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太陽照常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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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燭九陰被殺死後,它的鱗甲片變得很容易剝落。

    摸著燭九陰金光燦燦的鱗甲片侯誌激動不已。

    這顯然不是一般的東西。

    這鱗甲片極其堅硬,快趕上侯誌在文明年代見過的薄鐵片兒了。

    雖然暫時想不出這堅硬的鱗甲片可以做什麽用。

    但在這蠻荒年代碰到類似金屬一樣的東西也算是一樁幸事。

    燭九陰身上大多數鱗甲片都有乒乓球拍大小,隻有背部的略小,有的拳頭大小,有的雞蛋大小。

    一片片鱗甲片剝下來太費時間。

    侯誌索性讓大家隻剝下部分鱗甲片,然後把燭九陰割成20段。

    鱗甲片下麵,燭九陰的肉卻十分柔軟。

    侯誌動手切開表麵的皮肉往下一摸,卻摸了一手油。

    這燭九陰有厚厚的脂肪層,感覺有巴掌那麽厚。

    突然之間,侯誌就笑了。

    “老祖母,我們不會是用這燭九陰來點燭火吧?”

    老祖母說:“是啊,燭九陰的油可以用來做長明燈。”

    怪不得呢,為何叫燭九陰。

    燭火照亮九陰之地。

    可如果僅僅為了點燭火就這麽大動幹戈,500年戰鬥一次,死傷無數,這也未免太奢侈了。

    因為可以點燭火的東西太多了。

    沒必要這麽麻煩。

    比如像編麻繩的麻仁兒,還有海豹的油。

    甚至鬆樹油都一樣可以點燭火。

    所以,侯誌還是不太相信燭九陰就這麽點作用。

    反正不管怎麽樣,哪怕這隻是一個儀式,也宣告天之浮橋的旅程即將開始了。

    這燭九陰割成了20段,每一段都有500斤左右。

    八十名勇士每四個人可以抬一段。

    可還有犧牲的兩名勇士,無論如何得讓他們回到部落的墓地裏。

    另外有被電死的巨豬也不能扔在這裏。

    人到用時方恨少。

    侯誌隻能先派矬子回去叫人,他們一路上先磨磨蹭蹭走著。

    其實,營地裏也沒多少可用之人。

    年輕力壯的婦女都帶著孩子,剩下的不是老人就是孩子。

    但侯誌有給力的東西——馴鹿車。

    四輛木輪大車已經做好了,雖然侯誌訓練過很多次了。

    但真正使用這還是頭一遭。

    一行人走了一天後,矬子和十來名族人終於趕著四輛大車迎上來了。

    有了大車相助,大家負擔輕多了。

    又走了一天,終於回到了營地。

    回到營地後,大家在爐子旁處理燭九陰。

    鱗甲片剝下來,脂肪挖出來裝到罐子裏。

    剩下的肉還有很多,沒個十天八天吃不完。

    就跟其它肉一樣,先熏製出來,留著慢慢吃。

    接著,全部落上下就開始進行出發前的準備工作了。

    首先,魯雅和矬子他們幾個獵人每天到外麵去搜尋馴鹿的蹤跡。

    雖然不能跟馴鹿遷徙的步調完全一致,但至少不能落下太多。

    眼下,正是乍暖還寒、青黃不接的時節。

    離開貝加爾湖就等於失去了食物來源。

    唯有緊緊跟隨馴鹿遷徙的步伐,才能保證不餓肚子。

    而且,馴鹿已經遷徙幾百年了,肯定比人類更熟悉道路。

    同時,侯誌也沒閑著,他得一一拜訪周邊的部族。

    除了打過交道的蘇燦部落,周邊其實還有七八家其他部落。

    庫納爾領著侯誌一一去拜訪他們,向他們道別。

    這些部落雖然沒跟侯誌打過交道,但他們跟誇父族人已經交往多年了。

    算是友好鄰邦了。

    聽說侯誌他們要走,大家都依依惜別,拿出最珍貴的禮物。

    眼下,食物短缺。

    人們隻能送侯誌他們幾支長矛、幾張皮子、幾個罐子之類的。

    侯誌也不好拂了他們的好意,隻好一一笑納。

    庫納爾更是羨慕不已。

    “我也好想跟你們去天國啊。”

    “唉,沒那麽容易,估計得走兩個冬去春來。”

    “人挪活樹挪死。聽說天國跟咱們這裏是倒過來的,天暖和的時候多,天冷的時候少。”

    “應該是的,樹木更加茂盛,動物也更加凶猛。”

    “可惜啊,今年恐怕不行了,部落裏新生兒太多,照顧不過來。等來年就好了,人口越來越多,我不走大首領也要趕我走了。”

