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 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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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內褲的事情,伽爾蘭尷尬得要死要活,赫伊莫斯到是沒當回事。

    還沒開始騎馬訓練的小孩子都是不穿內褲的,大家都這樣,他也一樣這麽長大的,習慣了,自然不覺得有什麽不對。他們這些貴族的小孩多少還要穿得體的衣服,而很多平民的小孩子根本就是直接用一塊布在下麵圍一圈,就算是衣服了。

    所以,伽爾蘭覺得很糗的事,他不覺得有什麽好尷尬的。隻是這小孩子太過於在意而緊張的小模樣,讓他覺得有點好笑而已。

    雖然剛才被那孩子撞得摔倒了做了墊背,他也沒生氣。

    反正那孩子小,不重,他也沒受傷。那小孩摔在他身上也好,不然,那麽嬌嫩的身體摔在地上,手上腳上恐怕又會摔出幾處淤痕來。

    赫伊莫斯這麽想著,一伸手,把伽爾蘭從自己身上拎起來,然後起身,也沒多說什麽,就直接拎著這小孩回去了。

    一連在死敵麵前丟了好幾次臉,伽爾蘭不敢再多事了,乖乖地被赫伊莫斯牽著手走。

    現在的狀況他根本不清楚,又不敢問赫伊莫斯要帶他去哪兒,隻能自己苦苦思索。

    畢竟,他雖然回到了他的前前前前世,但是並沒有前前前前世的記憶。

    不,記憶還是有的,但是隻有一個大概,並不詳細。就相當於他隻知道一篇小說的大綱,知道那個小說的開始、中間以及結局,還有某些事情的大概輪廓,但是其中的具體細節就不清楚了。

    他現在唯一猜到的是,小孩子的他好像是因為某個原因從住所跑出來了,赫伊莫斯是來把他找回去的。

    他一邊乖乖地跟著赫伊莫斯走,一邊四處張望。

    目的地並不遠,畢竟他這身子還是個小孩子,跑也跑不了多遠。在水榭樓台中繞了幾個彎,穿過高大圓柱撐起的華美長廊,他就跟著赫伊莫斯到達了目的地。

    赫伊莫斯將他帶到入口處,沒多說什麽,抬手指了指那條蜿蜒在矮叢林裏的石板小路,示意他自己過去,然後就轉身離開了,似是還有其他事要去做。

    伽爾蘭有些心情複雜地看著那個離開的死敵,隻覺得那個背影讓他又是熟悉又是陌生。這一次,突然把他丟到這麽小的時候,和還是年輕少年的赫伊莫斯相遇,他完全想不出來自己應該用怎樣的態度來對待這個以後注定要拚得鮮血淋漓你死我活的死敵。

    而且,現在這個對他還算溫和的少年,到底是怎麽變成未來那個變態的樣子的?

    輕輕歎了口氣,將麻煩事甩到腦後,也不再去思考他想不明白的事情,伽爾蘭振作起精神。

    總之,先回他的住所,找塊布料設法做個內褲,內褲,內褲——

    在心裏念叨著當前最緊要的事情,他飛快地沿著青石板小路向前跑去。拐過一個彎兒,一座被高大的棕櫚樹包圍起來的小型宮殿就出現在他眼前。

    那座小宮殿並不怎麽高大宏偉,但頗為精致。整座殿台呈現一個弧形,沿著一個月牙形的池子,淡紫色的風信子環繞在池邊,倒映在池水邊,風掠過的時候,大片大片的風信子微微晃動,像是一片淺紫色的海洋。

    伽爾蘭一下子呆住了。

    他看見那宮殿裏麵,那月牙形的池邊,那大片大片的風信子花叢中,那撐起殿台的圓柱長廊上,還有樓宇之上——到處,視線所及之處,不管哪裏,都是三三兩兩的小孩子。

    乍一看上去,估計能有十三四個小孩。

    怎麽回事,怎麽這麽多小鬼?

