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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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何人?”

    既然對方說著無禮的話,用放肆的眼光俯視這房間裏的眾人,黎恩也沒打算給他什麽麵子。

    “隨意闖進私人的聚會,指手畫腳,似乎有失貴族的風度了吧。”

    雖然他沒有直接開口譏諷,但這樣的話也足夠令麵前這個傲慢的年輕人燃起怒火。

    “本人桑蘭,桑蘭·克利切。

    至於你,貴族的風度?哈!”

    說著,年輕人舉起手來,毫無風度地指著黎恩道:“和一群粗鄙的傭兵在一起喝酒……用下人的水杯糟蹋我們家的好酒。

    那這就是你的風度咯?爵士——”

    “風度,可不是根據他人的看法而定的。”

    黎恩在傭兵同伴們發飆之前,便先站了起來,先是對著大家露出了安撫的微笑,當視線轉移到年輕人的身上時,卻蘊含著一種憐憫。

    “年輕人,我猜你小的時候並沒有好好讀書,否則,怎麽會連最基本的常識都沒有呢?”

    正牌的瓊斯——萬物之靈的聲音在黎恩的腦中回蕩,他隻需要照著這話念出來,就已經是十足的打臉。

    “你還記得白之王的愛將,興登堡侯爵麽?

    我記得就連獸人都會嘲笑他沒有一點禮節觀念。

    但這並不妨礙獸人國度破滅之後,最後殘存的獸人對他叩拜吧?”

    說著,黎恩還故作回憶了一下的樣子:“我記得有個老貴族當麵指責他抓獸人做奴隸,下達死命令,五年內必須把它們全部累死是不義之舉。

    最後貌似……這老頭兒是被砍了腦袋,割下舌頭做收藏吧?

    這並不妨礙他成為尊貴的侯爵大人。

    侯爵大人嘛,自然比什麽男爵子爵有風度多了才對。”

    興登堡家族的侯爵地位一直傳到了今天,雖然不是在這紅河穀附近,卻也離得不是天南地北那麽遠,不是年輕人可以隨意編排否認的。

    年輕人一時麵紅耳赤。

    黎恩自己也一眼就看得出來,雖然年輕氣盛,但這家夥的爵位肯定還沒有費加羅子爵高呢。

    “貴族為什麽成為貴族呢?不可否認,的確有血統的因素。

    但無能者自然是不配繼承家業的,即便繼承了家業也會敗落,後代甚至淪落為佃戶……

    而有能力的人,即使一開始隻是平民,也沒有背負什麽大英雄的血脈,最終也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讓自己的血統在後世變得神聖起來。”

    說著,黎恩像是表演歌劇一般,擺出了誇張的動作:“還曾記得紅河穀被成群惡狼占據,水中遊蕩著上百條巨鱷?

    還記得紅河穀的第一批住民,那是流寇還是賊盜?

    哦,一位勇敢的年輕人帶著他的三個兒時玩伴,殺掉了水賊的首領,建立了小小的漁村。

    年輕人的兒子讓第一座城堡拔地而起,進獻一百張鱷魚皮,被封為騎士,兒子的兒子則殺散群狼,建起了紅河穀城的一角……

    三代之後,家族的旗幟才在整個河穀上空飄蕩。”

    聽著黎恩熟練地吟唱這一首並不多麽美麗的詩篇,費加羅子爵有些尷尬。

    因為,這真的是克利切家族的起源故事,一本三百年前由當代家主親手寫下的日記裏,還抄錄著這段原文。

    酒館裏的吟遊詩人,也偶爾會對外地人說起這段曆史,來換取好奇者扔來的銅子兒。

    事實上,這詩歌已經算是刪減版的了,最初的版本裏,甚至提到那位高祖的時候,還會稱讚他用烈酒賄賂水賊,在酒裏下瀉藥的機智。

    那位祖先可沒有途徑搞到夠強的毒藥,就算求助於遊蕩四方的三流藥師,最後也隻搞到了瀉藥……

    衝進一堆臭氣轟轟,拉得站都站不穩的病鬼裏麵大殺四方,這算什麽事呢?

    光輝萬丈的貴族們的祖先,大多都不是什麽好貨色。

    至少,不是傳奇故事裏那麽偉大光明正直的人物。

    就算是神話時代裏那些得到神明保佑的英雄,還有因為爭風吃醋就使出毒計殺人全家的貨色哩。

    “至於傭兵?他們殺掉了上百隻地精,還幹掉了一個五米高的怪物,拯救了紅河穀城。

    過段時間,整個河穀的酒館裏都會唱響傭兵事跡的小曲。”

    黎恩擺了擺手道:“當然,你可能不太在乎粗鄙的平民怎麽看。

    但高貴的貴族,又有多少人的姓名不會隻被紋章學家所知呢?

    除非特別親近你的貴族,其他人都隻會記得一片土地的開拓者和現任的主人。

    如果有一天,你的領地被傳給了兒子,稅丁不再以你的名字征稅,我敢打賭,三五年內就沒幾個人記得你是誰了。

    當然,粗鄙的傭兵們的傳奇故事依舊會在大街小巷裏流傳,真是滑稽不是嗎?”

    “若是你隻滿足於這點就夠了,我倒也尊重您的意見,世上總不缺這樣的貴族。

    而我將有一日重新點亮波諾佛爾的光輝,比起家族最早的開創者還要耀眼。

    若您安於做現成蠟燭上的火苗,請至少不要蔑視燎原的火光。”

    桑蘭被這麽比喻,梳的整齊的頭發都要炸起來似的。

    他似乎還想要說更多,卻被費加羅子爵一把推開了。

    “夠了,桑蘭!這位先生可是貴客,你喝了多少酒,怎麽可以這麽無禮?

    趕緊回你的房間休息去!”

    黎恩一開口,費加羅子爵就心知不妙,尤其是說到現在,他這個中年子爵都快被說服了,又何況自家這侄子同樣隻是個爵士而已。

    真要爭吵起來,就算這位據說一劍斬殺了巨人的瓊斯爵士不會出手打人,光靠嘴皮子功夫也能讓桑蘭這家夥喝上一壺。

    老實說,費加羅子爵對桑蘭這個侄子還是蠻有期望的,畢竟他自己的兒子呃女婿都不爭氣嘛。

    桑蘭也算是不負眾望,現在才二十四歲,就能妥善操持他自己的領地,和外邊的年輕人高談闊論,亦或是在獵場捕獲狐狸。

    按什麽標準都算得上是不錯的青年才俊了,不過,和黎恩一比,就遜色許多。

    雖然對黎恩這個本事奇大的年輕人有幾分敬重,但費加羅子爵終究也不想讓自己的侄子吃大虧,乘著這機會,他趕快把這小兔崽子攆到了一邊去。

    桑蘭算是避開一劫,跑來圓場的費加羅子爵也終究是拉下了老臉。

    黎恩看起來當真是一顆要冉冉升起的新星,加上一點運氣,成就便絕對不會差,費加羅子爵又怎麽能免俗,不好好套一套近乎呢?(未完待續。)手機用戶請瀏覽閱讀,更優質的閱讀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