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維肯害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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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維肯的腦袋能夠開口說話,這事完全在羅森的意料之中。

    這時候,他聽到維肯的話,一點也不驚訝,轉頭瞥了一眼維肯的腦袋,撇了下嘴,又轉頭對安妮道:“別理他,他就剩一個腦袋,最多就能打打嘴炮。”

    到了這一步,他怎麽可能會害怕維肯,真正讓他擔憂的是鮮血薔薇。

    穿越也就算了,一來就被吸血鬼追殺也算了,現在他已經完成反殺,但後麵竟然還藏了這麽一個龐大的怪物組織,麻煩真是源源不斷。

    “鮮血薔薇......真是讓人煩惱啊。”他撓了撓頭,臉色發苦。

    “嘿嘿,知道天高地厚了吧?”維肯又開口了。

    羅森點了點頭:“現在知道了。”

    維肯笑起來:“既然知道,那還不趕緊停手?”

    羅森立即搖頭。

    維肯臉色一冷:“怎麽?難不成,你真以為能殺死我?”

    羅森不再理會這個腦袋,他晃了晃腦袋,說道:“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管它鮮血薔薇還是鮮血玫瑰呢,以後的事以後再說。我先去找柴火去。”

    就這麽地,安妮負責剁肉,羅森搜集柴火,兩人配合默契。

    至於維肯,他不再說話,就呆在角落,眼睜睜地看著安妮用鋼劍將他的身體漸漸地剁成了肉泥。

    大約1小時後,羅森搜集的柴火已經在山洞口堆成了一座小山,而安妮也已經將維肯除腦袋之外的身體全部剁成了肉醬,她開始朝維肯的腦袋走過去。

    維肯見了,非但不害怕,反而地嘿嘿笑起來:“來呀,小姑娘,照著我的腦門砍。”

    安妮深吸口氣,舉起鋼劍,用力朝腦袋砍了下去。

    “嗨~~”

    “當~~~~~”

    火星四射,鋼劍砍破了頭皮,砍上頭骨後,竟然發出金屬碰撞的聲音,然後,鋼劍竟然砍不下去了!

    安妮拿起劍一看,劍刃上竟崩出好幾個口子。

    “這腦袋真硬呀!”羅森滿心感慨。

    維肯大笑:“哈哈~用力,小姑娘,你沒吃飯嗎?”

    “我再砍!”

    安妮不信邪,掄圓了鋼劍,用盡全力往下砍。

    “呼~~”一聲勁道十足的風嘯聲。

    “當啷~~”

    一聲震耳的脆響,鋼劍竟然斷成了兩截,再看維肯的腦袋,除了頭皮上多了一線斬痕外,仍舊安然無恙。

    可怕的是,即使頭皮上的破損也沒有持續多久,傷痕正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在愈合。

    “這......”安妮看著斷劍,一臉不相信。

    “怎麽辦?頭骨比身體骨頭硬多了,根本就砍不動啊。”她無助地問羅森。

    維肯一臉不屑:“小姑娘,沒用的,不用去看那個狡猾的小東西,他也沒辦法。我花了足足300年才長出這麽一顆腦袋,可不是陰謀詭計能對付地了的。”

    羅森嘿嘿一笑:“維肯,你腦袋挺硬呀。”

    維肯翻了下白眼,嗤笑:“如果你眼睛沒瞎的話,那麽剛才發生的事就足以證明這一點了。”

    這吸血的畜牲,臨死了還在裝逼。

    羅森轉頭對安妮說道:“這個腦袋的確比較麻煩,但好在體積不大,實在不行的話,等下扔火裏直接燒。來,咱們先把這些碎肉燒了再說。”

    地上的碎肉也不簡單,這些被砍地細碎的肉塊不斷地蠕動著,正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聚集到一塊,看它們移動的趨勢,竟是想要重新組合成身體。

    “咱們先把篝火燒旺。”羅森催促。

    “好!”

    兩人配合著,不斷將柴火添到篝火上,五六分鍾後,山洞中的篝火就熊熊燃燒起來。

    羅森拿過安妮的銀劍,和安妮一起,將碎肉撥到了烈火中。

    “滋~~~~嘰~~~~”

    碎肉被火一烤,竟然發出類似尖叫一般的聲音,然後就好像蠕蟲似的不斷蠕動,竟然想從火裏逃出去。

    羅森對此倒沒什麽反應,安妮看了,卻驚喜地叫出聲來:“傷到它了!傷到它了!火烤有用!”

    她有了信心,幹起來越發起勁,飛快地將碎肉往火堆裏推。肉塊也在拚命往外跑,但它們蠕動速度終究還是沒有安妮和羅森的速度快,最終,維肯的身體全都進了篝火。

    “滋滋~~~嘰嘰~~~~滋滋~~”

    火焰中,一粒粒碎肉瘋狂掙紮著,掙紮著,終於,在烈焰的焚燒下,有一些碎肉停止了蠕動,它們的顏色從白色變成了肉紅色,又變成了黑紅色,最終變成了一顆顆小指頭尖大小的黑色珠子,一動不動。

    安妮問:“它們完蛋了嗎?

    “沒這麽簡單的。”

    羅森拿出一根木棍,從火裏撥弄出一顆黑色珠子,又往珠子上倒了一些清水,奇異的事就發生了。

    得到了清水的滋潤,黑色珠子表麵竟然慢慢的改變了顏色,先是黑色,然後是黑紅色,再是紅色、肉紅色,不到十分鍾時間,黑色珠子竟然又變成了一塊蠕動的吸血鬼肉塊,就和之前一模一樣。

    “嘶~”安妮看的牙都疼了:“這麽烈的火都燒不死嗎?”