    在心裏叨念著的某人顯然忘記了,他自己現在也是小鬼之一。

    他滿頭霧水,左看看,右瞅瞅。

    那些孩子年齡有大又小,但是看起來差不多都是在七八歲到十三四歲這個年齡階段。他們有的好幾個人聚在一起,有的單獨待在一邊,除開極個別獨來獨往以外,其他的小孩大多都已經抱成了團,聚在一起小聲說話,交頭接耳,不知道在討論著什麽。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有的孩子皺著眉,垮著一張臉,看起來很不高興,有的則是滿臉興奮,還有的臉上帶著明顯期待的神色,也有嘟著嘴發脾氣的。

    七八歲…七八歲……

    對了!

    伽爾蘭終於記起來了。

    原身之所以能和赫伊莫斯爭奪王座,是因為他和赫伊莫斯作為卡莫斯王的王弟,都擁有王座繼承權。

    但是他們兩人和卡莫斯王都不是親兄弟,他也不是一開始就是王弟,而是在七八歲的時候,作為王室旁係血脈,被沒有子嗣的卡莫斯王選中成為了王弟,這才擁有了王座繼承權。

    也就是說,現在的他正處於是否能從這群和他一樣擁有王室旁係血脈的小孩子中脫穎而出,被卡莫斯王選中的關鍵時期?

    伽爾蘭覺得頭疼。

    以前每一次重生的時候,他都成了王弟很多年了,根本沒考慮怎麽成為王弟的事情。現在一下子把他丟到七八歲的時候,他還得想辦法讓卡莫斯王選中他。

    該怎麽做?

    去討好卡莫斯王兄嗎?

    但是說實話,他和卡莫斯王兄其實不算很熟。他每次重生不過一年多就會被赫伊莫斯殺死,而那位卡莫斯王兄一年裏起碼有十個月都在外征戰,回來就要忙著處理政務。所以,他和他那位名義上的王兄見麵都非常少,更別說相處了。

    而且他光顧著和赫伊莫斯爭鬥就已經竭盡全力了,滿腦子都是赫伊莫斯,根本不會去注意那個很少見麵的王兄的喜好。

    所以,他現在就抓瞎了。

    等等,不管怎麽樣,他得先把內褲的事情搞定。

    伽爾蘭左看看右看看,看到不遠處垂著一塊白色棉布,似是簾布,他也顧不得那麽多了,趕緊過去撕了一塊下來。然後,他就用那條白布左纏纏右綁綁,設法用那條白棉布給自己綁了一個類似於兜襠布的東西,總算是裹住了關鍵部位,不會感覺下麵空蕩蕩涼颼颼的了。

    啊,舒服多了。

    再也不用擔心走光問題的小孩長出了一口氣,心滿意足,然後繼續思考剛才的問題。

    說起來……那位卡莫斯王的功績還是頗令人稱頌的,可以說,他是挽救了這個王國的英雄。

    先王突然被毒殺,尚未成年的卡莫斯王以十七歲之齡登上王座。那個時候,國內動蕩,外敵虎視眈眈,整個國家風雨飄搖,他身下的王座也是搖搖欲墜。

    而他卻是出乎人意料之外的,在繼位的第二天就不顧眾人的勸阻,帶著軍隊殺向了戰場。一場血戰,廝殺了整整九十九天,硬生生地將三大敵國的入侵軍隊殺了出去。這位年輕的王在殺退了敵軍之後,一掉頭,殺回國內,又將那些在國內暗戳戳搞事情的家夥打得屁滾尿流。

