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五章 一個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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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時候跟老鼠野狗為伍,原本以為要餓死了,但是,因為強森出現,所以沒有死掉;

    兩年前被綁匪綁架,小手指都被砍斷了,本以為,也要死了,可是,還是沒有死掉。

    這一次出了車禍,真就要死掉了?

    她越想越是恐慌,忽然覺得,這一切,仿佛已經無可避免。

    甚至顧不得聽於珊珊和強森的吵架了。

    在她發呆的時候,於珊珊已經走遠了。

    等她意識到時,於珊珊的影子都沒了。

    她苦笑著,靠在走廊的牆壁上,忽然又覺得人生無常:看看,連強森都開始和女朋友吵架了那麽高冷的男神,居然也有柴米油鹽的一天?

    要知道,她認識強森十幾年,從來都把他當成高高在上的偶像,完美無缺的神邸,從來不敢對他大呼小叫縱然是他曾經向她求婚時,她都隻敢小撒嬌,小任性從來從來不敢對強森這麽說話。

    而於珊珊,居然敢對他大聲嗬斥。

    原來,這就是門當戶對的好處。

    在於珊珊心目中,縱然他是男神,但是,也並不是什麽天神她跟他是平等的。

    忽然很羨慕於珊珊,能對男神大呼小叫,不也是一種幸福嗎?

    同時也很好奇:強森真的不去拍婚紗照嗎?

    要是延期了,於珊珊能饒恕他嗎?

    畢竟,就如於珊珊所說一個女人,一生中就結婚一次,婚紗照,也是大事。

    一想到這事兒會成為他倆心中的一個死結,她忽然又幸災樂禍。

    看吧看吧,無論以後她倆多恩愛,生多少孩子,多麽的白頭偕老可是呢,於珊珊總會想起,在某一年的某一天,她的丈夫,曾因為一個女子延遲婚紗照,延遲婚期,令她無比的氣惱

    哈哈,多好玩。

    她高興得蹦蹦跳跳,反正自己就是一個壞女人,臨死之前,能看到情敵吃癟,不是非常非常爽得一件事情嗎??

    日後,我在九泉之下,隻要看到你們過得不好,我就放心了。

    不過,於珊珊已經不算是自己的情敵了吧?

    她自言自語:我現在,可能一個情敵也沒有了。

    她慢悠悠地回到病房,在走廊上,聽得一對夫妻在激烈爭吵,看樣子,是照顧某一方的老人發生了爭執。隻聽得把女人把老公劈裏啪啦一通亂罵,男人一直漲紅臉,也不回答,慢慢地,臉都氣白了,最後手一伸腳一跺說:勞資走了,再也不回來了,你就等著守寡吧……

    圍觀者都驚呆了!莫非這男人要自殺?

    大家立即勸說那女人:“快去勸勸你老公,不要真想不開讓他走了絕路……”

    “是啊,夫妻沒有隔夜仇,真出事就不好了……”

    就在眾人七嘴八舌之際,那男人居然又回來了,他飛奔到女人身邊,手指著女人的鼻子:“勞資剛才說錯了,是讓你等著守活寡……”

    在眾人的目瞪口呆裏,男人大步轉身走了。

    女人也目瞪口呆。

    “守活寡……活寡!哈……他叫我守活寡……”

    圍觀者忍無可忍,哈哈大笑。

    就連米寶也嗬嗬地笑起來。

    就在這時候,她看到一個男人大步而來。

    他穿一件開司米的風衣,白襯衣,高大挺拔,氣勢如風,走在醫院裏,更是顯得出類拔萃。老遠,人們都被這種氣場感染,一個個死死盯著他。

    就連米寶,也死死盯著他。

    好久好久,她沒細看他了。

    但見他英姿挺拔,更勝病前。

    那是一個男人最好的黃金時段:成熟,傲岸,事業到達了巔峰,然後,居然還有溫柔、浪漫、英俊瀟灑這些特征嗬嗬,比起忽然有了白發的歐舒同,他真的更帥好幾分。

    果然,強森才是真男神。

    她躡手躡腳,跟在他身後。

    但見他背影,也是那麽氣派。

    忽然想起小時候,剛認識他不久,每次見到他,她都喜歡這樣躡手躡腳地跟在他身後,也不讓他發現,仿佛一種極大的安全感。

    記得有一次上體育課,她和一個經常欺負她的男生打架。以前,她一直怕那個男生,因為她打不過,但是,自從強森出現後,她心理優勢就大了。

    那個男生再打她,她就說:“你等著,我打個電話找人打死你……”

    男生輕蔑地笑:“你打啊,你能找誰?你一個小乞丐,你父母都死完了……”

    米寶登登地就跑去打電話了。不一會兒,跑回來放了一句狠話:“30分鍾後你就知道怎麽死了!”

