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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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光臨!”
林西一邊說著歡迎的話,一邊對走進小酒館的漂亮年輕人露出職業的微笑。這位客人似乎是第一次來,他站在酒館的門口,顯得有點局促。
“您是一個人嗎?”林西微笑著問他,“請坐在吧台前麵。”
年輕人點了點頭,在吧台找了個靠邊的位置坐了下來。
不需要多說別的,隻要看看這年輕人的打扮,林西就能明白他是個新人冒險者。他穿著一身冒險者春季的標配服裝,也就是一整套蜥蜴皮褲和皮夾克,皮夾克裏麵是普通的棉布衫,皮褲的腰帶上掛著一柄外表樸素的短刀。
蜥蜴皮是非常結實且透氣的材料,即使在夏天穿也非常涼爽,適合冒險者穿著。不過大部分冒險者的皮衣都因為長期的風吹日曬而變得破舊不堪,而這位年輕人的皮衣卻還是嶄新的,在夕陽之下顯得閃閃發亮。
和他的皮衣一樣閃著光的是他那耀眼的濃密金發。那頭發自然地散落在肩上,發梢修剪得非常粗暴,看上去似乎他原本留著長發,然而卻被人從中一刀剪短。不過他的發型無損於他的美貌,反而給他的麵容增添了兩分不羈的氣質。
大部分魔界種族的發色都偏深,這個世界裏普通人類平民的頭發一般來說也都是褐色或是紅色,就像克裏斯先生那樣的。林西還從來沒有在這裏見過這樣美麗純淨的金發。
但最引人注意的是他的臉,這少年的麵容生得太端正,太好看了。他皮膚很白,五官比例完美,生得特別秀氣。此外,他的眼角眉梢處藏著奇異的風情,似乎同時混合了人類與魔族的特點。
林西莫名覺得,他看上去有點眼熟。
但是怎麽會呢,他長得這麽漂亮,又有一頭少見的金發,林西如果見過他,肯定是不會忘記的。再說,林西幾乎從來沒離開過酒館,而看他這樣子,顯然是第一次來。
林西伸手把菜單遞給他。比起這家店裏的大部分陳設來,菜單看起來要新得多了。林西的大部分顧客都不需要菜單,他們總是成群結伴過來,每餐隻點哥布林腿肉和啤酒。
“往事”的菜單很簡單,上麵隻有一些所有的魔界小酒館都會賣的食物:史萊姆果凍、哥布林腿肉、亞龍蛋卷,油炸秋葉薯條之類。就算是從來沒來過小酒館的人,也能在一秒鍾之內選出自己要點的食物。不過這位漂亮的年輕人卻認認真真地把菜單上的每一項條目都看了一遍,最後抿了抿嘴唇,帶著一點窘迫的神情,對著林西說:
“我要一份史萊姆果凍。”
史萊姆果凍是菜單上最便宜的菜,比哥布林腿肉還要便宜不少。在魔界,史萊姆到處都是,那些連小酒館都去不起的貧民會在大街上捕捉史萊姆,然後把它們切碎,隨便撒上點鹽吃掉。不過在小酒館裏,史萊姆都會被做成史萊姆果凍。果凍的通常做法是把史萊姆切碎放在模具裏定型,然後澆上果汁。講究一點的,會把史萊姆熬製成膠,加入果汁攪拌均勻後放涼。但無論是哪一種,都是隻有最貧困的貧民才吃的食物。冒險者們對史萊姆果凍這樣的食物不屑一顧,因為它的養分太少,隻能勉強充饑,無法像肉類那樣給冒險者提供足夠的熱量。
看著他隻點了一份史萊姆果凍,林西心想,這孩子一定是把所有的錢都換了身上的這身兒行頭了。說不定他那胡亂剪了一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剪子的頭發,也是為了湊裝備而賣掉的。雖然冒險者的裝備不是什麽特別昂貴的東西,但也不是普通貧民可以隨便買得起的,大部分剛入行的年輕人都是買一套舊皮衣了事。不過這年輕人的容貌確實配得起一身新裝,這套皮衣穿在他身上顯得漂亮極了。
雖然那年輕人隻點了最便宜的菜,林西也並不準備因此就慢待這位新顧客,他彬彬有禮地問:
“您還想要來點別的嗎?”
