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可帶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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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殺兔老大那些人,是因為那些人做的事情人神共憤。不殺枉為人。

    而殺這個紅緞帶軍團的人,卻僅是因為對方的身份立場……

    “不過,紅緞帶軍團的人雖然未必像那死兔子一樣吃人、誘人吃人,但殺過的性命卻可能要比死兔子一夥多得多了。既然你認可自己紅緞帶軍團的身份,那紅緞帶軍團造的孽、得的報應,償還到了你身上,你也怨不了我。”

    王超念道,然後睜開眼,看到長刀刺穿的泥漿包裹的頭顱,已經徹底沒了聲息。

    說來也怪,下手之時,他以為自己會害怕來著。

    殺兔老大時,他熱血激憤,根本沒有閑暇去害怕。而殺這個人的時候,卻是冷靜無比,襯上四周陰森詭異的環境……換任何一個普通人,在這種氣氛、情境下謀害一條鮮活的性命,的確都應該會覺得害怕。

    但真的下手之後,發現並不會。

    “所以,是我的心變得冷了,還是我變得更堅強了……”

    王超將長刀一轉,橫著從這人頭顱的右耳處斬出,頓時從頭顱的裂痕中,流淌出咕嚕咕嚕的血漿。

    偌大的沼澤地中,大概隻有他一個活物。

    他緩緩站起身,手提著滴血長刀,仰頭望向皎潔弦月。

    “所以,今後再也不可以用‘我是一個普通人’這種話……當做自己軟弱的借口了啊。”

    王超凝望鐮月,默默無語。

    眼眶中的溫熱之意,一絲不減。

    這在寂寞茫然之際,不熄滅的火眼金睛給了王超一種無形的慰藉。這讓他知道,至少自己,並未走在錯誤的道路上。

    王超承認自己是個比較多愁善感的人。但他並不覺得多愁善感是有哪裏不好。多愁善感,說明他情感豐富,總歸要比冷酷麻木要好些。不過,假如太過多愁善感也不妙,有雜念叢生的隱患,王超考慮到了這一點。這也是王超多愁善感的好處了,經常自我批判,總覺得自己不完美,甚至渾身臭毛病,往往就能找到心靈中潛在的隱患,從而自我調整。

    也或許,火眼金睛,就是他這種人格的具現化,也說不定呢。

    一個屬於王超的,在沉淪生活中覺醒的,帶有理性、神性的超我,可以時時審視己身。

    雖然王超根據顏色和最初發現的看破虛假的功能,給這雙眼睛起名叫做火眼金睛,但從意義上來看,或許稱之為“神鞭”更合適。

    既有神,亦有鞭。

    王超手中用力,嗆,長刀收回為劍丸,被他塞進包裏。

    他收回思緒,用繩子做工具,奮力將泥潭中緩慢下沉的紅緞帶壯漢拉了出來,拔出來時啵地一聲,好像……算了這個比喻有點惡心,就不好像了。

    “啊!應該問清楚的……”王超後知後覺,於是有些懊悔,“這紅緞帶軍團的人,幹嘛要跟蹤我?而且就僅僅是跟蹤我,而不攻擊我。這好奇怪。我沒有招惹過這恐懼分子吧?就算是之前搗毀了他們的交易對象兔子團的生意,綁了他們幾個人……可他們的人,都被德拉特押走了啊,關我什麽事?結果卻來追蹤我,真是奇怪!”

    尋思了片刻,王超開始搜查這家夥身上的東西。

    不過,這家夥剛從沼澤泥潭裏拽出來,渾身都是恨不得打上馬賽克一樣的泥漿,王超猶豫再三,終於還是忍著惡心踅摸起來。

    寬衣,解帶……

    翻到一隻有夜視功能的望遠鏡,用水衝洗一下,收了。

    “對呀!”王超忽然想道,“我這火眼金睛,亮晶晶的,好看是好看,但也有點惹人注意,是不是該配副墨鏡?大晚上戴墨鏡,嗬嗬……不過以我現在的眼力,隻要有些月光、星光,那也不是不行。”

    翻到一盒壓縮口糧,噫,想想這人剛剛整個都在堪比屎坑的裏頭泡過……惡心,扔了。

    王超又把打敗的人扒了個精光。

    這讓他不禁停下了手中的動作,暗忖道“……我是不是變態啊?怎麽扒衣服扒成習慣了?”

