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烏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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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淩晨七點,三家商隊的人就已經吃著早飯,有的已經在收拾車馬了。
為首的商人諾頓親自上樓去找黎恩,卻發現房間已經空無一人,床鋪也已經收拾得十分整齊。
輕風吹來,他從窗戶向外望去,卻看見了一個正在揮劍的身影。
一劍在半空中劃過美麗的弧度,居然將飄落的樹葉斬成了兩半。
“沒想到,波諾佛爾先生您居然起得這麽早。”
商隊的人已經上路,諾頓卻沒有待在自己的車上,而是厚著臉皮坐在黎恩的車廂裏。
說著些奉承話對於普通商人來說算不得什麽,難得有貴族願意與之同行,他自是一點機會都不肯放過。
“隻有養成早起的習慣,不斷鍛煉自己,才會保持強健的體魄。”
黎恩望著窗外,淡淡地說道:“我曾經有一位長輩,小時候可以騎著小馬在森林裏射獵狡猾的紅狐。
但他十四歲繼承了家族領地,自此之後幾乎每天都不出門,還喜歡大吃大喝。
三十五歲的時候,已經沒有馬能馱得動他。
又過了七年,他在平地摔了一跤,當天晚上就去世了。”
“您一定會長命百歲的。”諾頓幹笑著回應著,“看您的劍術不是那些花架子,就算比起騎士也不差了,真是年輕俊傑啊。”
這倒也不全是奉承,其中也有些真心實意地說著。
“您要去紅河穀,那我就鬥膽一猜。
想順水路而下,又是劍術高明的貴族,您是要去舊都參加比試的嗎”
黎恩收回目光,正想仔細問問“比試”是什麽。
卻料不到諾頓似乎是看他不擺貴族的架子,便大著膽子滔滔不絕地說了下去。
“不是我說啊,那群貴族少爺有一不少連狼都沒殺過,我就見過一個,撞上幾個山賊就嚇得屁滾尿流了
若是您遇上山賊,不、就算遇到那些怪物也一樣,一定能砍三五個腦袋下來,拿回去做您勇武的證明吧”
黎恩正想笑的時候,卻不料馬車突然一停。
諾頓直接咬到了舌頭,終於閉上了嘴巴。
黎恩正打算從車窗探頭出去看看怎麽回事的時候,就聽到了有些慌亂的腳步來回聲。
“你就待在車裏,我下去看看”
黎恩當即將劍抄在手裏,一閃身便下了車。
這雷厲風行的一麵讓諾頓不由得目瞪口呆起來。
“尼森,什麽情況”黎恩下了車,第一時間問道。
就見著商隊的護衛都做出如臨大敵的樣子,而尼森卻正背靠馬車一側,不慌不忙地一邊裝配著一把手弩,一邊回答道:
“少爺,前麵的路被樹幹堵著,這是山賊慣用的把戲。”
知道了這個,黎恩的心也就放下了大半。
哪個老傭兵沒護送過商隊,見過攔路打劫的把戲
他想起諾頓之前的話語來,失笑道:“說山賊,山賊還就真的”
話音未落,道旁的草叢便一陣沙沙聲,從中鑽出來的卻不是什麽見多了的山賊。
“嘎嘶嘶”
從陰影中傳來了淒厲的嘶鳴,令所有人頭皮發麻。緊接著,三道漆黑的影子宛如巨馬一樣破開雜草,破風而至。
在幽暗的光芒之下,那“巨馬”六對猙獰的青色複眼中倒映著所有人的慘白麵孔。
