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生死看淡,不服就幹
字數:3293 加入書籤
所謂“平頭哥”在洪弈前世叫做蜜獾,因為他那頭鐵的性格,被稱為自然界的二愣子,在網上簇擁很多,又被國內的眾多網友稱為“平頭哥”。
洪弈前世看過一則關於平頭哥的報道,讓他至今都印象深刻,說是某家動物園裏的獅子隔著電網吼了平頭哥幾句,然後平頭哥覺得自己被挑釁了,是可忍孰不可忍,於是乎當天晚上就挖洞到跑到隔壁去找獅子打架,要不是工作人員發現及時,差點就被咬死了。
平頭哥被叫做蜜獾也並不是說它長相甜蜜,而是因為它很喜歡掏蜜蜂窩,吃蜂蜜,同時還會吃蜜蜂的幼蟲。而蜜蜂也不會慣著它,死命的蟄,但是平頭哥的皮毛特別厚實,完全可以一邊頂著群峰的蟄,一邊吃它們的蜂蜜以及幼蟲,縱使有小部分蜜獾會被蟄死也依然阻止不了它們掏蜂窩的衝動。
同時,這物種的毒抗性還很高,所以很多毒蛇包括眼鏡蛇都成了它的食物,即便被毒蛇咬了,趴著睡幾個小時蛇毒也會自然分解,醒來後繼續吃……
可以說,平頭哥在自然界幾乎沒有天敵,即使是獅子豹子這樣的猛獸也不願意招惹它,因為它的皮糙肉厚,以及極高的靈敏度,就算是獅子想咬死它也得花上兩個小時,獵豹之類的就更久了,關鍵是咬死了還沒辦法吃,一個不好還會被它反咬一口。
如果真要說它的天敵的話,那就是它那作死和叛逆的性格,“生死看淡,不服就幹”是這物種的信條,隻要被挑釁了,不管對手是誰,它都想著要和對方幹上一架。
你要說它記仇吧,抱歉,我平頭哥幾乎從不記仇,因為我有仇都是當場就報。
沒錯,洪弈仔細觀察了很久,他可以確定下方那個被三十多個妖族幫派份子包圍的正是一隻成為妖族的平頭哥。
這下,洪弈倒是很好奇這作死的種族究竟是怎麽在妖界裏存活下來的,在前世的地球上平頭哥可以說是橫行無忌,可在妖界呢,要是依然保持那種生死看淡,不服就幹的性格,能存活下來才真叫一個奇跡。
當然,這倒是洪弈想多了,任何一個種族能存在多年自然有他的道理,平頭哥性格的確愣,但並不是真的傻,實際上蜜獾還是很聰明的。
它會挑釁獅子這樣的猛獸,這和它的眼瞼是弧形的有關,也就是說,在它的眼裏,獅子其實和它差不多大,異樣的視角,帶給了它一種蜜汁自信,那就是,我能打贏!
是的,平頭哥的勇猛實際上是因為它眼瞎,成為妖族以後,平頭哥當然不會傻乎乎的隨意挑釁比自己強很多的妖族,但那種深入骨髓的蜜汁自信還是深深的影響了這個物種,很容易就產生在同階之中我無敵的錯覺。
隻要是與自己處於同一境界裏,比如說都是妖兵境的妖族,哪怕對方比他高幾個等級,平頭哥也會有種我能越階而戰的自信,並且真的會和對方打一架。
而且這種自信並不是白給的,高物抗高魔抗的平頭哥是真的強,隻要對手不是那種特殊血脈的妖族,一般等級差不多的妖族還真打不贏它,就算等級力量都強些,也拿他沒什麽辦法,人家打不贏還能跑。
洪弈眼底的這隻平頭哥應該是被算計了,對方幾十隻妖把他圍堵在這裏,一擁而上的話,他根本跑不了,而且位置狹小,完全隻能硬碰硬地用身體剛。
對於絕大多數妖族來說,最強大的武器還是他們的身體,他們的爪牙勝過很多的金屬武器,一般的弓箭甚至不能破開它們體表的防禦,越是原始野蠻的戰鬥方式越能發揮出他們的身體優勢。
此刻,被眾妖包圍的平頭哥臉上依然帶著一種桀驁不馴的神色,仿佛在說在場的各位都是弱雞,自然而然,對方也沒多說廢話,就這樣一擁而上了。
最先朝平頭哥撲來的是一條青灰色的野狗,還在半空中就被站在原地的平頭哥揮臂一爪掏了胸腹,而後哀嚎一聲,倒地不起。
這是平頭哥的第一個戰果,接下來就沒這麽容易了,有了防備的眾妖幾乎同時朝著平頭哥抓了了過來,十幾隻利爪,根本沒辦法躲,他也沒想躲,就這麽抗著傷害再次揮爪朝著麵前一隻鼠頭妖抓了過去。
接下來的場麵一度十分血腥,交戰的雙方幾乎沒有任何的藝術可言,完全是你給我一爪,我們給你十幾爪,小混混街頭混鬥都比這有水平多了。
當然,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地理位置不好,就算有十八般武藝也施展不開,比起那些花裏胡哨的戰鬥技巧,妖族更崇尚那種類似拳拳到肉的戰鬥方式。
平頭哥的防禦確實驚人,十幾分鍾過去,敵人都倒下十幾個了,他卻依然挺立著,隻是渾身上下,全都布滿了各種的爪印,齒印,身上都是血,既有對方的,也有自己的。
這期間,平頭哥不知道被撲到了多少次,隻不過妖族不同於人族,普通人要是被一群人撲到了基本就沒什麽再戰的能力,妖族則不然,包括平頭哥在內,很多妖族其實更習慣四肢著地,趴著戰鬥。
硬碰硬幹趴下十幾個對手後,平頭哥差不多也快到極限了,不隻是身體上的傷害,更多的還有體力方麵,他一挑三十幾,對方可都是境界和他差不多的妖族啊,有此戰果,足以自傲了。
就算是這樣,平頭哥氣勢依然沒有絲毫銳減,眼裏的神色仿佛在說,你們這群渣渣,有本事弄死我,不然我一定咬死你們!
果然是社會我平頭哥,人狠話不多,看了半天好戲的洪弈終於動容了,他可以確定,這就是他要找的靚坤,不,要是由他來出演靚坤的話,甚至會比原作更精彩,完全可以本色出演。
不過原劇情裏,靚坤最後被山雞等人埋伏的表現確實有些不堪,最終被一個之前看不起的小警察出槍打死更是顯得有些可笑。
但是在電影裏,靚坤是必須要死的,不然壞人都能活到最後,那豈不是坐實了教壞青少年的名頭,出來混是要還的,這句話可不是說說的,但這裏是妖界啊,國情,不對,妖情不同,沒有妖會拿這個來指責洪弈的。
改劇情!
洪弈決定了,這次拍的《山雞與浩狼》中的靚坤就算最後要死,也要死的轟轟烈烈點,不然太對不起他之前營造的氣場了。
當然,在這之前,洪弈還得救下這隻快要接近極限的平頭哥,就這樣,來到妖界這麽長時間的洪弈終於第一次正式出手了!(m.101nove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