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英雄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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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你殺過幾個人?”袁夕咽了咽口水,問。

    他雖然當了四年兵,但除了每天訓練體能,巡邏,放哨,和偶爾的抗洪救災之外,其實根本沒有上過戰場,倒是抓過罪犯,但也沒殺過人。

    李俊想了想,道:“三十九個。”

    臥槽!竟然這麽多!

    “真的假的?”袁夕有些不信。

    李俊冷笑了一下,那個笑容已經給出了答案。

    袁夕咽了咽口水,一時閉上了嘴巴。

    李俊的心情倒是好了起來,將針腳縫的細細密密的,剛縫完一隻袖子,李林氏就把飯菜端過來,招呼他們吃飯了。

    李林氏因為兒子終於有人娶了,所以炒了四個菜,還殺了一隻雞,現在那隻燉雞就擺在餐桌中間,旁邊還有一盤青椒炒雞蛋,一盤醋溜白菜,和一盤涼拌豆角,以及一盤白白的饅頭。

    粥是玉米粥,煮的金黃飄香,李林氏笑嗬嗬的給袁夕盛了一碗,道:“小夕啊!餓了吧,快吃吧。”

    又轉頭對李俊道:“小俊,給小夕把繩子鬆開。”

    李俊應了一聲,就要去給袁夕鬆綁。

    袁夕手上的繩子已經鬆開了,若是讓他鬆綁,可就要露餡了。於是忙往旁邊一躲,道:“不用了,不用了,我這樣綁著就挺好,你不用給我鬆綁了。”

    李林氏道:“這不鬆綁你怎麽吃飯?”

    袁夕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叔叔,我,我想讓小俊喂我吃。”

    李俊聞言,又瞪了他一眼。

    李林氏卻是笑的有些意味深長,道:“哎呀,你喜歡小俊,那是再好不過了。小俊,還不快喂你夫君吃飯。”

    李俊道:“他是少爺嗎?吃個飯還要人喂。”

    不過,他雖然這麽說,卻是拿起筷子夾了一塊雞肉,剔掉雞骨頭,喂到了袁夕嘴邊。

    這道燉雞是桌子上唯一的一道肉菜,袁夕看著他細心的為自己剔掉雞骨頭,竟然覺得他還挺溫柔挺會照顧人的。

    張嘴把雞肉吃了,嗯,還挺好吃的。肉質鮮嫩,鮮香味美,滿口生香。

    吃了雞肉,李俊又給他夾了一塊雞蛋,就這樣一口一口的把他喂飽了。

    袁夕見他一直喂自己吃,自己卻沒吃幾口,不由也有些不好意思,道:“你也吃啊,不要隻顧著喂我。”

    李俊也不客氣,就用喂過袁夕的筷子夾了一塊雞蛋,吃了起來。

    袁夕……這算不算是間接接吻?

    李林氏見狀,笑的都合不攏嘴了,直誇他們倆般配。

    吃完了晚飯,李林氏去洗碗了。李俊繼續縫他的嫁衣,縫了一會兒,天卻漸漸黑了。

    此時雨已經漸漸停了,但天黑之後,氣溫也降了下來,袁夕看著外麵黑洞洞的天色,歎了口氣。

    今天晚上,他還是先在這裏睡一晚吧,明天再逃跑也不遲。

    不過,今天晚上他要睡在哪裏?

    這家人經濟條件看起來並不算好,想來應該沒有多餘的床,難道說,今晚他要跟李俊擠一擠?