手斧大小的口器開合,分泌出慘綠色的粘液,六條長著倒刺的腿撐起了軀殼,那軀殼之上像是披著漆黑的甲,仔細看的話,卻是它身體的一部分。
這哪裏是什麽馬,這是足足有馬駒那麽大的蟲子
“人人人人人人吃人,吃吃、搶、也吃”
怪蟲的背上,幾個灰綠色的小人兒興奮地揮舞著手中的古怪棒槌,木矛,錘子等等粗糲武器,狂喜地尖叫。
不,那些矮小身影不是人類,而是一種原本很不起眼的怪物。
俗稱地精。
“我去,那家夥真是個烏鴉嘴”黎恩也忍不住咒罵了諾頓兩句。
走南闖北,見過地精的人不少,但今天這卻不一樣。
一般的地精比起猴子來也聰明不了多少,往往髒兮兮的,身無片縷,偶爾穿著些獸皮或者爛布、會製作木棒就算地精中罕見的智者了。
它們的身體素質一般也隻有小孩的水平,甚至拿著草叉的農民也能輕鬆幹掉兩三個。
原本它們就像獾、狐狸一樣,隻是普通的害獸,偷隻雞,糟蹋菜地難得聚集起十幾個才敢於打劫落單的行人。
然而,出現在眾人麵前的地精可不是那麽簡單。
它們比起普通地精要壯實一圈,隱隱看得出肌肉,雙眼中還閃爍著血的顏色,長著鬣狗般的尖牙。
這些地精不僅騎著怪蟲,身穿粗陋的皮甲,手上還普遍拿著木頭削製的武器
這就像是看見猴子突然直立穿衣說話、成立國家一樣不可思議,眾人都愣了片刻。
就在此時,從路旁草叢中又有幾十支短矛飛了出來。
有三個猝不及防的倒黴蛋當場就身中短矛倒在地上,還有七八人也掛了彩。
騎著怪蟲的地精趁機突進,把試圖阻攔的護衛直接撞翻,地精又補上一矛。
隻是一個照麵,商隊就出現了兩位數的傷亡
“打一起”
剩下的十幾個護衛回過神來,又遇上了從草叢中鑽出來的幾十隻地精。
它們雖然沒有坐騎,卻也有皮甲和武器,智力也足以說簡單的詞語,確實是個大麻煩。
這些地精幾乎是以五打一,而且配合默契,身上帶著的幾根短矛遠近兼備,居然暫時纏住了大多數護衛。
又有三個怪蟲騎兵來去如風,在旁邊趁機偷襲夾擊,雖然護衛們也不弱,還能僵持一時,但再這樣下去就有些危險了。
尼森剛用弩箭射倒了兩隻地精,就被幾支投來的短矛集火,隻好丟了弩箭左右躲閃,拔出匕首準備衝上去近戰。
然而,黎恩比他更快。
隻見劍光一閃,人便跨越了三米距離。
首當其衝的兩隻地精完全來不及防範,長劍精準地劃過喉部,立馬就有兩個頭顱飛起。
接著黎恩身體一伏,便躲過投來的三把短矛,又一反手,將一隻衝上來近戰的地精戳個透心涼。
就算用普通刀劍,隻要力道足夠也能砍破皮甲,又何況他這一把削鐵如泥的狼咬劍
他的出色表現嚇壞了一些地精,但馬上吸引了更多的注意力,一個怪蟲騎兵就向他這邊衝了過來。
就像是麵對戰馬和騎士的衝擊一般氣勢驚人,但怪蟲也就罷了,地精怎麽可能比得上精銳戰士
“哼”
他略微回了一口氣,雙手握緊長劍,全力一揮,便挑起那被刺穿的地精的屍體砸了過去。
地精屍體好歹也有幾十斤重,和速度極快的怪蟲撞上肯定要出事。
那騎在蟲背上的地精連忙駕馭它繞開,然而這樣一來速度便減慢半拍,倉促間更露出了些破綻。
黎恩劍尖一抖,便向它那邊衝去。
不用怎麽思考,這就是身經百戰的本能。
擒賊先擒王,正要斬殺一個騎兵,狠挫它們的氣焰未完待續。手機用戶請瀏覽.閱讀,更優質的閱讀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