果還挺不錯的。
畫好隱身符,往身上一貼,我又向小區走去,徒步。
不是不想騎上自行車,而是......隱身符隻對活物極與活物貼身的東西管用,自行車沒法完全貼身,且個頭也太大,一騎就是活生生的恐怖片了。
跳進小區,我趕緊去找女鬼,手裏用來感應女鬼的符反應有點奇怪,女鬼別是見著仇人被刺激到,又開始向厲鬼進化了。我唯一畫成功的一張真符啊,千萬別浪費,浪費了我真的會心疼死的。
謝天謝地,二代家裏真的很有錢,住的不是高樓,而是小別墅,否則讓我爬樓梯爬上去,我真的會想死。然而找到門口的時候我有點愣,門是開著的,一股濃濃的血腥味從裏頭傳了出來,至於血腥味是從哪來的?看屋裏那一老一少兩隻新鮮的鬼就知道了。
下手可真狠的,地上躺著的三個人都奄奄一息,其中那個年輕的被砍了至少七八刀,這殺人的妥妥的是個生手,手法太差勁了。
啥?為什麽有三個人,卻隻有兩隻新鮮的鬼?自然是其中一個還沒斷氣,被砍了三刀都還沒斷氣.......那夥計,你是有多沒經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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