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人群深處多寂寥

字數:5924   加入書籤

A+A-


    在晨華學校,每個人都有四次分班機會,入小學一次,升初中一次,剛升入高中一次,高二文理分班一次。據說,這樣安排便於學校管理,便於老師教習,也利於學生的學習、成長。

    前兩者嘛,我是不大清楚,隻是後者,我可是深受裨益。我是前世做了多少好事才讓上天如此厚待我,除了高二文理分班時不得不與蘇晴分道揚鑣外,其他時候一直都在同一個班時刻相伴。

    或許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與別人的關係,都僅僅限於萍與水而已。你是萍,我是水,偶然相逢,卻從不相依。

    幸而她非浮萍,我也不是流水。

    高二那年文理分班,蘇晴與霍明遠終於修成正果,再不用忍受異地之苦。與其說是緣分,倒不如說,是蘇晴的優異成績在老師那裏施了魔力。

    而我,思慮再三,還是進了讓大家都頭大的文科班。

    在分班之前,林溪曾經給我打過一個電話,以一個過來人兼哥哥的身份對我進行了苦口婆心的教誨。隻是不巧的是,那日我的心裏駐下了銅牆鐵壁,任你七十二班武藝加三十六計,白費力氣。

    其實我知道,大家都覺得我幼稚,覺得我意氣用事、不計後果。

    也許我不該告訴他們,我討厭學物理,隻是因為物理老師在課堂上曾經舉過一個例子——一個人,從一百層樓上跳了下來,這隻是一個自由落體運動而已。

    而我,一想到那觸目驚心的畫麵,就免不得對物理嗤之以鼻。

    爸爸媽媽剛聽到我這個所謂的天大的理由時,愣了片刻之後都笑了起來。

    他們說,傻女兒呀,老師打個比方而已,你還當真了。

    我反駁,可是地理老師就絕不會打這麽沒有人性的比方。

    他們笑了,一一,不要因為老師的一句玩笑,耽誤了你一輩子的前程。

    我也笑了,我才不要為了這麽一門沒人性的學科,奉獻出我一輩子的前程。

    於是笑容在爸爸媽媽的臉上凝結了。

    然後,他們找到了林溪。

    沒有人理解,為什麽這麽一句話就能決定一個人的選擇。

    沒有人理解,為什麽有的人明明很任性,卻好似還受了別人的委屈。

    那日林溪在電話裏的聲音是前所未有的抑揚頓挫、循循善誘,從我自身的特點,到未來的生活就業,一邊挖了坑,一邊放了糖,就等著我笑眯眯地往裏麵跳。

    他調笑,“一一,你自己想想,像你這麽神經大條的人,怎麽駕馭得了這麽細膩繁雜的文科呢?”

    我也笑,“我樂意。”

    他再笑,“一一,你想想,你那麽喜歡做手工,那些風花凝膠的工藝,各種調色的技巧,化學和生物都能教給你。文科能教你什麽呢?”

    我繼續倔,“手工不過是樂趣,再說手工老師都會教我的。”

    他繼續誘導,“你就不想有一天能超越老師,自己創作些有意思的作品?”

    我頓了頓,“那,你能讓我不用學物理嗎?”

    林溪又笑了,“傻丫頭,沒有什麽選擇是不需要付出代價的,你總要學會割舍和忍耐。”

    “那我就不幹!”我咬牙。

    “一一……”

    “我就不要學物理。”

    “一一,你別任性。”

    “我沒有任性。”

    “一一,你看,你看我和你小曼姐,你看我們的選擇,這樣多好。”

    “我是程一一。”

    “嗯?”

    “我不是小曼姐,”我頓了頓,長呼一口氣,“也不是林溪。”

    我記得後來林溪對我歎了口氣,苦口婆心道,“一一,人生在世,不是什麽時候都能遵從自己的心意。你不要任性。”

    於是我二話沒說便掛斷了電話。

    我知道人生一世,可能會有很多的無可奈何,很多的身不由己。可是,在我還能夠遵從自己的心意時候,為什麽要勉強自己?如果明知道那樣選擇會讓我不快活,為什麽我還要那麽選擇呢?如果總是一味地屈服、迎合與退避,難道不會弄丟了自己嗎?

    那晚月光皎潔,落地如霜。我坐在窗前,剪了一夜的窗花。

    第二天,我頂著一架黑框眼鏡,目光炯炯地告訴蘇晴我的決定,然後趴在座位上偷偷打了一天的盹。

    那天下課之後,我聽見蘇晴在我耳邊說,“一一,難得你膽大一次,就堅持到底吧!人生,畢竟是自己的。”

    於是我忍了一夜的淚水瞬時決堤。

    我轉身抱住蘇晴,哽咽道,“以後不在一個班了,你要好好照顧自己。”

