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自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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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sp;   林明看完後,沉思片刻,點評道:“寫的很精彩,但還是有幾個硬傷。”

    “你說。”

    “一,不是很明白,既然村裏人都知道林小明是一個怎麽樣的人,為什麽到故事結尾,大家才最終疏遠他,不再和他來往?你如果一開始就知道一個人很虛偽,你還會和他來往嗎?這一點需要改一改,因為不符合實情。”

    故事的第一個內容是這麽寫的,二喜的兒子娶老婆,林小明提了兩斤豬頭肉上門吃喜宴。礙於同村人的麵子,二喜就讓他進去。宴會進行到一半,二喜家忽然著起火來,吃宴的人都來滅火,林小明卻不見了蹤影。

    第二天林小明就上門對二喜說,哎呀,昨天喝酒喝得太多,醉倒在路邊。沒辦法幫忙來滅火,下次遇到事情,就招呼老哥,老哥一定來幫忙。但村裏人其實都知道林小明酒量很好,昨天根本沒喝醉。

    第一個故事裏其實就已經差不多點明了林小明是一個非常虛偽的人,再到後麵談論林小明這個人的真實性格,顯然就是畫蛇添足,多此一舉。因為前文就已經完全點明了,就沒有一步步揭開懸念的那種感覺。

    這就好像一個凶殺案,明明告訴你凶手已經是誰。可你還是要一步一步地去揭開他的犯罪經過,然後再把這個人抓住,就變成了一件把飯叫饑的事情,屬於結構順序上的毛病。

    “二,酒友的這個故事,也是在告訴人們林小明的真實麵目。這種情況屬於那種人們還不知道他是個怎麽樣的人,而第二個故事就是將人們以為他是個好人的信念,變得將信將疑。可第一個故事,就已經說明了人們已經完全知道他就是個虛偽的騙子,所以這個故事為什麽要放到第一個故事後麵?我覺得別人的文章,都是一步一步來,將真相放到最後。你的卻是反其道而行之,開頭告訴人們這人不好,然後又說他是怎麽從好到壞,有點反客為主的意思。不妥不妥。”

    第二個故事更有意思,林小明有一個非常重要的酒友,平時林小明非常窮,買不起酒,這個酒友就經常請他喝酒,兩人是非常好的關係。那個酒友也自以為跟林小明關係非常不錯,是他最好的朋友。可是在這個酒友遇到困難,想找林小姐幫助的時候,卻根本找不到他人。故事的內容大體是這樣的,有一天酒友去隔壁村串門,在回來的路上,忽然遇到仇人,仇人喊了幾個人追打他,一路追到村口林小明家門口,酒友就來林小明家敲門求救。

    林小明本來在家,可是看到外麵的一切,就立即藏得嚴嚴實實的,躲在房裏不出聲,害得朋友被痛打了一頓。第二天還跑上門去說,你應該往村裏麵跑的,我當時候在田裏幹活,不知道這件事,不然我肯定幫你揍他們。

    但是村裏有人看到林小明之前是在家裏,沒有在地裏幹活,這讓酒友對林小明開始疏遠。

    在第二個故事當中,酒友和村裏人都不知道林小明的真麵目,可也就是從這個故事到第三個故事,讓人們對林小明的產生了懷疑。

    故事結構應該是這樣,首先村裏人信任林小明是個好人,接著因為一係列事情,而讓村裏人對他產生懷疑,然後再經過一係列事情,大家就都知道林小明的真麵目,自此大家開始逐漸疏遠他,最後孤獨終老。

    簡單來說,正常的故事結構應該是這樣的。信任——懷疑——真相——疏遠。而到了蘇文琪筆下,就變成了真相——信任——懷疑——疏遠。前麵三個的順序,顛倒了過來。

    按照語文上來講,蘇文琪犯的錯叫邏輯混亂。文筆和內容沒得說,就是結構順序產生了偏差,讓讀者讀起來很別扭。

    林明詳細跟蘇文琪說了一下邏輯混亂的問題,蘇文琪道:“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要把第二個,第三個故事放到前麵。第一個故事放到第三個故事後麵,然後加上結尾。順序就沒問題了是嗎?”

