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一步之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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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1次愚人節。

    “傑森,你跳的這麽好,根本不需要報名學習啊。”

    《一步之遙》曲終,身著藍色舞裙,金發碧眼的女孩兒莫莉-埃文斯意猶未盡,仰頭看著郭旭的眼睛感歎。

    “那大概是因為和你搭檔的緣故,我超水平發揮。”郭旭微笑道。

    莫莉靠的很近,右手食指在郭旭胸膛上畫圈圈。“為什麽我覺得你以前就認識我?我們是不是見過?”

    “你發現了啊?其實,我是認識你。”郭旭點了點頭。

    “啊?什麽時候?”莫莉希冀的問。

    郭旭給她擰開了一瓶純淨水遞過去,笑著說:“布倫特伍德博蘭教會中學。”

    “你是我的同學?”莫莉驚訝的雙手捂嘴,因為郭旭這張臉很難不讓人留下半點印象。

    布倫特伍德位於美國新罕布什爾州東南部,是羅金厄姆縣的縣治所在,這是個很小的地方,麵積44平方公裏,根據2000年美國人口普查,共有3197人,博蘭教會中學的學生很多都是鄰居。

    郭旭先喝了幾口水,壓低聲音:“因為你比我大兩個年級,我剛入學的時候個頭矮,不像現在這樣。我記得你在迎新晚會上演過歌舞劇,那天你比女主角漂亮多了。”

    “真的?”莫莉對郭旭眨了眨眼睛。

    兩人的距離拉近了不少,女人天生愛做夢,莫莉立即覺得這是高中時暗戀自己的人,不然不會說出她的學校,她曾演出歌舞劇的事。當時她在女主角競爭中輸給了一個相貌不如她,但歌喉更好的女生,為此她鬱悶了很久。

    其實,這些事都是莫莉告訴郭旭的,這個美國姑娘性格外向,心裏藏不住話,現在郭旭知道說什麽能讓她更開心,雖然明天一切會重啟。

    在時間循環中,她總是對郭旭一見鍾情,舞蹈課上完後會主動約郭旭出去玩。開始她抱怨郭旭總是踩她的腳,讓郭旭請客吃飯,後來郭旭舞越跳越好,她變的更粘人。

    郭旭是個普通人,不是柳下惠,他很享受女方的主動。兩人認識近兩個月時間,談了許多次“一日戀愛”,做過不可描述的事,隻是莫莉記不住。

    這晚郭旭又夜不歸宿,坑的酒店裏獨守空房的傑森-理查德森不輕,多次晚上被領隊、教練叫去問話。

    溫柔鄉、英雄塚。郭旭不會把精力都放在戀愛上,他很清楚對莫莉而言,自己隻是一個過客,他們的關係就像那首探戈舞曲——一步之遙。

    莫莉全家人都住在波利斯,她是獨生女,不會離開父母去其他城市發展,她沒有野心,事業的目標隻是想加入本地的舞蹈團;而野心勃勃的郭旭,絕不可能在波利斯這樣一座城市待一輩子,他有著更高的追求。

    因為時間會重置,郭旭沒有顧忌,不怕傷害到對方,什麽都可以直接問出口。莫莉知道他是密歇根州立大學學生後,表示“不求天長地久,隻求曾經擁有”。

    這話一般有兩個意思,一種是成熟的過來人,曾經有一段美好的姻緣,但由於某種原因錯過了,未能結婚白頭攜手,用來自我安慰,互相珍惜那段感情;第二種是活著不求結果,隻享受過程。

    郭旭和莫莉肯定屬於第二種,隻要他不去學探戈,兩人就不會互相認識……

    除了莫莉外,郭旭還在其他地方認識了很多人,隨著時間循環次數的增多,他玩的東西也越來越多。

    第101、102次愚人節他練跳舞,103次愚人節他選擇打網球鍛煉。

    網球同樣是很消耗體力的有氧運動,在大型公開賽中,勢均力敵的選手一場比賽很可能打3、4個小時,哪怕每兩局都有休息時間,照樣很折磨。

    網球發球時雙腳往上彈跳,擊球點越高,發球越有爆發力,郭旭特意練這種發球,鍛煉彈跳,臂力。

    他的對手不是一般人,是花500美元高價請的陪練,當地的網球高手,名叫盧克-奧康納,今年27歲,參加過一次大滿貫賽事。

    網球的四大滿貫賽,是澳大利亞網球公開賽、溫布爾登網球公開賽、法國網球公開賽、美國網球公開賽的簡稱。

    大滿貫正賽有104個直接進入比賽的名單,理論上世界排名前104都可進入,外加8張外卡球員,還有16個資格賽球員,資格賽一共有128人參加,在沒人退賽的情況下,世界排名前104的球員才可以進入,但是每年都會有人退賽,所以一般資格賽最低的會在120名左右。

    盧克沒在比賽中拿過獎,拿到大賽參賽資格就已經很牛了。專業網球運動員打業餘選手太輕鬆,隻要抽兩個邊線,郭旭就得不停的橫向移動,每次打完離開時累的他恨不得跟狗似得伸舌頭大喘氣。

    郭旭進步很快,依舊是一局都贏不了盧克,好在他並不在意,他的目標不是去參加網球大滿貫賽,而是鍛煉耐力和橫移速度,籃球比賽中橫移速度是很重要的。

    第104次愚人節,郭旭去了普渡大學踢足球。

    有次郭旭和莫莉晚上出去逛,遇到了一個名叫拉斐爾-瓦林卡的高中同學,此君考入了普渡大學,提到過下午踢足球比賽8比3失利的事。

    郭旭到普渡大學順利找到了拉斐爾,作為他的朋友參加了這場兩個班級之間的友誼賽,對手是同係的二年級學生。

    他的身體素質和普通學生比要好得多,踢的是中場,既可以衝刺當影子殺手,也可以回撤幫忙防守。這是他第五次踢這場比賽了,技術一般,勝在勇猛,是全場最能跑的人。

    郭旭已經清楚了對手的弱點所在,記住了誰防守較差,對方卻對他一無所知,吃虧在所難免。剛開場他就打進了兩個球,全是靠速度趟球過人後的單刀射門。

    練了三個月,郭旭速度提升不少,在籃球場上有優勢了,足球場地更寬闊,一旦他衝起來,沒人能跟上速度。

    結束的時候,郭旭的隊伍7比5獲得了勝利,郭旭獨進三球,上演帽子戲法,全是狂奔後的射門。

    他的耐力進步更明顯,第一次來普渡踢比賽,他到最後右小腿抽筋了,今天踢完,他跑動不少,卻和個沒事人一樣。

    郭旭和拉斐爾聊著天離開了球場,對方幾名學生依舊感到很奇怪。

    “那家夥是誰啊?有人認識嗎?”

    “我不認識。”

    “我也沒見過,他好像不是那個班的。”

    “我有個問題,你們誰和他有仇嗎?為什麽他這麽拚命?咱這不是踢著玩嗎?”(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