    蘇晴摸了摸我的頭發,沒有說話。

    一切,終於塵歸於塵,土歸於土。

    我們還是一起上下學,一起去食堂吃我們最愛的板栗雞,一起講笑話逗彼此開心,一起分享彼此的心事與小秘密。

    與分班之前最大的不同就是,以前常常需要通過我牽線搭橋、傳遞消息的霍明遠,再也不需要我這個小紅娘了。

    我依然喜歡粘著蘇晴,喜歡在有她的地方肆無忌憚,盡管那些個地方,總還有一個霍明遠。

    隻是漸漸的,遲鈍的我也開始發現,其實,一切,都已不複往昔。

    也許每一對情侶都不喜歡在你儂我儂的時候,旁邊還有隻巨大型的電燈泡。

    哪怕這隻電燈泡對她很重要。

    也許“重色輕友”是人之常情,也許愛情總是比友情更容易使人沉醉,又也許,距離這個奇妙的東西,真的能把咫尺和天涯顛過來又倒過去。

    總之,我的蘇晴,自從跟霍明遠分到了一個班,就再也不是我的蘇晴了。

    之前我粘著蘇晴的時候,霍明遠雙手環在胸前,衝我哼哼,“程一一,你已經霸了她六年了,還不該讓著我點。”

    說得那麽理直氣壯,那麽理所應當。就好像真的是我太霸道,太不應該。

    剛開始蘇晴還會挽著我的手臂朝霍明遠笑,“我跟一一誰跟誰呀!我喜歡被她粘著霸著。”

    然後我就二二地伸出一把剪刀手,不顧形象地對他扮出巨醜的鬼臉。

    隻是不知什麽時候起,蘇晴漸漸不再幫我了。

    隻是不知什麽時候起,蘇晴開始摸摸我的頭發,“好一一,咱們好女不跟男鬥,就先讓他這一回。”

    隻是不知什麽時候起,不等霍明遠開口,蘇晴便會朝我微笑,笑得甜蜜,甜蜜得不像蘇晴,“一一,今天中午我們要出去一趟,不要等我吃飯了。”

    剛開始我還會一臉揶揄地開她的玩笑,“重色輕友啊小晴晴,有了明遠哥哥就不要閨蜜了。忘恩負義呀蘇女俠,得成眷屬了就不要紅娘了呀!”

    然後看她說起話來再沒有往常的伶牙俐齒,滿臉緋紅的樣子,笑著把她推給霍明遠,“你可得把我們蘇大小姐給伺候好了,你看我們蘇晴為了你都不要我了。”

    隻是漸漸的,我的蘇晴,終究還是離我越來越遠了。

    我叫她一起去逛街的時候,她對我歉意地笑笑,“不好意思啊,一一,我跟明遠約好了要去城西。”

    我叫她一起去看電影的時候,她說,“不好意思啊,一一,我跟明遠約好了要一起做數學題。”

    我叫她一起去跑步的時候,她說,“不好意思啊,一一,我每晚都跟明遠一起到操場上跑兩公裏,實在是沒有力氣。”

    有的時候,我會嘻嘻哈哈地笑著扯扯她的衣角,“那加我一個唄。”

    然後看著她嘴角不自然的笑,再笑著補一句,“我開玩笑的,我找別人玩兒去,才不做你們的電燈泡呢!”

    然後回班裏跟同學們嬉笑,畫畫、折花,寫信給林溪。

    於是我開始明白,原來老天的手藝還不如我,不但不會修補殘缺,還要在殘缺的旁邊再剜掉一塊去。

    我所以為的收獲了霍明遠,原來隻是個美麗的誤解而已。我誰也沒有收獲到,卻漸漸失去了我的蘇晴。

    有時候少了蘇晴和霍明遠,我跟陳曉曦會一起對影自憐,大歎一聲“同時天涯淪落人”,再來一句“不如憐取眼前人”,然後各自抖落雞皮疙瘩一地。

    我總說其實陳曉曦的情況比我好的多,至少都是理科生,一起做做試卷講講題也是好的。不像我,一下子就成了局外人。

    可陳曉曦總說,身在局內卻入不了局裏去,才是真正讓人難過。

    說實話,她的話彎子好像轉的有點大,我有些暈。

    隻是,有的時候,我真的會覺得,我、蘇晴、霍明遠和陳曉曦,其實,我才是來得最晚的那一個。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歸屬,隻我一個人流浪在外,無端漂泊。

    以前鄰居阿姨曾跟我媽說,你家一一性子真好,不過人緣好是好事,可得好好看著別讓別人欺負了去。

    我記得我媽當時摸了摸我的頭,笑著說,她不欺負別人就罷了,別人誰還欺負得了她!這孩子,看著對人好,其實心閉得緊緊的呢。哪能對誰都掏心掏肺的呢!

    我當時雖然嘴硬著說了個“哪有”,其實心裏讚同的緊。

    其實,長那麽大,真正走進我的心裏的,隻有林溪和蘇晴而已。

    隻可惜,一個遠在天涯,一個遠在咫尺天涯。

    我挑了張淡黃色的紙,剪了一支素心梅,附在信裏,寄給林溪。(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