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自找自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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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少涵見季清妍開始準備,自然全程擔任小二和打雜,甚至還時不時擔任燒火匠,沒辦法,幾個小家夥見大嫂做的菜太香,都全神貫注地去圍觀去了,自然就沒有人燒火。
沒有人燒火,他這個大哥義不容辭,頂替一下還可能會得到女孩一個讚許的眼光,還是挺不錯的。
讓他巴心巴肝地望著忙碌中的女孩,哪怕女孩再丟一個眼神過來,他都會向她搖搖尾巴!
季清妍哪裏有心思管顧少涵的無理取鬧,她忙得要死。
將鮮蝦吩咐顧暮兮去頭尾及外殼,挑去沙線,用水洗淨,沒有馬蹄,雖然有些遺憾,卻隻能用萵苣替代,用刀剁成末;
讓顧少涵將鮮蝦肉及豬肥肉用刀背砸成茸;將秦滄海帶來的糕點切成直徑1寸分、厚1分的圓形片,其餘剁成粉。
2。將蝦肉茸和豬肥肉茸放入碗中,加入精鹽、料酒、玉米粉攪拌上勁,再放入萵苣末、雞蛋清攪拌成糊,用手擠成直徑1寸的丸子,放在糕點片上,四周用小刀抹齊。將切好的發菜旋轉式地碼在蝦丸子上。將糕點粉過細羅,然後將細末撒在蝦托上麵,用手壓實。
3。坐煸鍋,注入大半鍋油,燒至六成熱時下入蝦托,炸至金黃色時撈出,控淨油,放在盤中即成,連同花椒鹽一起上桌。
這一道改良版金錢吐絲的大功告成。
有些東西這個時代根本沒有,自然算是一個遺憾吧。
不過,還是讓屋裏人都快要掉到鍋裏去了。
一直煨在鍋裏的紅醋鹿肉粒也散發著陣陣濃香,讓跟著顧大河聊天的秦滄海魂不守舍,時不時地伸出腦袋去看,簡直是在虐心。
因為紅醋鹿肉粒的做法,非常簡單,卻異香撲鼻,和傳統的紅燒手法大相徑庭。
鹿肉切成小塊,加入葡萄酒醋、胡椒粉、白糖、鹽、生粉拌勻。
家裏沒有葡萄酒醋,便隻能用米醋替代,效果是要差一點,卻還是讓人垂涎三尺。
碼味後的鹿肉粒等鍋燒熱後,加少量油,倒入鹿肉粒翻炒。
本來中火烹到鹿肉粒變色變熟就可以了。
可家裏有人牙口不好,季清妍便沒有即刻出鍋,而是讓它慢慢燉著。
因為她還有一個大菜要準備。
這就是鼎鼎大名的櫻桃肉。
櫻桃肉是一道傳統名菜之一,屬於蘇菜係,始創於江蘇,清乾隆年間傳入宮中,山藥酒櫻桃肉被記錄進清《禦茶膳房檔》,其特點色澤櫻紅,光亮悅目,酥爛肥美。
其顏色紅亮,形態圓小,皮軟味甜鹹,富油脂,是上佳的下酒菜和下飯菜。
櫻桃肉最起碼的條件是色誘,如肉麵要切得如櫻桃般大小,排列整齊,色澤也應像櫻桃般鮮豔透紅、亮麗誘人。
起“櫻桃肉”菜名的人,一定很會研究吃客的心理。櫻桃是名貴的水果,又名鶯桃,光聽名字就覺得詩意盎然。
果實更是鮮豔晶瑩、酸甜可口,讓人想起就津液滿口。
春夏時分,一粒粒圓如瑪瑙,映襯著綠葉,豔紅欲滴。
其色其形無與倫比,深得詩人騷客的喜愛。
李世民形容它:“朱顏含遠日”,孫逖讚美它:“色繞佩珠明”,杜牧誇獎它:“圓疑竊龍頷”。
所以晶瑩的櫻桃肉在盤底綠色蔬葉的襯托下,真有南唐詩人馮延巳那句描寫櫻桃的名句:“惆悵牆東,一樹櫻桃帶雨紅”的感覺。
倒是要將宋朝趙彥端那句“綠蔥蔥,幾顆櫻桃葉底紅”改成“綠蔥蔥,幾顆櫻桃葉上紅”才好。
因為櫻桃肉上盆,要用菜油煸炒豌豆苗,將翠綠的豆苗圍置在盤邊,才襯托得櫻桃肉愈加的紅豔,宛如一盤剛從樹上摘下來令人垂涎欲滴的櫻桃。
喜愛櫻桃肉的人很多,除了它好吃之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容易把它與古典美人聯係起來。
“柳似眉蓮似腮,櫻桃口芙蓉額”
這是古典美人的標準畫像,櫻桃小口則是美人的標誌。
其實女人就該像櫻桃,玲瓏剔透、味美形嬌。
蘇州是曆代出美人的地方,也是出名饈的地方,菜肴中出櫻桃肉更是自然而然、毫不稀罕的事情。
蘇式菜肴講究“四季有別,按令上市”,春季則推櫻桃肉了。
就像春天裏的美女,帶著誘人的色彩,玲瓏剔透地走來,讓人自然地纏綿起來。
季清妍準備的最後一道菜就是紅燒肉。
她準備了一刀帶皮五花肉,調料有白糖,蔥、醋,薑,油,醬油,五香粉,精鹽,料酒就用白酒替代。
將豬肉去皮切成15厘米見方的丁,薑去皮,切成末,蔥切末,炒鍋上火,放入相當於肉量3倍的水,放肉丁、蔥薑、丁點白酒和五香粉,用小火煮30分鍾將肉丁撈出。
炒鍋上火,注入油,用大火燒至八九成熱離火,隨即下入煮過的肉丁,衝炸後撈出。鍋上火,倒入底油,放入其餘的蔥薑末,加入醬油、料酒、糖、醋、精鹽、水。勾少許澱粉,待鍋內鼓起大泡時下入肉丁,翻炒後即可出鍋。
看著這麽色香味俱全的一大桌子菜,秦滄海可顧不上他是尊貴的客人,是府城的父母官,是秦家一族的掌舵人。
滿桌子的美味佳肴,鮮香麻辣的氣味彌漫整個房間,簡直讓人食指大動。
他頓時眼睛發光,那動作快的,就跟靈猴似的,刷的一下就躥到就近的椅子邊,自己拉開椅子坐下。
果然是精細培養的貴公子,拿筷子的姿勢很優雅,進食的動作很優雅,就連吐骨頭的樣子都優雅的不像話……
顧少揚可那是不管不顧,抓起來就往嘴裏塞,一邊吃一邊兩眼發光,酣暢淋漓。
秦滄海先夾起一塊鹿肉,扔進嘴裏準備試試。
還不錯,可隻是第一塊,萬一後麵的不怎麽樣了呢?
抱著鑽研的態度,他又夾起第二筷,第三筷,第四筷……就連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夾菜的速度,竟然越來越快,越來越快……到最後幾乎都不知道為什麽每個人都停下筷子看他了。
他這個時候才覺得自己丟人了,丟人丟大了。
堂堂秦家一族即將崛起的當家人,什麽時候會這樣眼皮子淺。
他從來都是萬花叢中片刻不沾身的人,山珍海味哪一樣沒吃過。
整個大明皇朝,想請他吃飯的人簡直數不勝數。
可什麽時候他會和一群泥腿子這樣平起平坐,甚至還這樣丟人過,用虎口奪食來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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