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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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過了幾天,等牧場徹底穩定下來之後,林覓就迫不及待的拉著特裏到了臨時一家馬場準備選購馬。

    “要是自己在牧場騎的話,其實不用買品種馬,普通的就好,比如說伊犁馬這種馬匹擅長平原奔跑,性格溫順,又高大漂亮。”顯然特裏深深懂得林覓的想法。

    “還有嗎?”反正開著車無事,林覓便當是增加增加見識了。

    “馬場主要分為兩種馬,一種是賽馬,一種是普通馬,賽馬相對來說速度更快,爆發力更高,但是耐力相對不足,為了保持血統經常進行近親繁殖,相對來說並不如普通馬種更健康。

    但是現在為了減少近親繁殖的危害,也有給品種馬配普通馬,然後再代代挑選更好的品種繁殖,挑剩下的兩者混血馬很多就跟普通的馬一起賣了”特裏衝林覓笑笑:

    “畢竟賽馬行那些鬼佬可能是土撥鼠繁殖來的,天天嘰嘰歪歪叫著某些混血馬稍微毛色不正就不允許出賽。”

    林覓倒是不知道這些當中還有這麽多講究的,直道:“那買混血馬不賺翻了?”

    “也不一定”特裏搖頭道:“混血馬品行不定,有的繼承了品種馬的嬌貴,身體容易出病脾氣還暴躁,但是挑一挑的話可能也能撿到好的,畢竟也有的混血馬品行好而且各種耐力也極佳,就是可能毛色上不好,沒辦法上賽場。這樣的馬價格就很貴了,價格在幾千甚至幾萬不等。”

    兩人說著話,很快就到了牧馬人馬場,這裏是牧場幾個牛仔統一介紹來的,雲宇的馬就是在這兒買的,就像特裏介紹的那樣,他的馬就是一匹混血馬。

    馬場其實不怎麽大,站在外麵似乎一眼隱隱約約就能望見對麵的柵欄,相對來馬匹數量也可能不多。

    “不過這個馬場在附近的口碑相當不錯,老板總能拉來不錯的馬匹,附近城鎮的牛仔們的馬基本都在這兒買的,這裏混血馬也有不少,挑揀挑揀總能淘到合心意的。”特裏介紹著,迎麵走來一個大胡子白人。

    “嘿!特裏,好久不見!”

    “嘿我的老夥計!”特裏先是跟大胡子來了個熱情的擁抱,接著才給兩人作介紹:“他叫托馬斯,是馬場的主人,這是我的新老板。”

    “哦真是年輕的小夥子!”托馬斯跟著也給了林覓一個熱情的擁抱。

    林覓不動神色的收回他伸出來的手。

    特裏在一邊哈哈笑:“托馬斯實在是太熱情了,他從不愛跟人握手。”

    認識過後,托馬斯便帶著林覓和特裏進了馬場,

    剛進去是一排帶好了韁繩的馬,個個都跟高大俊美,當然是在林覓眼中,但特裏這個老家夥卻催著托馬斯帶他們進去看更好的。

    “外麵的馬都很溫馴,買回去基本沒錯,但是能力也不突出,基本上都是給外行人買回去隨便玩一玩的。”特裏向林覓解釋。

    “好吧!”林覓聳聳肩,他虧得帶了特裏來,要不然被坑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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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了裏麵,林覓發現別有洞天,裏麵是個小型的馬場,被規劃成一個一個的小隔間,有的隔間住著兩三匹馬,有的則是獨居。

    特裏一進到這裏,就開始逐一相馬,他先是上前摸摸馬匹,給它們以安撫,接著上手摸摸它們身體各處,當然也有馬脾氣比較躁,不給摸的,但特裏一點都不著急,等它們大打完響鼻再慢慢安撫。

    他一邊挑選一邊還給林覓解釋:“上身比例太大的馬匹容易重心不穩,高速奔跑轉彎會出問題,下身骨骼不夠粗壯的話沒力氣跑太久……”

    “這匹馬性子沉穩,倒是適合你這樣的新手來當過渡。”特裏拽了拽一隻棕紅交雜的母馬,它果真是脾氣好,一點不耐煩都沒有。

    林覓看了倒是有些失望:“我想要個高大點的,最好英俊瀟灑,騎上去像是白馬王子那樣。”

    這話一出,特裏跟托馬斯都笑起來了,搞得林覓剛開始說的時候沒什麽感覺,最後竟然也有些不好意思了。

    托馬斯笑夠了才拍了拍林覓的肩膀:“年輕人,我理解你,畢竟來我馬場買馬的小年輕們總是這個想法,要高大的,要能把妹的。”

    林覓一囧,他居然被當成小男孩了。

    “但是且不說純色白馬,單是童話中描述那麽高大俊美的馬,在現實中都是很少見的,畢竟那樣的大馬除了身高兩米多的巨人,普通人上馬都成問題。大型馬匹相對來說脾氣都會更加高傲,它們可不會跪下身子讓主人騎上去的。”托馬斯補充道。

