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篇:抵達英國,歲月這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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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國倫敦,這是一座因為用煤過度而永恒霧霾的城市。

    八年之後的2013年,喬默笙終於兌現自己多年前的承諾,帶著程曦和他們的女兒一起來到了這座城市。

    下了飛機走出機場,室外下著潮濕細雨。機場閘口,已經有一位高大西方男士在那裏等他們。

    看到喬默笙牽著家人走出來,走上前,禮貌恭謙,“喬先生。”

    黑色賓利載著他們一家三口去往酒店。

    事實證明,喬默笙是會玩會生活的男人,回到酒店簡單洗漱之後,他們出發去倫敦眼,從高空中俯瞰整個倫敦的美景。

    接著去大英博物館,然後在門口匆匆吃完一個幾英鎊的熱狗和廉價咖啡,又趕著去英國芭蕾舞團觀賞《仲夏夜之夢》。

    那裏有世界一流的芭蕾舞演員和舞台。走出音樂廳,程晨已經倚在程曦懷裏,睡得香甜。

    夜色微雨下,倫敦大橋迷人大氣,整座城市沉浸在一種別樣安靜氣氛之中。街道幹淨濕滑,在燈火下,泛著濯濯的光。

    兩人身後,那輛黑色賓利緊緊跟著。喬默笙將程晨放在轎車後座,用毛毯蓋在她身上,自己則牽著程曦漫步在倫敦街頭。

    不遠處的公園裏,有年輕人在玩直排輪,對麵則是威嚴莊重的聖保羅教堂,倫敦大橋成為兩人背景。

    “多少次午夜夢回,都是這樣的場景。你挽著我的手,雨聲纏綿,倫敦大橋緘默沉靜。腦海中常常會想起有一首兒歌,說倫敦大橋倒了,但她佇立了上百年,從來未倒。”

    細雨夜風,將程曦忽然響起的話語打得縹緲忽遠,聽在喬默笙耳裏,支離破碎。

    2012年,倫敦奧運會過後,顧瀚讓程曦來英國談一份合約。那是她第一次踏足這個國度。

    她至今還記得,那客戶是一位英國本地人,長久居住在巴斯小鎮,從事輕紡業生意,是一位環境富庶的中產階級。第一次見麵的地點就約在她和喬默笙這次入住的酒店。

    是個大約四十歲不到的西方人,身形高大,戴一副無框眼鏡,手中夾著一本厚厚的原文書。

    他也喜歡穿深色的厚羊絨大衣。程曦看著他將大衣掛在椅背上,笑容內斂有禮,舉止恭謙,說話時,用許多的敬詞和詢問句。

    “我可以為你買一瓶水嗎?”

    “我可以為請你吃一頓便飯嗎?”

    “如果您不介意,我非常願意帶您去倫敦遊覽……”

    生怕自己的好意會造成對方的負擔。

    於是程曦知道,喬默笙天然冷漠本質外的謙謙有禮,原來源自於這個君子國度的長年累月熏陶。

    後來簽合同時,有一疊英鎊從他手邊的書中不小心掉出來。程曦替他一一撿起放到他麵前。

    那英國男子竟狡黠一笑,“怎麽辦,竟被你發現我瞞著妻子藏起來的私房錢。”

