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露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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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匹馬輕車熟路的走出了城外,李振江在一群人異樣的眼光中跟著出了城。

    走到城外寬廣的空地,那匹黑白花的馬回頭看了眼李振江,挑釁的打了個響鼻。

    李振江這脾氣也是上來了,一天之內接連被一匹馬鄙視,他覺得自己的人格受到了嚴重的侮辱,所以,他毫不客氣的翻身直接騎在了馬上。

    黑白花明顯一愣,他沒想到李振江直接跳到了他的背上。

    要知道他是很特殊的,不像其他馬匹那樣有馬鞍以及韁繩,一般情況呀,沒有馬鞍很少有人能真正的做到翻身上馬。更何況他要比普通的馬還要高上半頭。

    想明白怎麽回事後,黑白花明顯的憤怒了。

    “唏律律!”

    他高揚著前蹄想將李振江從背上滑下去,李振江怎會如他的願,兩條腿狠狠的一夾馬腹,身子像是釘子一般紮在馬背上,竟是紋絲不動。

    “唏律律!唏律律!”眼見一計不成,黑白花又生一計,他帶著李振江在寬闊的原野上快速的奔跑起來,左突右衝,時不時來上一個急刹車。當真是危險異常,李振江也好幾次都被他從背上甩下去。

    李振江緊緊的夾緊馬腹,雙臂環繞著黑白花的脖頸就是不鬆手。

    依照他目前的力量,哪怕是黑白花在特殊他還是一匹馬,被李振江這麽強大的臂力緊抱著脖頸這麽久也有些吃不消。

    最難受的莫過於喘氣了,李振江幾乎快把黑白花勒斷氣了。

    漸漸的,由於供氧不足,黑白花漸漸放慢了速度,開始變得溫順起來。

    李振江鬆開了環抱著他脖頸的手臂,知道黑白花算是屈服了。馬這東西很有意思,一旦屈服了就不會再反抗。李振江知道,從今天開始,這匹馬就真正的屬於他了。

    “你後你就叫大麥吧。”李振江思索了一陣惡趣味的說道。

    說實話,黑白花真的與大麥町犬很像,白色中帶著黑色的斑點。大麥町犬其實就是斑點狗,這是原產自南斯拉夫的犬種,李振江前世的時候在城市裏見到不少。

    大麥禿嚕的打了個響鼻,顯然對於李振江所起的名字並不感冒。

    那個給李振江介紹大麥的乞丐並沒有跟來,也許在他潛意識裏覺得交易已經完成,又或者,他覺得沒有人能真正的馴服大麥。

    事實上,除了李振江,真的很少有人能馴服大麥。

    李振江在京城中也見過不少戰馬,其中更是有老李視為寶貝的那匹汗血寶馬。大麥外表上確實沒有沒有那匹汗血寶馬俊,不過李振江可以肯定的是,真的較真跑起來,那匹汗血寶馬根本不是身下這貨的對手。

    李振江拍了拍大麥的脖子說道:“走了,方向向北。”

    大麥聞言慢慢的跑了起來,隻不過每跑上一會兒都會有些眷戀的回頭瞅上一眼,直到縣城再也看不見時,他才放開了速度。

    那可是真的叫做風馳電掣!

    這種感覺與坐在氣車裏兜風完全不同。

    李振江騎在馬背上,迎著狂風哈哈大笑,心情格外的舒暢。

    醉臥美人膝,醒掌天下權,這不是李振江的追求,他追求的是自由自在徜徉於藍天白雲下,放鬆自己的身心,放鬆自己的一切,以自己最真誠的熱情徜徉於山水之中。沒有都市的浮躁喧嘩,沒有宮廷的爾虞我詐,亦沒有為了生存忙碌的奔波。

    這種感覺真的很好!