    在位十幾年,卡莫斯王在戰場上殺出了赫赫威名,所有人都又敬又怕地說他是陽光下的雄獅。

    他就這樣在戰場上殺出了‘獅子王’這樣威風凜凜的尊稱。他的敵人一看到那麵火紅的獅子王旗在太陽下飄動就心驚膽戰,更不堪者甚至隻要他出來一聲吼,就嚇得望風而逃。

    可想而知,他這位卡莫斯王兄的戰鬥值有多麽彪悍可怕了。

    一個打十個都跟玩兒似的。

    伽爾蘭對他這位有著赫赫威名的王兄的印象,就是那高大雄壯的身軀,一頭亂糟糟的棕色毛發,金棕色的胡子密密麻麻地蓋住下巴,乍一看,就像是腦袋被一圈棕毛裹住了一般。

    不高興的時候,那頭一擺,眼一瞪,金棕色的毛發跟著飄,真的就跟一頭甩著頭顱的雄獅在發怒一般。

    想起那位王兄那高他兩個頭的高大身材,幾乎有他大腿粗壯的強健手臂,鼓鼓脹脹的肱二頭肌,一塊一塊猶如鋼鐵般的肌肉塑造出來硬邦邦的壯碩身材,說話時雷鳴般的聲音,那粗壯的軀體上亮得發光的深褐色肌膚,還有蓋住了大半個臉的亂糟糟的棕色絡腮胡……

    嗯……與其說像是雄獅,伽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爾蘭覺得,他家王兄光是看外表的話,更像是一頭直立行走的滿身鬃毛的大棕熊。

    ………………

    不過,不管是獅子還是棕熊,戰鬥力都很狂暴就是了……所以按常理推斷,戰鬥力彪悍的卡莫斯王應該也會喜歡同樣能打很彪悍的後繼者吧?

    伽爾蘭低頭瞅瞅自己那小胳膊小腿,陽光一照,白生生嫩生生的,嫩得能滴出水來,手指頭也是軟軟的,一點老繭都沒有。

    …………

    所以當初原身到底是怎麽被選中的?

    伽爾蘭對此表示極為費解。

    就在伽爾蘭看著自己細嫩的手指頭嘴角抽動的時候,突然脖子一下子被向後滑去的衣服勒住。

    因為就在他鬱悶著沒留意身邊的時候,有人從後麵拽住了他的後衣領,粗魯地將他向後拖去。

    被人占了先機,來不及反抗,他被迫踉蹌著向後退去。想要掙脫,但是這個身體力氣實在太小了,掙不開,再加上喉嚨又被衣領勒住,呼吸困難,隻能這麽被人拽著,狼狽地被拽走了。

    身後的那人把他拽到一個僻靜處,往地上一丟,他一下摔在了地上。

    難道是赫伊莫斯要搶先對他下手——

    剛才還算溫和的態度根本隻是在麻痹他而已?!

    心裏咯噔一下,伽爾蘭猛地抬頭,又驚又怒地向上看去。

    這一看,他怔了一下,然後臉上緊張的神色一下子散得幹幹淨淨。

    嘖。

    他在心裏嘖了一聲,坐在地上,沒好氣地看著那個將他拽過來的胖乎乎的小屁孩。

    “你這個小雜種不是偷偷跑出去哭鼻子了嗎,還回來幹什麽?”

    小胖孩衝著他橫眉豎眼,似乎是一副凶神惡煞的模樣。

    可是因為太胖,一說話那臉頰上胖乎乎的肥肉就一抖一抖的。

    被恐嚇的伽爾蘭看著那張‘凶神惡煞’的臉,表示內心毫無波瀾,甚至有點想笑。

    “喂,說話。”

    然後伽爾蘭就被踹了一腳。

    和小胖孩一起的還有三個小孩,都比他要大上兩歲,看到被欺負的對象那副無動於衷的模樣,越發生氣,其中一個高個兒踹了他一腳。

    伽爾蘭瞬間變了臉色。

    被赫伊莫斯弄死歸弄死,雖然死的時候很疼,但是除此之外,他從來都是被眾人捧在掌心裏的,連寒毛都不會被碰一下,更別說現在這麽被人直接踹了。

    他是卡莫斯王的王弟,第一順位的王位繼承者,一人之下萬人之上。

    赫伊莫斯隻是第二順位,地位還在他之下,所以,就算是赫伊莫斯的那些跟隨者,至少在表麵上也不敢對他有絲毫不敬。

    他變了臉色,於是那幾個欺負人的小孩更開心了。

    這樣才對,沒反應多沒意思,就是這種強忍著不甘願的委屈模樣才會讓他們有欺負人的成就感嘛。

    明明就是一個雜種,裝什麽清高,還總是用看不起的眼神看他們。

    這樣想著,他們興高采烈地又一人踹了一腳。

    這一次沒踹到。

    伽爾蘭在下一秒踹來之前就一個翻身,躲開了那踹來的腳。

    第一腳被踹到的地方在隱隱作痛,他揉了一下,心想,那些小孩也很奸詐啊,踢的都是他被衣服擋住的地方,就算他皮膚嫩很容易被踢青,別人也看不到。

    “你居然還敢躲?”

