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惜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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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吱呀”,房門被打開。
二十一世紀,一個繁華的二線城市,一條偏僻的小巷子中,一個看起來結實卻掩飾不了它年代久遠的老房子的房門被打開。
隨著房門被打開,一縷陽光射入,光線中散射出一粒粒的塵埃。
這是一家名為“惜存”的小店,店中賣的是些飾品,飾品不多,卻個個獨特。一個穿著鵝黃色短袖的年輕姑娘在開門後拿起一個雞毛撣子,輕輕拂去櫃台上並不多的灰塵。
我是這家惜存小店的老板娘,叫做沫惜雲,來自一個叫“錦市”的地方。我是一隻鳥化的小妖,不曾見過我的父母,早些年的時候在人界為非作歹,結果被一個光頭和尚發現後打了個半死,還差點被裝進那些莫名其妙的筐筐籮籮,後來我師傅看到,便救下了我,收我為徒,被師傅收養後便隨他住在了錦市。你或許以為我師傅是個大好神仙吧,恭喜你,回答錯誤,其實仙界的神仙都不大善良的,更是不大願意管閑事,我師傅就更是如此,雖然他百般否認,但我仍舊從他與鄰居們的談話中聽出了他救我的因由。
比如,隔壁熊黑問他,“呀,老爺子,咋這麽好心,救了個女娃回來呢。”
我師傅將他拉到一旁,一臉悔不當初的說:“都怪我老眼昏花,那天在凡間閑逛時,隻見那禿驢提了個籠子,裏麵肥得不得了的一隻大鳥,我一看,呀,雖然做成清湯鳥可能有點肥膩,但黃燜出來口感一定不錯啊,就強搶了過來,走到半路,覺著肚子餓了,便尋思做個烤鳥也不錯,誰知籠子打開,正準備弄點吃的,我好好得大肥鳥卻變成了個女娃娃,你說我冤不冤啊。”然後又是一臉的痛心疾首,悔不當初。
是的,我師傅救我是因為以為我是隻可以吃的大肥鳥,但是,有一點我不得不說,我不肥,那天我隻是吃的有點多,可能也就是吃得有點多,才沒打過那個禿驢,嗯,肯定是這樣得…。
師傅似乎總有做不完的事,我們不常見麵,但關係倒是好的不得了。他不在時,我便一個人在錦市玩玩樂樂,他回來了,我便同他一起在錦市玩玩樂樂,如此逍遙的日子過了也不知多久,直到有一天,師傅從一臉神秘的回到錦市,笑嘻嘻的對我說,我的命中之人出現了,我一看他那樣子就知道沒好事,上次他騙我好不容易從隔壁熊黑家換來的蜂蜜時也是這個表情,果不其然,他這一騙,我就被騙得回不了錦市整整一萬年。
錦市是一個交換東西的地方,說白了就是集市,它的功用如同人間的一個小鎮,但比起小鎮,錦市大了不止千倍。不同於天界的是,錦市沒有那麽多規矩,住在錦市的也大多是如我一般的小妖,或是一些散仙,也無什麽規矩,所以大家在那生活的很是自由,幾乎沒有人或妖會想離開那裏,畢竟可以談戀愛,與人間也沒有什麽區別。況且錦市麵積又大,風景又好,至少在我來說,我住進去了就沒出來過。
錦市是不屬於仙界或者魔界的,它作為六界之內一個特殊的存在,隻接受錦市管理者的管理,至於締造者,他的確是錦市的統治者,但是現在生活在錦市內的人,見過他的不會超過十人,就算是我是師傅那種老不死的也沒見過,再說締造者的後人吧,那更是男的女的人妖的都不清楚。
但是,現在最大的問題是,我被我師傅騙了。
那天,他與我說了那句莫名其妙的話之後便將我扔出了錦市,待我再回去時,發現了一個更大得問題,我被禁了,不許進入錦市一萬年,我無語的抬頭望了望天,然後默默的離開了…
錦市作為世外桃源一般的存在,從古至今,自然有很多人想要進入,可若是所有的人都讓進入,錦市怕已近人滿為患了,所以,錦市最先的管理者便設置了仙瘴,不是錦市的人,不在集錦的日子裏是進不去錦市的,錦市中的大多是原先便有的居住者,而錦市中犯了錯的人則會被執法者扔出來,執法者可以規製那些人不得進入錦市,不幸的是,我師傅便是執法者。所以,他定是怕我不肯到人界,便設了這個仙瘴。
當年,玉皇大帝初登位時,曾認為錦市的存在有礙他的管製,親自帶了七七四十九位護法來攻打錦市,硬攻了八八六十四日,都沒有動搖執法者布下的仙瘴,所以,我並不認為我一隻小小鳥便有能力對抗執法者的仙瘴,也就隻能乖乖離開了。傳說隻有錦市的締造者以及其後代才可以不受執法者的約束,但錦市的締造者是誰,並沒有人知道,我也不可能見人就問,“你是錦市的締造者嗎?”那樣的做法且不說是大海撈針,更有可能被認為是神經病。
說到這裏,你肯定以為我師傅是個白發蒼蒼得老頭了吧,你又錯了,我師傅雖然年紀是挺大得,大到連他自己都記不得他有幾歲了,但容貌卻是個二十出頭得芊芊公子,所以,才老是被我叫做老不死。
然而,相比一萬年不可以進入錦市,更讓我感到不幸甚至是絕望的是,師傅讓我找一個人,然而,我連那個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人是妖或者是人妖,我都一無所知,然後我就被丟出來了?