    程曦慢慢笑起來,抬眸,在朦朧間似乎看到喬默笙熟悉身影。幾乎沒有一絲猶豫,在10月深秋落雨的倫敦街頭,她穿著單薄白色襯衣,瘋狂追趕著心中那抹深切思念了經年的人影。

    不久後,在倫敦大橋旁,那中年英國人終於找到她。細雨中,她清秀小臉上灑滿水滴,有些眷戀地粘在她俏長睫毛上,晶瑩迷人,仿佛滴在嬌豔玫瑰上的雨露。

    每個人心中的荒涼,旁人都無能為力。他隻是用手中黑傘替這女人擋去風雨,無聲陪伴。

    那一刻,陷入思念情緒中無法自拔的程曦不會知道,他心中不知多豔羨著這失落流淚的女子。

    芸芸眾生,平凡生活。在許多許多人眼中,愛隻是一個人生命中極小極小的一部分。

    因為愛情無關溫飽,無關收入,甚至有時候,連身體的某種本能需求也牽扯不到愛情本身。愛,從來都是件極度奢侈的事情。

    這男人活了四十多歲,少年時發狠念書,成年後平靜工作。到了適當的年紀,遇上一個合適的女人,從此結婚生子。

    愛是什麽滋味?他隻能從書籍和電影中,看到,讀到。浪費半生,卻從未親自經曆到。

    漫長而瑣碎的半生歲月裏,每天都是那張臉孔,日子久了,連與她睡覺都變成好似齒間嚼蠟。每一天都是相同食物:土豆生菜偶爾牛肉,味覺在一天天失去功能,餓了便吃,不再有講究。生活枯燥乏味。是,沒有濃烈的悲傷,卻同樣也沒有豐盈的喜悅。

    他望著眼前的美麗女子,她臉上的思念神情是如此迷人,五官在夜色下泛著好似玫瑰一般耀眼的光芒,哪怕悲傷著,都仿佛拉斐爾筆下最傑出的人物畫像。

    她定然是異性心中會收藏在歲月和心坎間悄悄眷戀的那種女人。仿若一個人一生中唯一一次的初戀,美麗純淨,令人心動。

    於是他長久麻木的感官開始一點點複蘇,心中會不由自主地旖想,若在這世上,也會有一個這樣的玫瑰女人淚眼婆娑地思念著自己……

    又或者,在有生之年,他也能夠擁有一份深刻雋永,無關物質和理智的感情……

    他不禁深深羨慕起被這女人思念的那位不知名的男人。

    時光永遠悄無聲息地流逝著。從2012的深秋轉到2013年的冬季,溫暖車廂裏,喬默笙沉默緊握著她的手。

    雨滴落在車窗上,一顆顆散落四處。街燈溫暖,照在玻璃上,使那些原本透明的雨滴漸漸有了色彩。

    情絲牽絆,回到酒店客房。喬默笙吻著她,淋了雨的衣裳零零落落,散落在房間四處。

    腦海中,想象著她曾經獨自一人到過這個城市,可能欣賞過他曾經一個人看了無數次的風景,亦走過他曾經坐過的餐廳,去過他常去的街角書店。

    多久了?他們總是不斷錯過又不斷思念;不斷尋找又不斷迷失。愛在每一日的兜兜轉轉中被磨折出一道道被時光壓過的褶子。

    那深色縫隙間,在無人留意到的黑暗角落裏,浸滿兩人深愛痕跡。

    意識和身體沉淪迷亂間,她根本無力抗拒喬默笙潮水般洶湧的需索。身體軟成一池水,在他懷中,一寸寸吞噬著男人的理智。

    她雪色肌膚在他的一個個深吻下開出一朵朵嬌豔花朵。喬默笙抱著她,滾燙臉龐揉著她微涼小腹。

    一聲格外沉重的歎息聲從他口中慢慢溢出,“小曦,我多怕丟了你。”

    程曦閉著眼,微笑著倚在他厚實胸膛,粉唇貼著他的心髒,她也怕。怕花盡一生的運氣卻再也無法與他相守。

    但,很顯然,他們到底還是被命運眷戀的幸運兒。那被每個人掛在口中心間不停歌頌掛念著的愛情,他們幸運地親身經曆過,並且依舊經曆著。

    三日後,他們一家三人在12月8日淩晨時分抵達英屬維爾京群島。氣候一下子從寒冬轉至炎熱夏季。

    隔一天就是喬盈盈的婚禮,眾多賓客都已經陸續抵達。一場婚禮,眾位賓客親眼見識喬家的雄厚財力。喬家出錢包下了整座五星級度假酒店給來參加婚宴的客人們住,還有數艘遊艇供客人們出海遊玩,就連男方家請的客人也細致照顧。

    有吃有喝有玩,皆大歡喜。

    程曦和女兒旅途勞頓,在酒店房間裏一直睡到中午才慢吞吞醒來。喬默笙不在房間裏,程曦帶著女兒下樓吃午餐。

    一整個酒店,都是喬家和伊家的親戚朋友。許多麵孔都很熟悉,程曦的目光從他們臉上劃過,心想,大約s市過半的名人都來了這裏吧。真是不得不佩服喬家的影響力的。

    雖然做足了心理準備,但在這裏見到嶽蘭蘭,程曦還是有些小小意外。

    “程曦。”嶽蘭蘭主動上前與她打招呼。“蘭姨姨。”程晨乖巧喚她。

    她看著程曦,“我知道你有疑問,我是跟著雷冉一起來的,這次沒有什麽交易,他隻是帶我來玩。”

