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發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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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德的這個拐杖是侯誌幫他設計的,找手巧的工匠製造的。

    跟現代拐杖類似,可以在咯吱窩下撐著輔助走路。

    到了近前,侯誌板起臉:“你也不怕抻著了?”

    “嗬嗬,我輕點活動,不用腿上的勁兒。”

    “哼,你要是把腿弄壞了我可不管。”

    侯誌把自己想做啞鈴的事跟他說了。

    “嗯,我安排人手盡早磨製吧。”

    陶德又繼續練習射箭去了。

    看著他撅著屁股的樣子,侯誌突然想:是不是可以做個木輪車啊。

    一方麵是想給陶德做個輪椅,因為傷筋動骨一百天,就算陶德是原始人,體質強悍,怎麽也得七八十天的時間才能完全恢複。

    由此,侯誌進一步想到製作馬車了。

    確切地說是製作馴鹿車。

    那頭成年馴鹿侯誌已經基本將其馴服了。

    另外兩頭小的將來也會更加馴服。

    要是能讓馴鹿拉車那不事半功倍嗎?

    從道理上講製作木車、木輪子應該不會太難。

    但仔細想想製作木輪子又不太簡單。

    難道砍一棵輪子那麽粗的樹,橫截麵兒一點點切下來嗎?

    不要說這一帶沒那麽粗的樹,就算有,憑石斧子也很難砍斷。

    或者像加工弓箭一樣,把木頭一點點彎曲呢?

    那也太費事了。

    突然,侯誌就想明白了。

    或許是一塊兒塊兒木頭兌起來的吧。

    比如割出一塊兒塊兒錐形的有點弧度的木頭,然後一點點拚湊。

    做出那種近似於實心的木頭輪子,中間掏出個小洞,可以轉動車軸就可以了。

    不過,這個工程量太大,先做點更簡單的器械,回頭再來鼓搗這些吧。

    最容易做的器械莫過於單杠、雙杠了。

    尤其單杠,侯誌本來想找兩棵有樹杈的,間距比較合適的樹。

    直接往上架一根棍子就OK了。

    可找了半天真沒找到合適的。

    不是距離太遠,就是樹杈夠不上。

    最後隻能找一棵樹了,旁邊再豎一根木樁子。

    這種樹多的是,侯誌一口氣找了五棵。

    至於雙杠就算了吧,一個雙杠需要六根木樁,下麵還得有地盤兒。

    對勉強吃飽肚子的原始人來說,這也未免太奢侈了。

    侯誌尋摸了一圈兒,全體族人已經做完早操了。

    開始個子忙碌各自的工作了。

    大首領和魯雅率領著兩支狩獵隊各奔東西。

    姬娜率領捕魚者出海捕魚。

    其他人也各自忙碌著。

    侯誌找來幾名工匠分別製作單杠和輪子。

    尤其輪子,侯誌反複解說畫圖,好半天他們才充分領悟。

    經過反複思考,侯誌決定先做獨輪車。

    這獨輪車試錯的代價小,作用卻不小。

    每個工作部門要是都能配上一輛輛獨輪車,工作效率肯定事半功倍。

    等獨輪車試製成功了,再試製馴鹿車。

    獨輪車這個想法讓侯誌很興奮,又開始浮想聯翩,再搞點什麽發明創造。

    最先想到的是做個石磨。

    當然,這是被饞蟲勾引的。

    現在部落有野麥子了,侯誌多想弄點饅頭、餅之類東西吃啊。

    哪怕粗糙的麩子麵也可以。

    侯誌想著都口水橫流了。

    可仔細想想又覺得不妥。

    全部落的人想吃麵的就侯誌自己。

    甚至想吃麥子的都沒幾個。

    原始人跟文明時代的人不同。

    他們屬於原始人飲食。

    說白了他們的飲食結構是脂肪、蛋白質、碳水化合物。

    而文明時代的人是倒過來的,主要吃米麵之類碳水化合物。

    然後才是蛋白質、脂肪。

    至於這兩種飲食方式孰優孰劣那就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事了。

    專家都搞不明白,別人又怎麽搞的明白。

    反正有一點可以肯定,吃肉的人體力好。

    比如像大首領這樣的,他吃肉還不一定管飽。

    但體力就相當於文明時代的奧尼爾、張伯倫那種。

    單手可以舉起一個白鬼成年男子。

    姬娜身為未成年女子體能也秒殺侯誌了。

    侯誌甚至連那些身高一米七零左右的白鬼女人都比不過。

    既然大家都沒有吃麵的想法,侯誌動用工匠寶貴的時間去製作石磨有點說不過去。

    隻能暫緩這個想法,抽空自己動手,啥時磨好啥時算。

    眼下最要緊的是提高生產效率。

    一時半會兒想不出來,侯誌就來到房後的畜欄,來探望自己的那些寶貝們。

    眼下,畜欄裏有三隻幼年猛獁象,兩隻半大的巨豬,一隻成年的和三隻幼年的馴鹿,一頭半大的駝鹿。

    另外還有侯誌最喜歡的獨角獸。

    當初,把獨角獸撿回來時侯誌還納悶兒呢。

    這麽活潑健康的孩紙,獨角獸的爹媽怎麽不要他了呢?