    不過檢查戰利品的動作卻沒停下。

    因為他猜測,這種單兵行動的紅緞帶,身上應該會有一定數量的膠囊才對。

    槍炮飛機什麽的,王超用不著,但或許有些紅緞帶軍團專屬的工具,像007啊伊森亨特啊之類的黑科技……王超懷著這種不為人知的小期待,果然在這家夥的東西裏,翻找出了一個長方盒子,黑色的,印著rr紅緞帶軍團的標誌,生怕別人不知道他們是著名恐懼分子似的。

    “不知道是什麽膠囊?”王超產生一種逛lol妓院抽皮膚的緊張感。

    可就在他伸手掰開這膠囊盒子的時候,他看到自己按在膠囊盒子表明的手指頭下麵,盒子外殼表麵上亮起對應的指紋光暈,緊接著,膠囊盒子內部響起急促的兩聲滴滴聲。王超眉頭一皺,在這一瞬間,他的掌心內側,感覺到盒子內急劇升高的溫度,王超本能地察覺到不妙,甩手一扔,膠囊盒子在夜色裏還沒甩出去幾米,就忽然變成一道巨大的火光——

    “嘭!”

    膠囊盒子直接從內部爆炸了,而且爆炸的動靜並不算小。

    騰起、四處彌漫的黑煙,熏了王超一臉,嗆得他連連咳嗽,甚至覺得眼睛酸熱,流出眼淚來。

    “咳咳,紅緞帶軍團的家夥,這麽雞賊的嗎?”王超取出清水洗了洗眼睛,清涼的感覺讓眼珠舒適了不少,他惱火道“不就幾顆膠囊嗎,小氣那樣!不過沒在漫畫裏見過有什麽指紋技術啊……看來我需要盡快將漫畫的刻板印象改掉才行。剛才那一下要是炸結實了,我恐怕連拿出仙豆搶救的機會都很小……這荒郊野外的,那不是冤死?”

    連道了幾聲倒黴,王超這才重新收拾停當,繼續上路。

    沒了跟屁蟲的幹擾,王超心情舒暢,走路都帶風,不一會兒離開了沼澤地,沿著既定的路線,一路前行。

    而紅緞帶軍團那邊,布魯卻是萬般惱火地聽著座機電話裏的盲音,嘟,嘟,嘟,嘟……無人接聽。

    “砰!”

    他一把砸下聽筒,惱火道“廢物東西!真是給我丟人!”

    接下來的幾天,王超的旅途顯得平淡。

    事實上,這才應該是他這漫長路途中的常態。隨著前進,王超在野外行進與求存的本領會越來越強,也就越來越不需要其他人的幫助,他可以獨自朝著目標前進。路途漫漫,陪伴王超的隻有枯燥的寂寞。而奇怪的是,王超發現自己居然享受這種寂寞。

    有時候,他沿著一條無人的公路,一走能走上整整兩天的時間。餓了渴了,就直接坐在路邊,喝清水、啃幹糧,無聊地四處觀看,慢慢欣賞起四周荒無人煙的景色,有一種粗獷的美感。盤坐在地時,他總想起少林足球裏,大力金剛腿盤坐在空曠的天台上的那個鏡頭。

    他覺得自己這樣,獨自一人坐在茫茫曠野中,一眼望不到頭的蜿蜒公路邊,這肯定帥呆了,而且假如有個鏡頭,拉個遠景,肯定賊有意境,可以入畫。想著想著,啃起幹糧來,都帶勁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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