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給殘酷換一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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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塊錢是什麽?

    有人說能買包零食、坐段專車、買兩把小菜。

    可在雖然酒醉無狀,但仍然細細將七塊錢抹平收好的宋麗看來,他們不懂。

    甚至在知乎上還有這麽一個問題:“為什麽存在一些那麽在乎幾塊錢的人?”

    不怪誰。

    這個問題,不懂的,就是不懂。

    在宋麗還是十多歲的時候,她不願在那個窮得雞都沒有幾隻的老家度過一生,獨自跑來在她眼裏已是頂大的城市——山城。

    山城的路是變態的,車馬不暢。在以前很長的時間裏,貨物都隻能靠人力來拉運,也就是俗稱的棒棒。

    沒有文化沒有手藝的宋麗當時年輕、能吃苦,便在老鄉的介紹下當起了一個女棒棒。

    力氣畢竟不如男人,大米隻能扛四十斤,飲料一次兩大件,更多的時候是守在小五金市場給人家扛新買的雜物。

    很多時候路並不遠,但也許要上六樓,一趟隻有幾毛錢。

    她住在市場邊一棟拆規劃拆遷了許多年,卻始終沒有被拆掉的危房裏。

    一樓是些做苦力的漢子,二樓零散住了七八個女人。有拾荒的老婆婆,也有在黑作坊做假豬耳的中年婦女。

    有簡易的電燈,兩個共用的插座,沒有熱水、沒有天然氣。有些窗戶連玻璃都沒有,用泛黃的報紙糊住,一旦天冷下來,那陰濕的寒氣就會鑽入進來。

    廁所是混用的,髒兮兮的廁所還兼著男人們的衝涼房。

    女人洗澡則是去樓上露台一個臨時搭建的小棚,必須自己提著熱水上去。

    水要很燙,否則很快便會變涼。

    宋麗就這樣和一群不起眼的人住在這畫滿了“拆”字的危樓裏。

    因為便宜。

    對於他們來說,幾塊錢意味著幾百斤的大米,意味著撿拾了一天的塑料瓶,意味著猶豫了很久還是寧願走上十幾裏而舍不得的公交錢。

    甚至意味著夢裏的未來又多了一分淺淺的希望。

    殘酷嗎?

    也許可以換一個詞語。

    叫生活。

    那時的宋麗以為生活就是這樣了。

    直到她遇見了一個男人。

    男人很年輕,隻比她大上兩、三歲,也許是這樣,畢竟她從沒看過他的身份證。

    相識是在危樓裏,男人也是來做棒棒的。

    可他腦筋活,與之對應的就是人懶了些,隻做了兩個月,在給宋麗說了許多新鮮故事之後,便消失在這個行當。

    半年後,當他再出現在宋麗麵前時,已是一身嶄新的衣裳,手腕上還有一塊手表。

    他說自己在一家飯店打工,已經做到了領班。

    他說,要帶她走。

    那年宋麗十八歲,開始了一段新的生活。

    這段生活很甜。

    男人寵著她,不讓她出去做事,經常從飯店帶回些味道很好的吃食。

    他們還有了個寶寶,男孩,長得有些瘦弱,但是笑起來很可愛。

    男人說瘦些不怕的,這孩子將來一定是要讀很多書,做大事的人。

    所以名字裏要有個書字。

    日子一天天過去。

    宋麗不懂,時間久了,生活就會變淡。

    她隻是覺得很長時間都沒有吃過男人帶回來的剩菜。

    男人好像越來越忙,而她肚裏的第二個孩子也越來越大。

    最後她是在出租屋的廁所裏產下的這個女嬰,如果不是住在隔壁的姐姐提早下班,差點就會死掉。

    宋麗抱著一個,牽著一個,滿城找男人。

    直到有一天晚上,她在一間亮著粉紅色燈光的按摩店找到了男人。

    男人指了指身邊化著濃妝的女人,說這才是他的真愛。

    其實,生活就是這樣子的。

    總是在你放鬆警惕的時候,在你身後推上一把。

    有的人爬起來,瘸著腿走下去。

    有的人就摔死了。

    宋麗就是摔死的那個。

    她再也扛不動大米,隻能如行屍走肉一般活著,開始化濃妝,有錢時也像以前男人那樣喝酒,叼著煙在牌桌上熬夜。沒錢時,通常就是連夜帶著兩個孩子收拾零碎行李搬家,躲避天天上門的債主。

    她在歌廳陪過酒,在火車站賣過手機,向在路邊槐樹下乘涼的老人們宣傳過一款保健品的神奇。

    最後她也去了一個有著粉紅色燈光的小店,坐在門口招呼著路過的人。

    之後也有過幾個男人,有的沒事就會打她,有的為了吸毒而賣血,還有一個與人打架時被人捅斷了腸子。

    換過幾個城市,最後定居在這裏。

    兩個孩子就在這有一頓沒一頓中慢慢長大。

    宋麗是愛著兒子的,她哪怕在牌桌上奮戰時,仍然會偶爾想起從包裏摸出一個糖果遞給坐在一旁地上玩螞蟻的兒子。

    同樣在趴在地上流著鼻涕的女兒自然什麽也得不到。

    她恨這個小女孩。

    就是這個禍害的到來才讓當初的男人跑去路邊小店尋找真愛。

    更何況,女兒長相隨父親,每次看到女兒的模樣,她都如心如針紮。

    兩個孩子上了幾年學,可陸續又辦理了退學的手續。

    對於兒子是因為心疼。

    兒子瘦弱、膽小,在學校總是受著欺負,她一怒之下便將兒子領回了家中。

    雖然這份瘦弱與膽小,正是因為從小就經常被酒後失控的母親暴打而造成的。

    哪怕這個母親每次打完了就會抱著兒子傷心欲絕地哭泣。

    而對於女兒則是憎恨。

    憑什麽養到了這麽大,還要每年供養著她的吃喝學費?

    十多歲了,當年的自己這年紀已經開始挑著滿箱的汽水挪動在狹窄的樓梯上,就為了那掙幾塊錢。

    可是年代不同了,這麽丁點大的小女孩出去找事做,根本沒人敢用。

    宋麗越發氣急,在女兒十五歲那年,將她賣給了周邊山裏的一個神經兮兮的鰥夫。

    她親手將女兒綁了手,堵上嘴,用從牌友那借來的破舊麵包車送到了山裏。

    甚至還在村外的山道上等了一個下午,直到那鰥夫過來表示女孩再也逃不掉了,才帶著兩萬塊錢回來。

    兩年後,女兒突然回到家中。

    沒有什麽情緒激動的質問,隻是輕聲告訴她,鰥夫死了。

    宋麗重新接納了女兒。

    因為她老了,越來越掙不到錢了。

    可女兒年輕。

    ……

    虎毒不食子麽?

    那是因為你沒看到。(m.101novel.com)