    那男生聽她說得這麽確切,也嚇一跳。

    整個30分鍾,男生都在東張西望,終於,體育課下課了,他正要鬆一口氣,聽得學校廣播在喊:“xx同學,你有訪客,請到學務處。”

    男生雖然很害怕,但想想是在學務處,應該不會有事。於是他到了學務處,一個頭發染成金色的青少年走向他:“你是xx嗎?”

    男生:“我就是”

    “抱歉久等了,這是你叫的30份肯德基全家桶,一共兩千xx元……”

    不止是男生,就連老師都嚇一跳。

    那時候,兩千多元還是個大數目。

    小男生當然嚇呆了,一個勁地咬著手指:“沒有,沒有,不是我,不是我……”

    送外賣的青年哪肯罷休?

    他拿著單子,“明明就是你定的,還說了是要舉行什麽活動,所以才定這麽多。不然,我們根本不可能送來……快簽收吧……”

    三十份全家桶,這個送外賣的要是拿回去,不被罵死,也得被扣錢扣死。所以,他根本不聽小男生說什麽,隻是非要他簽收付錢不可。

    老師以為是學生惡作劇,要插嘴,也插嘴不上,隻是說:“給他家長打電話吧……”

    送外賣的不耐煩了:“我不管怎麽處理,反正家長必須付錢……”

    ……

    米寶至今還記得自己悄悄躲在教務處的門口,偷偷看到男生聽得這麽多錢,嚇得哆嗦的場景,又聽到要請家長,都嚇得哭了。

    她偷偷跑出去很遠很遠,才敢哈哈大笑。

    當然,後來男生果不其然地要打她,要她賠那兩千多元。

    男生還邀約了兩個小夥伴,在放學的時候,在小巷子將她堵住。

    米寶沒錢,又害怕,小男生衝上來一拳就打在她的鼻子上,當時就把她打得鼻血直流。而另外兩個孩子則拉她的書包,扯她的頭發,大聲罵她。

    別以為小孩子打架不同,那時候,他們都十一二歲了,打起人來,頗有力氣。

    她瑟瑟發抖時,聽得背後有人喊自己:“小寶,起來。”

    強森,真的來了。

    她一咕嚕爬起來,跟見了大救星似的:“大叔,大叔,他們打我……”

    強森在一邊看著,也不動手,隻說:“其他兩個小孩不許幫手,不然,我就揍你們!”

    那兩個小孩果然不敢動了,隻剩下那個男生,怯怯地和米寶對峙。

    強森說:“小寶,你打他,拚命地打他。打傷了,我賠他們錢!”

    果然,米寶用盡吃奶的力氣跟她同齡的男孩子打架。也許是有了強大的心理優勢,那是她第一次打贏那個男孩子,而且把男孩子的鼻子也打出血了。

    最後,強森賠了那家家長兩萬元,但是,從此以後,再也沒有任何男孩子敢和米寶打架了。

    也從那時候起,她明白一個道理:這是一個弱肉強食的叢林社會法則,要想不被人欺負,你就得拚命。

    但凡敢於拚命地,就沒有人敢輕易動你。

    米寶想到這些往事,不勝唏噓,原來,自己最初感受到愛和堅強這些優良品質,皆出自於強森!

    忽然想,罷了罷了,強森也不年輕了,他後半生的幸福,還真是維係在於珊珊身上,既然二人已經訂婚了,自己還何苦白白地耗在她倆之間,讓他兩滋生罅隙?

    死者死已,但活著的人就該活得更好,不是嗎?

    她咬著嘴唇,想找到一個好辦法,趕緊讓強森和於珊珊去拍婚紗照,最好一天也不要耽誤可是,到底用什麽辦法才好呢?

    這時候,強森已經走進病房。

    米寶跟在他身後,輕輕拉著他的風衣。

    也不知怎地,在臨死時候,對他,無限依戀。

    這種依戀之情,並不是男女之情,而是一種情深意濃的留戀一種遠遠超越男女之情的感恩、敬重、崇拜……等等各種複雜情緒的匯合。

    那是一個人,對自己至親之人的留戀。

    他於她,從來不僅僅是男神,而是男神之上的唯一親人。

    但見他低下頭,非常非常溫柔地將手放在床上傷者的額頭上,很輕很輕地將她的頭發撥開:“小寶,小寶,你醒來吧……”

    米寶,眼眶濡濕。

    她忽然從背後,摟住他的腰:“大叔……大叔……”

    她舍不得跟他告別自己一死,跟他就是永別了,從此,再也見不到這個人了。

    她心如刀割,可是,眼眶裏卻是幹幹的,原來,再也留不下一滴眼淚了。

    就在這時候,她的身體忽然軟了。

    她驚恐地看到自己摟著強森的手臂慢慢地,變得透明,然後,就像一陣青煙似的,一陣一陣的消失沒有絲毫疼痛,也沒有絲毫征兆,她隻看到自己的手臂,徹底消失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