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真火殺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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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擊必殺,功成身退。
看似寫意輕鬆,實際上也有一定的運氣成分在,要知道對方的身手與他駱歌也隻是在伯仲之間,自己隻不過是仗著本命毒經的神通才討到便宜,若是那人在被藤蔓纏住之後,並沒有急於去斬藤蔓,而是戒備四周,自己絕沒有可能輕易得手,他隻要稍微堅持片刻,自己為了避免同時對上多人,不得已要再次躲藏起來。
不過,人在被藤蔓纏住,搞不清狀況的情況下,第一反應是脫離陷阱,到也是人之常情。
駱歌目光閃爍,換了一個地方後,又躡手躡腳的布置第二個陷阱。
故技重施,做出輕微的響動,再次吸引了其中一人的注意,不過因為前車之鑒,那人並沒有急於上前查看,而是全身戒備,步步為營,不僅一邊投石問路,手中還拿著一根丈許樹枝,隻要有藤蔓垂地的地方,他都要先捅幾下。
“好個謹慎的家夥。”
駱歌心中腹誹,若真的布置的和之前一樣的陷阱,說不好就要被這家夥破了功。
隻不過這次要讓這家夥失望,那些藤蔓自己並沒有動手腳。
隻見他躲在枝葉茂盛的樹冠內,手中不知何時多出了幾根寸許長的木刺,對準了來人的方向,手臂一甩,五指撒開,木刺瞬間穿透前方的樹葉,如閃電般直衝目標而去。
這般高手,皆是耳聰目明之輩,異動剛起便有所察覺,手中的長杆掄起,一個棍花挽起,幾根木刺被彈射出去。
這一擊已經暴露了駱歌的藏身之所,這人一邊死死盯住駱歌的方向,一邊發出聲音召喚同伴。
駱歌沒想到這家夥這麽謹慎,還沒正兒八經的交手,就直接喊同伴過來幫忙,這也打亂了他的計劃,不得已隻能見機行事。
一抬手,數十根木刺被接連射出,根根角度刁鑽陰險,不過此人身手也十分了得,一根長杆耍得天衣無縫,竟沒有一根木刺能傷到他。
駱歌不以為意,好像渾然不覺此人迎著木刺已經越來越接近自己。
就在其身形離駱歌藏身的樹僅兩丈左右時,兩根木刺發出刺耳的尖嘯,直迎那人雙眼射去,無論是速度還是威力都比之前強上數倍,且木刺前段發黑,隱隱有一絲腥臭之味傳出。
“這就是你的殺手鐧?果然還是用毒這種卑劣手段。”
此人心中這般想到,多少有幾分輕蔑,長杆豎起,腦袋輕輕一歪,一根木刺被擋住,一根木刺被躲過。
見對方用如此寫意簡單的方法避開自己的攻擊,駱歌不驚反喜,對方終於被自己麻痹住了,就在其偏頭躲避的時機,駱歌輕聲吐出一個“破”字。
隻見那人的腦袋上空炸開一團白霧,正是之前傷人耳目的毒粉。
被毒煙包裹,此人隻感覺耳暈目眩,知道著了道,不過他並沒有慌,口中尖嘯連連,不遠處他的同伴也做出了回應。
駱歌自然不會因為有其他的人快要到來就放過大好的機會,身形從樹上一躍而下,一邊圍繞此人奔跑,一邊接連射出餘下的木刺,不過此時射出的木刺根根都與最後兩根一樣,不僅力量強大,速度快若閃電,更是根根沾著劇毒。
其實包裹其的毒霧對普通人或許能造成永久的傷害,但是對於這樣的高手也說,隻要給他們時間,他們就能用深厚的內力祛除,不過在這時候,駱歌是不會給他們時間的。
趁著其耳目受傷,感官受損,行動遲緩之際,不要他命,更待何時?
接連揮動長杆雖然擋住幾根木刺,但是其中大部分都刺中了他,入肉三分,其中的毒更是直接在他體內肆掠開,他不得已要調用真氣內力全力壓製,心中隻能期盼同伴快點過來替自己解圍。
不過駱歌不是擺設,雖然耳畔已經聽到了他同伴過來的破空之聲,但是依舊目光狠厲的向著白霧中遞出了短劍,劍法精準,一劍直接刺穿此人的心髒。
短劍還沒來得及收回,背後便有一股巨力傳來,電光火石之間,他隻能伸出另外一隻手掌倉促迎了上去。
“碰!”
兩掌相交,駱歌身體被彈飛,砸落在不遠處的樹幹上,滑落時勉強站穩。
本以為對方不會給自己喘息之機,攻擊會接踵而至的時候,對方卻臉色通紅的站在原地,發出痛苦的低哼聲。
駱歌心中疑惑,怕是有詐,但見其痛苦的神色不似有假,於是手中再次拿出兩根木刺射出,是否有詐,一試便知。
出乎意料,那人竟然不躲不避,任憑木刺射入其胸口,讓原本漲紅的臉上添了幾縷烏黑。
“啊……”
那人似乎再也壓製不住,發出一聲慘叫,在地上翻滾起來,駱歌眼神一閃,短劍擲出,慘叫聲戛然而止。
駱歌這才飛身而上,在其身體上拔出短劍,帶起一朵血花,身體再次接連閃動,又消失在了密林內。
躲在了茂密的樹冠內,握著隱隱還有點發燙的短劍,駱歌回想剛才與此人對掌時的情景,自己好像在那一刻下意識的調動了一下身體的靈力,交手時,更是有一縷真火通過手掌進入了對方的體內。
難道自己的真火已經厲害到了這樣的程度,能夠讓一個和自己差不多的高手毫無還手之力?
若非如此,那人苦苦壓製,最後被自己兩根木刺破功的事就說不通,要真是這樣,自己當日在金烏洞內昏迷之後,得到的好處除了一身充盈的靈力之外,隻怕還有其他。
不過現在他沒有時間去查看,敵人已經兩兩聚在了一起,並不時的向四周丟出石塊,小小的石塊都被灌注了內力,如子彈一般在林中穿梭,打得林子中的枝葉翻飛,木屑炸裂,想要逼他顯露身形。
關於真火傷人的事,駱歌不清楚,莊紀修卻是洞若觀火,在駱歌與那人對掌的時候,全身的靈力就是自己調動的,那一絲真火也不是自己修煉出來的真火,而是屬於小火雀的火焰,小火雀的前身可是屬於數千年的金烏火,威力之大,自然非比尋常,雖然隻有一絲進入對方體內,也足以焚燒對方的髒腑。
駕馭這一絲火焰,也是莊紀修現在能做到的極致,無論是身體內的靈力,還是自己的神魂,都無法支撐其駕馭更多。
若非剛剛與駱歌對掌之人不知這種手段,自己未必有機會將那絲火焰打入其體內。
而且為了不引起駱歌的懷疑,收回這絲火焰也選擇的是其拿回短劍的時候。
但是莊紀修的內心並不平靜,因為他沒有想到自己的一個舉動,直接殺死了一個敵人,這讓生活在這個時代的他依舊感覺很不適應,自己長這麽大,從未想到殺人會發生在自己的身上。(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