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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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多麽美好的體驗都會成為過去,無論多麽深切的悲哀也會落在昨天,一如時光的流逝毫不留情。生命就像是一個療傷的過程,我們受傷,痊愈,再受傷,再痊愈。每一次的痊愈好像都是為了迎接下一次的受傷。或許總要徹徹底底的絕望一次,才能重新再活一次。
——餘華《第七天》
***
他做了一個夢。
夢裏他二十七,走過繁華的都市與喧囂的人海,走過聚光燈下的舞台與黑暗的小巷,佝僂著瘦弱的身軀,和所有人一樣掙紮在井裏去尋找那一抹光亮。
後來那束光亮真的出現了,他跟許多人一樣瘋狂地向他跑去,但是不一樣的是,他跌落在地,以為自己要抓不住那束光的時候,光照耀在了他的身上。
白弼醒了過來。
清晨的陽光還沒有那麽刺眼,溫暖的光束在他身上灑下了金色的光輝。白弼坐了起來,揉了揉眼睛,忽地想到,三年已經過去了。
三年前,因為無法承擔起清曜的上學費和醫藥費,以及他貧血的身子無法再拚命地做兼職,他忍痛將自己設計的圖紙賣給了賈戚——也就是那個三姆兒。他得到了二十萬,但是取而代之的,他失去了賈戚用這套衣服在時尚界贏的了銀獎的榮譽。
賈戚靠他設計的西裝獲得了蕾莎設計獎的銀獎,自此登上了設計的舞台,開始讓人備受關注。想到這裏,白弼就歎了口氣,算了算了,如果是他,也沒有機會將這套設計展示出去,但是那二十萬,能夠救他於水深火熱中。
而小孩兒——
三年過去,小孩兒已經十七,他也已經二十多歲了。然而對他活了兩世加起來要半百的人來說,十七歲的清曜依舊還是個小孩兒。因為事故發生太多,而突然間發狠的清曜,以t市第一名的成成績,考上了新港高中。
他不會忘了那日,新港的老師風風火火趕來,想要把清曜挖掘去新港高中的日子。那個時候百花社區的人都驚詫得合不攏嘴,如果不是白父白母都不在,他真想看看他們臉上那變幻莫測的神情。
白弼抿嘴一笑,把頭埋在了枕頭裏。忽然,一個人輕輕的推了推他。
白弼把枕頭移開,映入眼簾的是一張少年的臉。少年的眉眼漸漸長開,曾經稚嫩的臉龐慢慢像前世那樣精致,並不像這個會長青春痘年紀的皮膚光滑如瓷,濃密的睫毛在白皙的眼瞼下投下了陰影。烏黑得如同夜色一般的瑪瑙眼睛裏看不出什麽情感來,但是偏偏帶著一絲溫柔,他美得像希臘神話中的少年。
即使是看著少年長大的,白弼每日起床還是無法抵抗少年的盛世美顏。於是他咳嗽了兩聲,老臉一紅掀開被子,一邊穿鞋一邊欲蓋彌彰地問道,“以後叫我在門口敲門就好了……不要老是湊近我。”
少年……應該說是清曜,毫不在意地走到了他的麵前,低著頭看他穿好鞋,很自然地幫他整了整睡衣的領口道,“我做好了早餐,你吃完再去上班。”
十七歲的少年聲音不複曾經那麽清涼,因為變聲而刻意壓低了聲音,顯得很是低沉。白弼揉了揉睡眼,“辛苦你了。”
來到了客廳,木質的桌上已經擺好了香醇的豆奶和薄餅。豆奶是白弼提前一天用豆漿機做的,薄餅是清曜一大早起床煎的,還熱乎乎的。白弼梳洗完畢,就坐上了餐桌。
這一套六十平米的屋子,距離新港高中挺近,就在新港城附近。清曜每日都騎單車上學,大概十多分鍾也就能到。因為t市是個大市,新港又在濱海,交通也十分發達,公交車也有直達的。
這套房子是洪晴幫忙找到的。這是她同事因為要出國所以空出來的屋子,本來一個月三千多的房租,如今也被降到了一個月一千。對於洪晴,白弼是感激的,但是想到前世白父的死,白弼又覺得一陣無力,重活一世,要挽回和考慮的事情,太多了。
“你吃完就去上課吧,”白弼喝了一口豆漿,興致勃勃地問,“你最近在學校怎麽樣?”
清曜站起身,穿起了製服。黑色的製服在他修長的身軀上顯得更加挺拔,“就是那樣。”
“那樣是哪樣?”
清曜扣著口子的手一頓,微微一笑道,“你要是想知道,你自己來找我啊。”
白弼啞口無言。若說他沒有去看清曜,那是假的。清曜的上課時間是上午八點,他去上班的時間的是九點半,每次都會提早半個小時去新港高中看看清曜。他很自豪清曜現在以最驕傲的姿態站在了高處,但是他也不想讓這個成績一流的貴族高中的同學們,知道清曜是領養的。所以除了第一次報道他有跟去,這兩年來,基本沒有去過學校。
清曜已經高三了,他應該是一個貴族的子弟,或者財閥集團老板的兒子,而不是和他一起擠在六十平米的屋子裏每日給他做早飯的人。
當然這些清曜是不知道的,每日清曜回來都會“撒嬌”似的讓他去他學校走走,當然都被白弼給搪塞過去了,所以清曜的表情總是十分失落,但是第二天又會鍥而不舍地開始讓白弼去學校裏找他。
“你在學校肯定很好。”白弼也回敬他一個笑容,“我不用去找你也知道。”
清曜扣完最後一個扣子,有些失落地垂下了眼皮。少年本就精致的麵容在露出這樣的神情,總是讓人於心不忍,“你為什麽總是不肯來見新港?我讓你丟臉麽?”
