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3章 難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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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慶東環視了一圈眾人,說道:“咱們再談談第二條吧,能不能給孫書記評革命烈士。”

    說完之後,陳慶東便把目光看向了方雲生。

    方雲生是半路出家當上政法委書記的,他以前一直都是幹政府方麵的工作的,當上政法委書記之後,各項業務,以及對法律、條例等的了解還不夠,對評定烈士的具體標準不太了解,便還是說道:“吳院長,還是你先說說吧。”

    吳晉對這方麵的了解是非常清楚的,而且他在來縣委之前已經知道了今天要談什麽,所以已經提前做了準備,便還是按照剛才的那套策略,打開筆記本,一邊看著上麵的記錄一邊說道:“根據年,由國務院發布的《革命烈士褒揚條例》,其中第三條是這麽規定的,&bsp;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批準為革命烈士:、對敵作戰犧牲的;、對敵作戰負傷後因傷死亡或對敵作戰負傷致殘醫療終結評殘發證後,一年內因傷口複發死亡的;、在作戰前線擔任向導、修築工事、救護傷員、執行運輸等戰勤任務犧牲,或者在戰區守衛重點目標犧牲的;、因執行革命任務遭敵人殺害,或者被敵人俘虜、逮捕後堅貞不屈遭敵人殺害或受折磨致死的;、為保衛和搶救人民生命、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壯烈犧牲的;、因在邊防、海防執行巡邏任務被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和其他壞人殺害的;、因偵查刑事案件,製止現行犯罪或逮捕、追捕,看管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被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殺害的;、因維護國家治安,同歹徒英勇鬥爭被殺害的;、因執行軍事、公安、保衛、檢察、審判任務,被犯罪分子殺害或被報複殺害的;、因正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革命原則,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對犯罪分子殺害或被報複殺害的;、部隊飛行人員在執行戰備飛行訓練中犧牲和在執行試飛任務中犧牲;、死難情節特別突出,足以為後人楷模的。第四條規定,革命烈士的批準機關:因戰犧牲的,現役軍人是團級以上政治機關,其他人員是縣、市、市轄區人民政府;因公犧牲的,現役軍人是軍級以上政治機關,其他人員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其中第五條又規定,本條例第三條規定以外的犧牲人員,如果事跡特別突出,足為後人楷模的,也可以批準為革命烈士。前款革命烈士的批準機關,現役軍人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其他人員為民政部。”

    念完這番長篇大論之後,吳晉合上了筆記本,把目光看向了陳慶東,聽候陳慶東的意思。

    陳慶東沒有立刻表態,而是把目光看向闞繼軍,問道:“闞縣長,你有什麽想法?”

    闞繼軍搖了搖頭,說道:“按照這個條例上的規定,要想給孫書記評個革命烈士,我看是夠嗆。孫書記的這個情況,哪一條標準都夠不上啊!我看孫自明他們幾個也是亂彈琴,這不是故意製造麻煩嘛!”

    方雲生道:“我也覺得不不可能按照他們的要求來辦這個事,咱們還是做一做他們的思想工作吧。”

    闞繼軍道:“他們既然提出來了這幾個條件,肯定也是經過考慮的了,恐怕他們的思想工作也不好做啊!那個孫自明也真是會想,竟然拿這件事要挾縣委,給他提一個正科級實職,嗬嗬,現在的人呐……”

    鍾永明看了看陳慶東,說道:“孫自明他們提出的條件雖然非常苛刻,但是他們畢竟都是孫書記的子女,現在孫書記又出了這事,如果咱們丁是丁,卯是卯的,一點也不照顧他們,恐怕也有點說不過去。要不然這樣吧,陳書記,我再去做做孫自明他們的思想工作,咱們可以考慮提拔孫自明為正科級幹部,你也可以出任治喪委員會主任,把孫書記的葬禮辦的風風光光的,但是對於追究傑等人的刑事責任,以及給孫書記評革命烈士的事,我看就算了吧。”

    陳慶東沒有說話,而闞繼軍則接口道:“如果他們能同意了,那當然是好,但如果他們不同意呢?”

    鍾永明道:“我覺得他們會同意的可能性還是比較大的,提出這幾個條件的,主要是孫自芳和龐偉兩個人,他們兩個都是生意人,生意人講究的是實際效益,我看呀,他們也未必真的是想要追究傑等人的刑事責任,也未必是真的非得給孫書記評一個‘革命烈士’的稱號,他們之所以提出這樣的要求,估計主要還是想要得到一筆賠償款,給孫自明弄個官當當,另外,也給他們母親弄個待遇。”

    方雲生說道:“鍾主任,你的意思是,孫家人提出這個要求,目的就是要拉高談判心理價位?”

    鍾永明道:“對於他們這種生意人來說,這應該是他們常用的伎倆。”

    闞繼軍點點頭,道:“老鍾說的有道理,我看是應該跟他們好好談談。”

    由於陳慶東一直沒有拍板,所以他們便把目光一起看向了陳慶東。

    陳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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