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第三十一章(小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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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宋》/春溪笛曉
第三十一章
王安石忙完了, 也有空料理這段時間天天偷奸耍滑的兒子了。他這兒子正事不幹, 歪腦筋倒是多,居然夥同沈括找了鄞縣一群窮書生分批給他畫什麽卡牌。
紙牌的話年節時王安石也會玩, 這東西有貴價有賤價,可以有彩頭也可以沒彩頭, 人人都玩得起。王安石一年從頭忙到尾,不是在辦公就是在看書, 節假日自然得和家裏人一塊玩。但卡牌的門道, 王安石就不太懂了。
王安石決定先暗中觀察觀察。
王雱不曉得自家老爹又開始閑下來盯著他, 他已經和沈括合力把《三國殺》遊戲框架定好了, 把卡牌分好類外包給鄞縣窮書生們, 算是給他們找份外快。
沒辦法,眨眼又過了一年,沈括已經十七歲, 他對家裏說是來鄞縣念書的, 總不能天天不念書隻顧著畫畫賺錢。
有沈括和王雱定好的基調在, 收上來的稿子都挺不錯。沈括有些龜毛, 精益求精地打回幾份畫稿要求返圖,還揪出了兩個抄襲的——論博聞強識,鄞縣裏頭還真沒幾個人比得過沈括, 你上哪個旮旯抄他都能給你扒出來。
沈括雖然年少, 板起臉卻有點凶殘主策的模樣:“誠信交畫, 以後還有活兒給你們畫, 抄襲的, 糊弄的,再沒你們的事了!”
王雱美滋滋啊美滋滋,事兒都有人幹了,他躲在背後賺點錢就好。察覺最近王安石忙完了,王雱收斂了不少,乖乖呆家裏看書,瞅瞅書裏有什麽有趣的東西可以挖掘。
邁入七月的時候,書坊那邊來了消息,說《黃金國》校印完畢,可以開始上架了。沈括不是第一次出書,但是聽到這消息時還是非常期待,對王雱說:“不知道這次能不能賣好。”
王雱說:“正好趕上七夕,京城熱鬧著呢,方叔肯定能趁機炒作一波。”
沈括跟王雱混多了,對營銷啊炒作啊之類的手法也很熟悉了。他本來就是心思活泛的人,對這些倒沒多大反感,心裏反而還有種躍躍欲試的期待。
方洪不愧是商人,心思比誰都靈活。自從被王雱點亮了營銷技能,他無師自通地掌握了不少炒作方法,比如這回沈括出了《黃金國》,他便去番巷找了些外邦人托他們到書坊門前進行一些表演。
在宋朝外邦人的出現並不算稀奇,開封城的居民們更是見怪不怪。不過,這些外邦人齊聚在書坊外頭就有些稀奇了,書坊不是賣書的嗎?怎麽會請外邦人過來表演?
哪怕這些表演都很業餘,唱的歌開封城居民聽不懂,做的東西開封城居民吃不慣,還是吸引了不少圍觀群眾。
這些圍觀群眾中有一些是看過《三顧茅廬》和《蹴鞠少年》的,得知書坊又出了沈括的新書,不少沈括的書迷都第一時間搶購。
這就是免費的托兒了,有些原本不想買的人見他們興衝衝地去買,免不了要問上幾句。
書迷們立刻自發地把《三顧茅廬》和《蹴鞠少年》也安利給他們,以前沒買過的翻著看了看最薄的三顧茅廬,瞬間被精彩的故事和漂亮的畫工吸引,一口氣把三本都買了回去。
幾天下來,有看完《黃金國》的人回到書坊門口看那些外邦人,感覺便完全不一樣了,甚至還有勇氣嚐一嚐那個渾身黑漆漆的家夥做出來的手抓餅!書裏寫過的,這些昆侖奴人人都能養大象,打仗也騎著大象去打,十分粗獷,怪不得吃飯都用手抓的!
七夕這天是婦人和女孩們的節日,街上到處都在賣乞巧有關的貨物。這一天,小兒可以擺些筆墨紙硯在對應位置上“乞聰明”,女孩兒則可以擺些針線箱笥在對應位置上“乞巧”。
張氏也帶著司馬琰上街去買乞巧用的東西。司馬琰在路上看到不少“磨喝樂”,是一些憨態...可掬的小佛像,泥塑的,頗為可愛。張氏見她多瞧了幾眼,還問她要不要買一尊回去。
母女兩人正在禦街上逛著,忽聽有人說城外有熱鬧可看,是昆侖奴在表演訓象,要是膽子大又敢花錢的話還可以親自騎一騎哩!張氏沒見過大象,聞言也有些意動,回家叫了司馬光一起到城外去看象。
司馬光向來疼女兒,自然欣然應允,帶著張氏和司馬琰出了城。看象的地方離得不遠,周圍居然擺了書攤和座位,群眾逛街走累了可以過去看外邦人表演,順便買一本《黃金國》回家細細品讀。
司馬光一看,明白了,大象不過是噱頭,這明擺著是想推廣《黃金國》這本書,順便帶動其他圖書的銷量!
