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官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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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sp;   (一)夏朝官製

    【大禹所建立的國家,有巨大的國土疆界,是一個上下級行政關係明確,經濟結構清楚,軍隊和典章法度完備的官僚機構體係。夏朝的組織結構形式,既非“邦聯”,也非“聯邦”,更非所謂私有財產不足的“亞細亞社會”,而是“單一”主權實體性國家政權。】

    “中國”一詞意為“天下之中”。在此之前,中國人究竟何時從口頭開始,將自己的國家稱之為“中國”,不得而知,但肯定要比西周青銅器銘文早很多。

    中國作為“天下中心”,究竟包括多大範圍?最初指今河南一帶的黃河、洛河地帶,為狹義中原。後來包括今河南、山西東南部、河北南部、山東西部、江蘇西北部、安徽北部等廣大區域,為廣義中原。廣義中原早在夏朝之前就已經是政治中心了——位於山東省菏澤市胡集鎮的古平陽,是帝堯都城;位於今山西省運城市永濟的古蒲阪,是帝舜的都城;位於今山西省南部夏縣的古安邑,是大禹夏朝的都城。

    中原為何能夠成為天下中心?這是因為當時中國人並不知道地球上還有其它陸地,錯以為大地是平麵的,中原位於他們所知道的地域中心,可不就是“中心之國”的中國嘛!

    中原是中華文明的核心發源地,也是華夏族人活動的核心區域。但夏朝的疆域遠不止中原,中原以外被稱為“四夷”的地方也已經是華夏屬地了。所謂“天子有道,守在四夷”,就是指中原和四夷之地均受到夏朝天子不同程度的管轄控製。

    帝舜時代的十二州,國土早已不知比黃帝時代的九州擴大了多少。當大禹浩大的治水工程完成之後,國土情況又發生很大變化。大禹通過實地調查,將國土重新劃分為九州管理,這“兗、冀、青、徐、揚、荊、豫、梁、雍”九州,不知又比帝舜的十二州大了多少。國家以中原為核心,向東至大海,向南至洞庭湖和長江上遊,向西至黃河源頭的青藏高原,向北至蒙古沙漠和遼西。中原是國家的政治中心,也是文化和經濟最繁榮的地方。由於曆史變遷,中國的代名詞還有“華夏、中華、中夏、諸夏、諸華、神州、九州”等。

    夏,最初是黃帝夏部族的名字,到帝舜時代才成為大禹夏後氏方國的封號。中文“夏”是不斷變化的。最初的夏字,是一個人手持斧鉞而站立,耀武揚威的人形,這是古人形意結合的刻畫符號,充分說明夏氏部族能征善戰打天下,同時也是夏朝創建國家軍隊的象征。後來在青銅器鍾鼎金文裏,夏,由人頭、兩手、兩足構成,而且在行屈膝之禮儀,代表由這樣的文明之人構成了中國。華,是炎帝華氏部落的名字,既是一種美麗的服飾和光華,也代表美好的中國理想。“華夏”的意思,是“身穿華裳的禮儀之邦”。

    古籍《竹書紀年》載,大禹開始守喪之時,把帝位讓給帝舜之子義均,主動躲避到夏後氏封地的都城陽城,那裏是今河南的古豫州。《吳越春秋》曰:“禹服喪三年,朝夕號泣,形體枯槁,麵目黎黑。”三年中,天下諸侯都離開義均而去朝見大禹,大禹於是正式接受了天子之位。大禹離開豫州陽城,來到今山西夏縣附近的冀州安邑,在夏都安邑登基,重新分封諸侯、任命官員,並將國號改為“夏後”、“夏”。

    筆者選取《尚書》和《竹書紀年》收集,發現夏朝王室中央一級的官職有“相、卿士、卜、祝、史、師”。天子之下最重要的官是“三正”和“六事之人”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三正”是高層次官長,主管政事,通常由二到三個官員同任;“六事之人”經常在天子左右,地位也很高,有軍事行動的時候,可以代天子而統率軍隊。

    另外還有車正,掌管車服;庖正,掌管膳食;牧正,掌管畜牧。他們都不是“三正”,隻是直接為王室服務的中等官吏。“正”,是夏朝所有官吏的通稱,相當於今民間口語“官”。

    此外比較重要的官員還有:遒〔qiu音同囚〕人、嗇(se音同色)夫、大理、太史、羲和、瞽〔gu音同古〕、官師等。遒人,是王的近臣,負責上傳下達;嗇夫,執行國家經濟權力;大理,掌管刑獄訴訟;太史,是掌管記事和冊籍的史官;羲和,掌管曆法;瞽,是盲人樂師,掌管祭祀和君王娛樂時的音樂;官師,是諫臣和學校的教官。

    大禹的外放地方官員,是各方國諸侯和部族首領,稱“伯”或“侯”。原為部族首領諸侯的方國多稱為伯,天子直接分封諸侯的方國多稱為侯。相對獨立的方國沒有土地所有權,受到夏朝天子製約,必須服從夏朝政令,對夏後氏王朝有承擔貢納、朝見、服役和隨從征伐的義務。受到信任的諸侯,經常在王室中央為官。