    “差不多這個意思。”

    林明道:“但這不是故事的問題,是你將裏麵的順序搞錯,你在第一個故事裏,應該寫成人們還不知道林小明是怎麽樣的一個人,接著按照故事情節發展,你再這麽寫下去,那麽順序就不會錯了。”

    “行,我現在就改。”蘇文琪是行動派,立即動筆改起來。

    林明無所事事,就拿起一本萌芽雜誌看起來。蘇文琪每次都要買十幾本帶在身上,除了萌芽雜誌的稿件是放在每一份雜誌的最後麵一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版,需要買很多雜誌才能投很多稿以外。看別人的作品,學習別人的才華,是也一個很好的習慣。

    至少蘇文琪最近文筆大漲,也不是沒有原因。

    蘇文琪一邊修改稿件,一邊看到林明在看雜誌,漫不經心地道:“林明同學,我看你嘴上的理論說的一套一套的,很厲害。就是不知道你筆下的功夫到底怎麽樣,怎麽樣,你也寫篇故事?咱們來比比誰能通過海選?”

    “要我寫故事?你的文學水平都是我教的,還想考驗考驗我?”

    “那不一樣。嘴上功夫厲害,實際水平就說不準。趙括紙上談兵連他爹名將趙奢都被唬得一愣一愣的,上了戰場還不是死路一條?理論知識再厲害,沒有實際水平,充其量也不過是個草包枕頭。”

    蘇文琪臉上有些嘲諷。

    這麽多天來,林明的嘴上水平的確不是很差。至少在他的幫助下,蘇文琪的文學水平提高了不少。但她就是氣不過那天被林明利用,看到林明那麽悠哉悠哉的,就忍不住想冷嘲熱諷出一下這口惡氣。

    要是林明不參賽,那感情好,就算是狠狠地打他的臉。參賽了也無所謂,因為落榜了就更有意思,那就說明這些天根本就不是林明的功勞,還是自己聰明伶俐。

    到時候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指著他鼻子說。

    你林明?

    有什麽本事把自己教出來?

    徒弟通過了海選,你當師父的卻死在了路上。

    這不是搞笑嗎?

    到時候再用一些惡毒的話氣氣他,報複一下那天林明耍的小心機,絕對會讓自己心情舒暢一點。

    蘇大小姐,可從來都不記什麽仇,因為有仇很快就報了。

    林明沉吟道:“你說的倒是有那麽一點道理,那行,為了證明一下我有資格教導你的文學水平,我也寫一份投過去。”

    蘇文琪想要以量取勝,買了很多份雜誌,就是為了每一份雜誌最後一頁的投稿紙。所以在寫稿件的時候,平時都會帶很多雜誌在身上,林明就隨便借了一本,直接將最後一頁的投稿紙取了下來,準備當場就寫。

    “你就這麽直接寫在投稿紙上?不做草稿的?”蘇文琪看到林明直接掏出筆,就要準備開練,瞥了一眼嘲笑道:“自信是件好事,不過自信過頭就是自負,小心翻船。”

    “翻不了。”林明笑著點了點自己的腦袋:“東西都在這裏麵,要是沒點真本事,哪還敢教你文學?”

    林明想起了2003年9月高三上半期在首都學編導的時候,教他戲文的老師王姝冉。

    這位老師可不簡單,97年以全國第2的成績考上軍藝,畢業留校任教。到教林明的那一年,已經是上尉連長,雖然是文藝兵,但底子和能力都相當強悍。到16年的時候,成了時任軍藝院長國母手下最年輕的一位係主任,前途無量。

    王姝冉教他戲文的時候才26歲,長得很美,有一張純天然的尖下巴瓜子臉,再加上獨特的教學方法,給林明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她說,寫故事,其實就是個矯情的過程。人們從來都不關心你寫出來的故事是否貼近生活,也從不關心它就是你生活裏的一部分。因為你的生活每一天都在過,過得平淡無奇,毫無亮點,所以你寫出來的任何東西就像是流水賬一樣讓人沒有任何看下去的欲望。故事就應該有個故事的樣子,流水賬還不如去買個日記本每天寫日記來得輕鬆一點。所以要想寫出好的故事來,就得無限發揮想象空間,不停地矯情矯情再矯情,讓你們的故事充滿了曲折離奇,充滿了想象力。

