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談合作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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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陳剛雖然已經想到,宋可找自己就是為了收購高胖子股份的事情。可他確實沒想到,宋可竟然會提出這樣一個方案,按照宋可他們的方案,自己不用花一分錢,就可以得到麥田公司百分之二十的股份。這樣的方案,完全出乎陳剛的意料。不過,陳剛覺得,這樣的方案對自己是有利的,自己沒理由不同意。宋可的目的很清楚,明顯是看上了自己的創作能力,他無非是想利用自己的創作能力,把麥田公司做大而已。這樣的想法,陳剛非常理解,商人嘛,誰還不希望自己能夠管理一家大公司,享受成功者的喜悅呢,是不是。
而對於陳剛來說,能夠用幾首歌就換來麥田公司百分之二十的股份,簡直就是天上掉餡餅的事情。10首歌,很多嗎。自己至少記得上百首歌【吹牛的】,就算是每年用兩首歌,也足夠自己用幾十年。當然這是笑話,因為最多20年後,原本的作者就會寫出那些歌。不過,也夠了,20年嗬,20年後,自己很可能已經退休了。到時候拿著花不完的錢,找一個山清水秀的地方養老,管他外麵洪水滔天。至於說抄襲的節操問題,節操有什麽用,值得幾個錢。要知道,2002年宋可就會和華納合並,到時候自己隻要把股份轉讓給華納,那就能夠給自己帶來一大筆錢。和那麽大的一筆錢相比,節操,要節操有什麽用,能當飯吃嗎。
宋可看到陳剛答應了自己的提議,就連忙站起來說:“那就走吧,還等什麽呢,現在就去我們公司,把合同簽了。”
陳剛帶著李萌萌跟著宋可來到麥田公司,沒想到王金華竟然和王天後也在公司裏等著宋可。看見陳剛就笑著說:“陳總,真是人生何處不相逢啊,沒想到在這裏也能見到陳總。陳總,來來來,我給你介紹一下,這位就是王天後,你應該認識吧。”
認識,當然認識了,不就是在原來那個時代專門啃嫩草的女人嗎,怎麽可能會不認識呢。“認識,當然認識。王天後久仰了。王總,你真是交遊廣闊嗬。”
“陳總的大才,我才是久仰了。陳總,能不能找你約歌嗬。”王天後倒是真的想要結識陳剛,在圈子裏打拚多年的王天後,當然知道在內地要想發展,必須要和這些大公司的老板處理好關係,否則將會是寸步難行。王天後因為和王金華的關係非常好,所以,他也從王金華那裏知道,王金華想要和陳剛合作的事情,更知道王金華為什麽要放棄和其他公司的談判,甚至寧肯終止和香港那邊的明星談判,也一定要和陳剛合作的原因。能夠讓一個廳級幹部低頭的人,換了自己,自己也一定要和他合作。這樣一個人,絕不是自己這樣一個歌手惹得起的人。所以,今天既然碰巧認識了陳剛,他當然希望能夠給陳剛留下一個好的印象,為以後的合作做好鋪墊。
陳剛雖然對這個女人的印象不好,但也隻是對他私生活的印象不好。但是,對他的歌曲還是非常喜歡的,這個女人的歌曲確實很好聽。現在既然這個女人要找自己約歌,能夠賺錢的機會怎麽能放過呢。至於說王天後的那些私生活,和自己有什麽關係呢,隻要那根嫩草不是自己,別人願意被老牛啃,關自己屁事,是不是。“約歌嗎,當然可以。不過,王天後,找我約歌可是很貴的,每首歌100萬人民幣,對吧,宋哥。”
宋可差點就噴出一口黑血,黑,真特麽黑。呢嗎,一首歌就要人家100萬人民幣,你怎麽不去搶。隻不過因為現在要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和陳剛簽署合同,不好意思揭穿陳剛的厚臉皮,隻好敷衍說:“是啊,陳總是內地的天王,他的歌曲確實不便宜,是要100萬一首歌的。”
王天後城市的經紀人不願意了,什麽啊,一個內地的音樂人,憑什麽一首歌就要100萬人民幣。“陳總,就算是香港和台灣那邊最有名的音樂人,他們的歌曲也達不到100萬人民幣,你開的這個價格,實在是讓人難以接受,也沒有說服力啊。”
“嘿嘿嘿,難以接受,難以接受就不要接受吧。至於說什麽香港台灣的音樂人的歌曲值多少錢,那和我無關。我開出的價格,是我的歌曲的價格。嘿嘿,說服力,什麽叫說服力,你覺得什麽才是說服力,我的專輯賣出上千萬張,算不算說服力。你覺得你說的香港台灣那邊的音服力在那裏。嘿嘿,他們的歌曲要想賣出和我的歌曲一樣的價格,就必須要讓他們的專輯賣出和我一樣多的數量才行,否則,就不要跟我說什麽說服力的話,他們不配。”
王天後看到兩人要鬥起來了,連忙把話題岔開說:“陳總,是什麽樣的歌曲,能不能給我看看,如果我喜歡,100萬一首歌,我買了。”對王天後來說,100萬而已,又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情,沒必要為了100萬得罪這樣一個背景深厚的人。再說了,陳剛的歌曲,王天後也是聽過的,說實話,王天後自己也是非常喜歡那些歌曲的。他也知道,自己的經紀人之所以會有那樣的疑問,並不是他不知道陳剛的名氣,也不是他不知道陳剛的歌曲好聽,而是他已經習慣了內地人在他們麵前低三下四的樣子,他們已經習慣了在內地人麵前高高在上的感覺。現在陳剛的態度讓他不滿了,這才是經紀人對陳剛不滿的原因。隻是王天後不允許這種情況繼續下去,所以,他決定隻要陳剛拿出的歌曲質量不是太差,他就一定會買下來,就當是和陳剛結個善緣了。
“歌曲在家裏,這樣吧,我唱幾句給你聽聽,如果你覺得好,我們再接著說。”看到完後點頭,陳剛就把‘傳奇’‘因為愛情’這兩首歌,每首歌唱了幾句出來後,問道:“怎麽樣,還可以吧。”
什麽叫還可以啊,簡直是太可以了。這兩首歌,王天後一聽就喜歡上了,買,一定要買下來。“陳總,這兩首歌我買了,給你支票。陳總,什麽時候能夠把歌曲交給我。”
“王天後,要買歌可以,不過,我有個條件嗬,因為這兩首歌,是我寫給我以後要拍的戲裏的插曲,所以嗬,歌曲我可以賣給你,但是以後如果我拍戲需要的話,我必須要能夠無償使用這兩首歌。另外,你不能讓其他公司的電影和電視劇使用這兩首歌,如果你同意,我就同意把他們賣給你,怎麽樣,同意嗎。”
王天後和經紀人互相看了看後,就答應下來了。陳剛看他們已經答應下來,就對宋可說:“宋哥,麻煩你再幫我準備一份合同,就按照我剛才說的準備。”說完後,就扯過一張紙,開始寫歌曲的詞曲。
“合同我來準備吧,反正我現在也沒事,就不麻煩宋先生了。”王天後的經紀人連忙站起來說道。他今天真是鬱悶,這麽多年了,在內地,還從來沒有人像眼前的這個男人一樣,完全不給自己麵子。這麽多年了,自己接觸過的那些內地的音樂公司,哪一個對自己不是畢恭畢敬的。本來他是想阻止王天後買歌曲的,隻是他看到王天後給他遞來一個眼色,就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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