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第58章(倒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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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鎮子上又停留了兩天, 大家全部換裝之後, 精神都好了幾分, 一個個也都互相通了性命, 這段時間的路程上,雖然很多人還都迷茫,沒有從悲痛之中回過神來,但日子還是漸漸多了鮮活氣。
丹鳳依舊沒什麽方向,索性帶著人往南邊兒走, 在她的印象之中, 南邊兒總是能夠偏安一隅, 就算是戰爭, 破壞的程度也不會太高。
最主要的是, 南邊兒氣候好,糧食多, 不用很多衣服,還比較不容易挨餓。
“好了, 既然你們沒什麽意見, 那就這麽定了, 另外, 既然以後都要一起走,你們還是交一個名單給我, 各自叫什麽總要有個稱呼吧,我也要清楚都有多少人跟我走,安排住宿吃飯的時候有個憑依。”
丹鳳定了計劃之後, 又問了,發現這些女子之中竟然有人會寫字,這可真是太好了。
筆墨紙張她的係統空間之中都存放了一些,隨意取了出來,然後是一個個上前報名字統計人數。
“石楠。”
“孫文靜。”
“張大妞。”
“何春蘭。”
“蔡桃花。”
“… …高寄萍。”
這個名字報出來的時候丹鳳猛然回神兒,皺了皺眉,這個名字,有點兒熟悉啊!
“還有他們,我帶來的這四個,孟星魂,石群,葉翔,小何。”高寄萍說著把四個小孩子拉到前麵來,她這分明就是在插隊,但女人們的寬容心還是有的,沒有跟她計較。
四個男孩兒都歡喜一新,雖然還有些頭發枯黃,麵黃肌瘦之類的表相問題,但透過這些表相還是能夠看到他們有些特殊的地方,不同於一般孩子的安靜也能夠算是一個特征吧。
聽到“孟星魂”這個名字的時候,丹鳳終於明白過來了這不就是那個著名的白眼兒狼嗎?
哦,好像是《流星蝴蝶劍》,說真的,這種“鴛鴦蝴蝶夢”似的名字是她對這個小說記憶深刻的原因之一,哦,對了,當時電視上的孟星魂是她喜歡的一個男明星扮演的,所以她還看了,但是越是看越是三觀不合,尤其是她喜歡的“高老大”那個女演員演得很好,好到她覺得孟星魂非要去找孫蝶是喜新厭舊。
無論怎麽說吧,這樣一個女人,在你的生命之中扮演了母親,姐姐,老大的角色,最後還成為了"qing ren",然後,突然遇到一個傻白甜,就一見鍾情,覺悟到這才是愛情。
愛尼瑪啊,那你有本事之前不要跟人家高老大shang chuang啊!不愛還shang chuang,這不是渣是什麽?
最要命的還是一下子把之前的所有全盤否定,好像之前高老大做的就是為了挾恩圖報一樣,而他“以身相許”了,所以什麽都還幹淨了,關係可以解除了。
這世上哪那麽多好事啊,什麽便宜都占完了,然後突然醒悟,別人就要為你的醒悟退讓買單,憑什麽啊!
忽如其來的義憤讓丹鳳看那個完全沒有她喜歡的男演員風采的小男孩兒非常不順眼,左看右看,看得當事人都有感覺了,才說:“孟星魂?你這名字誰起的啊,聽起來不錯,不過,跟你不太合適,我看你要不然換一個名字吧。”
小男孩兒警惕地看著丹鳳,本能地側了側身,躲在了高寄萍的身邊兒,這種依賴性,看得真是有些刺眼啊。
丹鳳見狀,突然覺得有些無趣,這樣的主角,說真的,她勝之不武。
而且,最後孟星魂是當了殺手吧,殺手,有多少錢?
“這個也不是什麽好名字,就是個普通的名字,哪裏有姑娘的名字好聽呢?這是他爹媽留給他的,我們都叫習慣了,姑娘不要改了吧。”
高寄萍出頭說話,她的話語之中帶著些哀求,卻還是挺直了腰板兒,站在了孟星魂的前頭,擋住了他的身形。
“你是他的親人?”丹鳳問。
“算是吧,他們都是我撿回來的,我會照顧他們。”高寄萍回答著,如同護崽的老母雞一樣,試圖把四個小男孩兒都擋在自己的身後,可惜她太瘦了,衣衫都飄蕩,又哪裏擋得住誰,可能隻有那個孟星魂吧,一開始就把她當擋箭牌,這會兒牢牢地被擋在身後。
丹鳳沒好氣地說:“行了,愛怎樣就怎樣吧,最後自己養出白眼狼來,也不要怪任何人。”
嚴格來說,高寄萍應該算是個反派,因為是殺手組織的高老大,因為幹了許多壞事,但,她真的壞嗎?
