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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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春已經好多日,可依稀還能感到冬天那刺骨的寒冷,張大力幹了一天的活,這會兒正扛著鋤頭往家裏趕,家裏離地太遠,回去晚了到家天都黑了,最近正是播種的季節,不能錯過最好時機,若不趁著下雨把種子播下去,將來收成肯定不好,這裏的人大多種植土豆和玉米,以大米為主食,蔬菜瓜果都是自家菜地種的,再圈養一些雞鴨,上山打點野味,肉類也就有了,基本上每家每戶都是自給自足。
張大力扛著粗頭慢吞吞走著,時不時遇到幾個同樣扛著鋤頭回家的,都是一個村裏的人,大家也都認識,雖然張大力話不多,但嘮幾句還是行的。
張大力的家在村邊上,房子總共就四間,除了自己的臥室、堂屋之外還有一間柴房,外加一個羊圈。小小的一個院子,一圈籬笆圍起來,看起來其實還挺不錯。
說起來,除了那間現在已經被完全改修過的堂屋,其他的全都是張大力這幾年親手修建的,村裏的人都知道,張大力力大無窮,又聰明能幹,人長得還很英俊,隻是可憐命苦,從小孤苦伶仃父母早亡,所以寡言少語沒事幾乎足不出戶。
張大力熟練的將鋤頭放在院子裏,開始燒火做飯,很快香噴噴的菜香就飄了出來,張大力炒了簡單的一菜一湯,一個人,倒也吃得津津有味。
這樣平淡的日子,張大力早已習慣,並且享受其中,隻是,一到晚上,這日子就變得有些難熬,什麽也做不了,點著燈還費油,躺著又睡不著,於是,隻能在漆黑的房間裏,睜著眼睛發呆,胡思亂想。
來到這個村已經七年,從開始的手足無措到後來的從容淡定,到現在的享受生活,他覺得這是上天賜予自己的重生機會,他很感激。
至於上一世,白手起家成為企業老總的他,是個十足的工作狂。無時無刻不在工作,直到猝死的那一刻,他才發現,四十年的人生中有三分之二都在工作,為了事業,他不顧老婆,不管孩子,孩子見了他都叫他叔叔,終於老婆跟他離婚,兒子更是不願意見他,就像陌生人一樣,現在想來真是悲哀,可是付出這一切換來的是什麽?他在辦公室裏猝死,就在他40歲生日那天。
唉,現在想想還覺得挺糟心的。
他從沒想過自己會是那樣的結局,更不敢相信的是,他沒死,睜開眼就來到了這個淳樸的小山村,重生到一個少年身上,一個無父無母,孤苦伶仃的,被餓死的少年身上,他不可置信,他惶恐,他不安,他想不通,不過,慢慢的,他終於想明白了,上一世自己的行為是多麽可笑,如今上天給了他一次重生的機會,他必定要好好生活,好好享受。
於是,他開始學種地,學養家畜,學打獵,學燒火,學做飯......慢慢的,他開始熟悉,開始喜歡,開始享受。
剛來的時候,這個少年的身體年齡應該是十七八歲的樣子,張大力是少年的名字,少年身材很高,卻極其消瘦,如今,卻是又高又壯實,生活也在慢慢變好,他的心也慢慢沉澱,仿佛整個人都已經融入這個村,融入這裏的一切,曾經的一切,都如過眼雲煙,隨風而去。
想著想著,張大力進入了夢鄉。
第二天天剛亮,張大力就醒了,起來洗洗臉弄了點吃的,再帶了幾個土豆,張大力就啟程了,土豆是做中午飯吃的,方便攜帶,又好吃,到時候和周圍的鄉親一起檢些柴火,放裏麵一燒,吃著還是很香的。
“大力這麽早啊”。
“王大哥你們也早啊”。張大力禮貌的應答著。
“哈哈,趁著早上多種點,我說你那塊地快種完了吧?”。
“還差點呢”。
“唉,不是我說你啊大力,都老大不小了,趕緊說個媳婦,家裏有人操持著,你在外麵幹活也帶勁,到時候再養頭牛,你幹幾天的活一天就給你弄完了”。
