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 社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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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地宮酒店。

    位於南都市雨畫台區的東角。

    比起喧囂的南都市中心,雨畫台東區顯得幽靜安寧許多,這裏是一片高檔住宅的聚集區,環境優雅,寬敞大氣,走在夜晚的路上,都會有種神清氣爽的感覺。

    天地宮酒店正建立這片住宅區的中央,整座酒店高達17層,一到夜晚,酒店大樓外會亮起耀眼得燈光,即使離得老遠,也能看到它富麗堂皇的身姿。

    因為環境雅致安靜,很多客商會把這裏選作談事情的場所。

    隻有少數人知道,這耀眼的天地宮酒店地下會場已經長年包給一個組織,此時此刻正人聲鼎沸。

    上千人匯聚於此,包括代表著東甄幫高層的八個堂主,以及當今東甄幫的坐管——錢琛。

    十幾個穿著黑色坎肩的男人遊走在地下會場的入口,一些人胳膊上紋著形態不一的紋身圖案。

    他們統一穿著黑色的褲子,在這夏天裏,那褲子看上去顯得有點厚。

    不知道的人,可能隻覺得是褲子麵料厚一點。

    知道的人心裏都有數,那看上去有些發厚的褲腿裏,可是藏著家夥的。

    天地宮酒店正規營業的樓層都在地麵以上,平時不會有人靠近地下會場的入口。

    十幾個守門的這會兒也頗為無聊,湊在一起東一句西一句地聊著葷段子,大佬們在裏麵集會,他們這些當小弟的隻能在外麵等著。

    正閑著,卻見一輛出租車不識趣地停在了路邊。

    兩個人影從出租車上走下,打頭一人皮膚白皙,麵帶微笑,看上去不過上大學的年紀,帶著一股溫潤的書生氣。

    身後的人皮膚棕黑,帶著鴨舌帽,麵無表情,背後似乎還背著一個用粗布包裹起來的長棍狀物體。

    兩人一下車筆直就衝著這邊的入口走了過來,像是壓根沒看到這些守門的人。

    “哎哎,這哪個堂口的?”一個人扭頭問。

    旁邊幾個人紛紛搖了搖頭。

    他們這些人分別來自總會和八個堂口,守在門口一關鍵任務就是認臉的。

    這是東甄幫上層的大型集會,來的人在幫裏都是有頭有臉,至少是個小頭子,看上去必定臉熟。

    要是都不認識,上頭又沒有特殊交待的話,那代表就不是幫裏的人。

    “喂你們兩個!”

    一個人立刻迎了上來,還沒等多問,後脖頸就是一疼,整個人毫無意識地就倒了下去。

    附近的其他人同時一愣,定睛一看,那帶著鴨舌帽的青年正向他們徒步走來。

    帽簷的陰影遮住了青年的臉,看不清表情。

    “鬧事的!?”幾人難以置信的互相看了一眼。

    這麽多年,東甄幫搞集會還從沒聽說過有人敢來鬧事。

    而且就這麽形單影隻的兩個人!?

    愣神片刻,鴨舌帽已經步步走近,微微抬起帽簷,露出一隻冰冷的眼睛:

    “喂,你們打不打,不打就滾開。”

    幾個人又是一愣。

    真是新鮮事,單單一個人居然敢用這種口氣說話,活膩了吧!?

    “上!”

    當中方臉的混子大手一揮,周圍十幾人同時圍了上來。

    前麵的一人虎背熊腰,身材魁梧,敞著懷露出堅硬的胸肌,仗著身強力壯,連刀都不屑拿,掄起拳頭就衝鴨舌帽的腦袋上砸過來。

    “呼!”

    一股拳風衝來,沙包大的拳頭直奔鴨舌帽的臉門。

    然而沒等飛到一半,那拳頭卻突然停住了,一股無名的巨力將他的拳頭穩穩攔在半空中。

    壯男愣愣一看,隻見那鴨舌帽正豎著一根食指,而他的暴拳正是被這一根指頭擋得分毫難進。

    “這……這……”壯男一臉懵逼。

    他一次又一次用盡全身的力氣,可那手指就跟鋼條一樣,攔得他紋絲不動。

    鴨舌帽帽簷下,青年微微咧起嘴問:“認識麽?”

    壯男茫然:“認……認識什麽?”

    “少林基本功,一指禪。”青年淡淡道。

    說完手指一勾。

    “哢吧!”一聲脆響。

    壯男的拳頭瞬間變了形。

    “啊!!!!!”

    一聲淒厲的慘叫,壯男整個人疼得跪倒在地。

    周圍的人看的同時一呆,下意識地向後退出幾步。

    “怕什麽!?”方臉男大吼:“抄家夥!”

    十幾個小混混這才反過味來,紛紛從褲腿中掏出備好的長刀,二話不說,掄起刀就衝鴨舌帽砍過來。

    “砰!”

    “啪!”

    “砰!”

    “咚!”

    “砰!”

    夜空下接連響起數聲脆響。

    就見以鴨舌帽為中心,周圍七八人同時倒飛出去,劈裏啪啦地倒了一地。

    一個個或者捂著肚子或者捂著臉,慘叫不已。

    方臉男這下徹底看懵了,他身邊還剩下七八個人手,可這會也是看得一頭冷汗,一個個舉著刀,想上又不敢上,在那畏畏縮縮地虛張聲勢著。

    黎陸靜靜走在小傑身後,打了個哈欠,有點困了。

    方臉男這時突然意識到什麽,手指一比:

    “砍後麵那個!”

    幾個混混大眼一瞄,後麵那人果然看上去好欺負多了,皮膚白嫩白嫩的,一身書生氣,一看就不像能打的樣!

    “殺!”

    一個小混混一馬當先,號著嗓子就舉刀奔向黎陸。

    剛衝到一半,突然一個踉蹌,扔了手裏的刀舉起雙手就跪倒在地:

    “哥……別衝動……”

    其他人注目一看,就見那白嫩書生手裏正舉著一把衝鋒槍,槍口冷冷對著他們。

    槍……

    要說以前的東甄幫,他們並不缺槍,差不多的小弟人手都有一把。

    但是後來跟警方妥協了之後,絕大多數的槍都被收繳了,現在幫裏有資格配槍的隻有坐管和白紙扇,也就是大哥錢琛和各個堂口的堂主,個別表現出色的正紅棍也會有資格拿槍。

    可他們這幫子草鞋就沒那個資格了,一把砍刀已經是他們手頭最硬的武器。

    這時候對麵一把槍舉起來,還不是手槍,而是正經的MP5微型衝鋒槍,這要是扣下扳機,他們這幾個人根本不夠看的。

    方臉男這會兒也臉色鐵青,一邊往後退一邊逞強地喊道:

    “你……你小子知道你惹得是誰嗎!?你特麽知道什麽叫社會人麽!?”

    黎陸微笑著把衝鋒槍的槍口筆直對準他:“什麽叫社會人啊?”

    周圍的混混連忙躲到一邊,留下方臉男獨自對著槍口。

    他咽了口吐沫,瑟瑟地說:

    “社……社會人與‘經濟人’相對,就是指在社會學中指具有自然和社會雙重屬性的完整意義上的人……”(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