丹鳳記得小說之中讓她印象最深的就是這個女孩子在十四歲的時候,為了四個孩子,也算是為了她自己,把童貞跟屠夫換了兩斤肥肉,這樣的一個女孩兒,壞嗎?
簡直有些聖母瑪利亞了,但是結果呢?四個孩子,除了早死的小何,好像還有那個石群,剩下的兩個都背叛了她,愛上了孫蝶,話說,這一半一半的幾率,也不能夠說她看人完全沒眼光。
想著,丹鳳覺得沒意思透了,擺了擺手,在她旁邊兒,有一個最聰明也是最早醒悟過來的姑娘秋蟬,接手了她身邊兒一切丫鬟的活兒,跟那記錄的人使了個眼色,接著往下記錄了。
高寄萍左右看了看,有些茫然無措,但看到大家還在繼續,也不知道自己該做什麽,把四個孩子攏到身邊兒,默默地讓開了道路。
小半個時辰之後,人數統計了出來,總共有四十七個人,其中包括二十三個從嗷嗷待哺的嬰兒到十歲不等的孩子,男女都有,一個個經曆過了被拋棄,都算比較乖,也懂得眉高眼低,知道巴著最先救了自己的女人不放。
這些女人,在丹鳳看來還年輕,最大不過三十多歲,最小的才十二歲,但她們都經曆了太多,撿到孩子的女人自覺把自己當做了母親,開始了相依為命的生活。
這種結對子在女人們之中也很流行,人總是群居動物,在陌生的環境之中,最先做的就是找一個能說話的伴兒,然後再跟大家一起前行。
丹鳳的推測沒有錯,越往南走,越是能夠感覺好多了,路上也有了零散的村子,鎮子上也多了一些叫賣的人,多了些賣小吃的攤販,看起來便有了些溫飽的感覺。
在每個鎮子,丹鳳都會停留一段時間,不長不短,剛好能夠容一些人退出這個隊伍。
當想要安穩的時候,女人的稀缺就讓人們不會那麽在意她們的貞潔與否。
丹鳳甚至不用找一個好的理由來解釋她們這個女人紮堆兒的隊伍,就有人開始找她買媳婦了。
“我是不管這些的,你們若是看好了,隻管跟著他們走,我這裏還給一兩銀子,當做是嫁妝了,以前的那些事,你們不說,誰都不知道,以後的日子還長著,你們好好過。”
丹鳳從來不會安慰人,說話也不好聽,說完了之後,很多人都沉默了。
最後還是有人走了,千年的習慣,女人好像不能夠自己活,一定要跟著男人,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一輩子,從生到死,從沒有人告訴她們,自己可以獨立地活,她們沒有那個勇氣。
一個人走了,仿佛就開啟了一個序曲,然後是一個接一個地走。
幾乎每到一個鎮子停留的時候,都會有那麽一兩個要走,丹鳳一兩一兩地給銀子,也不知道自己給出去了多少,名單上一個個被劃掉的名字倒是很明白。
到最後,留在丹鳳身邊兒的就是高寄萍和那四個孩子,還有秋蟬,這個能夠在丹鳳zhi fu士兵之後撿起刀殺死他們的人,她為自己起名“秋蟬”,蟬會在秋天死去,秋天的蟬,是已經死了的蟬。
這並不是一個好寓意的名字,但卻又表達了某種決心,讓人不忍心趕走她。
至於高寄萍,經過這段時間的好吃好喝養著,她的臉上有了些青春少女的嬌俏,是了,這一年,她才十四歲,避過了那個不知道在哪裏的屠夫,以後的日子,不知道還能不能避過那注定的一劫。
枯黃的頭發還沒有完全養黑,倒像是染發失敗的結果,並不那麽好看,卻被女孩子的巧手梳成了兩個辮子,一左一右垂在胸前,微微發育的曲線上,紅色的蝴蝶結很漂亮。
碎花布的衣裳很簡樸,並不那麽貼身,還是太瘦了,之前不知道虧了多久,跟著丹鳳之後,她還總是照顧著那四個男孩兒,不知道是怎樣的孽緣,那麽多孩子,她就護著自己撿回來的這四個,哪一個都不肯放開。
這四個孩子也怪,養好看之後,不是沒有女人想要拉過來一個當兒子養,總要有個依靠才好,就是後來的那些孩子,多半也都被女人們帶走了,但這幾個,就是跟高寄萍不離不棄,這種堅貞讓知道結局的丹鳳怎麽看怎麽覺得諷刺。
作者有話要說: 恭喜答對!就是孟星魂和高寄萍!
同樣不喜歡孟星魂,雖然他是主角。
總有那麽幾個小說讓我們想要組成“主角去死團”。
小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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