“大嫂說的是”張大力笑著回應道,這裏的民風很是淳樸,有話說話,跟他們說話,即便不是好話,聽著也舒坦,和他們相處,總是那麽舒心。
“就是,我像你這麽大的時候,小猛都7歲了”。
“我現在10歲了”牽著牛的男孩突然回頭大聲辯解道。
“去去,小孩子懂什麽”幾人哈哈大笑。
張大力一邊笑著,卻想起五年前,那時候自己剛來這裏兩年,在小溝邊地埂上撿到一個小孩子,狼狽不堪卻掩飾不住精致,精致得無法挑剔,十一二歲的樣子,粉嫩粉嫩的,粉雕玉琢一般,他當時就想,這孩子長大一定是個禍國殃民的美人胚子。小孩戒備的看著他,身上似乎有血跡,張大力猶豫再三,最終將孩子抱了回去。
小孩子警惕心很強,開始極為戒備,不說話,也不吃東西,張大力想到自己從未照顧過的兒子,心裏有些愧疚,對這粉雕玉琢的孩子,突然就親切起來,變得極其有耐心。
他總是笑著給他做吃的,無限的耐心,不管他怎麽戒備,耐心的給他洗腳洗手,抱著他入睡,雖然一開始小孩總是不願意,一個人戒備的縮在牆角,不過半夜總是不知不覺躺倒他的懷裏尋求溫暖,這時候他就會想起自己的兒子,十一二歲,還沒上初中啊,正是需要父母嗬護的小孩子,可惜以前的自己沒有意識到。
給他買了新的衣服,也就是這個時候,小孩子才開口,聲音軟軟的,很好聽,他說:“我不是女孩子”。
張大力笑了笑,搖搖頭,明明就是個小姑娘,還是個長得這麽好看的小姑娘,是了,古代的小女孩成熟的比較早,一般十三四歲就可以嫁人了,所以這孩子應該是害怕遇到壞叔叔而自我保護,張大力當時還在心裏感歎了一句,聰明的孩子。
不過,在張大力的耐心感化下,小孩子終於一點點敞開心扉,甚至變得很依賴他,雖然話還是很少。小孩說他叫小語,至於是小語還是小宇或者小雨他還真沒問,總之張大力覺得這麽漂亮精致的人兒,名字肯定也是很精致的,他覺得小語很配他。小孩子甚至學會了做飯,洗衣服,每天張大力去地裏幹活,家裏喂雞做飯的事就他來做,張大力還時不時的調侃他“若是你再大一點,我一定娶你做媳婦”每每總是說的小孩臉紅脖子粗給他一頓狂瞪。
現在想來,要是能一直這樣生活下去,也不錯。
大概生活了兩個月,有一天早上張大力起床就發現小語不見了,他找了一天,找遍了所有角落,都沒找到,就像他憑空出現一樣,憑空消失了,張大力突然意識道,小語可能是回去了,回家了,雖然他從沒說過,但是回想起離開之前小語問過自己他若是離開了,自己會不會想他,張大力就明白了。
生活還要繼續,張大力慢慢恢複到平靜的日子,雖然偶爾會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懷念身邊有個小人兒陪著。
想著想著,張大力到了自家地裏,這兩天他都在種玉米,這一塊地,別人家拉著牛犁地,半天就幹完的活,自己起早貪黑三天才弄得完,看來今年攢點錢,得去買頭小牛啊。
張大力先順著一排一排的挖好坑,然後在每個坑裏放底肥,底肥是羊圈裏羊踩了一年的糞,除了髒,臭,這是最好的肥料,離了它,這莊家可真不會長,更合理在古代,哪裏找肥料去?
放好底肥之後,再將玉米播到每個坑裏,為了保證出芽率,每個坑裏最好放兩個種子,不然萬一這顆種子發黴了,或是被蟲吃了,又得麻煩重新種,都放好了之後,就是用鋤頭將坑填上,土不用填太多,適量即可。
張大力上一世是工作狂,又是白手起家,吃苦的事沒少幹,所以這些農活對於他來說也隻是時間問題而已。
就這樣的工作,日複一日,張大力卻不覺得煩,現在的辛苦勞作,到收獲的那一天都會變得甜蜜,變得值得。(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