少年的臉一下子紅了,低聲嘟囔了一句不用了。看了他這樣子,林西就知道自己猜的沒錯。
這孩子手裏沒什麽錢了。
林西不想讓他覺得尷尬,笑容可掬地說了聲“我這就去為您準備餐點”,隨後轉身進了廚房。
林西並不擔心他沒錢付賬,史萊姆果凍的成本極低,就算是偶爾送一兩份出去也沒什麽要緊。林西從食品櫃裏拿出提前準備好的果凍,正準備送出去,忽然看見旁邊放著的烤哥布林腿。
“烤哥布林腿今天好像準備得有點多了,”他對自己說,“這孩子是第一次來,可以再送他一點贈品。”
按理說,史萊姆果凍已經最便宜的菜,林西不應該再送他什麽了。不過今天林西心情好,那少年又確實漂亮,所以林西把烤哥布林腿和史萊姆果凍一起給那年輕人送了過去。
那年輕人吃驚地抬頭看他:
“我隻要了史萊姆果凍。”
“我知道。”林西露出個笑容,“哥布林腿是送你的,冒險者應該多吃點肉。”
年輕的冒險者也向著林西笑笑,接受了他的善意。少年的笑容非常炫目,讓林西覺得有點晃眼睛。
林西通常不會對人產生同情,自從經營這間酒館以來,他已經見識過了各種各樣的貧困冒險者。他們沒有錢付賬,就涎皮賴臉地賴在酒館不走,請求林西賒賬賣給他們酒喝,或者等著哪個剛剛賺了大錢的冒險者開口出錢請屋子裏所有的人喝酒的時候跟著蹭一杯。
林西從不允許冒險者賒賬買酒,他太了解這些人,你頭一天賒賬給他們,他們第二天就能走到天涯的盡頭,直到你和他全都忘了這筆賬的時候才會回來。他不同情那些人,不僅因為他們不值得同情,更因為以他自己的處境來說,他也實在沒什麽資格去可憐別人……在這種每個人都朝不保夕的地方,隻有貴族才有資格做慈善。
但不知怎麽的,或許是因為他在開店之前吃的草莓冰激淩讓他變得心軟了,也或許是因為這漂亮得出奇的年輕人勾動了他心裏某一根被叫做溫柔的弦,林西不由自主地想要為這個看起來似乎是剛剛離開家的少年稍微做點什麽……哪怕隻是送他一根哥布林腿。
他看著那少年除去了手上戴著的蜥蜴皮手套,露出一雙顯然從來沒幹過粗活的白皙雙手。他拿起刀叉,看著眼前的烤哥布林腿躊躇起來。顯然,哥布林腿這種東西並不適合用刀叉吃,但他似乎不知道如果不用刀叉的話還能怎麽吃飯。
林西一看到少年的手就覺得好像有什麽不太對勁,再看看他如今這麵對著哥布林腿肉的局促樣子,再聯想到他那少見的發色和特別的羞澀神情……林西頓時意識到自己之前大概是判斷錯了。這少年根本就不是什麽買了裝備就買不起晚飯的小可憐,他說不定是一位貴族少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爺。
一位貴族少爺,為了獵奇而換上一身冒險者的衣服,故意不多帶錢,跑到這不合身份的小酒館來感受貧困冒險者的生活……這故事再合理不過。而他居然還傻兮兮地送人家什麽哥布林腿!
這次丟人丟大了。
就在林西為自己冒冒失失的行為感到後悔時,那少年似乎終於理解了烤哥布林腿的正確食用方法。他遲疑著放下手裏的刀叉,小心翼翼地用指尖掐住烤哥布林腿的兩端,用牙齒從哥布林腿較粗的部分扯下一塊肉來。
年輕人的胃口總是很好,雖然這食物大概並不合他的口味,他還是很快就把哥布林腿肉吃完了。林西悄悄觀察著他吃東西的樣子,發現他的舉止文雅,但吃得很快,好像確實是餓了。
或許這裏還有別的隱情?林西繼續猜測,默默地觀察著他,麵上卻沒有露出什麽特別的神情。
隻見那位小少爺吃過烤哥布林腿肉,把骨頭丟在盤子裏,隨後就準備用勺子品嚐那份深紅色的史萊姆果凍,卻發現他的手指上沾滿了烤哥布林腿肉上的油。
他輕輕晃動手指,茫然地在吧台上尋找了一會兒,最後終於放棄了掙紮,抬起頭來看向林西:
“勞駕,能給我拿張餐巾嗎?”
林西這裏當然有餐巾,而且洗得很幹淨。不過除了他的老板和克裏斯先生以外,這裏的客人可從來沒有誰管他要過餐巾。“往事”的常客們吃完烤哥布林腿肉之後,都習慣於直接把沾了油的手指塞進嘴裏吮幹淨,然後再用手掌抹去胡子上粘的食物殘渣。倘若這些人在酒館聽見有人提出這種要求,一定會嘲笑那非用餐巾不可的小少爺。不過林西可和那些粗人不一樣,他是個相當有素質的服務人員,所以他取出一塊餐巾遞到了少年的手邊:
“請用餐巾。”他說,“不過以後如果你想經常過來,我建議你自己準備一塊。”
林西剛說完這句話就後悔了,他是個酒保,不是心理谘詢師也不是什麽冒險者前輩。多年以來,他一直都在盡量與冒險者們拉開距離,避免和他們混得太熟。這對他們雙方都有好處。然而眼前的這個少年不知有什麽魔力,讓林西總是情不自禁地想要關照他,一不小心就打破了自己的規定。
或許因為他很文雅,也或許是因為他長得好看吧。
這位長得好看的少年用餐巾擦拭著沾了油的指尖,他對林西的話感到非常疑惑,不明白要塊餐巾有什麽大不了的,他看著林西,問出了聲:
“為什麽?”
林西並不想給他解釋原因,因為這實在傻透了。無論如何,本來從一開始他就不應該多管閑事。但是說出口的話已經不能收回,既然對方開始發問,林西覺得自己還是有義務對他解釋一下。
“因為他們會嘲笑你。”林西說,“你應該能明白這是家冒險者經常來的酒館,不是什麽高檔餐廳。他們都是些粗人,平常不會用餐巾的。”
林西剛解釋完,就看見少年的臉又變紅了。
作者有話要說: 感謝婼淩醬的地雷三連發!婼淩醬每次開文都來投地雷,真是非常感激。
感謝空山鳥語君投了地雷,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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