    想到要跟李俊同床共枕,他腦中不由浮現出很多香豔的畫麵。

    不行,他是不打算跟李俊結婚的,如果跟李俊上床了,就非娶他不可了,他一定要忍住。

    然而,事實證明,他想得太多了。

    李家的確是沒有多餘的床,但身為保守的古人,他們是不會讓哥兒在未出嫁之前就跟未婚夫同床的。

    於是,袁夕睡李俊的房間,李俊跟李林氏睡一間。李俊睡覺之前,還把袁夕的房門窗門上的門栓都帶上了。

    於是,袁夕就被關在李俊的臥室裏。

    他把手上的繩子解開,然後把自己身上所有的東西都掏了出來,擺到了床頭,盤算了一下自己現在的物資。

    智能手機進了水,他把電池拔了出來,擦幹淨裏麵的水,然後晾了起來,這可是他剛花了3998人民幣買的手機,用了還不到一個月。希望風幹後還能用。

    除了手機,他口袋裏還有錢包,裏麵放了兩百多塊錢,身份證,駕駛證,車鑰匙,以及指甲剪,挖耳勺,削皮刀。這些東西也放在桌子上晾起來。然後他就上了床。

    此時天才剛黑不久,大概也就是晚上八點左右。袁夕雖然不是個夜貓,但也沒有這麽早就上床睡覺過。在床上翻來覆去了很久,幹脆起來做起了俯臥撐,做到二百個之後,又做起了仰臥起坐,蛙跳,活動的累了,才趴在床上睡著了。

    第二天一大早,房門就被李俊從外麵打開了。然後李俊就看到了躺在床上,雙手十分自由的袁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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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sp; 袁夕平時起的也很早,這時候聽到開門的聲音就醒了。然後就看到了站在門口一臉如臨大敵的李俊。

    臥槽!這人進門之前都不知道要先敲門嗎?讓他連偽裝的時間都沒有。

    “啊嗨!早啊!這麽早就起床了?”袁夕幹笑了一下,向李俊打了個招呼。

    一邊打招呼,他一邊拿起床頭的手機和錢包,然後,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打開床邊的窗子,跳窗逃走了。

    這古代的窗戶實在是一點也不高科技,還透風,他昨晚隻用了五分鍾,就把外麵的窗門栓打開了。

    李俊見他跑了,立刻跳窗追了出去。

    於是,一大清早的,張家村出來下地的村人們就看見惡名在外的李俊追著一個沒見過的俊俏男孩,一路狂奔出了村子。

    不能怪他們把年已二十四歲的袁夕當成個十幾歲的孩子,實在是因為農民種地辛苦,整日裏麵朝黃土背朝天的,很多人年紀輕輕的,看起來就很粗糙很顯老了。

    而袁夕卻跟這些農民不一樣,他本來就長得顯小,皮膚還白白嫩嫩的,身材修長,比這裏很多十幾歲的小哥兒看起來都嫩,也難怪人家會以為他小了。

    不過,袁夕現在還不知道這些村人的想法。他現在正拚命的往前狂奔著。

    他的體能很好,退伍之後也沒有放棄鍛煉,每天至少會抽出兩個小時訓練體能。雖然李俊比他高,腿比他長,跑的也很快,但兩個人還是跑了個旗鼓相當。

    兩人一路狂奔,很快便跑出了李家村,跑到了官道上。

    “呼呼……”袁夕跑得滿頭大汗,回頭看了一眼同樣滿頭大汗的李俊,道:“你要……追我到什麽時候?!咱們都跑了……這麽遠了,你累……不累啊!”

    “呼……你停下……我就不跑了……”李俊也氣喘籲籲的道。

    “成親這種事……要講究個你情我願,你這樣逼著我……跟你結婚算什麽啊!”

    “你……你偷看……我不能放過你……”

    “看見了你……洗澡的樣子,是我不對,我道歉,對不起,可是我們……才剛見麵,我不想跟一個剛見……一麵的人結婚啊!而且我這輩子本來就沒打算結婚……”

    “你一句……對不起就完了?你已經是我的人了,告訴你,想跑,沒門兒……”

    “呼呼……我生平……最討厭別人逼我幹我……不想幹的事了,我告訴你,想逼我跟你結婚……也沒門兒,你還是……去找別人吧……”

    ………

    袁夕等了一會兒,也沒聽見李俊回話,於是往後看了一眼。卻看到李俊已經停下了。

    臥槽!大兄弟你總算停下了!袁夕此時已經累的不行,見他停下,也趕緊停下歇歇。

    “呼呼……累死我了。”袁夕拉起自己的衣服給自己扇風,一邊警惕的注意著李俊,怕他突然又來追自己。

    然而,李俊並沒有繼續追他。

    袁夕看見他低著頭,遠遠的看不清他的表情。

    過了一會兒,他竟然轉身往回走了。

    袁夕一愣,他怎麽往回走了?難道是放棄了麽?

