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四章

字數:5408   加入書籤

A+A-


    九還峰,過去太易真人的座峰,連綿兩百多裏,風景秀麗無雙。

    不同於如今諸多修士喜好廣納門徒,就算隻是個結丹真人,直係旁係的弟子加客卿能有數百人,這兩百多裏的九還峰裏,除了四個簽了奴契的煉氣期童子,便隻有原清泫和林清沄兩個主人,而如今,隻有原清泫一個了。

    林清沄依舊躺在九還峰主殿的正中,朝露將春雨劍放回他身側的時候,不僅感慨這狗子這輩子命還真是好,想當年,她引燃小花炮的時候就在狗子和朝月已經死去的法身邊上,後來為了避免被人抓住,一直沒再回去看一眼,直到十年後,才偷摸的回去瞄了一眼,但那個時候曾經繁花似錦的瓊花宮早就是一片廢墟,而當年一眾宗門師姐妹,以及狗子的法身早就化成灰燼。

    而這輩子,看看這狗子雖然依舊早死,但麵容如新,顯然是用了千金難求的駐顏丹,更不要說那身法衣,竟然是件天級靈寶,要知道一件天級靈寶的法衣價值雖然比不上小花炮,但也是難得的寶物,如今竟然要成為狗子的陪葬品!

    朝露前麵半年沒少聽狗子說他師兄原清泫對他好,如今看來,是真好。

    狗子這死了有七日了吧,修士少有這麽久不下葬的。

    “他喜歡火葬。”朝露說。

    修仙者壽元漫長,一般不會百歲不到就交代身後事,原清泫不禁問:“他何時與你說的?”

    “他上輩子說的。”朝露說。

    上輩子?

    原清泫想想林清沄七十多的壽元,再想想朝露瓊花宮六宮主的身份,還沒往更深處想……

    “他上輩子是我二師姐房裏的,一隻狗妖,哈奇,聽說過嗎?”

    那能沒聽說過嗎?當年瓊花宮一眾男|寵裏最有名的便要數大宮主葉嬋子房裏的公叔昂和二宮主香雪子房裏的哈奇,公叔昂本來是公叔家嫡長孫,身份可以說是尊貴無雙,天之驕子,誰能想到他會為了一個女人義無反顧的背棄了公叔家,但好好的正途不走,要走邪魔歪道總是沒什麽好結果的,公叔昂壽元不足兩百便無故而亡,公叔家便是以這個由頭號召一眾修士聚首滅了瓊花宮。

    如果說公叔昂的一生算是天下奇談,那麽哈奇這隻狗子應該算是天下笑談。

    這個哈奇說起來也不一般的狗子,一出生便因為一雙褐色眼睛和標準的桃花臉被其族奉為聖子,供養在聖殿裏,怎想這狗子成年沒幾天,也不知道怎麽想的,突然發瘋把聖殿給拆了!自此妖界他是呆不下去了,便跑了出來,然後便被香雪子給收了。據說他進了瓊花宮,愛拆家的毛病也沒改好,他沒去之前瓊花宮無一處不精致,他去了以後瓊花宮無一處沒有他的牙印,香雪子每個月至少有十天要將他倒提著丟到夥房,命令廚子把他給做成狗肉湯。

    然而也就是這條狗子,當年瓊花宮被滅的時候,上躥下跳咬死了不少前去的修士,最後被太素宗一位化神老祖了結了。

    不過,從知道朝露便是妙園子後,原清泫一直想不通,為什麽隱世多年的她會親近林清沄,如今知道林清沄上一世的身份,倒是把一切都說通了。

    難怪這小子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就喜歡醬大骨!

    -

    這邊朝露說完話半天沒見原清泫搭話,才意識到大概是說錯話了。她是真覺得狗子當年能霸了朝月的床,把瓊花宮折騰得不得安寧是件特別有趣的事,想朝月是多厲害的人,平日裏一根頭發絲亂了都能把伺候的小奴嚇得直哆嗦,狗子將朝月的香雪殿折騰得跟天天遭賊了一般,就連把朝月的口脂全吃了,也就被在宮門大門上掛了一天,雖然他鬼哭狼嚎的嚇死人,實際上連根狗毛都沒掉。連朝陽也說,朝月這哪裏是給自己找了個寵物,簡直是給自己找了個祖宗。

    但是朝露估摸著原清泫大概不願意知道他師弟上輩子是隻狗,而且還是一隻狗寵。

    可是說出去的話,潑出去水,也是沒有辦法。

    朝露側著頭偷偷的看原清泫,似乎臉上也沒有慍色?

    或許也沒生氣?