    牧,也叫州牧,虞舜時代就有了,為各州行政長官,負責征收貢賦。諸侯之下,還設有大夫,即各氏族的族長。

    夏朝國家官員的名稱和數量不止以上這些。《禮記·明堂位》曰:“有虞氏官五十,夏後氏官百……”大禹所任命的官員是帝舜時代的翻倍。

    《太平禦覽·卷二百三·尚書大傳》曰:“古者天子三公,每一公三卿佐之,每一卿三大夫佐之,每一大夫三元士佐之,故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所與為天下者,若此而已。(自公至元士凡百二十,此夏時之官也。)”元士為天子任命的“上士”,也叫“列士”,主要任務是輔佐天子所任命的大夫工作,有別於諸侯所任命的“中士”和“下士”。這也就是說,夏朝上至“三公”,下至“元士”,官員就已經達到了一百二十人。

    古人說,“夏王有天下,諸侯有國,大夫有家。”大禹從分封邦國開始就建立了國家上下級之間的管控與服從,王室與諸侯之間的關係非常明晰。《太平禦覽·周禮·夏官》對太司馬職責的解釋,可以清楚看出王室究竟如何對邦國諸侯進行管控:“太司馬之職,掌建邦國之九法,以佐王平邦國、製畿封國,以正邦國……”意思是,大司馬的職責:

    一是掌握建立邦國的九條法則,輔佐夏王製定邦國疆界,以正邦國之名分。

    二是設立尊卑有別的禮儀,以辨別王室與諸侯的不同地位,區別邦國等級。

    三是鼓勵尚賢立功的道德,以激發邦國的勸善樂業之心,避免社會敗壞。

    四是設立州牧官職,監控邦國,以聯結王室與邦國。

    五是建立軍隊,按禁令究辦,以正中平衡各個邦國。

    六是實施區別職分納貢,使邦國各盡所能。

    七是檢閱核計各地民眾人數,讓各邦國土地與人數平衡。

    八是使用能均衡並堅守公平的法則,使得尊者守大、卑者守小,以安定各邦國。

    九是使大國親小國,小國事大國,各邦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國之間相親相合。

    《周禮·夏官》最後強調:“以九伐之法正邦國。”即以上九條法則,都是王室以征伐來正邦國的法典,邦國諸侯隻要有一條做不到,則屬於有違王命,王室將出兵整肅國家紀律。由此可見夏朝初期,天子之位的“正”,是禪讓繼位之正,諸侯之位的“正”,是服從王室中央管理之正。位“正”的觀念,是中國社會不發生動亂最重要的意識形態。

    當建立起國家新官僚體係、等級製度後,大禹開始建立新的國家控製體係。

    《淮南子》曰:“昔者鯀作三仞之城,諸侯倍之。禹知天下叛之,乃壞城平地,散財物,禁甲兵,施之以德,海外賓服,四夷納職。”過去大禹的父親崇伯鯀建造了三仞高的方國城牆。夏朝一仞為七八尺,一尺為一百粒黍米的高度,所以崇伯鯀城牆的高度約為四米多。其他諸侯學習崇伯鯀,方國城牆的高度翻倍。

    大禹知道,天下凡是建立起城牆的諸侯國都有反叛之心,於是破壞了這些城牆,夷為平地,將這些國家諸侯的財物散發出去,同時他們禁止建立軍隊,對其施以五德教育。這樣做的結果是,位於海外的國家都來臣服,中原外圍的四夷國家諸侯都到大禹這裏來接受夏朝官職。

    大禹收繳了九州所有的青銅兵器和青銅用具,加上州牧官員、方國諸侯送來的青銅,鑄成了九尊巨大的大銅鼎。

    中國的銅鼎,最初是有三隻腳的銅鍋,下麵燒起柴火,上麵可以煮肉,而從此時開始,銅鼎就變成了國家統一的王權象征。大禹將九州名山大川、奇異之物分別鐫刻於九鼎之身,每鼎象征一州的土地,再將九鼎集中安置於夏都,象征九州大地國家一統。

    土地是國家的根本。據說中國從黃帝時代開始,土地就歸天子黃帝所有,不可以進行買賣。夏朝沿用祖製,國土屬於夏後氏天子,雖然國土主要為各諸侯國的封地,但任何土地都不能用於交換和買賣,否則就要受到天子的幹涉。

    夏朝封地分為兩種:一是中央政府直接分封給各貴族諸侯的方國封土;二是祖祖輩輩在這片土地上生活的部族接受天子分封而成為方國。無論何種方式,諸侯國均服從於大禹管理,並根據在“九州”和“五服”中位置,遠近都要承擔義務、交納貢賦。太遠的荒蠻之地,隻需服從夏朝天子教化,認同中原文化既可。

    就這樣,大禹建立起具有實際意義的國家製度:方國對王室的《禹貢》製度,為地方與中央之間的經濟關係;天子對諸侯的上下級隸屬關係,以及官員分級管理製度,為地方與中央之間的政治關係。此外,大禹還頒發了全國統一執行的農耕《夏曆》,擴建了國家軍隊,建立了律法《禹刑》,用專政的辦法來控製一統國家的政權。

    大禹所建立的國家,有巨大的國土疆界,是一個上下級行政關係明確,經濟結構清楚,軍隊和典章法度完備的官僚機構體係。夏朝的組織結構形式,既非“邦聯”,也非“聯邦”,更非所謂私有財產不足的“亞細亞社會”,而是“單一”主權實體性國家政權。

    【主要參考文獻:《古本竹書紀年輯校今本竹書紀年疏證》、《尚書今古文注疏》、《史記》、《太平禦覽》、《淮南子》、《禮記集解》、《論語譯注》、《孟子譯注》、《呂氏春秋》、《左傳全譯》、《書集傳研究與校注》、《康熙字典》、《說文解字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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