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得了便宜還賣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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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比烏斯是真心想要羅森的蓄電池技術,從城西到碼頭,又從碼頭回到城西,一來一回,不過半小時時間,他就將3000金龍幣扛了過來。

    這半個小時裏,羅森也將蓄電池的詳細做法寫在了一張羊皮紙上。

    事實上,他這個蓄電池就是鉛酸蓄電池,結構簡單的不行,正極用二氧化鉛,負極用鉛,電解液則是硫酸,全部做法寫下來後,總共消耗不到一張羊皮紙,花費成本5克倫。

    為了照顧莫比烏斯的閱讀方法,羅森特意將裏麵的名詞改了下,比如二氧化鉛,他就寫成了鉛鏽。

    當莫比烏斯將一大包沉重的金龍幣交到羅森手裏,卻隻換回一張羊皮紙時,他整個人都淩亂了。

    “就這麽簡單?”莫利烏斯一百個不信,他拿著羊皮紙,翻來覆去地看,想找出更多內容,結果自然是大失所望。

    羅森笑問:“不信啊?”

    莫比烏斯都快抓狂了,3000金龍幣,他攢了近10年,就換了這一張紙,成了窮光蛋不說,還倒欠了對方2000金龍幣,怎麽想怎麽憋屈。

    要換別人,他早動手了,可羅森身邊有薇羅妮卡。

    深吸口氣,他哭喪著臉看著薇羅妮卡:“這小子他......他欺負人!”

    薇羅妮卡也覺得有點簡單了:“羅森,是不是太敷衍了點?好歹是5000金龍幣呀。”

    5000金龍幣,在尼洛嘉德能買一座超級豪宅了。

    羅森微微一笑,退後一步,走到蓄電池旁,然後對莫比烏斯招了招手:“來來來,你要不信,就來仔細看看這個雷電牢籠裏麵的樣子。”

    說著,他就將大木盒蓋子打開了。

    莫比烏斯看過去,發現木盒裏麵還鑲一層透明的玻璃,玻璃裏麵又分成很多小格子,格子裏塞滿了東西,仔細看,又回頭對比羊皮紙上的說明,兩者果然一模一樣。

    “這麽幹,真的就能馴服雷電?”莫比烏斯有一種見了鬼的感覺,雷電可是天神的武器,能束縛住雷電的牢籠,一聽就非常高大上,結構竟然會這麽簡單,實在讓人不敢相信呀。

    “你要不信,再捏下這兩片鐵?”

    莫比烏斯還真就捏了,一捏上,全身就開始發抖,那種獨特的酥麻感,是騙不了人的。

    “信了吧?”

    “信了。”莫比烏斯點頭,但總歸還是有些不放心。

    羅森見他這樣,語重心長地道:“你別看羊皮紙上的字少,但這上麵卻沒有一個字是廢話。你以為這卷軸上的東西是我憑空得來的嘛?不!我告訴你,每一個字後麵,都蘊含著好幾個先輩的心血。為了打造這個雷電牢籠,不知道有多少先輩,嘔心瀝血,消磨了一生的時光啊!”

    “啊?”莫比烏斯還真沒想到這一遭。

    羅森大聲問:“我就問你,無數智慧的先輩,一生的時光,值不值5000金龍幣!”

    “值!”

    “那你還憋屈什麽?還不快將這卷軸拿回去,按上麵說的,去造雷電牢籠。造好了,無論你拿來電解金屬賣錢,還是直接出售雷電牢籠,5000金龍幣還不是分分鍾就賺回來啦?”

    這話點醒了莫比烏斯,他重重拍了下腦袋:“羅森,你說的對,非常感謝提醒我!”

    說完,莫比烏斯一刻不停留,收起羊皮紙,飛也似的跑了,好似自己長了大便宜,生怕羅森反悔似的。

    “站住!”羅森忽然喊了聲。

    莫比烏斯停在門邊,緊緊將卷軸護在懷裏,警惕地看著羅森:“怎麽,想反悔啊?”

    羅森搖了搖頭,他伸手探進腰包,掏出一個乳白色水晶,這水晶下方還拉出了兩根金屬絲。羅森將金屬絲分別接在蓄電池兩極上,乳白色水晶頓時大放光明。

    “柔光水晶?!”莫比烏斯眼睛猛地一亮,阿黛爾的月亮魔杖被傳的神乎其神,尤其是會發光的柔光水晶,他已經多次聽人說過了。

    羅森收起乳白色水晶,微笑道:“你那倉庫裏的油燈實在太暗了。如果你能盡快將剩下2000金龍幣還清,我這塊柔光水晶就送給你。”

    莫比烏斯一個激靈:“你說真的?!”

    “薇羅妮卡也在,她作證。”

    “好!”莫比烏斯興奮地大叫一聲:“你等我!”

    說完,他迅速轉身,直接從門口跑到窗邊,然後從窗邊直接體跳了出去,然後一路狂奔而去。

    薇羅妮卡旁觀了整個過程,一直等莫比烏斯閃人了,她忍不住攤了攤手:“莫比烏斯怎麽變得這麽好說話了?我怎麽覺著他有點傻?”

    “他不是傻,是單純,嘿嘿。”

    羅森將金龍幣仔細收好,然後拿著製備好的鋁粉、鎂粉,再次開始忙碌起來。

    這一忙,就到了大半夜。

    到了這時候,總共二十幾公斤的鋁粉和鎂粉變成了十幾個圓圓的致密硬紙包。

    薇羅妮卡本來很好奇,想看看羅森怎麽製造強光,但看了幾個小時,就什麽都沒看懂,最後也隻能去休息了,煉金室裏就剩下羅森一個人。

    此時已經是深夜,萬籟俱靜,窗外連蟲兒的動靜都沒有。

    羅森收好紙包,走到窗邊,將窗簾全部拉緊,一絲縫都不留,同時隻留下一根蠟燭,偌大的煉金室,頓時變得十分昏暗。

    羅森輕手輕腳走到煉金室牆邊,蹲下身,撿起了一塊磁鐵礦石,開始仔細觀察起來。

    “鐵黑色、鱗片狀、微帶金屬光澤、弱磁性,果然是鈦鐵礦石!”