    這段時間裏,維肯的腦袋一直在旁邊冷眼看著。看到這裏,他傲然道:“凡人的火焰,怎麽可能毀滅我的身體?”

    安妮轉頭看羅森,等他想辦法。

    維肯嘴巴還是說個沒完。

    “折騰~盡情地折騰吧~你們一時奸計得逞,得以折磨我的肉體,但我終將恢複如初,而你們,將麵對世界上最殘酷的懲罰!”

    “可悲的螻蟻!”

    “燒吧,繼續燒吧,燒的開心一點,這是你們生命中最後一點幸福了。”

    安妮被他說的心神不寧,仿徨無措。

    “羅森,怎麽辦?”

    羅森隻當自己什麽都沒聽見,他將肉塊重新踢回篝火焚燒,解釋道:“高階吸血鬼的身體具有驚人的生命力,就算將他砍成碎肉投進火焰,最多也隻能燒成這種黑色物質。如果正好下了場雨,高階吸血鬼就會趁勢複活。想必,這也是民間傳言吸血鬼無法被殺死的最大原因。”

    ‘咕嘟~’安妮吞了口唾沫,又轉頭看向火焰,在火焰中,一顆顆黑色珠子躺在那一動不動,看著就好像是一塊一塊黑色的石子,很不起眼。

    “如果我們一直燒下去會怎麽樣?”安妮看向羅森。

    “就會一直保持這個狀態,不會出現新變化。唯一的好處是,這個狀態的吸血鬼肉塊將完全失去移動能力,不會做出任何抵抗動作。”

    這也是羅森要先將碎肉燒成黑色珠子的原因。

    安妮聽得半懂不懂:“那之後我們該怎麽辦?把這些黑色珠子碾成粉末嗎?”

    羅森搖頭:“沒用。黑色珠子非常堅硬,刀砍不破,錘砸不爛。不信你試試。”

    他挑出一顆珠子遞給安妮,安妮拿出匕首試著斬了下,結果珠子安然無恙,匕首卻崩斷了一個口子。

    “這可怎麽辦?”

    這東西燒不爛,打不碎,這麽下去,柴火總會耗盡的。

    羅森還沒回答,維肯又開口了:“當然是放棄。小姑娘,我可以給你個承諾,隻要你現在放棄,那麽在接下來三天,我絕對不會對你動手,也不會幹涉你的自由。你愛去哪就去哪。”

    羅森聽的直想笑:“安妮,別聽他瞎扯,我有辦法徹底殺死他。”

    安妮眼睛一亮:“該怎麽做?”

    維肯大怒:“小東西,我活了500年,見過無數人類。單論說大話的本事,你能排進前三!”

    “榮幸之至。”羅森對維肯的腦袋鞠躬行禮,轉身對安妮道:“現在,我們將山洞裏殘餘的所有吸血鬼肉塊都找出來,一粒都不能放過,否則維肯就會重生。”

    “好的。”安妮點頭。

    未免漏過碎肉,羅森開始使用煉金天賦搜索整個山洞,安妮則憑借變異係追獵者的敏銳五感仔細搜尋。

    不一會兒,羅森在岩壁縫隙挑出一塊米粒大的碎肉。又過一會兒,安妮從一張落葉底部撿出一塊指甲般的肉片......就這麽找了足足半個小時,兩人總共找出100多粒遺漏的碎肉,這些碎肉自然是全都扔進火堆,被燒成了黑色珠子。

    “應該沒了吧?”安妮問,兩人已經將這個小小的山洞翻找了10多遍,實在是找不到碎肉了。

    羅森卻還在找,而且一點都沒有停下來的意思,一邊找一邊說道:“我總感覺漏了一些什麽,讓我再找找。”

    他這一找,就找了足足2個小時,而且仍舊沒有要停止的樣子。

    安妮都有些等不住了:“羅森,你都轉了15遍啦,肯定是沒了?”

    羅森微微搖頭:“還差一點,你再等等。”

    科學家最大的精神品質是什麽?

    是嚴謹,盡其所能的嚴謹,絕不會妥協,隻要感覺有一絲可以完善的地方,就一定要著力去驗證、去改進。

    無數偉大的發現,就是從最細微的跡象中找出來的。

    在學校的時候,羅森的導師是業界大牛,他跟著導師做過很多項目,其性格深受導師的影響,嚴謹到了變態的地步。

    又轉了20分鍾,連維肯都等不住了,他喊了起來:“喂~小東西,你有完沒完了?”

    就在這時,羅森忽然蹲下身,從地上撿起一根木棍,用力地挖開山洞口邊上的一個螞蟻窩。在螞蟻窩的最深處,赫然就躺著一顆如米粒大小的吸血鬼肉塊。

    “哈哈,終於找到你啦!”羅森臉上露出孩童般的微笑。

    用木棍將肉塊挑到篝火中,拍了拍手上的灰塵,他對安妮笑道:“這一下,不僅維肯自己無法重生,就算其他高階吸血鬼來了,也別想複活他了。”

    到這個地步,維肯似乎也有些心虛:“小東西,我告訴你,我要是真的死了,鮮血薔薇肯定會出動高階成員追殺你,力量比我隻強不弱。你可要仔細考慮好了。”

    一聽這話,羅森就笑起來:“安妮,你看,他害怕了。”(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