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全副武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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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侯誌的意思,誇父族人的這30來名勇士隻跟白鬼展開遠程攻擊。

    在完全碾壓的狀態下,才會進行小範圍的近身肉搏。

    從而把我方的人員傷亡率降低到零。

    在侯誌看來,想實現這一目標並不難。

    30名勇士每人攜帶五十支箭矢。

    在天黑之前埋伏到白鬼營地周圍。

    等天完全黑下來,白鬼都睡下之後,勇士們用火箭把住著白鬼勇士的茅草屋統統點著。

    這茅草屋全是幹草、幹木頭,而且門也小。

    點著之後很少有人能逃出來。

    即便個別逃出來的,勇士們也用箭矢將他們一一射殺。

    再有極個別幸存的就到跟前肉搏擊殺。

    “我覺得行啊!”姬娜說。

    魯雅也連聲讚同:“是啊,肯定能行。”

    大首領想了一會兒,點點頭:“不過,咱們的技術還得再練練。”

    “再練恐怕來不及了,我覺得射箭這個東西還是得有點天賦。”

    “使著的意思?”

    “咱們選拔一下弓箭手,不論男女,隻要有天賦,能迅速掌握射箭要領就行。”

    大首領點點頭。

    姬娜和魯雅兩人無疑是射箭手中最好的。

    就讓他們兩個去選拔人才好了。

    侯誌的水平也不差,當然主要是他有神兵。

    他這反曲弓雖然磅數不大,力道卻很驚人,而且有準星。

    基本屬於指哪打哪的水平。

    所以,他沒事兒也裝裝逼,背著手視察其他人練習射箭。

    還真不出侯誌所料,有些男的,空有一身力氣,射箭的水平卻很差。

    有些女的力氣不大,但射箭的水準卻很高。

    這邊在篩選弓箭手的同時,侯誌又讓人製作箭矢。

    剛剛推廣弓箭那會兒,侯誌讓大家八仙過海各顯神通。

    讓他們憑自己的直覺去製作箭矢。

    箭杆兒都大同小異,箭鏃卻千奇百怪。

    有用石頭的,有用骨頭的,還有用貝殼的。

    有的幹脆就不用箭鏃,直接把箭杆兒磨尖了。

    侯誌挑了幾支做的最好的箭矢當做樣品,讓大家都照著他們的標準來製作。

    一連三天,侯誌把全營地的男女老幼都動員起來製作箭矢。

    30名弓箭手也選拔出來了。

    不過每人50支箭矢的任務還是沒能完成,隻完成每人30支。

    大首領說:“就這樣吧,今天晚上咱們好好休息一下。”