    眼見別人都踹到了,就自己的一腳被躲開,小胖子頓時氣呼呼地喊到。

    “看來還教訓得不夠啊——”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為什麽要教訓我?”

    伽爾蘭問,向後退了兩步,手在後麵摸到一從灌木,站住不動。

    “就你這種混淆血脈的雜種,玷汙了王室血脈,居然還敢跑到王都來,當然要給你好看!”

    “沒錯沒錯,看你的膚色就知道是混雜了低賤血統的,居然敢妄想王座——”

    “你這樣的雜種怎麽配和我們待在一起?”

    小胖子指著他說,威嚇似的舉起拳頭對他揮舞了一下。

    “你要是再賴在這裏,小爺我見你一次揍你一次!”

    聽著那幾個小屁孩衝自己罵了一通,伽爾蘭目光在那幾個小孩身上掃過,又想了想剛才在宮殿那裏看到的其他小孩的模樣,頓時恍然大悟。

    對了。

    自己被盯上,是因為自己在那群小孩之中太過於顯眼了。

    他是其中唯一一個白色膚色的小孩,其他的小孩,全部都是或深或淺的褐色膚色。

    褐膚,是這個王國裏上層貴族的膚色。多年以來,無論是王室還是上級貴族隻會彼此間通婚,為了純正血脈。

    因此,在這個國家,褐膚人種被視為高等人。

    伽爾蘭無視那幫還在衝自己叫囂的小鬼,陷入了沉思之中。他記得,原身身為城主之子雖然從小被養得嬌貴,但是並不受父母的喜愛,甚至還頗為疏遠。

    他前麵幾次重生的時候沒有多想,隻是覺得可能是從小就被養在王城和親生父母疏遠了,才不被喜歡。但是現在,他似乎猜到了自己和父母關係不好的原因。

    ——就是因為他的膚色。

    他那身為王室旁係血脈的上級貴族的城主父親是褐膚,但是在年輕時一時被荷爾蒙迷惑,為了愛情硬是娶了一個下級貴族的女人,那就是他的母親。

    而他生下來卻繼承了他母親的膚色,他的父親大人恐怕對此極為不快,所以也不喜歡他。

    以前幾次重生的時候,他的皮膚都是淺褐色,所以根本就沒往這方麵想過。不過他記得,他曾經見過,在王宮中偶爾遇到了其他膚色的貴族被那些褐膚的貴族們冷待、排擠、以及嘲諷的事情……想必,小時候的原身恐怕也經曆過同樣的事情……

    等等。

    伽爾蘭突然想到了一個極為古怪的可能性。

    他不久之前和赫伊莫斯在一起的時候,還曾經奇怪過——為什麽小時候的自己膚色是白色的,長大之後就變成淺褐色?而且小時候皮膚還挺好,長大後就變粗糙了。

    伽爾蘭覺得,他現在大概猜到了原因。

    問:如何將自己的膚色從白色變成褐色?

    答:為了不被人嘲笑,把自己曬黑。

    ……

    ………………

    很好,這操作很溜。

    被圍住的伽爾蘭一邊這麽感慨著,放在身後的那隻手已經哢吧一下折下來一根樹枝攥在手中。

    因為他覺得,既然背景已經差不多弄明白了,那麽,是時候開始進行一項名為‘抽打熊孩子’的有益身心健康的運動了。

    天命之子伽爾蘭,第五次重生,初戰,大戰熊孩子。

    一挑四。

    作者有話要說:  美白這麽沒技術含量的事情咱才不做。

    咱要美黑。

    hhhh

    當然,現在這個重生的伽爾蘭不會做這種事了。

    ————

    有些讀者似乎誤會了,卡莫斯王兄不是攻,不是攻,不是攻(重要的話說三次)

    赫伊莫斯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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