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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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天之內見了三麵,排除掉故意而為,傑森覺得自己和桃樂絲是真的很有緣分了。

    是的,傑森·托德和桃樂絲在第二天又相遇了。

    唐人街的一個小巷子裏,傑森·托德英雄救美了。不過他看著桃樂絲手裏拿著的鋼管,凶狠的眼神……這姑娘好像比自己想象的,要凶一點?

    突然被人逼到了巷子裏,桃樂絲不僅沒有絲毫害怕,反而有點躍躍欲試。她沒有動用自己的能力,從小巷的垃圾堆中抽出一根鋼管就想要掄上去。

    然而還沒有等她出手,突然冒出來一個人,三下兩除二,就把幾個小混混給揍爬了。

    桃樂絲當機立斷的扔了手中的鋼管,隱去眼中的“凶狠”,笑眯眯的看著傑森·托德。

    “小哥哥,要一起去吃冰淇淋嗎?我請客哦!”桃樂絲一臉無辜,臉上沒有一次被嚇到的樣子。

    鋼管落在地上的聲音還有回響,桃樂絲臉上的笑容依然是那麽有感染力。看著她,就仿佛看到了清晨的陽光灑在身上,微暖,卻不會刺痛人的眼睛。

    傑森·托德越來越覺得桃樂絲奇怪了,本來要走的腿,愣生生的停了下來。

    “老斯坦告訴過你,在哥譚最好不要一個人。”傑森和桃樂絲走在一起,將近20公分的身高差距,遠遠看去竟然意外的合拍。

    “……我其實還挺厲害的。”桃樂絲抬頭看了看傑森·托德,其實不用看她都清楚,十個人裏麵,十個人都不會相信這句話。

    “真的,如果以後還有機會的話,你會看到的。”桃樂絲不會選擇告訴一個剛認識的人,自己是變種人,這種小混混她根本不放在眼裏。

    縱使心裏隱隱有些想法,但是至少現在看著桃樂絲,傑森·托德還是不相信的。

    “也許會有機會。”如果站在他麵前的不是桃,站在她麵前的是一個男性,傑森都會毫不猶豫的嘲諷上去。但是很可惜,現在站在他麵前的,是一個姑娘,還是一個看起來很甜的姑娘。所以即便是不相信,他還是依然沒有說什麽可能會傷害小姑娘心靈的話。

    “不過我覺得你現在應該……”傑森·托德是真的很少跟桃話的,或者說,他的生活圈裏,幾乎沒有這種姑娘。

    然而他話還沒有說完,就被桃樂絲給打斷了。“我看到賣冰激淩的啦!小哥哥你吃什麽?三色冰激淩吧?我覺得那個應該很好吃!”

    桃話的機會,說完就直接去買冰激淩了。

    傑森·托德看著桃樂絲的背影,無奈的用手揉了揉太陽穴。他不是拒絕了嗎?為什麽不聽他把話講完?

    桃樂絲的笑容太燦爛,當然離不了能力的加持,這導致哥譚的普通人,對她的好感度都很高。

    具體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表現在,她手中的兩個三色冰激淩,比傑森自己去買的時候,要大的多。

    “諾,給你!”桃樂絲笑眯眯的將大到快要掉的圓筒遞給傑森。

    “謝謝。”傑森不知道自己是抱著怎麽樣的心態接過了那個圓筒,他隻是覺得,這種感覺似乎有些奇怪,卻並不討厭。

    想要送桃出口,傑森和桃樂絲就並肩拿著甜筒走著。

    傑森一米八加的個子,和甜筒搭配起來,居然沒有任何違和感,桃了。

    天氣雖然不是太熱,但是對於桃,雖然沒有運動的了,但是事後來個冰激淩,也是很美的。特別是,現在還有一個人陪著她。

    是的,桃樂絲根本不是因為什麽傑森救了她,才請他吃冰激淩的。之前就說了,她突然想要有個人陪她逛街,然而就是沒有人——世界意識不算。

    對於她來說,傑森這個小哥哥,大概就是撞上門來,陪她逛街的。

    “小哥哥,我叫桃樂絲,來哥譚旅遊的。你叫什麽?”草莓味的酸甜加上冰涼在口腔裏炸開,讓桃樂絲忍不住一個哆嗦,然後又吃了一大口。

    “我叫傑森·托德,哥譚人。”誤打誤撞,傑森·托德本身就很喜歡吃三色冰激淩,就算剛剛有些小尷尬,現在也放下了之前的想法,乖乖的吃著。甚至,他還想著,看在冰激淩的份上,他一會還可以配桃樂絲逛一逛。

    “小哥哥是哥譚人啊!”桃樂絲不知道在感歎什麽,她這次一口咬掉一半的冰激淩,腮幫子都鼓了起來,冰的牙都有些疼。

    “你牙不疼嗎?”低頭正好看見桃樂絲被冰的五官都皺在一起的樣子,傑森覺得一點都不明白桃樂絲在做什麽。

    “嗚牙疼!”桃著,“但是這樣,感覺很棒!”