    嶽蘭蘭說著,轉身朝著身後的雷冉甜甜一笑。雷冉正與喬子硯坐在一起說話,感覺到她們注視目光。喬子硯抬起頭看了程曦一眼,臉上沒有太多情緒。

    程晨一見喬子硯,瞬間拋棄程曦,跑到他麵前,也不問人家樂不樂意,徑直撲進喬子硯懷裏,“嚶嚶嚶,魯魯修蜀黍……”

    喬子硯原本妖孽酷酷的臉頓時有輕微抽搐,低頭淡淡看了程晨一眼,兩隻手指拎著她的衣領讓她與自己保持一段距離。

    程晨可憐兮兮,看著他,“魯魯修……”

    “我不是。”喬子硯才不要被這小屁丫頭當成什麽漫畫人物來迷戀。

    “你是!”程晨幼小的心靈微微受挫,嘟著嘴。

    喬子硯抬眸看了眼一味袖手旁觀的程曦,微有些咬牙動作。

    程曦適時放下手中刀叉,“程晨,過來。我們去找爸爸。”

    她自然而出口的“爸爸”兩字,不知為何刺痛了喬子硯的心,他閑閑看了眼小臉寫滿失落的程晨,問她,“想抱?”

    程晨眨眨眼,忙不迭點頭。

    他挑眉,看了眼慢慢走過來的程曦,“叫一聲爸爸,我就抱你。”

    程曦臉色一沉,“喬子硯。”

    程晨這下糾結了。她歪著頭,皺著小臉,“可是我有爸爸了。”

    喬子硯輕抿一口紅酒,看著小程晨,表示愛莫能助。

    程曦簡直無語,這男人分明是故意想要挑起事端。

    小程晨苦著小臉,“嗚嗚嗚,我才不要魯魯修大人做我爸爸,魯魯修大人必須是我親愛的啊……”

    “噗。”雷冉不小心,一口酒噴出來,正好灑在喬子硯身上。喬子硯冷冷掃他一眼,麵色極度不善。

    想想也是,堂堂喬子硯,居然被一個五歲不到的小孩言語調戲,麵色不善已經是克製了。那也是看在她是程曦的女兒份上。

    程曦上前要把這熊孩子抱走,誰知她卻賴在喬子硯身邊不肯走。這逗比小孩思來想去,終於想到一個折中的法子。

    她眼巴巴看著喬子硯俊美的臉,“那我叫你魯魯修爸爸行不?”

    “可以。”喬子硯簡直像是皇帝開恩。

    “不行!”程曦喝斥女兒,還魯魯修爸爸咧,這死孩子是要讓喬默笙徹底暴走的節奏啊。

    程晨委屈看了眼程曦,“媽媽,為什麽?那我也叫顧瀚叔叔叫瀚爸爸啊……”

    程曦語塞。見程晨幾乎整個人粘在喬子硯身上,撇撇嘴,轉身回到自己那一桌,心想,果然是女生外向。見到美男就忘了娘!

    嶽蘭蘭含笑望著程晨,“我也想有個像小程晨這樣的女孩。活潑聰明,這樣的孩子將來長大才不吃虧。”

    程曦慢慢將目光轉到嶽蘭蘭身上,一段時間不見,她的麵色比上次程曦見到她時好了許多,眼眸間的悲傷和沉重也散去許多。嶽蘭蘭原本就長得美豔,這會兒又精心打扮過,很自然吸引這在場很多異性的目光。

    嶽蘭蘭凝著手中喝了半杯的咖啡,“小曦,我已經有一個月沒有見過他了。我現在跟著雷冉。”

    程曦看她一眼,“真的忘得了嗎?”十五歲到現在,那畢竟是一段很長的時光。就好像她與喬默笙,認識八年而已,卻已經抵得上許多人的一生。

    ------題外話------

    過節太傷了。_(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