    “好吧,”林覓無奈,指著那匹低低矮矮母馬還是有些不滿意:“那也應該高大一些。”

    母馬並沒有因為林覓對它不滿而生出脾氣,而是一雙大眼睛看著林覓,直看得林覓心中有些不忍,到嘴邊的話又換了句:“或者再買兩匹更高大俊美的,這個就像是特裏說的過渡。”

    特裏挑眉:“親愛的老板你確定一次要買好幾匹馬嗎?馬幾乎每天都要溜,完了還要刷馬,喂食和鏟屎也是每天必不可少的一項工作。”

    “呃……那兩匹我應該能照顧得來。”林覓還是不死心。

    “好吧,那來這邊,這裏是混血馬,它們多是比較好看,符合你的要求,但是每匹馬的性子我可不坐任何保證。”托馬斯引著兩人到最裏麵。

    這裏的馬都是獨居的,每匹馬都是一個小隔間,而且身上特別幹淨。

    這次特裏可不直接親自上手了蹂.躪了,而是通過托馬斯帶來的一個小袋子,從裏麵取出一塊麥芽糖來安撫馬,但即便如此,有的馬還不領情,吃了他的糖還不配合特裏檢查身子。

    林覓看這邊的馬遠比前麵的要靈動許多,但是相對的說,果真有不少脾氣特別暴躁的,見著他們就不停的打響鼻,還是最不客氣直接噴口水的,甚至剛開始裝著好脾氣騙了糖果吃,吃完了就拿屁股對著他們。

    “這!這簡直太不要臉了!”林覓無語看著一匹馬騙了特裏三塊糖果,看不給吃了就衝他們噴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口水。

    “這匹馬比較貪,或許也可能是它並不喜歡你。”托馬斯已經見怪不怪了,他直接帶著林覓兩人隔過去一間,直接走向下一個道:

    “那個脾氣更不好,馬場沒人能訓得它帶上韁繩,就連這邊最厲害的騎手都拿它沒辦法,還特別聰明,之前有天晚上它學著我妻子的手法偷偷開了它房間的門,還把開門的方法教給了它的幾個朋友,雞飛狗跳害得我們幾天都沒辦法休息。

    這也就是我們現在都換成了不同鑰匙的原因,它實在是太聰明了!”

    林覓好奇的望了它一眼,這是個極漂亮的馬,身材修長俊美,按著之前特裏挑選馬匹的條件,它每一項都近乎完美的符合,一雙明亮的眼鏡充滿了靈動。

    似乎是看他們直接隔過它,沒有給它糖吃,它不滿意的粗粗出了兩聲氣。

    “瞧!你看這個小家夥兒,還懂得不惹惱咱們呢,它知道,要是惹惱了咱們更沒有糖果吃了,真是個機靈鬼!”托馬斯笑著說道,顯然他雖然拿它沒辦法,但也還是相當喜歡。

    托馬斯從袋子裏取出一塊麥芽糖托在手心,反身走過去喂它,一邊喂一邊道:“這個小家夥今年才兩歲,是整個牧場中精力最旺盛的,每次遛它都得花費我好久時間。”

    “要需要遛馬嗎?不是不給套馬繩嗎?那怎麽遛?”林覓好奇問道。

    特裏笑了,他跟林覓解釋道:“要是不遛馬的話,馬常年悶在馬廄中,即便是天賦極好的馬也會被消磨殆盡的。”

    托馬斯點點頭,同意特裏的話,又道:“後麵有個小小的馬場,平時馬廄裏的馬都是分批次出去溜的,這個小家夥相當聰明,雖然不給牽繩但是它會跟著大部隊出去、回來,而且它熱愛奔跑,熱愛比賽,每次跟同類型的幾匹馬一起遛時,它總是跑得最快的。”托馬斯驕傲的摸了摸它。

    林覓看它似乎在托馬斯麵前十分的乖順,也起了好奇心,問道:“我可以跟你一樣喂它一塊糖吃嗎?”

    “那你得小心,它有時對生人脾氣很不好。”托馬斯並沒有拒絕,而是一步步教林覓該怎樣做。

    它可真是個大家夥兒,肩高幾乎都快到林覓肩膀了,身材高大、肌肉勻稱,連毛色都特別亮,鬢毛長而柔順,尾巴也是活潑的,渾身除了額頭處有道細長的豎線之外則是漂亮的棕紅色。

    林覓按照托馬斯的方法慢慢靠近它,它也歪著頭似乎在期待著越來越近的甜美滋味,一雙明眸時而看著他手心的麥芽糖,時而又看著林覓,眼中甚至對林覓充滿了好奇。

    最終,林覓更靠近了它,它飛快的伸出舌頭,舌麵在林覓手心一掃,便卷走了糖。

    林覓的手心被它舔得有些熱又有些麻癢,他接著又按照托馬斯教的,手飛快的歪著摸向它的側臉,甚至還撓撓它的下巴。

    這個小家夥嚼了幾口便吞了下去,頭微微側著似乎在回應以林覓。

    “它喜歡你!”托馬斯驚喜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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