    回來幾天後才發現獨角獸的一隻眼睛發炎了,如果不及時治療就會變成獨眼獸。

    侯誌先用草藥給他洗了幾天,症狀稍微緩解了一點,但還是沒好。

    有了鹽巴後又用鹽水洗了幾次。

    鹽巴這玩意不光是用來吃的,還有很強大的消毒功能。

    用鹽巴水洗了幾次後,獨角獸眼睛的炎症消失了,一下變得亮晶晶了。

    每次看到侯誌過來,它就搖頭晃腦直往跟前湊,侯誌就給他撓一撓。

    剛子平時沒事的時候就趴在畜欄跟前,盯著這些牲畜們。

    簡直就像狗腿子一樣。

    牲畜飼養這邊,侯誌安排了兩個人。

    是兩個白鬼婦女。

    她們以前就在白鬼營地飼養牲畜,因此很有經驗。

    起碼知道那種動物吃哪種草。

    眼下雖然隻有這麽幾頭牲畜,但除了馴鹿、巨豬身材正常點外,其它都是巨獸,個個食量驚人。

    她們兩個光是割草就累得屁顛兒屁顛兒。

    有時還得找其它人幫忙。

    這裏麵適合馴養的其實隻有馴鹿和豬。

    豬可以圈養,馴鹿可以放牧。

    其它的像猛獁象和駝鹿都太彪悍了。

    馴養好了適合用來馱運貨物。

    最好再抓幾頭牛和羊。

    這是文明時代的現成經驗。

    根據這些經驗,牛和羊比較適合放牧。

    看著一個白鬼女人在用木頭給小猛獁梳理毛發、撓癢癢,侯誌靈機一動。

    想起了一個發明創造。

    可以做幾個毛刷子,順便也做幾把牙刷。

    而且豬鬃毛都是現成的。

    那兩隻巨型野豬身上的鬃毛都快趕上刺蝟身上的刺了。

    由此侯誌又想到該做幾把梳子。

    既可以給動物梳理毛發,也可以給人。

    部落這些人,不論男女都留長發。

    當然,他們也不得不這樣。

    因為他們沒有剪發的工具。

    石刀可以割皮肉,割頭發還是有些困難。

    頭發長得太長了,影響活動時,他們就用火燒斷。

    正所謂斷發紋身。

    侯誌本來是留寸頭的。

    到了這裏一個來月,頭發漸漸長起來了。

    恐怕要不了多久侯誌也該長發飄飄了。

    所以得早做打算啊。

    侯誌讓一個白鬼女人幫忙割了一小把豬鬃毛。

    接下來,就回去準備其它材料。

    先得弄一塊兒木板兒。

    這可沒有現成的。

    侯誌找來一根直徑十五公分的圓木,用石斧劈成兩半兒了。

    本來想再把半根圓木直接劈成木板。

    結果一不留神就劈岔了,把半根圓木劈成了劈柴。

    侯誌這個心疼啊。

    倒不是環保的理念。

    而是因為部落的兄弟們用石斧砍一根樹木太辛苦了。

    剩下的半根,侯誌就投鼠忌器了。

    小心翼翼地處理著。

    在這個沒有金屬器械的原始年代,不光獲取材料艱難。

    處理材料也極大的浪費。

    這麽一根圓木,侯誌想加工成木板。

    處理好了,能加工成兩塊兒甚至四塊兒木板。

    處理不好了一塊兒都困難。

    最後變成一堆劈柴。

    為了加工好這塊兒木板兒,侯誌用了溜溜的一天時間。

    快到傍晚的時候,魯雅率領的第二狩獵隊回來了。

    這一次,他們充分發揮了弓箭的威力。

    十名狩獵隊員幾乎人手一隻獵物。

    有的打了隻野雞,有的打了隻兔子。

    旺旺脖子上還扛了隻成年的羚羊。

    隻是大首領率領的狩獵一隊還沒回來。

    魯雅說:“大首領他們追擊猛獁象群去了。”

    侯誌不由得有些擔憂起來:不知道大首領他們會不會遇到危險。(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