    “好!你和你部落的人來找我們的話,就拿著這支箭。”

    侯誌說著,把二十五支箭矢中的一支拿出來遞給庫納爾。

    “我會好好保存,就算我不在了,我的族人也會拿著它。”

    這箭矢是侯誌跟反曲弓一塊兒從文明時代帶過來的。

    侯誌從來沒舍得用,眼下就用來贈送朋友了。

    “我們走了以後,你們就住進我們的營地好了,這一年,我們的營地已經建的非常好了,扔了也怪可惜的。”

    “謝謝你!我們也幫你們守著你們族人的墓地。”

    幾天之後,魯雅和矬子偵查馴鹿群回來了。

    “好了!它們的先頭部隊已經出發了,這幾天它們的大部隊也該上路了。”

    此時,營地裏的需要帶走的家當都收拾完畢了,就等侯誌一聲令下了。

    晚上,大家在營地裏吃了最後一頓晚餐。

    前幾天,大家還興奮不已。

    此時,又都不約而同地沉默了。

    甚至有點傷感,有點壓抑。

    侯誌隻是在這裏生活了不到一年時間,尚且留戀不已。

    其他人都生活了十幾二十年,甚至四五十年,當然更有感情。

    按照侯誌懶散的性格,他寧願在這貝加爾湖邊混吃等死。

    這裏雖然發展不出農業,發展不出畜牧業,也練不出鐵器、青銅器。

    但吃飽肚子沒問題。

    可作為文明時代的人,好不容易來到這蠻荒時代,不能充分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那不枉來一遭嗎?

    更何況,侯誌還有自己的小私心。

    解鈴還須係鈴人。

    既然自己是在南美穿越的,回到南美有沒有可能再穿越回去?

    說到底,侯誌還是很懷念自己的文明時代的。

    侯誌正想著怎麽來活躍一下氣氛。

    姬娜突然唱起“我要帶著你到網吧偷耳機”。

    大家一起跟著嘻嘻哈哈唱起來。

    侯誌也忍不住笑著唱起來。

    這破歌用來活躍氣氛還真是不錯。

    等大家唱完了,侯誌又從手表裏找了首歌曲放出來。

    是“太陽照常升起”。

    “好!這個好!”大家更加鬥誌昂揚了。

    這歌曲也很應景。

    休息一晚後,第二天一大早,大家迎著升起的朝陽,準備上路了。

    庫納爾也率領著族人,如約過來接收營地。

    一起接收的還有誇父族的十幾個老人。

    他們實在太虛弱了,無法進行長途跋涉。

    就讓他們留在營地裏好了。

    隨著天氣轉暖,庫納爾養活他們應該也不會太難。

    兩個誇父族的部落合在一起,眼下已經有600多人了。

    另外還有將近300名的新生兒。

    一共有900人。

    隨同的還有飼養多年的十幾隻牲口。

    除了四輛馴鹿大車外,其它身材高大的牲口也沒閑著。

    六隻猛獁象中,兩隻成年的,肩高一個四米,一個五米。

    兩隻半大的,肩高也有兩三米。

    兩隻年幼的,肩高有一米五左右。

    除了兩隻年幼的,剩下四隻身上都搭著木架子,馱運各種物資。

    兩隻成年駝鹿,肩高也有三米多。

    他們身上也同樣搭著木架子。

    侯誌抓的那隻獨角獸眼下肩高也有三米了。

    他力氣跟猛獁象差不多,背上也背著很大的木架子,馱運著物資。

    剛子和他的兩隻幼崽,以及尼爾斯,還有五隻小狼就不負重了。

    他們專門負責前後方的警戒任務。

    當然,族人們也都沒閑著。

    剛出月子的婦女們背著自己的孩子,其他人則背著自己的行李。

    每個人都負重七八十斤。

    旺旺負重估計有三四百斤。

    這一支聲勢浩大的隊伍向著荒野中進發了。

    庫納爾帶著兩個手下,執意要送行。

    侯誌隻好由他去了。

    一直送了十裏地,這才依依不舍地回去了。

    侯誌他們又走了一兩裏地。

    魯雅和矬子他們狩獵隊員從前方迎了過來。

    侯誌連忙問:“怎麽樣了?馴鹿也開始遷徙了吧?”

    “是啊,咱們到山坡上就能看到。”

    侯誌跟著魯雅到上坡上,手搭涼棚向遠處看去。

    隻見遠處塵土飛揚。

    定睛仔細一看,侯誌不由得大吃一驚。

    荒野中行進著幾十萬頭馴鹿。

    鋪天蓋地,仿佛螞蟻一般。(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