開始的兩千年,我坐在一個不知名的山巔,看天上的雲卷雲舒,日出日落,也沒有任何的感覺,畢竟即便在錦市,師傅不在的日子裏,我也經常這樣坐著發呆,一呆便是千來年,況且,我就算想去找那個人,我也無從下手啊!在第兩千零一個年頭山,我遇到了他,準確的說應該是,他駕著雲落在了我發呆的那個山巔。
說實話,雖然我總覺得他那一襲白衣著實風騷的很,但也曾堅定的認為他就是我要等的那個人,他陪了我整整一千年,在那一千年裏,他給我采山中的野果,用葦子給我編好看的蝴蝶逗我開心,我看雲時他在我旁邊,我逗弄山腰那隻小貓時,他陪我笑。那時候,我想,就算天地變了,我們也不會變的,就算我們變了,他也不會離開我的所以,我將自己完全交付於他,沒有任何防備。但是,在我們相識的第一千零一個年頭,他走了,消失了,消失的無蹤無影。
天地沒變,我沒變,他卻走了,我們散了。
他消失了之後,不知道怎麽描述那種感覺,就是總覺得心裏空蕩蕩的,我並不是個會委屈自己的人,於是,我決定去找他,問清楚也罷,即使說不清,我便不提他離開的事情,隻要與他一處,心裏實在些也好。雖然我是個要把事情弄清楚的人,但看在他陪了我一千年的份上,為他糊塗一次,似乎也無妨,我當時的的確確是這樣想的。
可惜,我在人間行走,訪遍名山大川,鄉村田野,足足一千年,也未能將他找到。慶幸的是,這一千年裏,我看遍了人間的分分合合,看慣了世間的愛恨離愁,見過兄弟相殺,也看過陌生人相互扶持。最後,我給自己定了期限,一千年,假如我一千年還沒找到他,那隻能說明他不願見我,我又何須強求。或許他不是那個人,隻不過我多想罷了。既然無緣,那區區千年,於我於他,都不過過眼雲霄。
一千年之期很快便到來,我狠了狠心,硬是逼得自己放下了尋他之事。
閑了幾年之後,忽然覺得如此生活,太過無味,當無味這種感覺湧上心頭時,我先是一驚,在錦市的上萬年,甚至初到人界的數千年,我從未有過如此感覺,然後,一邊嘲笑自己真真成了人,一邊,著手開了這個小店,起名惜存,一方麵,希望人們能夠看清自己,珍惜現在所存,另一方麵,也希望他看到後能知道我在等他。
其實,也可以說並不是在等他,而是在等那個,我自己都不知道是誰的命中注定?
我的惜存小店中售賣的物品不多,皆是我在尋他的一千年裏所得的一些寶物,各有妙用,對於不需要的人,可能如同把式,但對於需要的人,它們如何重要,我一清二楚。
我的寶物向來隻借不賣,到了時間必須歸還,這些東西在使用過一次之後,便會失去他們原有的能力,所以,當它們被歸還後,便已經不是商品了,它們會帶那個它們經曆過的故事,被放在我後院的書房中,至於放在書房中幹嘛,我絕對不會說是無聊的時候拿出來看看,比那些寫在書上的小說好看多了。
至於借用的代價,各有不同,全看我的心情。或許是寶物,或許是胭脂水粉,不過黃金最好,因為無論是共產主義的和平時代,或是硝煙戰火的三國年代,黃金始終如一的值錢,而且,黃金用起來霸氣…。
就這樣,惜存小店一開便是一千年,直至今天。
畢竟,無論對於哪個時代的人,看清自己,珍惜身邊所存,都是極為必要的事情。
如有需要,歡迎光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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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發文,有什麽不好的,還請大家多多包容啊。
還有,後麵的每章可能在一千五百字左右,第一篇這麽多是因為少於三千字不好審核,大家諒解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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