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一千五百萬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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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雲主動開口招攬,高順答應的也很爽快。

    看上去好像簡單至極,但實際上這裏麵還有很多說法。

    首先第一點,在早上入城分別時,趙雲都還沒有現在就招攬高順的想法,因為他知道可能性其實不大。

    那個時候高順還有事要做,還有人要見,心中還滿懷著即將看到親人的希望。

    而現在,親戚不願認他,或者說不是不願認他,而是不願讓他投靠。高順徹徹底底成了無家可歸之人,隻能落寞寂寥的回到並州去參軍。

    像他這樣的人,自然不願意如趙雲所說那般混日子、拿餉錢,能有事情做,有一個目標支撐著自己,高順為什麽要拒絕呢?

    所以,雖然隻是隔了半天時間,但高順的心境和處境都發生了變化,早上的時候還不適合招攬,但是現在卻非常適合。

    因為他才剛剛被親人所“拋棄”,內心非常的柔弱,此時趙雲拋出橄欖枝,自然會讓他感動。

    這個時間點非常的微妙!

    其次,高順之所以痛快的答應,一方麵的原因是因為自己現在確實無處可去,回並州參軍和跟隨趙雲,其實差別並不大。

    還有一點最重要的原因是,之前遇到山賊,趙雲派出典韋鼎力相助。雖然高順不需要典韋幫忙也能解決掉那些山賊,但是這份心意他是領情的。由此可以看出,趙雲此人秉性如何,至少是讓人放心的。

    最後一點,便是典韋和荀攸的存在。

    來的路上,首先他見識到了典韋的本事。他自己估算之後,確認自己肯定打不過典韋,而且所認識的人中,恐怕也沒有誰是典韋的對手,而這麽厲害的一個人,都跟隨趙雲,那他跟隨又有何不可?

    還有荀攸,潁川荀家是當世大族,聲名顯赫。通過交談,高順也能分辨出,荀攸絕非荀家普通子弟,而是傑出人才,這樣一個傑出人才也跟著趙雲,他還需要去想嗎?

    所以,綜合以上三點,第一:高順無處可去,至少回並州參軍並不是最好的選擇。第二:通過趙雲出手相助一事可以看出這是一個值得追隨的人。第三:典韋、荀攸這樣的人都願意跟隨,他還有什麽好矯情的?

    見高順在自己麵前拱手,口稱“主公”,趙雲心中大喜,麵露笑容將其扶起:“仲達不必如此,有你相助,我真如虎添翼也!”

    高順在三國曆史上的篇章其實並不多,存在的時間也很短。但他卻留下了這麽大的名頭,究其原因,就是因為高順的忠貞不二,以及他麾下陷陣營的強悍!

    呂布對高順其實談不上多好,甚至將陷陣營的兵權收回,交給他的親戚魏續,隻有打仗的時候,才會臨時將陷陣營的指揮權交給高順。這代表什麽?

    代表著,用你的時候,你就給我好好辦事兒,不用你的時候,你就給我安靜呆著!

    任何人麵對這樣的上司,心中肯定都會有所怨言,但是曆史上高順的態度是:終無恨意!

    呂布虐他千百遍,他待呂布如初戀!

    像呂布那樣的人都能夠讓其忠心耿耿,更遑論趙雲?要知道,如果呂布真的為人很好,讓麾下所有人都忠心耿耿,那就不會出現部下叛變,張遼轉投曹操的事情了。

    所以,高順的忠心,是他自己的秉性所致,並非呂布有多大的人格魅力!

    呂布在下邳被曹操殺死之後,張遼、陳宮、高順都被俘,張遼投誠,陳宮和高順卻寧死不降。

    陳宮臨死前讓曹操幫助他贍養家人,曹操應允。陳宮之所以不投靠曹操,是因為他認為曹操不值得投靠,若是換一個人,搞不好他就降了。

    但高順卻是實打實的,忠臣不事二主,一生隻認呂布這個老板!

    所以說,得到高順的效忠,趙雲可謂是高興的不得了,這樣一個有本事、又忠心耿耿的部下,誰不想要?

    隊伍中再添一人,趙雲高興的有些忘乎所以了,在街上買好了吃食,帶著人回到了李府,當晚喝的酩酊大醉。

    三國時代的酒度數並不高,但卻後勁十足,趙雲一個人能喝三壇,差不多十五斤左右。當時沒事兒,第二天起來頭疼的不行。

    本想在床上多躺會兒,但高順來報,李員外回來了。

    李旭這個人,樂善好施,是常山郡有名的大善人,為人極為好客。

    所以,即便李府的人不認識趙雲等人,但聽到他們是來拜訪李旭的,都熱情的將他們留下。

    李旭回來之後,聽說有人拜訪,立刻安排人接見,趙雲有事相求,隻能硬挺著起身,洗漱完畢之後,前去正廳見李旭。

    趙雲身高一米八五左右,長的豐神俊朗、風度翩翩,如同一個濁世佳公子,氣質出塵非凡,配上一襲白衣,十分的吸引人眼球。

    第一眼看到趙雲,李旭便高興的起身相迎,嘴裏說道:“趙公子真是一表人才啊!”

    趙雲客氣的拱手:“見過李員外。”

    李旭是個四十多歲的中年人,身體有些發福,雙鬢微霜,看上去精神頭十足,笑道:“老夫比你癡長一些,若小友不棄,可稱我一聲李叔。”

    趙雲點頭:“恭敬不如從命,小侄便高攀了,李叔。”

    “好,好!”李旭高興的大笑,熱情邀請趙雲入座。

    坐下後,趙雲表明來意,李旭點頭道:“年輕人,有一身本事,想著報效國家,守衛疆土,值得鼓勵。不知賢侄需要多少錢財?”

    趙雲想了想,“對於市價,小侄並不了解。想了想,大概需要招募三百鄉勇的費用,若是可以,最好再有一百匹以上的戰馬!”

    李旭沉默片刻,抬頭問道:“賢侄可知,若要招募鄉勇,需每月支付一千錢,鄉勇戰死,還需再付三千錢撫恤金。如今馬匹價格雖然不算高,但也需要十萬錢一匹。養人養馬還需購買糧草,同樣花費不菲。保守估計,哪怕戰馬隻要一百匹,老夫最少也要給你一千五百萬錢!你才能拉的起這一支三百人的隊伍。”

    (ps:這裏解釋一下,因為東漢時代的時局不穩,所以我查過很多資料,但是錢財的信息很難查證。甚至董卓都曾經發行過貨幣,由此可見,無論我用什麽方式來衡量那個時代的錢,都不能算是準確。所以,在錢財方麵,我準備自己設定,就像玄幻或者仙俠小說那樣。

    在本書中,一枚銅錢稱為“一錢”,購買力相當於咱們的一塊錢。一千錢,也就是每個月一千塊的工資。普通戰馬十萬錢一匹,也就是十萬塊。這個價格其實不貴,騎兵的作用那麽大,把戰馬當成坦克來看,雖然誇張,但也不是不行。

    另外,錢幣分為銅錢、銀兩、金子。一金等於一百銀等於一萬錢!也就是說,趙雲給典韋的一百金,相當於給了他一百萬!

    最後重申一遍,之所以這麽設定,是為了寫書方便。希望較真的書友,不要跟我扯這個問題,沒有意義。反正主角能有多少錢,都是我安排的,就算我真的按照史實來寫,還不是我想寫多少就是多少,對不對?較真這個問題沒必要,這樣一來,大家看的也舒服一點。

    求推薦、求收藏,有能力的書友能打賞走一走就更好了,謝謝,我愛你們,麽麽噠!~)

    (本章完)(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