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魔女日誌第二十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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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經仔細的思索過,為什麽我設計的“亞瑟王傳奇”能輕而易舉的得到世界樹的認可,直接長出了一片又肥又厚的新芽,而其他魔女費盡心機、甚至不惜入夥傳銷騙局,世界樹都無動於衷。

    除了之前公主告訴我的,類似魔鏡與水晶鞋那樣的關鍵道具,一個童話之所以是童話,所必備的元素到底是什麽?

    我首先想到的是童話的邏輯。

    童話故事裏的邏輯一般比較簡單、直接,因為是寫給小孩子看的,沒那麽多彎彎繞繞,但也必須有一定的寓言性質在其中。

    就好比雖然小美人魚的故事結局不那麽美好,但小美人魚不求回報的付出,與最後善良的成全,都有一定的教育性。

    在這個真實的童話世界裏,也許大多數普通人的思維方式受限於教育和見識,仍舊純樸厚道,但作為幕後黑手的魔女們,自然不可能如此,不然她們怎麽能夠忽悠到目標人物,走進她們的布局裏?

    直到我完成了羅賓漢的故事,卻不能說是得到了一張新的故事書頁時,我才發現,我之所以在魔女之間那麽火,是因為我創造的不是一個單一的故事,而是一個係列。

    包括亞瑟王在內的一係列圓桌騎士的故事。

    羅賓漢就是當初那個踩了阿拉丁一身腳印的人。

    他當然不叫羅賓漢,但確實幹著劫富濟貧的活兒,當初之所以會跟阿拉丁過不去,一個是因為阿拉丁的畫風不對,另一個就是因為阿拉丁在之前路過的集市上,用戲法替某個為富不仁的家夥撐過腰的原故了。

    嗯,作為蘇丹的阿拉丁和身處底層的羅賓漢確實算是階級敵人了,也難怪他們互相看不順眼。

    我在上了阿拉丁的魔毯前,自然是花了點時間把他身上腳印的事情問清楚了,當我忽悠羅賓漢入夥成功後,我就察覺到了故事書頁的不同。

    羅賓漢的故事早已在童話世界中廣為流傳,任何一個受到人民群眾喜愛的神秘俠盜,都會被稱作“羅賓漢”,就好像武俠世界裏的“大俠”、“盜聖”之類的稱號,而不是具體為某一個人的名字。

    我之所以沒拿到新的故事書頁,自然是因為“羅賓漢”這個名字並不是我原創的,但我能察覺到不同,也是因為我在給羅賓漢做入夥宣傳時,給他加了段“獲得林中賢者教導的俠盜在聽說了石中劍的傳說後決定一探究竟”的戲份。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羅賓漢就這麽被預定為圓桌騎士備選了,而亞瑟王傳說的故事書頁自然發生了變化。

    它沒有變大、變寬,而是像進行了有絲分裂般,從一頁變成了黏在一起的兩頁,等阿拉丁同意入夥時,它又變成了三頁。

    也就是說這世界上有單獨作為俠盜活動的羅賓漢的故事,也將會有某個以羅賓漢為名的俠盜受亞瑟王感召成為圓桌騎士的故事;有阿拉丁與神燈的故事,也將有某個阿拉丁為了尋求願望機成為圓桌騎士的故事。

    這就證明了在圓桌騎士的係列故事裏,並不一定隻能有與伊索德相愛的崔斯坦、太陽之子高文與湖中騎士蘭斯洛特等人,畢竟圓桌騎士的人數並無定論,隻要某個人的故事裏有著榮譽、英勇、憐憫、誠實、公正等騎士精神貫穿其中(主要靠我這個魔女的宣傳),並在最後坐到了圓桌邊,那就可以被歸類到圓桌騎士係列故事裏。

    河神大佬會這麽看中我的亞瑟王傳奇,把兒子送了過來,可能也是因為我圍繞著亞瑟王傳奇,不斷弄出了一係列的故事吧。

    就好像別的魔女掌握的故事,隻是一個微電影、甚至隻是快手或抖音短視頻,河神大佬那樣的資深人士大概能拍大製作電影,而我就是漫威大法、不對,是長篇係列連續劇,世界樹上茁壯成長的那片樹葉為我作證,我的“亞瑟王傳奇”還是直接被電視台一口氣預定了十季的那種優質產品。

    而我作為貫穿全劇的硬核賢者梅林,雖然現在還在起步階段,但已經是肉眼可見的未來可期了。

    河神大佬的行為,就好像是廣告植入商在這部亞瑟王的口碑劇未播先火時,以相對低廉的價格買下了冠名權。雖然看上去我似乎吃了虧,但其實我還是挺希望有更多大佬來投資,這樣最好能在正式開拍前就把本都收回來。

    畢竟我現在就好像是一個首次上馬大項目的小包工頭,雖然設計圖看著挺美的,上頭也有樹給我做了政策背書,但其他的資源,還真是十分缺乏。

    與河神那種已經形成了組織,人在家中坐,資源天上來,躺著就能讓業績名列前茅的大佬不同,我現在就是個資本銀行裏拚命推銷理財產品、為了業績跟別人點頭哈腰的那種業務員,真的毫無逼格。

    而我的大項目之所以遲遲未能啟動,就在於我根本找不到一個合適的亞瑟王候選人。

    要問魔鏡瑞秋的急訊讓我生氣了嗎?沒生氣哦。

    隻是快原地爆炸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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