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哥是講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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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擦,摩擦,隻不過摩擦了兩次而已,營地裏的豆子就隻剩下一半了。

    這要是吃完了,剩下的日子怎麽過啊?

    侯誌這下來心思了,沒事四處溜達著琢磨著,看看還有什麽好發芽的。

    其實也不少,很多野菜的根泡在水裏也能發芽。

    可這也堅持不了多久。

    侯誌咬咬牙,把自己鍾愛的野麥子都拿出來了。

    這野麥子也能發芽,長出來的芽菜還挺好吃。

    有這些東西還能堅持一段時間。

    轉眼間,營地外的大地已經變成白茫茫一片了。

    雖然氣溫已經零下20度左右,隻要天氣稍微好點,大首領他們還是會外出狩獵。

    十次有八九次都是空手而歸。

    由於有了侯誌製作的褲子,大首領他們甚至敢到更遠的地方狩獵,在外麵過夜,一兩天後才回來。

    一天,大首領他們一大早出去狩獵,晚上沒回來。

    不知又在多遠的地方過夜了。

    第二天早上他們就回來了,抬著兩隻凍得硬邦邦的馴鹿。

    放在爐火旁緩一緩就開始剝皮了。

    侯誌在一旁看著鮮豔的鹿肉,突然靈機一動。

    若幹年後的因紐特人一年四季都以肉和魚為食。

    但他們並不缺少維生素C,因為他們吃生肉。

    生肉裏麵也含有一小部分的維生素C。

    “我來塊兒!”

    侯誌說著,拿石匕首從剝了皮的馴鹿身上切下一小片兒肉。

    在眾目睽睽之下,侯誌將生肉放到嘴裏嚼著。

    一臉的陶醉,仿佛人間美味一般。

    其實,侯誌都快吐了。

    大首領驚訝不已:“不能吃!野蠻人材吃生肉。”

    侯誌能夠理解大首領的心情。

    大首領他們不吃生肉估計有上百年了。

    又讓他們回頭去過飲毛茹血的生活恐怕難以接受。

    “魔鬼的步伐!”侯誌提醒。

    “摩擦!摩擦!我們吃新鮮的菜!”大首領現在已經很門兒清了。

    “可我們已經沒多少菜了,過段時間魔鬼的步伐又要回來了。”

    “可生肉怎麽能摩擦摩擦呢?”

    “可以!新鮮的肉跟新鮮的菜一樣,都可以摩擦!摩擦!”

    “摩擦!摩擦!新鮮的肉!”魯雅大喊,也拿出刀切生肉吃。

    其他人紛紛效仿。

    一邊吃著一邊叫喊著。

    “摩擦!摩擦!新鮮的肉!”

    越來越多的人過來吃生肉,吃的滿嘴是血。

    轉眼間,半隻馴鹿都吃下去了。

    大首領也猶豫著拿起了刀。

    “魔鬼!魔鬼啊!”

    隨著一聲大喝,老祖母拄著拐杖從茅草屋裏走出來。

    剛進入冬天,老祖母的身體就不大好了。

    躺在地鋪上好幾天也不起來,常常得別人喂飯。

    換了別的部落,老祖母這樣早被人扔到野外了。

    誇父族人雖然文明程度不高,但在這方麵還挺講究。

    從不遺棄老人、拋棄兒童。

    陶德自己還拄著拐杖,卻在一旁攙扶著老祖母。

    聽到老祖母的訓斥,大家紛紛放下手裏的生肉塊兒麵麵相覷。

    “魔鬼才吃生肉!我們是誇父巨人!我們追逐太陽!我們生火做飯!”

    魯雅在一旁說:“魔鬼的步伐,我們需要摩擦摩擦。”

    “魔鬼的步伐是上蒼對我們的懲罰!我們必須承受,隻要我們跨越了天之浮橋,到達天國,魔鬼的步伐才會遠去。”

    侯誌歎息:“可在那之前怎麽辦啊?魔鬼的步伐會奪走我們大家的生命!包括她們肚子裏的新生命!”