    李俊放棄了,他鬆了口氣,但是又不可避免的有些失落。

    他長這麽大,還沒被這樣帥的帥哥追過呢!呃……雖然追的方式有些與眾不同。

    而且,像李俊這樣合他胃口的大帥哥,他很可能以後再也遇不到了。就這樣錯過了,真是太可惜了。

    看著李俊那默默走遠的背影,袁夕心中五味雜陳。

    李俊的背影看起來很是落寞,走著走著,肩膀竟然還還抖了一下。

    肩膀抖了一下,等等,他不會是哭了吧。

    想到李俊會哭,袁夕道心裏竟然產生了一絲不忍!

    搞什麽,要走就幹脆瀟灑的走,露出這樣落寞難過的背影,一點都不帥氣!

    袁夕看著他的背影,心裏有些不舍,但他是穿越來的,對這個世界沒有多少認同感。也許將來有一天,他還會穿越回去。既然他不打算留在這裏,還是不要給人家希望了。

    不然,萬一將來有一天他走了,不是更對不起人家嗎?

    想到這裏,袁夕不在看李俊,而是往李俊相反的方向走去。

    兩人這一路你追我趕的跑了很遠,袁夕這才發現,他們竟然已經順著官道跑到了縣城門口。

    隻見不遠處橫臥著一道城牆,城門口的匾額上寫著三個大字---昌平縣。

    來來往往的農民小販挑著擔子,背著包袱,在城門口進進出出。幾個衙役打扮的人站在城門口,無聊的打著哈欠,那站姿,真是一點兒當兵的樣子都沒有。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袁夕不滿地看著那幾個衙役沒精打采的樣子,這種站沒站像的士兵,在部隊裏一天至少要被教官罰三次。

    不過,他並沒有將這種不滿表現在臉上。也沒有進城,而是被城門口那個賣包子的小攤吸引住了。

    早上沒吃東西,還跑了那麽久,他現在才發現自己的肚子很餓很餓。

    他把自己身上帶的東西盤算了一下,最後決定把那不鏽鋼指甲剪賣了,換點錢生活。

    袁夕對古代也是有些了解的,古代應該沒有不鏽鋼,像指甲剪這樣精巧的不鏽鋼器具,更應該是獨此一份,應該能賣個好價錢。

    打定了主意,袁夕不再盯著那賣包子的小攤,轉頭向城門走去。

    那兩個打著哈欠的守城士兵看到他那異於常人的打扮,和一頭短短的頭發。皺了皺眉,便上前攔住了他。

    “你是哪裏人?怎麽這身打扮?頭發還這麽短?”一個略胖的守城士兵擋在他麵前問。

    袁夕心裏已經想好了說辭,便道:“二位大哥,我叫袁夕,家住在張家村。我小時候算命的說我十八歲之前命裏有劫,隻有依靠佛祖庇佑才能化解災厄。於是我爹便把我送進了金蓮寺裏進修,今年我剛滿18歲生日,就還俗回家來了。隻是剛還俗不久,頭發還沒長長,所以才是這個模樣。至於我身上的這身衣服,是我在山上自己琢磨著做出來的。”

    好在他身上穿的是比較普通的襯衫加黑褲子,不是那種稀奇古怪的奇裝異服。

    他長得白白淨淨的,看起來嫩的很。說18歲,那兩個守門士兵也沒有懷疑。聽他在金蓮寺出家過,倒是對他高看了一眼,沒怎麽難為他,便放他進城了。

    他進城後,就開始找能買他指甲剪的買家。

    這個縣城並不怎麽繁華,街道兩旁開著一些店鋪,但看起來大都比較破舊,衛生狀況也令人擔憂。街上來來往往的行人並不多,穿著也並不怎麽幹淨整齊。看起來都不像是太有錢的。

    周圍的路人經過他時,看向他的目光都像是在看什麽稀罕事物似的。就算袁夕向來臉皮比較厚,被看多了也不由有些不好意思。

    向人打聽了城裏最繁華的酒樓,當鋪在哪裏,他就朝著最近的一家當鋪走去。

    袁夕還是第一次進古代的當鋪,這擋鋪的櫃台是用木柵欄封閉起來的,隻留了一個一尺高的洞。跟電視劇裏演的那些古代當鋪差不多。

    當鋪的夥計見他進來,便麵帶微笑的問:“客官,你想當什麽?”