    感覺腦子一下就被刺激清醒了一樣。桃樂絲影響著別人,哥譚的黑暗氣氛也影響著她。要知道在此之前,她可是從來不會以身試險的,很不用提不能能力,和小混混幹架了。然而現在的事實是,這些事情,都被她幹出來了。

    頭疼。她之前真的以為自己是過來哥譚度假來著,再這麽下去,恐怕就不是她感化哥譚,而是哥譚拉她一起變黑了。

    “你這樣會吃壞肚子的。”傑森皺了皺眉,然而雖然內心是擔心桃樂絲的身體,麵上卻是有些凶狠的。

    “……那好吧,我以後不這樣了。”桃樂絲戀戀不舍的看了一眼手裏還剩小半的甜筒,略帶可惜的說道。

    雖然一開始是因為想要冷冷腦子,但是不得不說那種刺激的讓桃樂絲渾身一顫的感覺,讓她覺得還真的挺有趣的。

    “別叫我小哥哥了,托德或者傑森都行。”其實傑森一直都想說這句話。小哥哥什麽的,會讓他覺得,眼前的小姑娘在叫迪基鳥。

    是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的,傑森一直認為自己和小哥哥這種稱呼挨不上什麽關係。

    “好的,傑森。所以作為交換,你有空陪我逛逛嗎?”桃樂絲為了能有個人陪著自己,也真的是拚了。

    “你說過的,哥譚不是很安全。”

    傑森低頭看著桃樂絲的樣子,過了好一會才回答道。“你為什麽這麽執著在哥譚旅遊?”

    不是傑森說哥譚什麽不好,而是事實上,哥譚真的沒有什麽景點。

    外界甚至還戲稱哥譚市,民風淳樸哥譚市,人才輩出阿卡姆。雖然傑森都覺得太過諷刺,但是不得不承認,還是有那麽一兩分道理的。之前也不是沒有腦子進水的,真的來了哥譚要去參觀人才輩出的阿卡姆。

    對於這些腦子進水的,傑森一向不假辭色。然而當這個人換成桃樂絲的時候,他真的搞不明白,她到底想要參觀什麽?

    “其實我也沒有太執著……”桃樂絲表示自己真的很無辜。“酒店是七天的,我總不能七天都待在那裏吧?就算我很宅,光待在酒店裏也很悶。在家裏還可以學著坐坐點心手工什麽的,在這裏除了出來轉轉,我真的想不出什麽能打發時間的了。”

    桃樂絲真的是不知道這次世界意識想要幹什麽,七天真的就是給她放假?但是為什麽又是哥譚這個著名的犯罪城市?

    思來想去,桃樂絲也就覺得,大概世界意識也嫌棄哥譚犯罪率太高了,所以讓她來感化感化。

    “所以說,你到底為什麽一定要訂七天的酒店?”傑森覺得,他大概永遠都理解不了女孩子的心思了。

    “因為是中獎中的啊!不來的話,不就虧了嗎?”桃的理直氣壯,絲毫不像是說謊。

    “正常人寧願吃虧都不願意過來行不行!”傑森抽了抽嘴角,真不知道桃樂絲這是哪裏來的理論。

    “所以我不是正常人啊!”桃道。

    桃樂絲是真的感覺這個名叫傑森·托德的小哥哥很有趣。他大概是個脾氣暴躁的小哥哥,但是和她在一起的這一會,一直在壓抑著自己的脾氣。……可能還有點吐槽役?唔……反正是個很可愛的小哥哥就是了!

    “傑森,要一起去溜溜哥譚市嗎?”桃樂絲笑的燦爛的對他伸出手。

    傑森有些恍惚的看著似乎在發光的桃樂絲,他覺得自己可能是晚上被撞著腦袋了,所以才會覺得眼前的桃樂絲像是童話裏有些調皮不聽話的小精靈。

    最終,他迷迷糊糊的就伸出了手,“嗯。”

    作者有話要說:  媽呀,站桶哥的真多,你們讓我股市以後還怎麽開啊喂!

    居然還有站世界意識的,我想都沒想過

    就問你們這章甜不甜?你們給不給收藏,給不給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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