    侯誌說著,指一指那些年輕女性。

    雖然征兆不明顯,侯誌還是相信她們之中大多數都懷上了。

    “是啊,摩擦,摩擦……”

    其他族人低聲嘟噥著。

    魯雅忍不住喊:“摩擦!摩擦!魔鬼的步伐!我們需要新鮮肉!”

    其他人紛紛看向大首領。

    侯誌也不敢多說話了。

    這事兒最後還得大首領表態。

    大首領皺著眉頭想了一下,歎口氣:“使者從來沒錯過……”

    一時間,群情激昂。

    “摩擦!摩擦!魔鬼的步伐!”

    “摩擦!摩擦!我們需要新鮮肉!”

    連陶德都猶豫了。

    “使者確實沒錯過……”

    沒有侯誌,陶德早死翹翹了。

    老祖母痛心疾首:“魔鬼!魔鬼啊!”

    不等陶德過來攙扶,老祖母就拄著拐杖鑽進茅草屋了。

    大家又紛紛湊過來,吃起生肉來。

    既然大家能接受吃生肉,這事兒就好辦多了。

    侯誌還剩下的兩三斤野麥子就幸免於難了。

    為了犒勞自己,侯誌準備把這兩三斤的野麥子加工成麵粉。

    剛找到野麥子那會兒侯誌就想製作一個石磨來磨麵。

    但在沒有金屬工具的前提下做這麽個玩意,工程量實在太浩大了。

    所以,當時也就想想。

    眼下,侯誌突然想起搗骨頭的研缽來了。

    這研缽也是侯誌發明的。

    族人們每天過著大魚大肉的生活。

    魚骨頭、肉骨頭剩下一大堆。

    侯誌就發明了這個研缽,用來把骨頭搗成粉末,添加到牲畜的飼料裏。

    雖然讓猛獁吃猛獁骨頭有點殘忍,但也算是物盡其用了。

    眼下,野小麥已經幹的像石頭了,正好可以用研缽來研磨。

    吃貨的力量是無窮的,侯誌抱著研缽、杵棒,每天鑽研著。

    磨了兩天還真給他磨出半斤白麵。

    盡管比富強粉還黑,比苞米麵兒還粗糙。

    侯誌還是激動不已,差點抓一把塞到嘴裏。

    不著急不著急,好好想想怎麽做餅。

    在文明世界裏,侯誌還重來沒做過麵食。

    不管是餃子、麵條和餅。

    但侯誌看過別人怎麽做麵食。

    尤其早上上班的時候,侯誌經常在路邊買灌餅吃。

    有個齊魯的大姐灌餅做的比較地道。

    侯誌上班早的時候,經常能看到她和麵揉麵擀餅的全過程。

    對!就做餅。

    先得來點溫水。

    不能一下添多了,得一點點來。

    麵粉也不能全都放進來。

    要一點點和進來。

    頭一次和麵的侯誌小心翼翼,動作還蠻嫻熟。

    唉,這說明我有這方麵天分啊。

    或者說吃貨的潛力是無限的。

    為了和的更好,侯誌還打了一個不知道什麽鳥的蛋,又放了點牛油。

    可或許是麵不夠細,沒達到粉的程度。

    再加上筋道不行。

    和了半天,麵還是鬆鬆垮垮的。

    就跟和苞米麵兒似得。

    行啊,管它呢,怎麽也比苞米餅子好吃啊。

    和好了,還得醒一醒。

    一般情況下醒一個小時就夠了。

    可這屋裏也就兩三度,怎麽得醒兩三個小時。

    侯誌把麵放在陶罐裏,蓋上蓋兒,再用皮子蒙上。

    然後拿起水罐子,帶上肥皂、粗布,準備出門了。

    嗯,哥是講究人。

    吃麵這種事兒必須得有儀式感。

    好歹得先洗個澡嘛。(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