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六章 小兄弟你胡說八道頗有我當年風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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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響鼓不用重錘,他這麽一說,我頓時明白了。
大國崛起之類的紀錄片我也不是沒看過,我朝篳路藍縷,一路走來實在不容易,你想崛起,別人可不肯,全球蛋糕那麽大,別人吃的正舒服,突然來了你這麽個大塊頭,瘦骨伶仃兩眼發光……別人肯分給你吃麽?
大老板說不準是什麽地下戰線的急先鋒、石敢當,這種人,我往往是佩服的,當然,這也是普通人一貫的觀點,如宋哲元,這位將軍搞過慘無人道的鳳翔大屠殺,但他抗日啊,有喜峰口大捷做背書,結果混了個抗日名將,還得了善終。
這是我朝普通老百姓的樸素觀點,但凡有地位的人,在大是大非有操守,往往會褒獎他而忽略他身其餘的缺點。
這麽看來,大老板倒也值得我幫他,我雖然理想是很自由很爽地過日子,但在不妨礙的情況下,我倒也願意出那麽一點綿薄之力。
當然了,讓我像是竇爺爺那樣幾十年如一日戰鬥在崗位,兢兢業業為人民服務,這算了。
大老板老奸巨猾,看我臉色估計都能猜到我的心理活動,忍不住笑了起來,從抽屜裏麵摸出一個雪茄盒來,打開後一人遞了一根。
跟著兩個老狐狸在辦公室抽雪茄,我突然覺得心情挺放鬆的。
好吧,什麽兒女情長的事情,先放一放。
於是我天天老老實實聽歌,晚班,對漂亮的妞目不斜視。
大美妞雖然不來,但夜場依然有她的神話,那些妖豔賤貨想泡我,先要掂量掂量自己的姿色,一時間,我還真是……吃素了。
一個多禮拜的禁欲調養身心,我覺得我目前的狀態幾乎是前所未有的好,像是一把磨得雪亮的刀,光看,都覺得刺眼。
東哥找了個dj暫時頂替我的工作,我跟大老板和他帶著的一幫老兄弟一起去了香港。
夜。
夜色的維多利亞港灣確實叫人迷醉。七彩的霓虹把夜香港裝扮的如同天人間,幽暗的海麵微風徐徐吹來,帶著海洋特有的鹹味。
我和大老板他們站在一艘豪華遊輪麵,這艘遊輪正慢慢行駛出維多利亞灣往公海去。
“呐!排水一萬八千噸,豪華客房三百間,吃喝嫖賭抽,但凡你想得到的,應有盡有……”正在吹牛逼的是香港和記十三太保的鹹濕華,這家夥是做鹹濕雜誌的,所以得了這麽個綽號。
像是鹹濕華這種死胖子,光靠顏值的話,估計都沒女人願意跟他床,可他吹起牛逼,說得好像這艘豪華遊輪是他的產業一樣,當然,總有呆b會相信,如他摟著的那個傻妞,瞧那眼神,不知道的,還以為她滿眼癡情,看著的是蔡國慶而不是一個賣鹹濕雜誌的死胖子。
所以說,吹牛逼是全人類共同的愛好。
大老板抽著雪茄不說話隻是笑,他雖然年輕,可掛著南直隸大佬的名頭,香港本地這些老大也不敢小看他。
這艘遊輪晚出海,第二天白天從公海返回,一船客人我目測估算了一下,大概三分之二都是內地過來的,還有不少外國佬。
還沒有出海的時候,在碼頭拉客人的那些人一看打扮是幫會成員,聽鹹濕華吹牛逼說,他們和記是香港最大的社團,是龍頭老大,為什麽能做到這個位置呢?因為和記講義氣……那些拉客的,都是些小社團,和記給他們一碗飯吃。
他說這話的時候還滿臉的自豪,臥槽,【】都笑歪了,還講義氣,當我傻麽!
我看無非是他們吃肉,為了吃相不那麽難看,把剩下的湯湯水水給別的小社團分一分。
這種廠家——總經銷商——二級批發商——三級批發商——零售商——消費者的套路,以為我不懂麽?
反正羊毛出在羊身,最後買單的還是內地來的呆b。
港幣一千稱之為金牛,五百稱之為大牛,一般那些拉客的,都是承諾一張大牛可以船,有豪華客房,還贈送同等價值的泥碼,泥碼不可以兌換現金,隻能在賭桌投注,你贏了,賭場賠付給你現金碼,把泥碼在賭桌下注盈利換成現金碼的過程叫洗碼。
看著挺爽是不是?五百塊,有吃有喝,可以看各種表演節目,還有豪華客房,還奉送同等價值的泥碼,運氣好說不準一夜暴富……幾乎每一個船的呆b都這麽想的。
賭船裝修得的確讓沒見過多少世麵的家夥覺得豪華,大理石基座,黃金裝飾,東過來的羊毛地毯,各種展示設備的照片,還有那些一夜暴富的人捧著現金滿臉笑容的照片,配合老虎機的聲音,美食和酒水的味道,女人的味道,加那些三流的歐洲演唱組合的歌聲,頓時織成了一幅繁華宛如仙境的浮世繪。
在這種情況下,有幾個能控製得住自己的情緒不把錢掏出來玩玩的?而隻要你掏出來,你還想贏回去麽?
別做這種春秋大頭夢了。
今天船的客人特別滿,據說是因為今天夜裏有黑市拳,有不少好這一口的本地大水喉專門來看。
臥槽,黑市拳?這個我感興趣啊!
“有弗蘭克陳麽?聽說他臥推125 公斤,深蹲585 公斤,一腳能掃斷五公分厚的鋼柱,是全世界最牛逼的黑市拳王……”
鹹濕華叼著的煙吧嗒一聲掉在了夾板。
“看你這表情,我知道了,你們請不起他,那麽安東尼馬庫斯呢?他深蹲560公斤臥推160公斤,一腳能踢斷四公分厚的鋼柱,114場擊斃對手……”
鹹濕華身邊的美女長大了嘴巴,不知道的還以為她要吃香蕉。
“臥槽,一個兩個你們都請不起,鹹濕華,你們和記不是香港最牛逼社團麽?那金哈格你們總請得起吧!這家夥前幾年和泰森在一個監獄坐牢,把泰森都暴揍了一頓……”
這時候一個聲音從我身後不遠處響起來,“這位小兄弟胡說八道的樣子頗有我當年的風采啊!”
我轉頭一看,對麵是個留著板寸頭的男子,耳朵打著一個耳釘,身穿著阿瑪尼的西服,手是一塊勞力士,身邊還帶著個女人,長相麽,還湊合吧,反正跟大美妞差遠了,穿得倒是挺風騷的。
一臉正色我對他說,“這位大哥,你孤陋寡聞,並不能證明他不存在啊!”
男子哈哈一笑,“小兄弟,你知道一把反器材狙擊槍能打穿多厚的鋼板麽?在500米位置用點50標準機槍彈,也不過能打穿8毫米的鋼板,一腳踢斷5公分厚的鋼柱,你說的弗蘭克陳難道是擎天柱麽?”
切,太聰明的人真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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