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7、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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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夜借來的這把刀,是把長刀。
刀身筆直,而刃鋒利,被皎月映得寒光熠熠,煞氣凝而不亂,是把好刀。
然這刀卻不是被祭煉成法器的刀,就隻是一把普通的殺人的刀而已,便也無法像朱顏韶華那般,單單是握在手中,就能自發凝聚起肉眼可見的勁氣,從而起到護主傷敵的效用。
不過現在,握著這把刀的,是淩夜。
她曾練劍十數年,一朝棄劍修刀,竟有如神助般一舉踏上刀道巔峰。時人稱她一句“宗師”“泰鬥”,還總覺得是辱沒了她,可見她用刀完全是臻至化境,別的刀客皆難出其右。
因此,不管是什麽樣的刀,能引動天地大變的名刀也好,能用來砍柴做飯的菜刀也好,隻要是刀,在她手中,那便是比左右手還要用得更加順暢。
於是眼下,她握著這麽一把普通至極的刀,以十分輕描淡寫的姿態,朝淩夕出了一刀。
出了毫不花哨,也毫無新意,可以說是平平無奇的一刀。
偏生這麽平平無奇的一刀,卻是快極了,也狠極了。
快到淩夕根本來不及做出任何的動作,狠到淩夕整個人都被那殺意給懾住!
這個時候,淩夕才恍然明白,先前那次交手,淩夜根本沒用全力。
她現在或許也是沒用全力的——
“嗤!”
空氣仿佛於瞬息之間被撕裂,以致於這月下夜色裏,竟突兀地發出輕微的破碎聲響。
伴著這聲響,有鋒銳到極點的勁氣,陡的自刀尖上迸射而出。
因是處在天狼虛影之下,那勁氣便散發出肉眼可見的淺淺光芒,螢火一般,看得人甚是目眩神迷。然後這帶著微光的勁氣,由著淩夜出刀的姿勢,迅疾朝淩夕掠去。
所過之處,狂風驟起,刀氣驚人!
撲麵而來的殺意幾乎要扼住淩夕的咽喉,凜冽的刀氣更是讓她裸露在外的臉龐頸項感到切膚般的痛楚。她想躲,想抵抗,卻被那殺意懾得一動也不能動,隻能睜大了眼,僵硬地看著那道刀氣離她越來越近,越來越近。
近到最後,刀氣侵身,鋪天蓋地的痛苦從胸腹傳遍她全身,她眼前一黑,驀地跪了下去。
直等她跪地,渾身上下因疼痛而劇烈顫抖,乃至要痙攣了,空中才響起那麽一道姍姍來遲的勁氣入肉之聲,她胸腹處也才驀然流出股股鮮血,將她一身白衣染得通紅。
淩夜這一刀,切切實實的又快又狠。
“……”
親眼目睹這一幕的人,盡是無聲。
連帶著旁邊正狼狽地與數隻狼妖相鬥著的沈千遠,此時都不由分出點注意力來,神色凝重地看了淩夜一眼。
比起淩夕,常常與金族那些真正的天之驕子打交道,別族的天才也接觸過不少的沈千遠一下就能看出,淩夜的修為,怕是比金玉宮現任的帝君還要更高。
帝君之上,是為至尊。
所謂至尊,如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聖尊鬱九歌,如魔尊重天闕,如邪尊江晚樓,這三位便是現如今還存於世的至尊。三尊的修為是世上最為頂尖的,他們所研習的功法、秘訣等也都讓無數人垂涎不已,說他們是萬萬人之上,絕不誇張。
可如果說淩夜也是至尊的話,為何會沒有一點動靜?
眾所周知,某個修者一旦突破天地桎梏,晉升為至尊,那麽不管他在何地,海底也好,洞天也罷,都勢必會造成極大的動靜,而那種動靜是無論如何也遮掩不了的。
這其中一定有問題。
沈千遠暗道,繼三年前鬱九歌晉升成尊,被世人敬為“聖尊”後,至今都再無人晉升;便是有些什麽不同尋常的大動靜,包括金族在內的四族也都會第一時間派人過去查探,如此,已經證實近幾年來,的的確確再沒新至尊誕生。
那麽淩夜是何時成尊的?
她成尊,怎麽淩夕完全不知情,也沒有半點動靜?
沈千遠還在思索著,正圍觀著的金滿堂也是愈發肯定了自己先前的猜測。
“這位淩姑娘,怕是過不久就要封尊了。”金滿堂沉聲道,“這樣的人,隻能交好,絕不能交惡。若不能交好,也絕對不能給她留下任何的壞印象,如有人敢犯,我第一個不饒他。都聽明白了嗎?”
