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臨江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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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王朝是厚重的,是一種大格局。

    一般人,很少敢寫一個王朝。畢竟,沒有那份底蘊,寫出來也隻是一個四不像。

    而如今,向明也遇到了難題了。

    現在的他,華夏這本書寫到春秋戰國來了。

    這一段時間,是華夏曆史上最波瀾壯闊的一段時間。

    百家爭鳴,王朝爭霸,縱橫捭闔,也戰爭無數。

    周朝名存實亡,諸侯烽煙四起。

    這是一個戰亂的時代,也是一個有無數梟雄妖孽,絕代天驕的時代。

    他們有的創立自己的學術,有的成為諸侯霸王。

    有的一身本事,行走天下,有的提出影響後世幾千年的學說。

    浩浩蕩蕩的大勢,席卷天下。滾滾硝煙,打殺無數黎民。

    滾滾長江東逝水,浪花淘盡英雄。

    是非成敗轉頭空。

    青山依舊在,幾度夕陽紅。

    白發漁樵江渚上,慣看秋月春風。

    一壺濁酒喜相逢。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談中。

    這首臨江仙,被向明用在這個時代的開端。

    同時,華夏之戰國這一卷,開頭的序,也是這首詩詞。

    蒼涼人間,多少英雄豪傑,打遍天下,戰鬥無敵,他們絕代風姿,他們縱橫捭闔。

    無數奇人,他們爭相表現。

    可以這麽說,戰國時代,是華夏一個最重要的進步時代。

    王朝很多,不努力就要挨打,不強大就要被滅國。

    為了長久富貴,為了無敵天下,為了至尊之位,他們隻有奮起發展。

    真正的百家爭鳴,真正的你死我活。

    他們有的君王安於現狀,最後一培黃土。

    他們有的野心勃勃,最後雄起亂世。

    也有的,甘於蟄伏,期待來日。

    總的來說,這個時代,就是一個梟雄的時代。

    鼎定天下,逐鹿中原,這是每一位有野心的君王最終目標。

    向明本以為,自己華夏的寫作,越到後期會越發的簡單。

    但是,如今看來,他想的太過簡單了。

    無數王朝,這麽恢宏的格局,再加上力求真實,那裏有這麽容易。

    這不是玄幻的幻想,也不是仙俠的想象,這是基於一個真實的世界,做出你的描寫。

    這麽多的滾滾大勢,那裏是簡簡單單就能寫就的。

    裏麵無數天驕人物,他們任何一個的傳奇就是一本書。

    寫不好,那就是一個空殼子。所以,向明需要思考,需要不斷地思考。

    一個寫不好,華夏這本開局上天的書,最後就會被打下凡塵。

    每一位人物的人格魅力,需要向明用短短話語讓他生動起來。

    這不是電視劇裏麵的狗血後宮,也不是一些腦殘的瞎搞。

    寫這本書,他向明是認真的。扉頁的開篇,一首臨江仙,向明找不出來比這個更合適的了。

    可是,接下來的內容,讓他不得不停下來。

    也許,最近華夏的成績讓他鬆懈了。

    所以,他需要思考,思考這個最特殊的一個時代應該怎麽來寫。不想好了,那麽最後就可能真的撲街。

    所以,定下了這首詩詞以後,向明就讓黛爾幫他尋找網上的一些可以語音收聽的曆史書本。

    他需要充電了,不然寫不出來啊。

    黛爾此刻,就在向明的身邊,丫頭最終還是回學校讀書去了。

    有向明在,她也翻不了天。沒辦法,很不情願去上學,特別是有黛爾這個超級威脅的時候。

    好吧,夏雨晗又去給向明當代言人了。

    華夏之三皇五帝的遊戲版權,還需要她的配合宣傳。

    馬不停蹄,那叫一個辛苦。

    今天麵館沒有開門,向明想要休息一天。

    也說不上休息,隻是麵館沒有人幫忙了,他一個人搞不定。

    黛爾到是很興奮,想要幫向明賣麵。

    可惜,最後被羅琳趕來阻止了。本身身體問題很大,最怕就是勞累。

    所以,黛爾也沒有辦法了。向明沒開門,那就在家寫書。

    此刻的黛爾,是無比的崇拜向明。

    一首臨江仙,徹底的讓這個丫頭變成了腦殘粉了。

    興奮之下,直接拿著手機給向明的華夏打賞了兩千萬。

    沒辦法,隻有這樣才能讓她發泄一下剛剛的激動。

    一首風華絕代的詩詞,在她的見證下出現了。

    她覺得自己很榮幸,因為她是見證者。她可以想象,當這首詩詞出現在網上以後,華夏的粉絲應當是何種的瘋狂。

    蒼涼的文字,帶著史詩一般的氣質,讓人忍不住沉浸在詩詞裏麵去。

    沒有內容,但也讓人沉迷。

    拿著向明的筆記本,黛爾不斷的看著這一首詩詞。

    這麽幾行文字,硬是被向明寫出了曆史的滄桑還有那種無奈。

    有時候,文字不需要華麗,就簡簡單單卻能最快擊中人心。

    “向大哥,你太了不起了。我從來沒有見過,比你還要有才華的人。

    你簡直就是我的偶像,我黛爾唯一的偶像。”

    激動的黛爾,癡迷的那些筆記本。上麵那靈氣的字體,也在述說主人的才華。

    “這沒什麽,我隻是拾人牙慧,算不得什麽的。很喜歡這首詞嗎?”

    向明的話讓黛爾念念不舍放下筆記本,但是眼中的渴望卻不言而喻。向明看不見,但絕對能夠感覺的到。

    “是的,也太喜歡了。”

    “那送給你好不好?你一直說,我是你紫薇的第一個朋友。我這個被你喊了好幾天大哥的朋友,還沒有送你一份禮物,實在是太不應該了。”

    黛爾呆呆的看著向明,感覺很不可思議。

    “真……真的嗎向大哥。你真的要把這個送給我?”

    黛爾也知道,對於一個文人來說,他的手稿是很重要的東西,如果不是特別親密的人,一般文人絕不會送出自己的手稿的。

    而且,向明的這個手稿,價值可不是一般的大。黛爾能夠想象到,等到這首詩詞,或者這一卷小說問世的時候,向明親手寫的手稿,多麽的有收藏價值啊。

    “怎麽,黛爾你嫌棄了?還是說,你向大哥送你的禮物太輕了,你不喜歡?”

    哪怕聽的出來向明是開玩笑的,別人此刻也急了。

    “不不不,向大哥,我喜歡,我太喜歡了。你的這份禮物實在是太好了,謝謝你向大哥。”

    著急忙慌的收好筆記本,黛爾生怕本子一下掉了。

    那著急的可愛臉蛋兒上,此刻滿是紅暈,別提多麽的可愛與嫵媚。

    可惜,在一個瞎子麵前沒多大的殺傷力。

    “喜歡就好,以後向大哥送你一本苦愛的手寫筆記本給你。上麵的文字,全是手寫的,全世界就這麽一份喲?”

    向明也是真的很喜歡這個可愛的丫頭,很有小妹妹的感覺。

    可愛,漂亮,熱情,天真,還有一份童真。

    這樣的女孩兒,誰不喜歡。聞言,黛爾的雙眼一下子眯起來,格外的好看。

    “o{n_n}o,真的嗎向大哥?”

    “當然,這是我們的約定。”(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