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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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奎宗11

    海中戲蛟龍,不敵萬戶侯。

    南國,一直是一個地方權勢威脅朝廷的國家,就算你有天大的本事,和地方的宗族勢力或是和地方的土匪豪強作對,那你也難得善終。

    自方天海死了以後,這方家便一落千丈,曾經投在自家門下的俠客義士,都露出本性,全部離開了。

    倒是陸參鬆沒有離開,實力強勁的他修煉魁偶功夫,能用細線控製武器作戰,為方家守住了最後的血脈。

    南國淪陷後,方家立即拿出萬兩金銀,招兵買馬,現如今,這橫俞關倒是又重新回到了方家手上。

    這個土皇帝倒是有了心病,那就是自家寸金印被偷,至今未回,沒了寸金印,這一切都不踏實了。

    可現在,一切都好轉了,不僅找到了寸金印,下人還抬著一個長相姣好的狐妖進來,可謂是雙喜而至。

    “老爺”那個滿臉戾氣的男人雙手奉上寸金印。

    “那個是什麽人?”方僥祖問麵前的李莫元。

    “還沒醒,我也不想去管,等他醒來再說”李莫元隨意的說,這方家雖然大氣而且惹不起,但是畢竟是方僥祖請自己前來的,自己舍棄了北國武樂的職位前來,自然可以有些架子。

    (武樂,在喜撫遊之下,是軍隊裏的教師,不參與戰爭)

    “那你把他看好了,我想想這狐妖怎麽處理”方僥祖看了看胡二。

    胡二長相姣好,肌膚吹彈可破,特別是雙腿修長,白如凝脂,現在昏厥過去,一雙眼睛微畢,小臉粉紅,加上狐妖特有的香氣,沁人心脾,勾人魂魄。

    方僥祖少見如此漂亮的狐妖,可他畢竟是方家的老爺,對於自己的自知之明還是常人不能比的,他自己知道,若是和這狐妖交歡,那自己陽氣盡失,結果還是個死。

    “先捆起來,寫信給賈師父,看看能不能把這狐妖為我們所用”

    “是”

    ……

    一覺起來,就聽到水聲,隨即是一股熱流澆在自己臉上。

    登徒歡睜眼,幾個孩童歡笑著把尿滋在自己臉上。

    “雜種!”登徒歡暗罵一句,翻身起來,那些孩童見他起來,大叫著跑開,隻有一個小男孩褲子沒提好,摔倒在地上。

    登徒歡走過去,一手提起孩童,見那孩童臉色蒼白,顯然是被殺氣嚇到,這樣也好,這樣孩童就會聽話了。

    “我現在要殺你,你隻有兩個選擇,要麽死,要麽告訴我方家在哪?”

    孩童瘋狂的搖頭“方家,什麽方家,不知道,我不知道什麽方家!”

    “那你告訴我,這怎麽出去”

    “遇到大樹就拐彎,遇到小樹直走,三次之後就能出去”孩童說

    “好,若是不行,我回來要你性命”說完,登徒歡隨手把孩童丟在地上,去尋找樹了。

    “別跑!”可走了沒幾步,背後就傳來叫聲。

    登徒歡一看,一群混混模樣的少年拿著砍刀棍棒而來,其中不乏許多成年壯漢,虎視眈眈的看著登徒歡手上的白甲。

    這是正常,白甲是自己師父所賜,自然是寶刀。

    “怎麽?要來送我?”登徒歡皺眉,這尿已經幹了,可味道腥臭無比,實在是惡心,一瞬間,對那孩童的厭惡之感又起。

    “你他媽欺負孩子還有理了!”一個五大三粗的婦女大吼“小孩不懂事你不會讓著他?”

    “臭三八”登徒歡眼神一冷,他已經被這地方逼瘋了,此時被婦女一激,火氣直直冒了起來,殺勢盡出,拔出白甲就朝著他們過去。

    “砍死他……”一個帶頭衝上來的中年男人大喊一聲,然後就沒了聲音,而登徒歡的刀上留下一道血跡。

    登徒歡的殺氣很重,常年行軍打仗,身上不知道留下多少人的血,手裏不知道捆了多少條人命,就麵前這些人,沒被嚇跑算是好的了。

    可這裏的人全是常年在生死之間徘徊的,論狠論賴,誰也比不過他們。

    窮人賤命,死了無礙。

    登徒歡殺掉一人也沒能阻止他們,相反,那些人也仿佛壓抑在這裏許久的心情得到了釋放,一個個提刀握棒就衝了上來。

    “雜種”登徒歡冷眼看了他們一下,或是市井裏每日逞凶鬥狠的流氓,或是村寨家族裏常年橫行霸道的刺頭,都是這個時代這個國度特殊的產物,這個貧民窟,沒什麽值得同情的。

    反刀橫掃,直刀突刺,登徒歡殺勢盡出,有人躲閃不及撞到刀上,隨即就被撕成幾瓣落在地上,幾刀之下,他已經被鮮血染紅,地上倒下了七八個或死或傷的人。

    活著的隻剩下一半,還不算那些已經逃跑的。

    “啊!”那個婦女害怕的大叫,然後轉身想跑。

    可下一秒,一把利刃穿透胸膛,她死的不能再死。

    登徒歡沒用白甲殺她,嫌髒。

    那個之前的孩童看到女人死了,也沒有傷心,倒是很無所謂的害怕的跑開了。

    登徒歡一下子感到很可悲,連孩童都不懂的憐憫,那這國度又有何為?

    “有人知道方家這麽走的,不死”登徒歡站在屍體中間,真猶如妖怪再臨一般,嚇得剩下的人都不敢上前。

    那些人互相看看,似乎在考慮登徒歡說的是否是真話,可不論真假,這些人的生殺大權還不是一樣掌握在登徒歡手裏。

    “我,我知道!”一個瘦小的身影閃了出來,眼裏滿是貪婪的生存欲望。

    “好,等我一會”登徒歡看都沒看他一眼,走到那些受傷的人旁邊,一個個殺死,那些活著的,害怕被殺,也在這一刻瘋狂的跑了。

    而這也是登徒歡常年行軍打仗的習慣,不論敵方是誰,一律殺死,也正是這種殺氣,讓登徒歡活到了現在。

    “帶路”登徒歡看了眼那個瘦小的男孩說。

    兩人走了,而那些跑掉的人也沒活下來

    本以為活下來的人放慢了腳步,卻突然感覺脖頸一涼,隨後一股鮮血噴湧而出。

    一個戴著麵具的男人,手裏握著兩根短鏢,靜靜的看著不遠處的登徒歡離開。

    他的身上沒有一絲人氣。(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