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4章 人生就如滑稽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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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一生要麵對無數個不同的選擇。

    一個又一個選擇如磚瓦般砌成了人或平凡,或絢麗,或豐富多彩,又或卑躬屈膝的人生。

    麵對旁人異樣的目光,沈崇選擇硬著頭皮平靜以對。

    一些路過的年少輕狂者選擇了噗嗤的笑出聲,升林集團那群高層則不約而同扭頭鑽進旁邊的車隊。

    他們心裏暗自琢磨著,不愧是征服林總的奇男子,做什麽事都劍走偏鋒特立獨行。

    以林總的見識,必定早已厭倦了平平無奇的花花草草,更無需名牌衣服和包包來彰顯身份。

    沈總出其不意的單手端來碩大的迎客鬆,當真是好應景,好貼切!

    這是多麽天馬行空的思路,且還要足夠強健的個人體質才能做到。

    看他那站如鬆的姿態,麵如冠玉豐神俊朗的容貌,自有股旁人豔羨不來的鎮定自若。

    真了不起。

    人群後方,一個小女生突然做雙手捧心狀,高聲尖叫著,“好浪漫啊!”

    沈爺差點給這聲咋呼嚇得破了功,悄悄轉過去視線,然後茫然了。

    你們……是在鬧哪樣呢?

    這難道不可笑嗎?

    你們為毛用滿臉豔羨的眼神看老林的背影?

    為毛用一臉崇拜的表情對著我?

    我好難受……

    那小女生又扯扯身邊男朋友的衣袖,“你下次接我的時候,我也要迎客鬆!我也要你這樣拿著!”

    可憐的眼鏡男低頭看眼自己的細胳膊細腿,“可別折騰我了,我哪有這力氣!”

    “不行!我就要!”

    “人家是沈大老板,人家的未婚妻是林大老板,咱能有點自知之明嗎?”

    “也對哦。”

    在某些特定的場合,失敗者述說的金科玉律再頭頭是道都是笑話,成功者隨便放個屁都能成為時尚潮流。

    沈崇“夫妻倆”此時便扮演了如此荒誕滑稽的角色。

    看著麵前這男人,林知書腦子裏大約已經想象得出來明天某些小道消息裏會怎樣寫。

    《不要花團錦簇,隻要別出心裁,論百億巨富接機的正確姿勢》

    《郎有才,女有容,天才老總教你怎麽玩浪漫》

    孩子媽想到的,沈崇也想到了,稍微有點尷尬,幸好他臉皮厚。

    他悄悄看眼那些孩子媽的下屬,確定這群人沒擱這兒看稀奇,才硬著頭皮湊上去,把迎客鬆往林知書麵前遞去,“歡迎回家。”

    林知書低頭俯身在欣欣臉蛋上親了一下,然後起身道:“怎麽?送東西不問我喜不喜歡?”

    “哈哈……哈……”

    沈崇尷尬的笑著,答案不顯而易見嗎。

    我又不傻,豈能自尋死路?

    林知書甩甩頭發,“好了我就當你問了,挺喜歡的,相當別致。我長這麽大,第一次有人送我迎客鬆,還是在機場單手托著送給我,這是相當特別的回憶。”

    沈崇哪能聽不出她話裏的調侃之意,“得了,你都不知道我現在多後悔。上車吧,擱這兒杵著我心裏壓力好大。”

    林知書搖頭,走上前來,“我真沒調侃你,我是真高興,也是真喜歡。雖然我也不太愛講究那些小浪漫,覺得沒什麽意義,不過你能想到來接機,還帶了禮物,我挺高興的。你信不信等事情傳出去,過不得多久接機送迎客鬆能變成潮流?”

    對此沈崇隻能在心裏表示佩服,有錢人的口味真特別,這你都覺得喜歡?

    孩子媽的確沒撒謊,在經過一開始的哭笑不得之後,她還真被沈崇這“別出心裁”的禮物給打動了。

    不管他是否考慮欠妥,也不管他這行為是否會讓自己這個企業家登上娛樂新聞,無所謂,重要的是發生在他身上的改變。

    除了接機與送我東西,他身上更穿著我準備送給他的衣服。

    證明他不再與我見外,這是多麽偉大的一步?

    林總以前瞧不上同齡人追求的所謂小清新小確幸,她認為人生不需要浪漫。

    但今天同樣的事發生在自己身上後,她突然有種被擊中的感覺。

    原來,當自己出門在外又歸家之時,有個男人在等待著自己是一件如此奇妙的事。

    她又想起這段時間以來自己與沈崇相互間許多次的通話,在國外看著他國內翻手為雲覆手為雨時的感觸。

    那明明不是自己的事業,卻依然牽腸掛肚,依然心潮隨之起伏。

    這種感覺太奇妙,像根橡膠繩在把兩人狠狠拉扯靠攏。

    分離在某些時候會衝淡感情,但在某些時候卻又是最好的戀愛催化劑。

    林知書從不在乎他人眼光,隻是琢磨不定自己的感情,且又不怎麽擅長表達感情。

    但今天情由心生,她無師自通。

    她抬起左手伸出青蔥白玉般的指尖,整理了一下沈崇本就很整潔的衣領,“衣服挺合身,喜歡嗎?”

    沈哥傻乎乎點頭,“還行。”

    林知書又一指頭點在沈崇額頭,“你啊……”

    口不對心的家夥。

    她張開雙臂,“這麽久不見,不抱一下你的未婚妻?”

    沈哥簡直渾身雞皮疙瘩直冒,這大姐是不是這次出國在巴黎住太久,腦子都有些不正常了!

    土耳其現在都不浪漫了啊!

    您這是弄啥嘞?

    咱們可是公眾人物,就不在乎公眾形象?

    這麽多人看著呢!

