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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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話音未落,那熊氏大呼是我勾引他的,要殺殺我!我沒理她,繼續道:“念在其有軍功在身,免於死刑,但違反男女分開管理,不準私通的命令也要處懲,判罰20鞭。”

    下麵立即議論紛紛,交頭接耳,我又拋出一個炸彈:“犯婦熊氏有孕在身,行動不便,要求童山服侍其生產完畢,童山務必盡心竭力,在取得熊氏同意後可以結婚。”

    我看到要講話的孟山陽,一擺手製止他,然後大聲道:“大家一定奇怪為什麽會怎麽便宜童山?就因為是我的愛將!不是,你們不要有這些亂七八糟的想法,你們都是我的子民,我一視同仁,當然他有軍功,這隻能免於死刑。這主要是因為我規定了不合適宜的規定!男女不得私通是因為我們初來這裏,環境不容許。但在環境好了後就應該廢除!但我卻忘了,是我的疏忽!不然沒有孩子,以後我們靠什麽和獸人戰鬥?我們在這裏戰鬥不就是為了孩子們不要再受奴役嗎?所以我錯了,我錯哪了?不是我不想,而是確實我下了太多的命令,不記得了!那怎麽辦?就要靠人提醒!怎麽提醒呢,沒有依據啊!法律!隻有法律製定下來,人人遵守才可以!我宣布下麵將有孟山陽、曹聞道、林伯川和大家推舉的人一起製定法律,並公布出來,刻在這裏讓每個人知道,每個人都要執行!就象我的軍令一樣!大家不要以為命令可以挑錯,但軍令絕對不行!知道童隊長為什麽要挨鞭子?他違反了軍令,雖然是錯的,但他也要執行!下麵我宣布撤消他的職務!因為他違反了我的軍令!命令錯了可以反映,但也必須立即執行!這是我規定的第一條法律!大家記住了。”

    “大家還有疑問,為什麽不處罰熊氏?丈夫死後,那女人受寡是我們的規矩!我今天就要告訴你們規矩變了,男人可以續弦,那麽和男人一樣對我們有貢獻的女人就可以改嫁!因為我要規定女人不用守寡,如果丈夫死亡後,可以改嫁!當然如果丈夫還在世,和人私通要和激an夫一起被處斬!而強迫寡婦的壞人將被處極刑!大家要問了?熊氏雖然是弱質女流,但和這裏大多數人一樣做出了自己的最大貢獻,我還知道當年我們剛來時童山受傷,就是她一把屎一把尿的照顧,才救回童山的小命!我還記得在第一天砍樹時是她帶人冒雪為伐木隊送來了熱水。我還知道她白天在伐木隊工作,晚上還要照顧孩子,是在她手中孵出了第一窩小雞!這樣的女人是我們華族的驕傲!她應該獲得和男人一樣的尊嚴!男女平等,將是我們華族的風俗、傳統!”

    隨後我召集“議會”議員們開了個“立法會”,詳細告訴他們立法的意義和注意事項:“大家都知道以後要發展壯大,不可能就永遠這1500人,我不可能一直靠命令管理大家。我下了太多的命令,不記得了!那怎麽辦?就要靠人提醒!怎麽提醒呢,沒有依據啊!他說這樣,你說那樣,我不記得該聽誰的,怎麽辦?再說萬一我哪天不在,回不來?怎麽辦?孟政務、聞道、伯陽你們管的很好,很有威信,也得到了大家的信任,我也很放心。但以後官員多了,他們能和你們一樣嗎?出了事,他們都學我剛才講的‘下過的命令我不記得了’,又有誰能提醒他們?而且你們能保證所有人不徇私枉法?如果都用‘下過的命令我不記得了’推托怎麽辦?老百姓怎麽相信?相信誰呢?據我所知現在許多打架鬥毆的喜歡找曹聞道斷案,為什麽?因為他判的輕,判的快!甚至不是士兵的也找,能行嗎?想找誰就找誰,要官員幹嘛?大家都當算了!隻有法律製定下來,人人遵守才可以令行禁止!規則必須建立,秩序必須維持。隻有看的見摸的著,人人都知道並遵守的法律才能建立秩序,才能讓我們的民族永遠繁榮昌盛!”

    一石激起千層浪!通過這次不僅通過法律,還帶來了婦女大解放,300多對夫妻歡天喜地的搬到一起,那些沒老婆的男人都急瘋了!恨不得立即南下搶他十個八個,不過暫時不行,要chun耕了。在黃尚龍的計劃中,未來糧食生產是農業生產中的重頭,畢竟要初步在那裏站穩腳跟,吃飽飯是第一要解決的問題,同時其他農副產品也會涉及,畢竟這些才是利潤相對高一點的產品,今後的發展需要資金支持,所有一切的可能都要去考慮。(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