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幕 都是好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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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感覺怎麽樣?
    吃的好不好?
    警察有沒有拷問你?
    你放心!我一定會救你出去的!”
    道格抱住雙臂伸直雙手捏住小擦鞋匠的肩膀,盯著他的眼睛真誠地問道。
    原本好吃好喝感覺像活在天堂裏的小擦鞋匠,瞬間淚崩。
    淚水不受控製地狂湧而出,哽咽地甚至讓他說不出話來。
    道格則在一旁輕言安慰。
    赫爾看到這一幕也萬分揪心。
    不是因為他在擔心小擦鞋匠的命運,而是他覺得道格實在是太虛情假意了。
    現在說要救人的是你,剛剛說要讓小擦鞋匠一定去死的還是你。
    如果真心想要讓小擦鞋匠活命還不容易?
    花上一些錢,稍微做些捐款,將警察局上下打點一番,直接將人領出警局都沒人管。
    這年頭哪天不死人?
    要是每個殺人凶手都抓起來,別說沒有地方關押,就是供飯也供不起。
    隻可惜這一切的真相,他不能對小擦鞋匠說,也不敢對小擦鞋匠說。
    當警察的薪水才幾個錢,昨天道格小老爺給他的銀行券,就抵得上他幾個月的工資。
    拿人手短,良心有什麽用?良心又不能填飽肚子。
    甚至,為了以後能夠有更多的賞錢,雖然赫爾心裏很厭惡道格的行為,但是嘴還是不由自主的張開了。
    “道格老爺,我向上帝保證,您的隨從沒有收到一丁點虐待,如果您白天來,就能看到這間牢房,不,這間房間是多麽的明亮。
    這是我們警局除了局長辦公室,最好的房間了。
    連他的食物,都是我專門找這條街最好的麵包師傅現場烤製的呢。”
    “是這樣麽?”道格問道小擦鞋匠。
    眼中含有淚水的小擦鞋匠點了點頭。
    道格朝著赫爾說道,“這是我最好的隨從,一定不要讓他受半分痛苦!你知道麽?”
    “知道,知道。您的隨從就是我最好的兄弟!我赫爾能虐待我最好的兄弟麽?”赫爾一邊口不由心的說道,一邊用憐憫的眼神看著自己的“倒黴兄弟”。
    “你放心,會沒事的,一定會沒事的。上帝會保佑你的。”道格說道。
    “我……我是羅姆人,我不信上帝……”小擦鞋匠抽泣著說道。
    “上帝保佑著每一隻迷途的羔羊。”道格安慰道。
    道格雖然將上帝掛在嘴邊,但是他卻並不信奉。在新英格蘭地區,嘴上掛著上帝最大好處,就是可以用更少的價錢,辦成更多的事兒。
    至於小擦鞋匠口中的羅姆人,則是一支發源於印度北部的民族。美國人將他們叫做吉普賽人。
    他們是一個無宗教信仰的民族,甚至連屬於自己的國家和聚居地都沒有。
    每一個吉普賽人從生下那一刻開始,似乎就一直在流浪。
    而在新英格蘭這個無比保守且重視宗教信仰的地區,無信仰的吉普賽人,哪怕皈依上帝,依舊會被排斥。
    如若不然,小擦鞋匠也不會對道格給他的機會那樣看重。
    對於尚且沒有錢財離開紐黑文的他來說,這真的是他唯一能夠改變命運的機會。
    道格再一次安撫了小擦鞋匠一番,又在他麵前,將一把零碎的錢交給赫爾。
    “您……您真是好人!”已經止住哭泣的小擦鞋匠,鼻音很重地說道。
    道格說道,“你也是個好人,相信我,好人一定會有好報。”
    道格依依不舍的離去,赫爾重新將牢房的柵欄扣緊。
    小擦鞋匠望著窗外枝頭懸掛的明月,覺得連夜晚的微風都是那樣的溫柔。
    “您要回去了麽?”赫爾問道道格。
    “是要回去了。”道格點了點頭。
    “需不需要我送您回去。夜晚的紐黑文可不太平。”
    “不用了!”道格手持手杖揮舞了一下,“我相信不會有人來找我麻煩。”
    “那您慢走……”赫爾將道格送到警察局門口,駐足目送。
    道格步伐很快地走在紐黑文的街道上。
    對於小擦鞋匠的一係列安排,盡管繁瑣,但若成功一定收益超值。
    他自從昨天爆頭史密斯,偶遇小擦鞋匠,又碰到警察後,就有了一個想法。
    一個關於《大富翁》更具爆點的宣傳的想法。
    宣傳裏的故事會是這樣:
    年輕學者道格,發明了一種全新的遊戲——《大富翁》。
    他為了批量生產《大富翁》讓更多人玩到這款遊戲。出資購買持續虧損的史密斯印染廠。
    廠主史密斯在出售印染廠的過程中,得知了道格的計劃。
    於是他惡從膽邊生,在道格付完錢後,想要殺掉道格滅口。
    不管是印染廠本身,還是道格的購買資金,亦或是《大富翁》的生產權他全都要。
    但怎想到道格身旁那個瘦弱而忠誠的隨從,居然身懷槍支,一槍將他爆頭。
    槍聲引來了警察,道格忠誠的隨從被關入監獄。
    史密斯的遺孀起訴隨從,不光要求一命償一命,巨額的賠償金,甚至連印染廠、《大富翁》也全都要。
    她請了最奸猾的律師,而道格這邊則隻有一個很糟糕的律師。
    盡管道格力挽狂瀾,但依舊沒能拯救隨從的生命。
    哪怕最終《大富翁》順利發售,心地善良地道格依舊難免悲傷。
    擁有這樣故事的《大富翁》難道不應該買麽?
    道格之所以有這樣的信心,是因為曾經他的身邊,就發生過不止一次類似的事件。
    他原本生活在一個小小的縣城中。
    忽然有一天,三個男人入室搶劫縣城邊郊的一處飯館。飯館的男主人被殺,女主人被輪(和諧)奸。
    這三人尚未伏法的時候,這件事就已經在縣城鬧得沸沸揚揚。
    原本生意極其一般的飯館,因為縣城人的好奇心,一下子生意就紅火起來了。
    另一件事,也發生在縣城當中,不過是在縣城中央。
    縣城中央的一家金店剛剛開張沒多久,就被人入室搶劫。
    留守在金店的看守被殺死,罪犯一周後伏法。
    發生這樣的惡性事件,金店的合夥人已經打算關門認栽。
    但是,卻在事情發生兩三天後,迎來了一大波客人。不光是縣城周邊的人,就連市裏,省裏的人都過來買黃金珠寶。
    邊買的時候邊問,“是死在這裏的麽?”
    那段時間,是這家金店生意最好的時間。
    消費者喜聞樂見人血饅頭,不!人血麵包。
    沒有歪打正著碰上這樣好事兒的道格,要親手製造一件這樣的好事兒!
    隻有鮮血澆灌資本之花,利潤才能碩果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