    這種想象力,並非是漫無邊際的胡思亂想,而是應該有思想有靈魂的一篇文章。不管你是在寫一些矯揉造作的文字,還是對現實和理想主義的批判和探索。都得將它的中心思想寫出來,形成一個文章主題。

    也就是俗稱的扣題。

    蘇文琪,就很好地抓住了題目,達到扣題的要求。《熱心的人》裏的林小明,是一個表麵熱心,內心其實非常自私虛偽的人。這就是典型闡明了一個主題思想,抓住了觀眾要的那個點。

    這樣的故事寫出來,就很有教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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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bsp; 如果林明隻是全靠上輩子積累的文筆,寫出一篇花團錦簇,辭藻華麗的文章出來。這並不困難,但要寫出又矯情,又有內涵和思想的東西出來,這就相當考驗功夫。

    雖說是馬上想下筆,但如果想通過海選,還是得拿出一點真水平出來才行。

    一開始林明習慣性地想抄。

    當年在王姝冉的推薦下,他看了很多矯情的散文。他個人比較喜歡和欣賞的一篇是張瑋瑋的那年夏天,上一世學他的文風看了很多次,照搬抄出來肯定問題不大。

    可是在下筆的時候,筆尖卻忽然停在了紙上。

    他呆呆地坐在椅子上,看著眼前的白紙,雙眼有些茫然。

    他似乎不知道該些寫什麽,不知道為什麽自己不下筆去抄,也不知道停筆的理由,甚至腦子裏一片空白,不知道自己到底怎麽了。

    林明記得自己現在應該抄一點東西到紙上去,可是他的內心,卻突然生出一種惶恐,一種抵觸。他曾經抄過歌、也抄過劇本,現在連寫篇不重要的小故事,都還要抄的話,那他的人生,還有什麽屬於自己?

    抄來的人生,即便得到了很多東西,又能怎麽樣?

    它就真的屬於你嗎?

    人這一輩子,看似很長,其實很短。雙眼一睜一閉,一天的時間就悄悄過去。

    三萬個日日夜夜,生命每一天都是在進行倒計時。在這樣有限的生命中,我們人生的意義在哪裏?方向在哪裏?未來又在哪裏?

    金錢?

    財富?

    地位?

    權勢?

    有那麽重要嗎?

    這些應該都不重要的吧。

    重要的應該是,生而為人,你如果不能為國家做出一點貢獻,那麽好歹也應該為這世上留一點屬於你自己的東西,留下一點你的痕跡,至少告訴這個世界,你曾經來過。

    每一個人,都會在這世上走過一遭。

    但是千百年後,人們會記得諾貝爾獎的獲得者,會記得原子彈的發明人。卻不會記得一個勤苦的農民,也不會記得芸芸大眾任何一個你我。

    這就是人生的意義。

    為了追求理想的更高一層境界而已。

    照搬硬抄,似乎是一件很美好且不費勁的事情。特別是發生在重生者的身上,因為在這件東西還沒出來之前,你就把它“抄”出來,那麽它就變成了你的原創。

    而你作為如今作品的“原創者”,似乎也印證了那句追求到了理想境界的地步。哪怕它是免費得來的,不勞而獲的。

    可是。

    那又怎麽樣?

    不是你的,終究不是你的。

    抄來的東西,能騙過良苦大眾。卻騙不過自己的內心。

    終究隻是自欺欺人罷了。

    即便是教會他寫作的王姝冉,也從來沒告訴過他,文章都是抄出來的。它可以靠你的苦思冥想,也可以靠你的靈光一閃,但絕不是靠生搬硬套!

    所以林明不信。

    學了一輩子編導,走了近半輩子人生,就沒有哪怕一絲屬於自己的人生感悟。

    曾經寫過無數篇令老師拍案叫絕的影評,花了5分鍾想出來的短片劇本,被導演老師誇讚為今年最好的學生,卻寫不出來一個屬於自己的故事。

    打鐵還得自身硬,既然選擇了一個崇高的理想,想要獲得更高的意義追求,首先就得改變自身。

    改變了自己,就是心靈的升華。

    這樣的人,絕不會心中雖有萬言,筆下卻無一字。

    林明的手懸在紙上,沉思了許久許久。腦中,忽然想起了老爸曾經看給他講的一個故事。

    一個屬於自己身邊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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