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李仲軒的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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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辭職一時爽,搬家時候才知道什麽叫樂極生悲。

    公司果然夠效率,蘇勁這前一天剛辭職,第二天一大早公司就派人來回收房子、車子了。

    清屋、鎖門、上車、走人!

    一氣嗬成,隻留下蘇勁與常若曦一人身邊放著幾大箱子,在小區門口淩亂了。

    “都怪你,這下好了吧?咱們無家可歸了。”常若曦一手抱著一個兔子公仔,對蘇勁抱以極大的怨念。

    當然,主要是因為起得太早,起床氣外加突然搬家的不適應。對這個家,她還是有留戀的。

    “別著急,我馬上就找房子。”

    蘇勁也被打了個措手不及,一邊安撫常若曦,一邊想辦法。

    公司的效率太高於至於他一點準備時間都沒有,這年頭好的住處不好找啊!

    首先要住的舒心,最起也得是個兩室一廳,水電暖網齊全自然是不用說了,周邊環境也得考慮,綠化小區最後,附近有公園就太棒了。不過,最好不要有廣場舞大媽,要不然每天早上被高音炮攻擊,常若曦終有一天會把她們凍成冰塊的。

    交通也很重要,沒有了車子以後恐怕都要等公交、擠地鐵了。蘇勁倒是沒什麽,常若曦這大美女,如果不被性騷擾,隻能說明國民男生的**普遍不強。

    其實,這些條件倒是不難滿足,但是關鍵是滿足這些條件的同時還得便宜,這就很難辦了。俗話說的好,錢不是關鍵,關鍵是沒錢啊!

    你說現在不差錢?

    別逗了!

    常若曦拍廣告的錢基本都用來買衣服以及這幾個月的生活開銷了,十萬的廣告費基本所剩無幾。

    蘇勁那首歌《曾經的你》的版權費實際到帳也就幾萬塊錢,剩下的細水長流,恐怕是遠水解不了近渴。

    至於《好歌聲》是無償參加,根本沒有報酬。這每天訓練、請樂隊所有的錢都是自掏腰包,非但沒有酬勞,還得倒貼錢。

    當然,這也是為了積累人氣,無可厚非。

    現在兩個人兜裏也就蘇勁的那點家底,這一下折騰,基本上要把蘇勁的老本都折騰光了。

    然而,就在蘇勁準備打電話的時候,一輛越野型路虎停在了兩人麵前,車窗落下,又露出了李仲軒那張有點帥氣但是格外欠打的臉。

    “嘿嘿,兩位是不是要找地方住啊?”李仲軒笑道。

    “信不信給我十分鍾時間,我能讓你再上一次頭條?”蘇勁正著急,這時候招惹他,當然沒好果子吃。

    “別別,大哥,我這次來是真的沒有惡意,我就是想給二位提供一個住處而已。”

    李仲軒臉都嚇綠了,趕緊擺手求饒。他可是怕了蘇勁的手段了,上次那麽一鬧,他差點被他老爸打死,跑車都被收回去了。

    “你給我們提供住處?”

    蘇勁看了一眼常若曦,知道這小子還沒死心。

    難道這次突然搬家是他精心安排的?要不怎麽公司行動這麽迅速,而且前腳人把房子鎖了,李仲軒後腳就來了。

    這個疑問李仲軒隻能表示冤枉,趕緊跟公司撇清關係。

    “別誤會,這真不是我跟公司商量好的。我今天其實就是單純的想要勸你們搬家,隻是恰好趕上你們的房子被收回了而已。你們也應該知道,我大哥才是公司的總裁,那些公司高層都是他的手下,我這個少董的名號嚇唬嚇唬別人還行,其實沒什麽實權。更何況,現在我老爸嚴令禁止我參與公司事務。”

    “我們為什麽要住你的地方啊?我們跟你又不熟,你們公司的人都太壞了。”

    常若曦把李仲軒當成了陳梅一夥的,當然對他也沒好的態度。

    “別啊,我說了,我跟星耀傳媒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兒。實際上,我這次來,就是專門挖星耀公司牆角的,我想聘請你們到我的公司任職的。”

    聽李仲軒的話,倒好像是自立門戶了似的。

    “你說你的公司?什麽公司?”

    蘇勁對李仲軒的說法有點興趣,反正現在閑著也是閑著,與其無頭蒼蠅似的東奔西走,不如先看看李仲軒到底有什麽打算。

    畢竟,看李仲軒的樣子,似乎是做了不少打算來的。

    “看,這就是我的公司,昨天剛辦下來的。”

    李仲軒從車後座上拿過來一張營業執照,上麵赫然寫著幾個大字“軒宇傳媒”。

    靠!這種執照,隻要有十萬元啟動資金就能隨時辦理,就是個皮包公司,而且還是昨天剛辦的。

    “那你的公司什麽規模呢?”蘇勁繼續問道。

    “目前就我一人,兼任董事長與執行總裁。準備招募一個合夥人和一個美女明星。”李仲軒說的非常自信,也非常確切。

    “合夥人?”

    蘇勁開始感興趣了,首先李仲軒把他當作是合夥人,這一點讓蘇勁很滿意。至少,能看出李仲軒的誠意。

    其次,蘇勁對於自立門戶這件事早有想法,要不然他也不會在星耀辭職。

    不過蘇勁沒有想這麽快就能自己開公司,雖然他手上有常若曦這個潛力值MAX的新星。但是,他啟動資金不夠。

    廢話,住房都成困難了,哪來的啟動資金。

    但是這對於李仲軒似乎並不是問題,一個有錢一個有人,可謂是一拍即合。

    “你是經紀人出身,對於傳媒公司裏的套路肯定清楚。我出錢,你出力。你當總經理,我當董事長。咱們兩個把常若曦打造成當紅巨星,直接幹掉星耀集團,怎麽樣?”

    李仲軒口氣不小,眼神中帶著閃閃的光芒,對自己的計劃顯然很有自信。

    “不好!”

    蘇勁一口回絕,轉頭拉著常若曦準備走人。

    李仲軒自信滿滿的,卻被蘇勁迎麵一榔頭回絕了,一個趔趄差點沒趴地上。

    “大哥,別介啊,有事兒好商量啊!”

    蘇勁停下來腳步,其實他並沒有打算真的走,隻不過是欲擒故縱。總經理這個職位,他並不滿意。蘇勁是個偏執狂,對於自己的事情必須有決定的控製權,因此,他不可能讓李仲軒坐在他的頭上。

    “股份咱們四個按規矩分,但是主意必須要聽我的,你們擁有建議權與執行權,但是決策權要交給我。要不然,這個事兒,我不陪你玩。”

    蘇勁一口氣說出了自己的要求。

    “好,我同意!咦?為什麽是四個人?”李仲軒倒是有自知之明,他知道以他自己的才華幹不過他大哥,所以才會找到蘇勁。

    “第四個人,馬上就來。”蘇勁微微一笑,拿起了電話,“喂,帥哥,想不想跟兄弟玩一票大的?”

    “得嘞!我馬上就到。”張帥那邊痛快的回應著。(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