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富二代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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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皮-沃特爾斯和郭旭一起離開球館,期間不發一言,有點鬱悶。本來應該展現能力的場合,他卻淪為了看客,搞的他不像經紀人更像跟班。
他又有一點開心,因為郭旭選的真是一條成名捷徑,要是一切順利,他新秀賽季就會擁有很高的人氣,接廣告代言的幾率大增。
哈皮的球員合同抽成隻有2%,郭旭就算進首輪前幾名拿200萬也沒多少,由他操作接廣告代言就不同了,一年代言費百萬的話,他能從中拿12%,很快就脫貧變富人。
末位新秀想出名不難,因為起點太低,郭旭場均打出10+5的數據,入選最佳新秀陣容,就足夠媒體吹一年,不是末位新秀有多厲害,而是媒體可以愉快的噴各隊管理層眼瞎了。
作為第一個打NBA的華裔、亞裔球員,倒時郭旭得到的關注度肯定更高,媒體也許還會往歧視方麵扯,唯恐天下不亂。
回了酒店,哈皮想到了一點隱患:“我們是不是太相信湖人了?萬一他們末位把你選過去,又不給你足夠的出場時間怎麽辦?在球館你該讓我多和他們聊一會兒,得到保證出場時間的承諾才對。”
“哈皮,你能不能哈皮起來,往哈皮的方向想?”郭旭用睡佛的姿勢躺在沙發上,播著遙控器。“我打的好自然會獲得出場時間,相反要是打不好,傑克遜硬讓我出場會引起明星隊友的反感,所以幹脆別提這個了。”
“馬上要退房了,接下來你準備幹什麽?回密歇根嗎?”哈皮問。
“不,我要留在洛杉磯等選秀結果,打夏季聯賽。然後在這邊找房子,有人請客。”郭旭眯著眼,意味深長的看著哈皮。
哈皮的臉色直接就垮了,他說的不會是我吧?我真不該給他講圈子裏經紀人不好混,經常要請客的事啊。
一些沒品的球員會把經紀人耍的團團轉,最後還不簽約,哈皮就遇到過一個這種人,給對方白白服務了三天,陪吃陪玩,什麽也沒得到。
“哈哈哈,我就是想看你這個表情,勾起不好的回憶了吧?”郭旭大笑著翻身起來,“別擔心,我知道你窮,不會壓榨你,我有個鐵哥們在洛杉磯,我會住他那裏。”
“那我回家隨時待命?等你正式加盟了湖人,我再來洛杉磯找房子。”哈皮笑問。
“行啊。”
郭旭撥通了奧斯汀的電話,說自己有很大幾率加盟湖人隊,並報了酒店名。
奧斯汀叫道:“太棒了,這得好好慶祝,我馬上去接你。”
透過電話哈皮都能聽清楚聲音,這可是沒開免提,他覺得這就是物以類聚,郭旭的朋友也是陽光的年輕人。
二十分鍾後,一輛悍馬來到了酒店門口,奧斯汀朝郭旭招手:“上車,有什麽行李嗎?”
“就一個小包。”郭旭指了指自己的背包,扭頭問:“哈皮,你真的不一起去玩?”
哈皮擺手笑道:“你們去玩吧,我回家了,隨時聯係。”
合同方麵沒幫上忙,哈皮不好意思跟著郭旭出去玩,兩人既要搞好關係,又不能越界,這樣才能長久的合作。
美國是個權錢社會,貧富差距巨大。大部分窮人在貧民窟艱難度日,有錢家庭則過著紫金迷醉的生活。
奧斯汀是個生活沒有任何壓力的富二代,喜歡幹什麽都行,混娛樂圈失敗也衣食無憂,他之前能得到電影角色和在IT公司高管父母的支持不無關係。
奧斯汀先開車去買衣服,要幫郭旭換身行頭。“今晚有個派對,很多富二代參加,你打扮帥一點,多認識一些有背景的人沒壞處。”
兩個女店員聽到他們對話,都一副想上前搭訕的樣子。以郭旭和奧斯汀的形象,很多女人會一見傾心,誰不希望自己的男朋友又帥又有錢?
郭旭挑著衣服,笑問:“組成一個關係網,強強聯合對嗎?”
“沒錯,你比以前聰明多了。”奧斯汀笑道:“你爭取來段探戈迷死一群人,我聽說你跳舞很厲害,是真的對吧?”
“當然。”
不隻美國,中國很多人也喜歡組成關係網,你給我辦事,我給你幫忙。更有一些人到處做“中介”,介紹人互相認識,從中收點中介費。
前世郭旭也有自己的朋友圈子,吊絲居多,大家都混的不怎麽樣。多個朋友多條路,他並不抵觸這種社交生活,除非你不想出人頭地。
所以,他聽好友安排,換了一身漂亮的淺藍色休閑裝,帶了副茶色墨鏡,很有成功人士的範兒,看起來成熟了許多。
派對在奧斯汀一個朋友的比弗利山莊別墅舉辦,其家族是洛杉磯大健康產業的巨頭。這產業說大一點是服務家庭生老病死,說小一點就是通過“測調保療養”為全家健康服務。
六月末,天氣越來越暖,大家都穿的很清涼,什麽膚色的人都有。
在洛杉磯,受過高等教育、家庭富裕的有色人種一般不會被歧視,在派對上玩的很嗨,交流沒有任何障礙。郭旭覺得與其說美國人歧視膚色,很大程度其實是歧視窮人。
奧斯汀介紹郭旭是NCAA四強賽MOP,已經報名參加今年的NBA選秀後,立即有很多人上前和他聊天。
“傑森,我認識你,你在網上很火,決賽時跳舞慶祝,佛羅裏達大學的人都快被你刺激瘋了。”一個矮個白人青年說。
“托尼,你那些新聞太老了,最近的新聞是傑森拒絕了其他球隊的試訓邀請,隻願加入湖人。”一個紅發青年笑道:“你真酷,我從沒聽過有人敢這麽做。”
郭旭笑笑:“沒想到黃蜂隊會把這事爆出來,我沒有耍大牌的意思,隻想加盟喜歡的球隊打球。我其實是一個很好說話的人,一個低調的人。”
托尼問:“你跳舞很厲害吧?我聽奧斯汀說你經常和密歇根舞蹈團的人一起練習拉丁舞,是不是真的?”
“除了打籃球外,我最擅長的就是跳舞,拉丁舞隻是一般,探戈我比較專業,現場有哪位女士願意和我共舞一曲嗎?”
“我,我願意,跳的不好大家別笑我。”一個身著紅裙的金發女生在郭旭旁邊舉起手,以近水樓台先得月的姿態站了出來。
她看起來二十歲出頭,形象熱情似火,郭旭行了一個標準的紳士禮,輕拉著對方的手往場中走,DJ適時地換了音樂。
奧斯汀朝郭旭悄悄豎了個大拇指,然後帶頭起哄鼓掌,他喜歡朋友的變化,當年郭旭絕對融入不了這種圈子,現在卻比他都會玩了。(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