    這一晚侯誌卻輾轉反側。

    來到這兩萬年前的蠻荒世界,轉眼已經過去三個星期了。

    侯誌已經成了半個原始人了。

    每天飲毛茹血,獵殺野獸、挖掘野菜。

    明天他又將像一隻野獸一樣為了生存而與同類相殘了。

    雖然他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能夠戰勝敵人。

    可一旦失手就有可能給整個部族帶來滅頂之災。

    就這麽胡思亂想著,最後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侯誌起來的有點晚。

    等他來到院子裏時,大首領和戰士們已經在整理裝備了。

    這次出征一共有四十人參加。

    30名男的,10名女的。

    30名男的有20名是弓箭手。

    10名女的全是弓箭手。

    那些不做弓箭手的壯士都是近身肉搏高手。

    一旦遠程攻擊不能全部消滅敵人,就得靠這些近戰壯士出手了。

    大首領他們平時都不穿“鞋子”,甚至連外出打獵都不穿。

    侯誌一度以為他們根本沒鞋子。

    這一回算是長見識了。

    他們都有鞋子,而且是頭層牛皮。

    所謂鞋子其實就像兩隻皮口袋。

    腳從口伸進去,然後用繩子把口紮緊。

    為了耐磨,鞋底子還綁著樹皮之類東西。

    這麽高級的鞋子要是到了文明時代,搞不好會被腦殘的文明人追捧,把他們當做時尚代言人。

    侯誌看一眼自己腳上的旅遊鞋,不由得哀歎:頂多兩三年吧,我也要成為時尚代言人了。

    不光鞋子,身上的衣服褲子也一樣,都穿不了多久了。

    唉,原始社會就是費衣服啊。

    大首領他們不光有鞋子,還有衣服。

    當然,大首領他們一直都穿著衣服的。

    不論男女腰間都圍著一塊兒皮子。

    以前在教科書上看到說這是用來遮羞的。

    可侯誌觀察幾天發現,那根本就是瞎扯。

    這塊兒皮子更大的功用是生活、勞作時比較方便。

    姬娜在跟侯誌聊天的時候,動不動就把最隱秘的部位晾在侯誌麵前。

    弄的侯誌眼睛都不知往那瞅。

    可姬娜卻毫不在意。

    眼下,大首領他們不僅要穿皮裙子,還要穿上皮衣了。

    他們的所謂皮衣其實就是皮坎肩。

    簡單縫製了一下,胳膊和肩膀都露在外麵。

    估計本來是初冬的時候穿的。

    大首領的皮衣是一塊兒虎皮。

    看那斑紋,應該是劍齒虎的。

    姬娜的皮衣偏白色,上麵有拳頭大小的一塊兒塊兒黑色斑紋。

    感覺像是豹子皮。

    魯雅身上的皮子則像是熊皮。

    其他戰士們身上的皮子則陸續有袍子皮、鹿皮、牛皮、豬皮等各種皮子。

    他們之所以穿皮坎肩侯誌也看明白了。

    因為他們這一趟身上要帶各種裝備。

    像包裹、箭囊、水壺等各種東西。

    要光著身子,肯定不太舒服。

    看見侯誌出來,姬娜和魯雅他們挺激動。

    姬娜轉身捧著一個皮坎肩過來。

    原來,侯誌也有份兒。

    “這個……”

    侯誌還想謙讓幾下,姬娜已經將皮子披到他身上了。

    或許侯誌比較矮的關係,他的皮子比其他人都大一些。

    顏色是棕黃色的,也不知道是什麽動物的皮毛。

    最神奇的是這坎肩還帶一個兜帽。

    等侯誌把兜帽翻過來才發現:這是一隻獅子的皮毛。

    兜帽就是獅子的半個腦袋。

    真他媽凶殘啊。

    不過,扣上兜帽是挺威風的,就像獅王一般。

    鬃毛還在上麵,風一吹就隨風飄揚。

    其它戰士們的坎肩有的有兜帽有的沒有。

    但他們都有一根帶子。

    類似於額帶,用來固定頭發。

    侯誌是寸頭,當然用不著這東西了。

    由於大家都在忙著整理裝備,早飯就一直拖到了中午。

    估計這是這一天唯一的一頓飯了。

    所以,極其豐富。

    有肉有魚有野菜。

    燉的煮的烤的樣樣不缺。

    大家都甩開了腮幫子吃著。

    吃飽喝足了,老巫婆和其他幾個留在家裏的老弱病殘又開始跳大神了。

    脖子上掛著羽毛,敲著單麵鼓唱著、跳著。

    其他戰士也站起來跟著老巫婆一起唱著跳著。

    最後,老巫婆將雙手朝天高舉,閉著眼睛嘴裏念念有詞。

    念叨了一會兒,她突然把臉轉向侯誌這邊了,雙膝跪下高舉雙手,手心朝天。

    “使者,請您傳達先祖的祝福!”

    其他人也紛紛跪倒,向侯誌高舉雙手。

    連大首領和姬娜都不例外。

    侯誌這才想起來,自己還是祖先代言人咧。

    “那個啥……”

    侯誌調整下站姿。

    像腰疼一樣,一手扶著腰,一手揮舞著。

    “啊,啊!”

    這感覺更像朗誦詩歌。

    侯誌一時激動,差點把“海燕高爾基”脫口而出了。

    “啊,啊!我們的祖先在忽悠著我們!”(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