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庭審(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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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sp;   一夜無話,到了第二天,陳明仁就徑自去了法庭,沒有再來韓林的家裏。

    而肖若雲則是很早就來到韓林的家中,做好早飯後,便和韓林一起陪著兮兮還有樂樂玩著。等快到開庭的時候,才打開視頻直播,準備看陳明仁今天的庭審呢。

    陳明仁駕輕就熟的就站在了被告席上,而且還是昨天自己站的那個位置,倒是有些感慨,這緣分還真不淺啊。

    “本席是今日主審的法官,現在我宣布,庭審正式開始。

    原告趙德祥,現委托吉祥文化國際集團作為全權代表原告,出席本次庭審。被告夢蝶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陳明仁,出席本次庭審。

    本案是吉祥文化國際集團狀告夢蝶公司,采用非法手段和惡勢力,脅迫原告趙德祥交出研究成果《錦瑟》。現在原告要求被告歸還搶奪的《錦瑟》,並且公開向原告趙德祥道歉,並且賠償各種損失累計約三千萬華夏幣。現在,請原告發言。”

    今天的法官還是昨天的那個法官,所以大家也算是老熟人了。

    “法官大人,我是原告的律師,我的當事人,也就是趙德祥在苦苦研究長達一年的時間後,終於是在一本很破舊的古籍上,發現了《錦瑟》,也就是本案的物證。

    因為我當事人是第一次發現如此重大的古文化知識,所以預防措施並不到位,不知如何被夢蝶公司的人知道了。隨後夢蝶公司暗中收買黑勢力,從我當事人手中搶奪本該是屬於他的勞動成果。

    而我當事人隻是一個平頭百姓,如何敢於這種惡勢力鬥爭,隻好委曲求全。直到最近,我當事人才獲得吉祥文化國際集團的幫助,正式出麵狀告被告夢蝶公司,要求收回自己的一切權益,並且賠償自己三千萬華夏幣。

    法官大人,經過吉祥文化國際集團的多方協助和調查,終於是找到了夢蝶公司的罪證,現在我請求被告的手下,汙點人證阿坤上庭,揭露夢蝶公司的惡行。”

    原告的律師倒是換了一個人,不過看那樣子,倒是有些陰險狡詐的樣子,一副咄咄逼人的樣子。

    “被告,針對於原告的話,你有什麽反對的嘛?”

    法官看向陳明仁,詢問陳明仁的意見。

    “沒有。”

    陳明仁倒是不知道這吉祥文化集團在弄什麽鬼,至於他們所說的也純粹是無稽之談罷了。

    不過現在陳明仁也是想要看看這吉祥文化集團究竟是在玩什麽把戲,因此也沒有提出反對的意見,隻是冷眼旁觀者。

    今天的庭審因為涉及到夢蝶公司,也是和古文化知識侵權案有關,所以依然是進行的現場直播。

    當觀看直播的人聽到竟然已經是找到了從犯,並且已經轉為汙點人證後,便全都是露出歡欣喜悅的神色,認為這一次夢蝶公司絕對是逃脫不了。

    一時間,整個直播的畫麵全都是被各種點讚和喜聞樂見的評論給覆蓋了,清一色的祝福夢蝶公司趕緊倒閉,然後進牢裏撿肥皂去。

    “汙點證人請表明身份。”

    等一個長得五大三粗,一臉凶神惡煞,穿著囚服的壯漢被警察帶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上證人席後,法官便敲了敲手中的木槌,然後問道。

    “我叫阿坤,是個無業遊民,平常就是幫著人看看場子,然後收別人的錢,幫別人做事。”

    這個叫阿坤的,明顯一看就是個地痞流氓的人,耷拉著腦袋,很是垂頭喪氣的說著。

    “阿坤,我問你,你認識這個人嗎?”

    原告律師這時候,指著陳明仁便問道。

    “認識,就是他給我十萬塊錢,然後讓我帶著幾個人去勒索一個人,讓那個人交出一個東西來的。”

    阿坤看著陳明仁,然後直接指認陳明仁便是收買他的那個人。很顯然,這個阿坤話音一落,便讓現場響起了一陣喧嘩聲。

    沒想到事情還真是和原告律師所說的那樣,這個夢蝶公司竟然真的這麽做了。看著陳明仁一副人畜無害的樣子,沒想到這麽狼心狗肺呢。

    直到法官再一次的敲響手中的木槌,才讓現場的人安靜下來。

    “那你能在現場指認出哪個人才是被你勒索的人嗎?”

    原告律師很滿意阿坤的回答,又是開口問道。

    阿坤很聽話的環顧著四周,在人群中很快就找到了一個很瘦弱的中年男子,一副老實巴交的樣子。

    “就是他!我記得他,那天我帶著幾個人就直接闖到了他的家裏,然後逼著他交出雇主想要的東西。

    開始的時候,這個人沒有答應,然後我們毒打了他一頓,還拿著他的家人威脅著他,這才讓他交出那個東西。”

    阿坤的話雖然說的很簡單,可是一說完後,就立刻引起了無數人的憤恨。紛紛在視頻上留言要嚴厲懲治這種仗勢欺人的黑惡勢力,同時罪魁禍首夢蝶公司也是被各種聲討。

    “那你知道雇主讓你找的是什麽東西嗎?”

    原告律師又是問道。

    “這個,我也不知道是什麽,反正就是一張很破的紙,我當時也沒多看,拿到手後就直接交給雇主了,也就是他。”

    阿坤現在完全就是一副洗心革麵的樣子,對自己所做的事情都是供認不諱,說到最後還指著陳明仁。

    “法官大人,我還想呈上我當事人的第一手研究資料,來證明這首《錦瑟》的確是出自我當事人之手,絕不是惡意誣告和弄虛作假。”

    隨著原告律師的話落下,就有工作人員將早已準備好的第一手研究資料原件拿了上來,同時還有一些影印件分別遞交給陪審團人。讓他們仔細審閱。

    沒一會兒後,陪審團和法官經過協商後,便確認這個第一手資料卻是真的。

    “原告所呈上來的資料符合要求,本席判定資料為有效的。”

    法官直接就當庭宣布這個第一手資料是真實有效的,雖然沒有蓋棺定論這個《錦瑟》的第一發現者就是那個趙德祥,但也算是相差無幾了。

    “好的,法官大人,我已經問完了。”

    原告律師見事情一切順利,自然是誌得意滿,朝著法官點了點頭,表示自己已經問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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