    對現在羅森來說,鐵不值錢,值錢的是鈦,也就是這個世界的秘銀。按莫比烏斯的說法,這玩意,是提升不死族力量的關鍵要素。

    雖然,對一個煉金師來說,再強悍的身體,都能用各種煉金手段將之毀滅,但如果又是煉金師,又擁有強大的身體,那就如虎添翼了!

    輕輕用手掰出一小粒鐵鈦礦石,放進嘴裏,直接吞咽下去,同時激活煉金力量,仔細觀察礦石在胃中的情況。

    “鈦鐵礦石沒有任何動靜,沒有被吸收,看來不死族的體質沒法直接吸收鈦鐵礦石中的氧化鈦。想想也對,要是能直接吸收,這樣的好東西也輪不到我,早就被莫比烏斯吃光了。”

    不能吸收不要緊,羅森可以將其中的鈦提取出來再吃。

    這對羅森來說,完全不是問題,光光憑借煉金室內現有的材料和工具,就足夠提取出純粹的金屬鈦了。

    未免夜場夢多,羅森直接開幹。

    這一夜,注定是個不眠夜。

    羅森揮汗如雨,利用酸洗法、結晶法、燒灼法、置換法等等化學手法,忙碌了一夜,在淩晨四點多的時候,終於成功地將40尼洛磅的鈦鐵礦石消耗一空。最終,他得到了7公斤純粹的金屬鈦粉,這是維肯頭骨中鈦含量的十幾倍。

    如果莫比烏斯知道羅森手裏有這麽多秘銀,而且原材料還是他親手送出去的,他十有八九得氣的吐血。

    得到鈦粉後,羅森就將這鈦粉當做白糖,一口一口地吞下去。

    吞食的時候,他再次激活煉金力量,仔細觀察自己身體內部變化。

    他發現,他現在這具身體,對純粹金屬鈦的吸收效率驚人的高,一勺鈦粉吃下去,不到5秒,就被腸胃吸收,化成大量鈦離子,在身體內部四處遊弋。

    隨著鈦離子不斷吸收,羅森同時感覺自己身體裏麵充斥著一股冰涼的氣息,這感覺和第一次服用月光靈藥類似,但也有細微不同,相比那一次,今天這股冰涼氣息要溫和許多,讓人感覺有些舒適。

    七公斤鈦粉,羅森前後花了半小時就吃了個一幹二淨。

    吃完後,效果非常明顯。

    羅森發現,他的頭骨、整條脊柱、肋骨、肩胛骨、胯骨全部變成了堅硬的生物鈦合金。

    ‘吸血鬼維肯活了至少100多年,也不過是將頭骨轉化成生物鈦合金。莫比烏斯的歲數應該和維肯差不多。薇羅妮卡能輕易踩斷他的腿骨和肩骨,說明莫比烏斯的情況並不比維肯好多少。我現在這種情況,怕是鮮血薔薇的長老的骨頭都沒我硬了。’

    之後,羅森又分別測試了自己的愈合能力、神經反應速度、身體力量。

    不過這一次,測試結果並沒有他想象中的那麽變態。

    ‘愈合能力隻稍稍提升了一些,淺表傷痕愈合需要15秒以上。身體力量略有提升,比普通人強上不少,但遠遠不如薇羅妮卡,比安妮都差上一大截。神經反應速度,這個倒是提升明顯,目測比安妮快,稍稍比薇羅妮卡差一些,但已經沒有碾壓性優勢了。’

    他現在的身體戰鬥力,雖然遠不如那些傳統不死族,和莫比烏斯更是差了一截。但好處是,他不怕銀,沒有血癮,身體防護能力,尤其是對神經係統的防護能力超級變態,同時,他還是一個煉金師。

    “防禦力驚人的身體,閃電一樣的反應,配合威力巨大的煉金裝備,足矣!”

    羅森心滿意足地離開了煉金室。

    雖然忙碌了一夜,但他一點兒都不感覺疲憊,反而精神振奮,正好現在已經是淩晨五點,羅森幹脆跑到公館花園裏跑步鍛煉身體。

    他這麽一幹,倒是將公館裏早起的仆從嚇了一跳。

    等暢快淋漓地跑出一身汗後,羅森直接拿了一桶冷水衝洗身體,然後正好趕上公館裏的早餐。

    早餐的時候,小愛麗絲仔細打量羅森,忽然道:“哥哥,你好像變壯了些。”

    瑪麗大姐也道:“是變壯了,還長高了點。”

    薇羅妮卡也覺得羅森似乎出現了變化,但仔細瞧,除了身體變得高壯一些外,又說不出哪裏不對勁,隻能說道:“你看起來精神不錯。”

    羅森心中暗爽,也不解釋,隻大口大口吃著小麥粥。

    正吃著呢,一個仆從急匆匆跑進來,對伺立一旁的管家阿福說了幾句,管家阿福臉色微微一變,又走上來,在羅森耳邊輕聲道:“先生,門外來了訪客。一男一女,女的就是見習魔法師希爾小姐,男的自稱數學家維奇。”

    “數學家,維奇?”羅森玩味一笑。

    “對,這個維奇先生似乎情緒很激動。”

    羅森哈哈一笑,說道:“請他們進來,讓他們去我書房等我。”(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