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天籟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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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論嘴皮功夫,卜鬱拍馬也趕不上董寅。
這不奇怪,卜鬱這樣浮誇,從小到大就是蜜罐裏的娃,他們早就習慣了高人一等,說話做事也都很強勢,總覺著自己有錢無所不能。
他們和人有爭辯,根本不用費什麽唇舌,把有錢人姿態往那一擺,對方氣勢基本就減了一半。
董寅過去就是這種人,但自打吃了鍵盤,他整個人三百六十度螺旋變化。
現在的他,一天不跟人來點小摩擦,那就跟酒鬼不喝酒般渾身不舒服。
最關鍵,他的嘴皮功夫都是在貼吧,貓撲等“口才大師”集結地拚殺磨煉出來的。
那戰鬥力,對付卜鬱這種沒啥經驗的雛,簡直易如反掌。
卜鬱想要回擊,但他心下也清楚,和董寅耍嘴皮自己討不到好處。
而人這種生物又是一個很會自我調節心理情緒的主。
我是有修養的人,不和這種癟三鬥嘴。
你現在慢慢嘚瑟,待會有你好果子吃!!
這場所謂的生日宴本身就是個幌子,配合鋒子士打擊報複董寅才是卜鬱真正主題。
既是如此……他卜鬱也就不在乎這三秒,兩秒麵子問題了。
在他看來,董寅已經是個死人!
思及於此,卜鬱本來還很著腦的麵色稍稍舒展。
當即,他話鋒一轉道:“今天是雨筠生日,我不和你計較!來來大家,我們來喝酒!!”
丟下這句話,卜鬱便是將場內一種人召集到一起,隻留得董寅一個人提著黃瓜呆傻站在場地中央。
很顯然,正麵攻擊不成,卜鬱開始旁敲側擊,他這是打算孤立董寅,令其難堪。
隻可惜燕雀安知鴻鵠之誌啊,卜鬱這種含著金鑰匙長大,打小就一群人跟著屁股後麵巴結伺候的主何曾了解人間疾苦?
富裕限製了他的想象。
他以為孤立會叫董寅難堪。
他以為把場內所有人召集一處把董寅晾著會令其手足無措。
但是……董寅是底層孩子,窮這個詞跟了他整整二十年。
因為窮,他沒啥玩伴。
因為窮,他時常被人欺負,瞧不起。
但也因為窮,讓他學會了自得其樂。
作為一個能“左手右手一個慢動作”一下午的主,董寅會因為孤立而難堪?不存在的!!
你們有你們的取樂之道,我有我的麥克風啊。
“喂喂,”徑自取過麥克風,董寅煞有介事試了下麥。
無疑,沒人搭理他。
不過不要緊,搶戲這種事兒本身就是各憑本事。
你卜鬱既然想比比誰更有人氣,那就不好意思了。
像哥這樣拉風男人,就像糞堆裏的屎殼郎...啊呸!夜空中的螢火蟲,辣麽耀眼辣麽鮮明。
想和哥鬥,就別怪哥待會亮瞎你們的氪金狗眼。
“各位同學,各位朋友,萊特森,見特們,正所謂有緣千裏來相會,萬裏千山總是情。今天我們能在這裏相會,說明大家都是有緣人。在此,我想以一曲朋友表達下我此刻激動的心情。”
歌曲肯定是沒人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給董寅播放的。
說完,董寅便是自顧自跑到點歌器上一通操作。
搞定後,他站起身,走到場地中央:“走你!!”
音樂聲起。
不出意外,到目前為止,董寅一切行為都跟猴戲般沒人搭理。
但是誠如董寅勒定的那樣,有才華的人注定不會被埋沒。
這不,當第一句歌詞從他喉中悠揚飄出,整個包房所有人都驚愕了。
“大河向東流哇,天上的星星參北鬥哇(嘿嘿,嘿嘿參北鬥哇)(生死之交一碗酒哇),說走咱就走哇,你有我有全都有哇(嘿嘿嘿嘿,全都有哇)……”
手舞足蹈,天籟之音。
一個人唱歌好不好,主要看他能否全方麵立體式感受歌曲。
如果單單隻是嗓音獨特,那隻能算是個好歌手。
但若是在唱功了得情況下,還感同身受,融入歌詞營造意境……那就不是簡單好歌手能夠概括的,那應該是藝術家。
而董寅無疑是更加升華。
世間罕有的野獸派嘶吼唱法,這種唱法對人的氣息把控要求那是非常高的。
獨具匠心360度ge顫搖擺舞風,更加是為此歌注入了靈魂。
人歌合一,董寅做到了。
這一刻他不在是個普通學生!“歌手”,“藝術家”都不足以概括他的歌唱造詣,唯有“大師”才能匹配。
觀眾永遠都是評價一個歌者歌唱水平的真實反應。
聽歌第一感覺最重要。
而現場情況是,在董寅開嗓飆出第一個音符之際,那些原本背身而對,故意冷落孤立董寅的浮誇們盡皆是齊齊轉身。
很顯然,這是他們有生之年聽過最震撼人心的嗓音。
甚至於,董寅的呐喊都引起了包房外廊道走客的注意。
這不一個喝高了的中年人,在晃晃悠悠行到董寅他們所在包房門口時,幾乎本能停下腳步駐足聆聽。
不消說,他也是被董寅靈魂唱法折服了。
中年人毫不吝嗇溢美之詞,操著含糊不清宿醉口齒道:“介,介是嘛,嘛地方,腫,腫還有撒豬聲音?我,我介,介是走到後廚了吧。”
讚美完,中年人搖搖腦袋,轉過身,繼續尋找洗手間。
一曲了罷,董寅意猶未盡,他緊接繼續道:“今天是雨筠生日,下麵我再唱一首豬你生日快樂送給雨筠,祝你福如東海,壽比南山。”
沒著沒落來了這麽句,董寅麻溜來到點歌器前,剛要選歌,但見一隻大手橫擋攔過。
董寅抬眉瞥向對方,詫異征詢:“怎麽了兄弟?你這是……”
來人汗如雨下,整張臉時不時有抽搐跡象。
董寅見了不禁感慨:我的歌聲有這麽動聽嗎?都激動成這樣了?
他這廂腦中想著,那邊來人情緒難抑道:“你還問我怎麽了?我想問你想幹嘛?別人唱歌要錢,你唱歌要命啊!給我滾開!我告訴你,從現在開始你都不許在碰麥克風!!走,立刻!馬上!”
走就走唄,至於這麽激動嘛。
你奏是嫉妒哥的歌聲!!
可惜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事實勝於雄辯,哥的歌聲就是……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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