臨時架起的方台上,方洪見人聚得足夠多了,當場把年度消費最高的“書香客”挑出來,派人把《黃金國》、《蹴鞠少年》、《三顧茅廬》的原稿和特製精裝本送給他們,在現場的直接給,不在的直接送上家門。
這可把不少已經成為沈括忠實書迷的人眼紅壞了,暗暗決定以後要買書都到方氏書坊去。消費不多也沒關係,接下來還有抽獎活動,參與互動免費送新書!
司馬光也抽中了問答機會,在自家女兒景仰的目光中拿下了一本嶄新的《黃金國》。
回到家後司馬光自己把書看了一遍,便把它拿給女兒看了。這年頭娛樂少,司馬琰雖不是愛玩的人,卻也樂於看看沈括的新作。
張氏陪著女兒一起看書,斷斷續續看了兩天才把《黃金國》看完,晚上睡覺時還和司馬光念叨:“不知這玉米是不是真那麽好吃,據說放在鍋裏蒸一蒸就能吃,不費事,還甜嫩可口。還可以用來做餃子,”張氏翻了個身,看著司馬光近在咫尺的側臉說,“要是真有這個玉米就好了。”
司馬光約莫是被張氏念久了,第二天下衙後竟找鴻臚寺的“外交官”好友結伴繞去番巷問了一圈。司馬光不僅學了幾句外語,還帶回了一些種子:胡荽、胡豆和胡蘿卜。
胡荽和胡豆,其實早就有了,又叫香菜、豌豆。這胡蘿卜倒是很新鮮,長得和蘿卜很像,葉子卻細細的,長出的蘿卜也小,顏色更是稀奇,橙紅橙紅的,瞧著很鮮豔。
那些外邦人說,這是他們家鄉愛吃這個,新鮮爽甜時吃最佳。
司馬光知道女兒素來最愛伺弄花菜藥草之類的,與好友分別後便帶著種子和幾根紅通通的胡蘿卜回了家。回到家,張氏和司馬琰都圍上來看司馬光弄到的種子和胡蘿卜,張氏有些犯愁:“這胡蘿卜怎麽吃?”
司馬光早問過了,應答如流:“據說用來煎蛋或者攤餅子都可以。”
張氏麻利地拿去張羅。
晚飯時間,司馬琰吃上了胡蘿卜煎蛋和胡蘿卜煎餅。
司馬琰晚上給王雱寫信,還往信裏塞了些司馬光給他弄來的種子。現在七八月了,其實很多東西不好種,不過鄞縣那邊氣候好,搭個棚子應該能種活,拓寬一下食物種類也挺好。
連司馬光家都如此,其他人更不必說。經方洪連番動作,《黃金國》爆發出比前兩本書更高的熱度。主角怎麽樣許多人都不關心,他們被那一次又一次的奇遇吸引了眼球,尤其是見過了那麽多可以作為確鑿證據的外邦人之後,他們感覺那個遍地黃金珠寶的“黃金國”是真正存在的。
還有,最後那兩種糧食看起來真的很好吃啊!!!
為什麽要詳細描述它們的吃法!!!
為什麽要描述它們的口感!!!
為什麽要把眾人吃著烤地瓜的陶醉表情畫得那麽惟妙惟肖!!!
一時之間,到處都在議論玉米和地瓜,甚至還有士子因為“玉米好吃還是地瓜好吃”這種問題莫名其妙地大打出手。國子學的胡瑗胡校長其實早早拿到了《黃金國》,不過他對...這種書不太感冒,一直沒看。直至國子學上下都開始討論這書之後,胡校長才回家拿出書來從頭到尾看了一遍。
看完之後,胡校長看著最後兩幅玉米和地瓜的“全身照”,有些出神。他是從底下走過來的,最清楚糧食的產量對百姓來說意味著什麽。
像江南這些地方是魚米之鄉,天災再大也傷不了根本,別的地方可不一樣,來點天災人禍對許多人來說就是破家之痛。胡瑗記得自己曾在某地看到被親生父母溺斃的嬰兒——生下來養不起,養著就是全家一起死。這種情況在許多窮困的地方並不少見。
若是真能找到產量高、易栽種的新糧食,那真是造福百姓的大好事。朝廷的海船過去出海時不知有沒有把異邦的糧種帶回來試著種一種?哪怕找不到這傳說般的玉米、紅薯,找到有它一半好的作物也行。
胡校長想著想著,猛地回過神來。他合上書,看了眼封麵上的“黃金國”三個字,心中感歎:果然是黃金國啊,連他這種年近六旬的人看著都生出點想要揚帆遠航的豪情壯誌來,難怪那些年輕人看了會那麽激動。
胡校長到底沒給學生們下禁令,默許了讓他們繼續討論這令人怦然心動的“黃金國”。大宋的未來,是屬於這些年輕人的!(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