“不是啦。”白弼按了按自己的太陽穴,清曜真是越來越精明了,知道怎樣對付他了,“我隻是沒有什麽時間,隻要我有時間,我一定會去找你的。”
少年的表情仍舊沒有什麽變化。
白弼開玩笑道,“不然你就闖一次禍好了,然後你們老師肯定讓你們請家長,我不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去了?“
清曜被他逗樂了,坐到了餐桌上,把頭枕在自己的臂彎裏輕聲道,“你是我最重要的人,我最好的時光,好想都讓你知道。”
白弼心中“撲通”一聲,還是強行隱藏住了自己的情緒,“你也是我最重要的人。放心吧,你好好去上課,我哪天說不定就偷偷溜過來看你。”
白弼說完便站了起身,清曜給他一個大大的擁抱。如今上高中的清曜的身形已經一米八了,雙腿筆直而修長,白弼要抬起半個頭才能看到他。清曜緊緊地抱了他一下,便拿起背包和他告別。
看著白弼每天在門口送他上學,是他從小到大的一生中,經曆最溫暖的事情。
***
這個年代的新港高中,比別的學校更早退去了老舊,走上了新世紀的步伐。當別的學校還在走應試教育,新港已經聘請了從世界各地而來的教師,把高中製度建成了一個中西合璧的新型框架。這個高中從一開始,無論是成績還是師資,還有學生的家境,一直走在別的學校望塵莫及的前端。
然而即使是這個什麽世麵都見過的貴族高中的學生麵前,清曜的到來還是引起了不小的爭論。在此之前,他們一直以為從t市以外的窮鄉僻壤挖來的學生應該騎著自行車,穿著發白而土氣的襯衫,難掩一臉的窮酸,說話唯唯諾諾,行事畏畏縮縮。
直到騎著單車,穿著白襯衫的少年出現在了校門口。他載著一個眉目清新的青年,似乎是他的哥哥,他們沒有開著蘭博基尼沒有穿著迪奧,他們隻是穿著最樸素的衣服,卻是這校園最亮麗的風景。
那個時候的女生才明白,原來白馬王子不是那種拿著名牌四處晃悠炫耀的貴族子弟,而可以是夕陽下歲月靜好的少年。
於是清曜從第一天起就成為了校園最矚目的人,直到他從高一升到了現在的高三,人氣依舊不減,甚至還有已經畢業的學姐,千裏迢迢回來看他。
清曜一如往常一樣把單車停在了車棚裏,自從他用單車備受女生喜愛以來,許多男生也開始拒絕家裏司機的接送,轉而享受起騎著單車載著心愛的女生的感覺,車棚裏的單車從寥寥無幾到如今的爆滿,實在令人咋舌。
“單車王子來了~”
聽到後頭的聲音,清曜頭也沒回,直到身後的人氣急敗壞地喊道,“清曜,你好歹理我一下!”他才緩緩轉過頭去。
身後的男生長得普普通通,身形還有些許的胖,名叫潘珥,據說以前的外號一直是胖二,清曜被這外號弄的連他的真名都快要忘了。這人也是從別的地方考來的,雖然看著不甚精明,但是當年是以第十名的成績考進來的。
說起來不知道胖二什麽思想,一直覺得從外頭考進來的會成為眾矢之的,所以覺得清曜和他同病相憐,果斷地和他抱團。當然最後的結果是胖二成為了遺忘星海的那一小顆,而清曜成為了萬眾矚目。
當然胖現二在還認為他倆是同病相連的,雖然此人思想極其奇特,但是心地也不壞,而且還是這學校裏難得幾個肯跟他交心的,所以清曜也跟他還算不錯,當然,走在一起的鮮明對比經常讓別人眼睛辣得直呼有傷風化。
“昨晚有點遲睡覺。”清曜把車鏈子鎖上,“所以今天沒什麽力氣理你。”
胖二盯著他看了半天,“今天上午要體測,你那麽晚睡幹嘛?”
“我哥昨天工作晚了,我想等他睡著了再睡。”想到這裏,清曜的嘴角慢慢勾了起來,“那樣他累的時候,我就可以給他按摩,熱牛奶,做夜宵了。”
“你哥做菜那麽好吃,要你幹嘛?”胖二“哼”了一聲,上次他和清曜路上一起走碰到了白弼,被白弼熱情地招呼回去了,那頓飯可謂是賓主盡歡,“什麽時候我再去你家蹭蹭飯?”
清曜露出了陰森森的笑容,“我告訴你胖二,我哥上次盛情難卻,我不好不讓你去。你要是再敢不招呼地就跑我家去,小心我揍你。”
胖二抖了抖,不戰而栗。( )(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