    原清泫自然沒生氣,前世今生這種事對於修仙之人來說多稀鬆平常。

    天下人皆以為他冷心冷麵的自然脾氣大,殊不知原清泫等閑是懶得生氣的。

    說出來你可能不信,原清泫覺得自己特別隨和,好說話,就說當年林清沄被他師父帶回來的時候才不過三歲,帶回來丟給他,師父就閉關了,他真是親力親為把林清沄從三歲帶到七十多歲,如果他不隨和,林清沄早就不知道轉世多少回了。

    然後,這邊朝露心裏打著鼓,原清泫扭頭便往外走,腳都邁出大殿了,又頓了一下,回頭看了眼。

    看見被他帶回來的妖女正縮著脖子,瞪著眼睛,傻兮兮的看著他。

    “我去去就來。”

    朝露本來是不敢開口的,但既然原清泫說話了,她也大著膽子問:“你去哪兒?”

    “準備些祭品。”

    可不是,既然要葬了,總要準備些祭品,朝露趕緊的提著裙子緊跟著跨過門檻,跟了上去。

    半刻鍾後,九還峰側峰的後山,朝露好奇的看著原清泫掐了一個法訣,麵前的山景開始扭曲,少頃後一扇高聳入雲的大門出現在麵前,推開門,她看見了漫山遍野的荒牛。

    荒牛是一種荒獸,但並非是天一宗附近地界的物種,它原本的老家是東極洲,這種荒獸長相醜陋,力大無窮,又脾氣暴躁,可以說是一無是處,直到一百年前有一隻狗子發現它的肉質鮮美,尤其是腿骨,吃起來唇齒留香,

    沒錯,這隻狗子就是當年瓊花宮的那隻。

    為了讓狗子每天吃到最新鮮的腿骨,瓊花宮專門辟出一個山頭養荒牛。

    原本這種荒牛也不少,被狗子吃了幾十年,直到瓊花宮被滅的時候,這荒牛已經被吃成稀有物種了。

    然而,如今看這九還峰的荒牛,少說有兩三千頭吧,毫無疑問,這絕對是狗子要求的。

    朝露一時對狗子真是徹底服氣,死了轉世,忘了瓊花宮,忘了她朝露,忘了朝月,卻記得他的骨頭。

    更讓她服氣的是原清泫,硬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是把一稀有野生物種變成家養批量繁殖!

    這狗子的命怎麽就這麽好呢,上輩子為了他的一張嘴,朝月硬是把一個物種快殺滅絕了,這輩子還是為了他的一張嘴,原清泫硬是把一個快滅絕的物種給盤活了!

    這狗子命好的就像是天帝的親兒砸!

    原清泫自然不知道朝露在羨慕一個死人,他隻是熟練的宰了牛,用刀割下林清沄最喜歡的後腿腿骨,然後,就在他準備娶拾柴點火架鍋的時候,一個大鼎被遞到他跟前。

    這個大鼎呈暗紅色,鼎身上歪歪扭扭的刻著各種符文,成色有些老舊。

    要說原清泫對煉藥並不精通,但都怪這個鼎實在是太有名了,以至於他一眼就認出它是至今唯一以藥入道,成功飛升的藥師白明真人的法鼎——丹華。

    “用這個燉,最近都是給他用這個煮的,他吃慣了。”

    朝露將鼎給擺正了,然後右掌一翻,點了三簇真火。

    所謂真火,是不同尋常人用柴燒的火,它不需要燃料,不會被風雨撲滅,耗的是施法者的靈力。靈力是修仙之人的根基,所以,哪怕天下皆知真火煉丹出的丹比尋常的要好得多,但藥師通常非天極以上靈丹都不會用真火。

    如今,神鼎丹華要被用來煮骨頭給死人吃,還是用的真火!

    莫名的,原清泫想起林清沄手書裏的話。

    “師兄與朝露姐姐甚是相配,都是對我最好的人”

    盡管如此,原清泫隻是不慌不忙的往鼎裏加了水,放進骨頭和各種香料。

    要說一個人好看,做什麽都好看,就是提著血淋淋的骨頭往沸水裏丟,也好看。

    抱著腿坐在一邊看著的朝露說:“如果跟人說淵微真人親自宰牛煮湯,恐怕是無人會信。”

    “應是無人會信。”原清泫說。

    “看來你也知道你在天下人眼裏是何等地位。”

    “如何能不知。”

    “你……”

    朝露本來就非伶牙俐齒的人,竟然不知該說什麽,倒是原清泫接了話,說:“那又與我何幹。”

    -

    天曄皇子被罰去蟠桃園後第一日,收到地府郵差的包裹,打開竟是上位飛升的淵微真君與妙園仙子為他做的吃食,皇子頓時淚流滿麵,痛哭的不能自已,先是跑到天帝處要求下凡,天帝不允,便大鬧了一番,後被天兵押回蟠桃園的路上又偷跑去姻緣殿,一定讓月老將淵微真君與妙園仙子的紅線綁一起,月老不允,又大鬧姻緣殿,天帝獲悉後大怒,欲將他打入大牢,怎想的臨到下旨之時,天後來了,天帝的旨意自然也就不了了之。

    ——《仙曆》

    作者有話要說:  講真的,我在日更,你們發現了嗎?

    話說lena你是有多有錢,天天丟……

    當然,對於雷,我是真愛。

    (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