    袁夕一臉高深莫測,道:“你們老板在嗎?我要當的這東西是個稀罕貨,整個大淵朝隻此一份,是我師父給我的。價格可不便宜。”

    那夥計聞言一愣,道:“客官您稍等,我去找我們老板過來。”

    他說完就轉身進了裏間,過了不一會兒,就領著一個白白胖胖,穿著絲綢的中年男人出來了。

    那中年人麵上笑眯眯的,眼睛裏卻透著精光。上下打量了一番袁夕,道:“我就是這裏的掌櫃的,小兄弟,你要當什麽?”

    袁夕點頭,將口袋裏的指甲剪拿出來,讓掌櫃的仔細看看,道:“這個東西的材質很不一般,叫做不鏽鋼,十分堅硬,比精鐵還要堅固很多。卻永遠不會生鏽,表麵光滑可鑒,水火不侵。且這件東西精致小巧,製作工藝十分複雜,沒有特殊的工具做不出來。當年我師父從西洋將它帶回來,已經用了很久,卻仍然如新做的一般。師父仙逝後,就將它給了我,我對這件東西十分喜歡,時常帶在身上,但是如今我也到了該娶哥兒的年紀了,家裏沒房子,又拿不出彩禮,隻好把這東西拿出來賣了。也好在縣城裏買個院子,再娶個哥兒。”

    那掌櫃仔細的觀看了那指甲剪一番,發現這東西的材質,他竟然從沒見過。有點像銀,又不是銀,卻比銀還要光滑,且非常的精致小巧,上麵的花紋紋路精致繁複,單就這個鬼斧神工的做工,就不是尋常人能做出來的。

    不過這東西的造型很是奇怪,漂亮是漂亮,卻不像是用來觀賞的。

    袁夕又把指甲剪的蓋子打開,一隻手捏著指甲剪,放在另一隻手的食指指甲邊,道:“這東西的用途是剪指甲,你看著兩個小刀,可鋒利了。”

    他說著,便開始用指甲剪剪指甲。

    這把指甲剪是他花了八十塊錢買的,在指甲剪裏也不算便宜了。質量那是鋼鋼的,拿在手裏就顯得挺有分量,剪指甲那是剪的相當好用。

    他剪完了一隻手指的指甲,便對掌櫃的說:“掌櫃的,你也來試試。”

    掌櫃的在旁邊看著,覺得這東西很是新奇。他見識的東西也不算少了,卻從未見過這樣的東西。

    這個朝代的人們剪指甲都是用剪刀,講究的人家也隻是用小一些的剪刀。像這種專門用來剪指甲的剪刀,是從未出現過的。

    不得不說,用這個比用剪刀剪指甲方便多了。而且這個東西的設計簡直是鬼斧神工,指甲剪裏的彈簧,和那兩片隻有指甲大小的刀片,讓剪指甲這件事變得方便無比。他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用這東西剪了指甲,就覺得剪刀那種東西用來剪指甲實在是太笨大了。

    掌櫃的都想把這東西留下自己用了,他在心裏估算了下,道:“小兄弟,這東西的確不錯,我也不跟你來虛的,給你個實價,十兩銀子,你看怎麽樣?”

    袁夕對古代的銀子的價值了解的不是很清楚,不過十兩銀子換算成人民幣估計有幾千塊。一個80塊錢買的指甲剪,能換十兩銀子已經賺了不少。

    不過,在古代是沒有指甲剪的,光是這個指甲剪的設計就很值錢。且這指甲剪的材質也領先了這個時代很多,它的意義絕對不止值十銀子。若是在更加繁華的府城,袁夕不會隻賣十兩銀子,但這個小縣城看起來破破舊舊的,並不像是能為了一個指甲剪拿出很多錢的樣子。他也就不指望能賣的多貴了。