他身後的人齊聲應是。
作為板上釘釘的少君,金滿堂比任何人都清楚,如若他們金族能與一位至尊交好,日後他們能得到的好處,是毋庸置疑的。
畢竟另外三族也都沒能與任何一位至尊交好。他們金族如能當先綁定一位至尊,甭管這位至尊是新的還是老的,隻要能將這位至尊綁在他們的戰船上,哪怕隻綁上那麽兩年,那對他們金族而言,也定然是要開創新前景的好預兆。
而就目前來看,淩夜這個準至尊,對和他的合作還是比較滿意的。
回想起早先自己看出淩夜的不一般,從而沒有任何的怠慢,不會讓淩夜對自己產生嫌惡的情緒,金滿堂定了定心,重新看向前方。
就見傷口仍在出血的淩夕這時搖搖晃晃地站了起來。
她傷勢太重,韶華和朱顏被她當作拐杖來用,牢牢地釘在地上,才免得再次跪地。她急喘了幾口氣,方抬眼看向淩夜,眸光沉極,裏麵沉澱著的竟全是嫉恨和懊悔。
她說:“我當初怎麽就沒聽母親的話,早早殺了你!”
“白頭仙怎麽熬都熬不死你,母親就說,要請人來殺你。我拒絕了。”她說著,嘴裏有血流出,於是那說出來的話便也充斥著無盡的血氣,“早知今日,我當初就不該顧忌那麽多,盡早殺了你才對!”
以致於現在禍害無窮,如何後悔,也都沒用了。
淩夜聞言,平靜道:“現在殺我也不晚。”
淩夕再喘了口氣,自嘲道:“我現在能殺得了你?”
以往淩夜修為尚不比現在,她都沒法殺她。連母親都說不請帝君出手,整個金玉宮怕是沒人能殺得了淩夜。
還說什麽現在也不晚……
“能的。”淩夜抱著鬱欠欠,從容道,“隻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要你能請來三尊,讓他們一齊朝我動手,我說不定就會死了。”
這話說得極狂妄。
可在場竟沒人覺得她誇大其詞。
淩夕更是嘴唇顫動,喃喃道:“隻有三尊聯手才能殺得了你嗎?”又說,“你到底怎麽了,怎麽就變得這麽厲害了……”
淩夜微笑著回道:“我也想知道。”
她也想知道,她為何會突然回到二十年前的這日,為何會將曾經曆過的再經曆一遍。
如果這不是人為,不是有人故意將她送回來,那麽就隻能是未來將會發生什麽,上天覺得危險,為保全萬眾生靈,這才把她送回來,想讓她改變什麽。
可送誰不好,為何偏偏要送她?
論修為,她比不過鬱九歌;論城府,她比不過江晚樓;論地位,她比不過重天闕。
她自忖,日後的四尊裏,她可以說是最墊底的那個。送另外三人中的誰回來,都比送她要好。
還是說,其實鬱九歌他們已經被送回來過了,隻是還是沒能改變未來會發生的事,不得已之下,這才選了她?
淩夜莫名覺得自己這個想法很靠譜。
但要證實這個想法,需要時間,也需要運氣。
上天不是說能找就去找的。
同樣的,也不是說她去問了,上天就會回答她的。
眼下,淩夜沒再前進,隻站在原地提著刀,微笑著對淩夕說道:“你接了我一刀。你可以走了。”
淩夕不可置信道:“你不殺我?”
出了那樣的一刀,再隨便出一刀,她絕對會死了。
這樣大好的機會,竟然也不要嗎?
淩夜點頭:“我說了,隻要你能接下我這一刀,我今日就放你走。”
刀被淩夜倒提著,細看去,其上竟沒有半點血跡,仿佛淩夕不是被這把刀給重傷的。
而那刀明明隻是一把最普通不過的刀,偏生在她手裏,被她動用著,竟讓人產生一種此刀該為傳世名刀的錯覺。
是了,能被一位準至尊動用的刀,還如何能說是普通的刀?
反正這刀的原主人已經準備等淩夜把刀還給他後,從此就要把這刀當傳家寶供起來了。
淩夜繼續說:“你知道的,我向來說到做到。趕緊走吧,再不走,你是想和沈千遠一起葬身狼腹嗎?我肯放過你不假,他我卻不想放過。”
說起沈千遠,淩夕這才想起自己還有個表哥,匆忙轉頭看去。
但見沈千遠被數隻狼妖圍攻著,偌大的天狼虛影也在不斷朝他發起攻擊,他渾身血跡斑斑,氣息極度紊亂,顯見要支撐不下去了。
作者有話要說: 沒有前後矛盾。
她雖然沒鬱九歌厲害,但真幹起來,鬱九歌頂多重傷她,根本殺不了她,畢竟她能嗑藥。而且他們兩個是生死之交,他也不可能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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