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什麽?叫ip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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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胡一亭傷腦筋起來,他真沒考慮過起名,“我沒想過,你們看呢?”
胡一亭不想抄襲前世名稱,比如ipod、iriver、Hi-Res之類,既然這次重光改寫了曆史,那何不創造一個新名字出來呢。
羅爭:“我們部裏倒是想過幾個名字,比如Music-box之類的,但我覺得都很土,既然是要在全球發售的,就得起個英文名,必須新潮又好記,以後能成為MP3播放器產品的代名詞。我們雖然注冊了MP3播放器的基礎專利,但劉沈知識產權事務所的律師說這個專利雖然拿到手了,但不能確保別人無法製造,也就是說專利可以維持有效,但阻止對方仿製生產的訴訟請求很可能被法庭駁為無效,隻能判決收取專利費。”
康耀祥皺眉道:“這可麻煩了,你們專利是怎麽注冊的?”
羅爭:“條款很多,但重光MP3播放器基礎專利的核心特征有兩條,第一,音樂被以MP3格式存儲在閃存中;第二,對音樂進行MP3解碼並播放。”
王麗麗:“這不是很簡單易懂嗎?既然都已經拿到了中美和其他十一個主要市場國家的基礎專利了,為什麽可能上訴失敗?”
法務總監劉仁寬解釋道:“王總,這也是沒辦法的,一般來說知識產權專利隻能確保專利持有方得到專利費的合理補償,但很難阻止對方繼續生產,法院一般傾向於保護本國企業的利益,隻會判定專利費的比例,而不大會判決對方停產。
像現在我們在U盤的維權上就遇到了類似的問題,深圳幾個小廠聯合起來跟我們打官司,他們擅自仿造了我們的U盤控製器並投片用來組裝U盤,但沒有冒用別的大品牌,用了他們自己的商標,法院目前就傾向於對他們處以一筆罰金,大概十萬塊錢左右,另外責成他們今後向我們繳納每塊U盤售價3%的專利費。
當然我們並不同意法院提出的這個意見,所以目前官司還在打,不過說老實話,這個案例是很壞的口子,即便法院接下來同意提高專利費比例,我們也將麵臨市場上大量仿製產品出現井噴現象。
而且目前業界都在關注這個案子,一旦這次訴訟結果出來,我們的U盤控製器很可能被大量仿製,我們依靠專利壟斷形成的的高利潤時代就會終結。”
胡一亭麵色難看,他心知專利就是這樣,你能造出來就可以討價還價。
劉仁寬繼續道:“U盤控製器不存在什麽高難度的製造工藝,山寨廠商完全能委托那些擁有一微米製程的晶圓廠大量仿製,今後甚至能進行修改,推陳出新,所以指望他們不造是不現實的,一旦這個訴訟結束,重光恐怕就要停止投片U盤控製器,轉而開始靠專利授權費過日子了。因為我們之前授權的那些大品牌也會從此停止采購重光的控製器,而開始自行設計和生產自主知識產權的控製芯片,轉而以專利授權費的方式向我們支付費用。”
康耀祥歎口氣:“這點我早就有過預估,高價賣控製器的好日子長不了,這次訴訟一旦判決下來,我們的控製芯片就得大幅降價。”
王麗麗皺眉道:“再降也沒法和那些小廠競爭,我們的控製芯片每塊售價200元,投片成本才一元,這裏麵利潤空間太大了。
我看要不還是和那些山寨廠商和解吧,今後重光的U盤授權將采用開放式,誰都可以造,但必須用我們的控製芯片。”
胡一亭表示同意王麗麗的觀點。
劉仁寬道:“我們已經和對方談了,但似乎這些小廠背後有人在慫恿他們把官司打下去,所以並不買賬。”
伍恒遠咒罵道:“不管他們背後是誰,這是打算終結我們的暴利啊,這樣一來我們今後就沒法賣控製器,隻能靠收專利費過日子,這幫王八蛋!”
胡一亭無奈:“我知道早晚會有這麽一天,隻是沒想到這一天來的這麽快,這還沒到97年,這幫山寨廠商已經翻了天了。”
康耀祥安慰道:“幸好我們不是隻靠U盤活著,重光必須不斷前進,不斷拿出新產品才能確保領先優勢,才能活下去,胡總這話是你說的,我一直都記著。”
胡一亭點頭:“你提醒的好,咱們不說這個了,還是說回取名的事吧,這樣,大家每人在紙上寫個名字,多寫幾個也行,然後我們投票選一個,不用太費神,三分鍾吧!要求是英文,不一定是單詞,詞根組合也行,縮寫也行,聽著新潮就好。”
於是大家都開始琢磨起來,冥思苦想著,像胡延安這樣英文不行的索性就不去想了,隻琢磨中文叫什麽好。
三分鍾後大家都拿出了自己的創意,羅真拉了塊白板過來,把名稱全部寫上去,於是開始投票,最終大家居然還是擁護胡一亭,選中了他寫的ipod。
這個結果實在令他哭笑不得,心說我就是無腦抄襲一下蘋果01年的新產品名稱,你們怎麽會覺得這個名字好呢?
“你們太給我麵子了吧?這名字有什麽好嗎?我看羅爭這個HiFi-card就挺好啊?還有王寶良起的的這個cool-FM也不錯!”
大家都笑了起來,羅爭道:“胡總你就別謙虛了,我也投給你了,你這個名字起的既有趣又有科技感,pod不是惠普那個performance-optimization-datacenter性能優化數據中心的縮寫嗎?又可以是豆莢和一群鯨魚,或者是Plain-Old-Documentation置標語言的縮寫?總之這個名字很有味,感覺寓意很豐富。”
康耀祥也笑道:“我也是這麽想,感覺前麵加個i之後,整個語境變得特別簡練,很有力量,關鍵是字母少,容易記。”
吳桐和蔡逸中夫婦也都連連點頭,說這個名字很好記,又很有味道,適合當商標。
大家見這兩對美國新移民都這麽說,更覺得這名字很容易被外國人接受,於是更堅持要用胡一亭的創意,這讓他哭笑不得。
王麗麗更是稱讚道:“這個p和小寫字母d中間夾了一個o,看起來像個對稱圖形,胡一亭你怎麽想出來的?這個名字從美術設計上來說就很完美呢!”
“好……那……那就ipod吧……”胡一亭被說得傻了眼,略微有些遺憾的同時,又覺得曆史真是捉摸不透,“看來蘋果當年選的名字的確很牛啊……喬幫主在品牌形象塑造上真的是有些品味的……”(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