    不過,他也是做生意的,看這掌櫃的眼中含著算計,就知道價錢還能往上提。於是便開始討價還價。

    這掌櫃的不想錯過這個指甲剪,見袁夕似乎不是非要賣給自己,便把價格一提再提,最終以20兩銀子的價格成交。

    袁夕讓掌櫃的給了自己十九兩銀子,剩下的那一兩換成了銅錢。便提著一小袋錢出了當鋪。

    他已經餓得很了,就想趕緊找個地方吃點東西。然而,還沒等他找到吃飯的地方,突然旁邊一個人一把抓住他的錢袋就跑了。

    袁夕愣了一秒,才反應過來自己是被搶了。

    他趕緊去追,那小偷跑得很快,還真挑人少的地方跑,他追了兩條街,就追到了一個小死巷子裏。

    “行啊!你小子,敢偷我的東西,知不知道我是幹什麽的!”袁夕把那小偷堵在小巷子裏,指著他道。

    就在這時,他的肚子“咕嚕”的叫了一聲。

    尼瑪,餓死老子了。袁夕上前就要去抓小偷,那小偷卻既不出手也不害怕,還看向他的身後。

    袁夕順著他的視線往身後看去,就看到從身後不遠處的巷子口,走進來兩個大漢。

    臥槽!被包圍了。

    “嗬嗬嗬,大哥,你看這小子細皮嫩肉的,比那些哥兒還要水靈,賣到男娼館裏,定能賣個好價錢。”那小偷點頭哈腰的對那兩個大漢道。

    那大漢一臉猥瑣,對袁夕道:“小兄弟,你乖乖的跟哥哥走,哥哥保證讓你吃香的喝辣的,每晚還有男人暖被窩。”

    袁夕看他那猥瑣的模樣,頓覺雞皮疙瘩都要起來了。剛想出言諷刺,卻看到巷子口又進來了一個人。

    那人身材很高,比那兩個大漢要高出一個頭。他聽到那大漢猥瑣的話,便伸出一條大長腿,一腳把那大漢踹飛了出去。

    沒有誇張,真的是飛了出去。

    隻見那大漢往前飛了四五米之後,就摔在地上,摔了個狗啃泥。

    另一個大漢見同伴被打,轉頭就去看那出手的人。但剛轉過頭,就被那人一拳打在臉上,牙都被打下了兩顆。

    臥槽!好狠!袁夕看著就覺得好疼。

    “嗷嗷,疼死了……”那兩個大漢剛才還很凶惡,現在卻捂著自己滿是鮮血的臉,疼的嗷嗷直叫。

    袁夕卻是看著那出手的人,已經看呆了。

    臥槽!那人出腿的一瞬間,爆發出的強大力量簡直燃爆了!

    好帥好帥好帥,袁夕心中已經被這兩個字刷屏了,盯著那人眼睛都不眨一下。

    那人被他那熾熱的眼光盯著,竟然臉紅了一下。

    隻見他躊躇了一下,然後便像是下了什麽決心似的,向袁夕走過來。

    袁夕在心裏糾結著自己是不是要逃跑,然而,因為看到他剛才帥爆的動作而心情激動,看著他向自己走過來,竟是不願意離開。

    那人走到他麵前,將手上的一個紙包遞給他,道:“給你。”

    袁夕接過紙包,隻覺那紙包裏的東西熱熱軟軟的,還傳來一股食物的香氣,頓時不由吞了吞口水。

    他打開紙包,隻見裏麵包著幾個包子,白白胖胖的,還散發著熱氣。

    袁夕一怔,頓時明白了。

    李俊剛才轉身走後,恐怕沒有回家,而是又轉身回來,跟在了自己身後。見自己在那包子攤邊駐足,便為自己買了幾個包子。

    他心中不由有些感動,拿著那幾個包子,道:“謝謝。”

    李俊麵上有些羞窘,忽然注意到剛才偷了袁夕銀子的小偷正想逃跑,便幾步走過去抓住了他。

    那小偷已經被李俊剛才兩下子打的兩個大漢滿臉是血的彪悍嚇到了,被李俊抓住,便連忙把手裏的錢袋交了出來,求饒道:“大俠,饒命,饒命啊!我再也不敢了……”

    李俊給了他一腳,道:“滾,以後別讓我看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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