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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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傷號,自然不可能再回到監獄。而且,那個所謂的梁隊長也已經發現,我並不是軟柿子。

    拿不到我的證據,再加上剛才探視的人已經在找律師。

    如果他繼續這樣違反規定將我關進監獄裏,到時候就不僅僅是我的問題,還有他的。

    他的確怕了!

    他不是怕我,他是怕方冷。

    準確而言,是怕律師。

    沒錯,這年頭,就連刑警也怕律師。

    律師的社會地位之高,是一般人難以想象的。

    普通老百姓說上再多,鬧上再多,政府或許都熟視無睹。

    而律師的一封律師函,可以讓他們完全發瘋!一個實力強勁的律師,甚至可以讓一個刑警失去工作。

    而這僅僅或許隻是因為一件小事上的錯誤。

    可就算是一件小事,一旦被他們揪住不放,到時候引起的蝴蝶效應,恐怕是誰也不願意承擔的。

    也正是因為這樣,他決定先緩一緩。

    而我心裏,卻徹徹底底地看不起這個所謂的梁隊長!

    就連現場勘察都做得如此粗糙的人,怎麽可能有真才實學!

    我即便沒有不在場證明,可是案發現場我並沒有去過,那麽不可能存在我留下的痕跡。

    我從沒有上過樓,在那裏無論怎麽取材,也不可能找到關於我的痕跡。

    指紋,衣物纖維,腳印,頭發……沒有一樣是可以找到我的!

    連這些都沒有,我怎麽可能是凶手?

    還有,千辛萬苦要我寫字,就算是筆跡鑒定,那又如何!

    我和楚守源兩人根本不熟,沒有書信往來,也不過是兩麵之緣。

    可是,執著於自己可笑的直覺。

    任何假設不經過證明,就隻能是假設!

    沒有證明的假設就是假的!

    這就和在法庭上,如果你不能拿出證據,那麽辯護律師的原則便是無罪,原則是一樣的。

    還有解讀術!

    我從來沒有見過這麽爛的交談方式。

    曾經身為刑警的我,在交談上已經表現出足夠的配合。

    可是,因為得不到具體的線索,就開始辱罵甚至言語上的刺激。在心理上想要成為勝利者,居高臨下地對我進行審判。

    這種人,究竟是怎麽成為刑警的!

    這裏麵有多少貓膩?

    還是說,就連刑警,也開始爛大街了?

    整個國家將近16億的人口,隻養了十幾萬的刑警,這裏麵竟然還有這種廢物!

    我坐在病床上,如果可以,我其實是想方冷參與到這個案子裏來。現在,也隻有她才能參與進來。

    畢竟,案子的發生,她也在場!

    這裏的刑警都這麽不靠譜,恐怕身為法醫的那些家夥也是這樣。

    隻是,方冷的這一次探監,恐怕就已經讓那個所謂的梁隊長有多少戒備之心。

    如他這種剛愎自用之人,既不會尋求幫助,也不會同意別人的幫助!

    這件案子,我洗脫嫌疑之後自然是可以置之不理,於情於理我都能說通。

    然而,以我的性子,都栽贓到我的頭上,不管凶手是誰我都不可能默不作聲。

    而且,我本來就是好管閑事之人。

    我眯著眼睛,現在的我需要案情進展。

    這件案子,如果我不插手的話,以這裏的幾個混帳東西恐怕又是稀裏糊塗地抓了個人,然後又莫名其妙地塞一堆罪名給他。

    在他們想來,反正都是人渣死了清閑自在。

    我就這樣在這個白色的病房裏,整整想了兩天!

    直到第三天,我出獄了!

    方冷看著我,她的眼睛很好看,我雖然沒有見過江南的煙水,但想來也美不過那雙眼睛。

    隻是,我沒有動。

    我們兩個互相站著不動,不需要誤會,不需要解釋,我們之間就能憑空出現一到裂痕。

    對待感情,我從來都懶散得要命。即便認清自己的內心,我也不願意去主動。

    相比於接受,推開我更擅長。

    於是,我輕輕地說了聲謝謝。

    然後,轉身離開,決絕而殘忍。

    不要回頭,她不會哭。我告訴自己,方冷很堅強,也很驕傲。

    就算我回頭,得到的也不會是她。

    於是,我一個人坐上了公交,我需要回去一趟。

    不,我不僅需要回去,我還需要消失在他們的視線中。

    我要設計一個陷阱。

    一個針對s市那群刑警的陷阱,同時也是針對凶手的陷阱。

    我昨天所關押的警局,是s市下平安區的一個小隊,裏麵的刑警算來算去都不超過十個人。

    可就是這十個人我也不打算放過。

    公民上交的稅不是用來養閑人的。

    我本來就是多管閑事的人,凶手栽贓陷害,就連刑警都要用莫須有的罪名把我送進監獄。

    這樣受氣的我,為什麽要忍?

    如果不能把s市警廳鬧翻天,那趟監獄我簡直就是白去了。

    我身上的這些傷更是白受了!

    所以,當我來到市區之後,我故意地在市區瞎轉悠著。

    當我走進喧鬧的大街,看著好看的玩具,眼角的餘光卻瞥到了匆忙躲閃的便衣。

    我冷笑一聲,就連跟蹤的技巧都能這麽撇腳,我已經不知該說些什麽了。

    解讀術的關鍵他們不知道,跟蹤技巧的關鍵他們也不知道。

    自己這才不過走了10分鍾級發現了一個。

    而後,我走進了品牌服裝店。

    服裝店的門口就有幾麵大鏡子,我隨意地挑著衣服,假裝在鏡頭麵前擺著姿勢。

    但眼睛已經發現了躲在衣架後麵,偷偷摸摸窺視的一個黑衣女人。

    兩個!

    這群家夥,到了現在還是把目光放在我的身上。

    就是一副認定了我是凶手的樣子,這樣的蠢材我真的是不知道他究竟是怎麽當上刑警的。

    但想想也明白,平安區裏主要就是度假區。既然是旅遊區,可想而知治安根本就出不了什麽大事。

    偷雞摸狗的事情原本就不屬於他們管,但這群閑得沒事做的家夥估計狗拿耗子,多管閑事,硬是把盜竊案自己當成刑事案件,過一過破案的癮。

    我很想告訴跟蹤我的這兩個家夥,別跟了,回去把現場好好勘察一下。查不出來就上報,讓人來幫你們好麽?

    整整三天,就我聽到的消息,他們這群家夥光在搜集我的資料,連死者家屬都沒有去慰問。

    雖然隻有10個人,但這也不是將人全部集中調查我的理由。

    最為可笑的是,由於資料查不到絲毫線索,此時此刻的他們竟依然鍥而不舍,認定我就是殺人凶手一樣。

    我沒有時間陪他們玩這種過家家的遊戲,坐上了回d市的大巴。

    我需要製定一個計劃。

    一個讓凶手露麵的計劃,同時又能抓住那些小子的把柄,讓上頭不得不將這群小子清理的計劃。

    常藤街,流浪了三天,我終於回到了自己的這個髒亂不堪的狗窩。

    我笑了笑,不知道是苦澀多點還是無奈多一點。

    在這裏住,恐怕都沒有醫院裏來得舒服。

    而就在我整理房間時,房東走了進來。那討好一般的笑容,以及卑微地半佝僂著的身子,我眉頭一皺。

    出了什麽事?我這樣想著。(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