    隻可惜,有些時候,人活的身不由己。

    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大麥帶著李振江走了多遠,反正是天黑的時候,他們也沒能看見一座城池。

    沒辦法,看來今晚隻能露宿林間了。

    李振江覺得這個時代雖然落後,至少林地隨處可見,找了一個長得比較發散的大樹,李振江一搭手,幾下就攀上了樹中間的部分,找了個最舒服的樹杈倚靠。

    今天是初八,月亮不是很明亮,天空中繁星似錦。

    明亮的星辰高掛天空,銀河的光帶也能清晰的看見,真的很漂亮。李振江想起了小時候在農村,那時候幾乎每天都能看見銀河的光帶,那時候覺得沒什麽。直到進了城市中,雖然每天夜晚的華燈都絢爛奪目,卻早已沒有當初的那一份感覺。

    正在李振江陷入回憶中的時候,一陣馬蹄聲在空曠的星空下響起。

    李振江順著聲音的來源看去,發現是一個人騎著一匹馬從另一邊過來,那人似乎發現了大麥,目標直奔這裏。

    走的近了,李振江才發現那人背上背著一個大包裹。

    由於李振江並沒有生火,再加上今天的月亮也不明亮,那人隻看見大麥,沒有看見李振江的身影。

    “不知哪位朋友在此留宿,在下杞縣濟世堂掌櫃徐然,路過此處,天色已晚,而野外留宿難麵有些不方便之處,朋友是否行個方便,我們輪流值夜如何?”徐然抱拳客氣道。

    其實他也不想今晚在外麵留宿,但是沒有辦法,此次關係到他們濟世堂生死存亡,他不得不跑一趟遠門買藥材,又連夜趕回。奈何身下的馬匹已經跑了一天,已經跑不動了,想要回到杞縣隻能等到明天了。

    濟世堂?李振江好像記得好多地方的藥店都叫濟世堂來著,在京城就有至少三家。

    樹枝一動,李振江從樹上跳了下來,對著那個徐然抱拳道:“出門在外互相照顧一下也是應該的,在下李川。”

    “原來是李公子,徐某多有打擾還望包涵。”

    “嗬嗬,哪裏哪裏,不知道徐掌櫃身上有沒有火石,這荒郊野嶺的不生點火這也就有些難挨了。”李振江這麽說,其實有沒有火他根本無所謂的,隻不過難得在這荒郊野嶺的見到一個人,還是什麽杞縣的一個掌櫃,也許他知道怎麽去杞縣。

    另一方麵,大晚上的,雖然來到這個世界這麽長時間,李振江還是沒有早睡的習慣,兩個人說說話似乎也不錯。

    “嗬嗬,這個東西當然有了。”

    李振江聞言眼睛一亮,這裏距離京城很近,冬天剛過自然有很多凍死的枯枝,李振江緊接著就將周圍的枯枝等收集了一堆。當然了,徐然也沒閑著。他也知道,在這荒郊野嶺的點上一把火要安全許多,大多數野獸都是害怕火的。

    更何況這個時候的天氣夜晚格外的寒冷,點上一把火也能好受些。

    李振江收集枯枝,他在收集枯草。

    當一縷明亮的火焰在空曠的天地間亮起時,李振江才看清,徐然乃是一個三十歲左右的中年人形象。

    在現代社會,三十歲還算是青年,在這裏確確實實是中年人了,在他們這個年齡,他們大多數人的子女已經結婚生子了。

    “沒想到李公子如此年輕有為。”徐然自然也是看清了李振江的長相。

    最開始的時候他還以為李振江是個二十幾歲的青年呢,沒想到竟然還是少年人模樣。

    年輕倒是真的,至於有沒有為誰知道呢?花花轎子抬人而已。

    “徐掌櫃說笑了,不知道徐掌櫃為何大晚上的連夜趕路?”李振江問道,其實就是找個理由嘮嘮嗑。

    “那小兄弟呢?”徐然笑道。

    李振江也知道這種打聽人幹什麽不好,兩人不熟悉,再加上李振江獨行不說,還連一把火都不點,難免讓人覺得他李振江可能心懷不軌。

    可以理解。

    李振江說道:“我啊,其實說來有些不好意思,我是離家出走了,結果什麽也沒帶,又不認得路,結果就成了你見的那副樣子,為了躲避野獸,我都爬到樹上去了。”

    見李振江說的有趣,徐然笑嗬嗬道:“原來是李少爺,迷路了也沒關係,這裏距離杞縣也不遠了,等明天一早你跟著我,兩個時辰就能到。”

    “那就謝謝徐掌櫃了。”

    “哪裏哪裏,誠如小兄弟所說的,出門在外不易,理應相互照顧一下嗎!”

    “哈哈!”李振江聞言一笑,覺得這個徐掌櫃挺有意思的。

    兩人在你一句我一句的說話間漸漸熟悉起來,李振江也知道了他為何如此晚了還趕路的原因。(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