    心裏雖然在吐槽,但他總不好落孩子媽麵子,右手稍稍張開,左手往前伸,人踏前一步,左手輕輕摟住孩子媽的腰,勉強算是抱過了。

    將臉靠在他肩膀上,林知書微微眯縫著眼,呼吸稍微加劇,鼻息裏傳來男人特有的荷爾蒙味道。

    她略感驚奇,好像不是想象中那麽難聞?

    突然她左邊後腦勺微微傳來刺痛感。

    “你的迎客鬆戳到我了。”

    “哦哦哦!”

    沈奶爸趕緊撒手往後縮,臉漲紅得像玻尿酸注射過量。

    林知書也略臉紅,但和他這人形小太陽比起來小巫見大巫。

    她就很服氣,早知道這家夥論害羞的本事比自己還強,這麽久了居然還沒痊愈。

    她又想起身在國外時那些自己嚇唬自己的擔驚受怕,我真是瘋了,就他這熊樣還勾搭別人呢?

    別人勾搭他都得躲吧!

    可算把人接上車,沈崇在駕駛座上抹了把冷汗。

    林知書不坐她的豪車,而是淡定的坐上沈崇的破越野。

    至於那朵妖豔的迎客鬆,倒是難得享受了高貴待遇,給塞進空落落的古斯特幻影裏。

    她和欣欣坐的後排,上車時才發現後座裏竟窩著個狗子。

    孩子媽嚇一大跳,欣欣則說道:“梁仔你往裏麵去點。”

    狗子懶洋洋的挪到左側車門邊,繼續蜷著。

    和小主子一起玩是挺有趣,就是一直不能說話太折磨狗了。

    剛開始還好,一整天過去,傻狗這話嘮略感不適。

    “對了老林我給你說個事啊,等月底時我第二筆款項到賬,我就把升林集團的款項給還了。按照合同規定,借款利息大約五千多萬,我也打算一並子付了。”

    發動車子後沈崇如此說道。

    正盤問欣欣最近有沒有聽話好好吃飯的林知書沒好氣道:“你和我聊這些做什麽,現在升林集團是我媽在負責,我雖然也會看集團公司的財報但卻並不幹涉具體業務。”

    沈崇哦了聲,搭訕失敗,氣氛有點尷尬。

    真吃力。

    感覺到他的別扭,林知書決定饒他一命,自己主動點吧。

    於是她反過來搭訕道:“都不知道你腦子裏在想什麽,就算照你說的那樣,調音產業達到頂點了,你也不見得非要賣公司吧?真是的,放著熟悉的互聯網行業不做,莫名其妙又搞什麽研發中心。你那實驗室到底是研發什麽的?我不信你隻是單純的要接升林集團的電池業務,哪用得著那麽多錢?呃……”

    話講到一半,林總突然閉上了嘴,她覺得自己也是個人才,是那種很輕鬆就能把天給聊死的人。

    幸好如今的沈崇比以前大度很多,倒沒與她生氣,隻與她打花槍,說你早晚就知道了。

    還是欣欣聰明,她突然一拍巴掌,“我知道為什麽!”

    林知書沒好氣道:“你知道什麽?”

    欣欣嘟起嘴,“我就是知道嘛,爸爸說過他是科學家啊!科學家要發明很多很多東西,很偉大的呢。”

    沈崇哈哈大笑,“沒錯,我以前與欣欣說過自己是科學家,我得說到做到。”

    “行吧,反正你好像真挺聰明,我也相信你應該能做成什麽事。”

    過去她不可能講出這種話,隻覺得沈崇在東搞西搞瞎胡混,但事實證明他比表麵看起來的樣子更有籌劃得多。

    如今的沈崇雖然看似藏匿著的秘密越來越多,但他在林知書心中卻顯得越來越靠譜了。

    隻以成敗論英雄,即便巨富如她,也不能輕視可以在短短幾個月時間內打下如此基業的人。

    晚上一家三口在潤雅苑第八棟和和睦睦的吃過晚飯,林知書正猶豫自己該不該主動讓他就住這邊,沈崇卻伸個懶腰說道:“沒事的話我就先回去啦?項目那邊催我出圖紙和催命一樣,我這兩天得狠狠加班。”

    林知書白他一眼,“你也知道工作難了吧?”

    沈崇點頭,“是呢,以前都是我的錯,我誤解你了。不過,我覺得自己在這方麵比你平衡得好。”

    孩子媽被他擊中痛楚,決定報複,故意拉過欣欣問道:“欣欣你今晚想和爸爸一起住,還是和媽媽一起啊?”

    沈崇笑而不語,你這就是自尋死路!

    果不其然,欣欣反手就抱住林知書,大喊著,“我要和媽媽一起睡!”

    沈哥鼻子裏哼出聲,“天真!”

    隨後他揚長而去,老林這就是常識性錯誤,還用問嗎?

    欣欣這麽多天沒見你,甭管她和我有多親,現在肯定想和你一起親熱啊!

    一人一犬迎著月光走出潤雅苑,梁仔見四下無人,才終於長出口氣感慨道:“哎呀我的媽耶,憋死我了!簡直日了狗!”

    沈崇習慣性的踹它一腳,“這就是你妄圖自降身份勾搭別人家博美的理由?”

    “呸呸呸!我老呂很挑食的!非哈莉不娶!”

    “現在她不在。”

    “寂寞啊。”

    “單身狗真可憐。”

    “老大你回頭想辦法弄個啥東西吧,至少得讓我偽裝的時候能收發短信或者聽聽歌什麽的,不然太憋悶了。”

    “成,回頭我做個小巧點的骨傳導藍牙耳機,帶語音識別功能那種,和人稍微拉開點距離之後你小聲點講話應該不會被注意到。”(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